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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坤博精工: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专项核查意见2024-12-17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
                                专项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博精工”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
则》等有关规定,对坤博精工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事项进行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11 月 15 日,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行普通股 7,850,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方式为向战略投资者定
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发行价格为
19.48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52,918,000.00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32,832,042.98 元,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1,377,936.40 元,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2 日。超额
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5,855,7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54,209,979.3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号为“中
汇会验[2023]9894 号”、“中汇会验[2023]10372 号”的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     累计投入     投入进度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划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



                                          1
                                                 (调整后)        金额         (3)=(2)
                                                   (1)           (2)        /(1)
               光伏单晶生长     嘉兴坤博新能源
    1          炉炉体生产线     装备制造有限公    11,323.37       5,158.93       45.56%
                 建设项目             司
                                嘉兴坤博新能源
               研发中心建设
    2                           装备制造有限公    3,903.31        439.27         11.25%
                   项目
                                      司
  合计              -                 -           15,226.68       5,598.20       36.77%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嘉兴坤博新能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装备制造有限公                             8110801013802806750            38,023,280.35
                        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司
 嘉兴坤博新能源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装备制造有限公                            721899991013000055741           10,690,991.12
                        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司
 浙江坤博精工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721899991013000055264             679,436.45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合计                   -                     -                     49,393,707.92
注: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50,000,000
元。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
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光伏单晶生长炉炉
体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
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
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提高闲置资金使
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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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1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或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拟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
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现公司拟增加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购买理财产品,即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从 5,000 万元调整至 8,000 万元。
     本次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投资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
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
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
    上市主体为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嘉兴坤博新能源装备
制造有限公司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后续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来源于前述三个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原经审议额度为 5,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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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理财,
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意见:公司能够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
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
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监事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拟增加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额度购买理财产品,即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从 5,000 万元调整至
8,000 万元。前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4
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
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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