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上海物资贸 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3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 金小野先生、王怀芳先生、罗丹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金小野先生、王怀芳先生、罗丹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