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马B: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24-01-10
证券代码:900953 证券简称:凯马B 公告编号:临2024-002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已任期
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依据《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现将第八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
选举的程序、董事和监事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 7 名监事组
成,其中非职工监事 4 名,职工监事 3 名。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
会议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本次换届选举的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换届选举董事、非职工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采
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职工监事由
公司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三、董事候选人和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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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董事会
书面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
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
董事会书面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
董事人数。
(三)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名
公司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监事会
书面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名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职工监
事人数。
(四)其他说明
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股东大会召开前 10 日,以临时
提案的形式进行提名董事候选人和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四、本次换届选举程序
1、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1 月 16 日 17:00 止按本公告载
明的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提名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监事会将对被提名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形成审核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独立
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和
《公司章程》作出相关声明;
3、公司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4、召开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并将选举结果以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披露;
5、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选举董事长。
2
五、董事和监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应为自然人,应当具备履
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
责。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除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外,还必须保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满足下述条件:
(1)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2)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经验;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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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中国证监会要求的独立性;
(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公司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社会关系(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5)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
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
员;
(6)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
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
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三)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应为自然人,应当具备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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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
责。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文件
1、提名人须提供如下文件:
(1)提名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需提供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
印件(原件备查),法人股东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名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持股证明文件;
(3)提名人签署的《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提名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4)被提名候选人签署的《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情况表》原件(格式
见附件);
(5)被提名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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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被提名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还需提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
(8)本次提名的其他有必要说明的文件。境外提名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请
同时提供中国驻当地领事馆的认证文件。
2、提名人提供文件的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
(2)提名人须在 2024 年 1 月 16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
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猛
联系电话:021-52046604
联系邮箱:wm@kama.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958 号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模板)
2.监事候选人推荐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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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类别: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董事类别
打“√”)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姓名: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年龄: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性别: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是□ 否□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等,可
另行附页)
其他说明:(如有)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7
附件 2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类别:监事□(请在监事类别打“√”)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姓名: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年龄: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性别: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是□ 否□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等,可
另行附页)
其他说明:(如有)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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