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展的公告2024-11-07
股票代码:A 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 2024-071
B 股:900932 陆家 B 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对象: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上海翌鑫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翌鑫公司”)。
资助方式:有息借款。
资助金额:42,000 万元。
资助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两年。
资助利率:执行浮动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 35 个基点计算,按季调整。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金额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
再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项目开发过程中,为支付工程款等日常经
营支出,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或合作方提供资金支持。
翌鑫公司为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
嘴集团”)分别间接持股 60%和 40%的项目公司,主要从事张江中区 56-01 地块的
开发。
2024 年 11 月 6 日,公司与翌鑫公司签署《股东贷款协议》,向其提供财务
资助 42,000 万元,陆家嘴集团已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2024 年 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提供财务资助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 2024 年度(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
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向符合条件的财务资助对象提供财
务资助净额不超过 50 亿元。本次财务资助对象、金额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被
资助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
易,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上海翌鑫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84,94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许平
成立时间 2019-05-23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春路 400 号 1 幢 3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K4C4D36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
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经营范围 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
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
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21,479.83 548,996.80
负债总额 236,858.16 264,328.14
净资产 284,621.67 284,668.66
资产负债率 45.42% 48.15%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43 0.20
净利润 -30.01 46.98
*2024 年 9 月 30 日、2024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三)翌鑫公司资信情况正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公司和控股股东陆家嘴集团分别间接持有翌鑫公司 60%和 40%股权。
(五)公司上一会计年度不存在向翌鑫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 年 11 月 6 日,公司与翌鑫公司签署《股东贷款协议》,协议主要内容
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资助对
金额 提款方式 期限 利率
象
贷 款 期 限 贰 执行浮动利率,贷款
年 , 自 每 笔 利率按每笔提款日全
可分期或一 提 款 日 起 至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翌鑫公司 42,000
次性提款 满 贰 年 的 对 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
应日为到期 市场报价利率
日 , 当 月 没 (LPR)减 35 个基点
有 对 应 日 的 计算。根据全国银行
则 为 当 月 最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后 一 日 。 如 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遇到期日为 (LPR)按本合同约
非 工 作 日 , 定的浮动幅度(即加
则 顺 延 至 最 减基点)按季调整贷
近 的 一 个 工 款利率,利率调整日
作日。 为相应提款每 3 个月
的对应月贷款发放之
日相对应的日期。
合计 42,000 / / /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投入资金用于项目公司后期开发建设,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
翌鑫公司项目发展前景良好,整体风险可控。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公司将积
极跟踪翌鑫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
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总余
额为人民币 283,138.6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45%。其中:
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
公司不存在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