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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凯腾精工: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晓燕)2024-03-25  

证券代码:871553          证券简称:凯腾精工         公告编号:2024-008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晓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作为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议案,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履职情况汇报
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唐晓燕,女,1972 年 1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 年 9 月至 1995 年 8 月在
北京青云航空仪表公司担任信息员;1998 年 3 月至 2001 年 7 月在海南港澳国际
信托公司担任投资分析师;2001 年 8 月至 2004 年 12 月在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
限公司担任高级分析师;2005 年 1 月至 2010 年 12 月在 Wanmo.com 公司担任财
务总监;2011 年 1 月至 2012 年 7 月在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
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12 年 7 月至 2014 年 3 月在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14 年 4 月至 2017 年 11 月在北京中投视讯
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2017 年 12 月至今在上海微资
方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名唐晓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此议案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任命委员的议案》,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人
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时间,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公司
现场工作时间为 1 天。工作内容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 1 次股东大会 0 次。本人对提交董
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制度制定及会议设立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
作制度>的议案》等议案;2023 年 12 月 28 日,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任命委员的议案》,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 次。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人现场出席,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杨明晶女士为公司审计
部负责人的议案》。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0 次。
    (三)发表独立意见及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没有应发表独立意见得事项。
    2、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独立
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负责公司 2023 年年度
报告审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审计范
围、审计方法、审计要点和人员、时间安排进行了总体把握。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
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促进
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晓燕
                                                       2024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