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审核 意见: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 核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 动所需,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公司 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