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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莱赛激光: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2024-04-10  

证券代码:871263              证券简称:莱赛激光       公告编号:2024-045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在位于
常州市新北区新竹二路 10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相关事宜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10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46,798,529.22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53,032,051.64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79,541,667 股,以未分配利
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
现金红利 19,885,416.75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
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次利润分配
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
政策,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及可持
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通过多种渠道
充分听取并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
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分配利润。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
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
配。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 1 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中期现
金分红或发放股票股利。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
    在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且审
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条件下,公司每
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可分配利
润或母公司可分配利润孰低)的 10%,但特殊情况除外。
    2、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总股份数合理的前提下,
为保持总股份数扩张与业绩增长相匹配,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本次权益分派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制
度的相关规定。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
行完毕。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公司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过程中,公司及相关主体作出如下关于利润分配承诺,并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
在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披露,本次权益分派方
案符合承诺内容。
    (1)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将严
格按照《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履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
利润分配。”
    (2)实际控制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将促使公司严格按
照《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履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
分配。”




 五、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
决策程序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决议》;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