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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夜光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3-27  

     证券代码:873527      证券简称:夜光明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国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4,413,1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59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全体高管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4,413,13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
(二)律师姓名:张昕、沈倩雯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夜光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
       (二)《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关于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