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万达轴承 证券代码: 920002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福寿东路 333 号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 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1-1-1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 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 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 料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 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1-3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数量为 500.00 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 发行公司及主承销商选择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选择权 发行股数 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75.00 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为 575.0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采用直接定价方式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定价方式 行价格 每股发行价格 20.74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4 年 5 月 21 日 发行后总股本 3,175.212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4 年 5 月 20 日 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总股本为 3,175.2120 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发行后总股本为 3,250.2120 万股。 1-1-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 容: 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安排及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股票发行过程中,会 受到市场环境、投资者偏好、市场供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发行完 成后,若公司无法满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均可能导致本次公开发 行失败。 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 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 的投资风险。 二、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详见本招 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一)与本次 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 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 本次发行并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投资者保护” 之“二、股利分配政策”之“(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 程序”。 1-1-5 五、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第三节风险因素”部分, 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下游行业为叉车行业,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1 年前九名叉车厂商市场占有率合计为 92%,市场集中度较高,因此公司客户 也呈现出相对集中的特点。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安徽合力、杭叉 集团、中国龙工、丰田叉车、凯傲集团等境内外叉车龙头企业,前五大客户 的销售占比分别为 52.69%、48.82%和 51.94%,占比较高。如未来公司因产品 竞争力下降或遭遇市场竞争对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和紧密性造 成不利影响,则对公司的收入、利润等经营业绩会产生较大影响。 (二)原材料供应和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 72.93%、71.23%和 68.20%,为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钢材、外圈、 内圈、侧滚轮组、滚动体、轴头,上述原材料占直接材料的比例分别为 77.36%、79.86%和 73.95%,占比较高,对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较大。若未来公 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增长,且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不能同步提高,将对公司 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在公司未采取降本措施及未将材料价格上涨向客户传导的情形下,原材 料价格分别上浮 5%、10%及分别下降 5%、10%,对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成本 及毛利率的影响敏感性分析如下: 材料价格波动幅度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成本变动 4.91% 5.38% 5.70% 10% 毛利率变动 -3.36% -3.73% -3.97% 营业成本变动 2.45% 2.69% 2.85% 5% 毛利率变动 -1.68% -1.87% -1.99% 营业成本变动 -2.45% -2.69% -2.85% -5% 毛利率变动 1.68% 1.87% 1.99% 营业成本变动 -4.91% -5.38% -5.70% -10% 毛利率变动 3.36% 3.73% 3.97% 1-1-6 注 1:单位成本变动=(变化后的营业成本-实际营业成本)/实际营业成本; 注 2:毛利率变动=变化后的毛利率-当期实际毛利率。 (三)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叉车零部件行业与叉车整车产业存在着密切的联动关系,叉车产业与国 民经济的发展周期密切相关,因此叉车零部件行业受下游整车行业、国民经 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而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叉车产业在宏观经济上行阶段通常 发展较为迅速,并带动叉车零部件行业产销量的增长。如未来宏观经济和叉 车整车产业持续下行,可能导致公司下游叉车整车客户的采购需求下降,最 终影响公司的业绩水平。 (四)规模快速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由于公司资产规模和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快速扩张的业务规模延伸了公 司的管理跨度,从而使公司在业务持续、快速增长过程中对经营管理能力的 要求大幅提高。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管理机构 等都将进一步扩大,同时也将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运 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与此对应的公司经营活动、组织架 构和管理体系亦将趋于复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适应资本市场的要求和公司 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和优化管理体系,并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可 能将增加公司的管理成本和经营风险,使公司各部门难以发挥协同效应,对 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五)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叉车轴承和回转支承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报告 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0.76%、30.93%和 32.15%,毛利率水 平较为稳定。公司毛利率水平受下游叉车和智能装备等领域的发展状况、市 场竞争、客户结构、产品结构、原材料价格、人力成本、工艺技术、汇率波 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上述因素发生持续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毛利率水 平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六)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1-1-7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35,437.30 万元、33,847.71 万元和 34,348.9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9,498.59 万元、4,345.04 万 元和 4,950.46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情况整体向好,2021 年营业收入 增长较快,2022 年受国内宏观经济因素影响,收入有所下降。若未来出现宏 观经济下行、行业竞争加剧、上游原材料供应紧张或涨价、下游市场需求继 续减少、重要客户或供应商与公司合作关系变动等对公司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的变化,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公司未来可能存在经营业绩下滑的 风险。 (七)市场规模较小及成长性受限的风险 公司产品可分为叉车门架轴承和回转支承,其中叉车门架轴承市场可进 一步分为前装市场和后市场,回转支承目前主要应用于叉车转向系统及 AGV 智能搬运车。叉车门架轴承前装市场方面,在机器替代人工及叉车电动化、 智能化的发展趋势下,叉车市场需求持续稳定增长,根据 statista 数据预测, 全球叉车市场需求 2022-2029 年仍将保持年复合 7.72%的增速;后市场方面, 2022 年全球叉车保有量为 1,308.77 万辆,如按照叉车平均 10 年使用寿命, 2029 年全球叉 车保有 量将达 2,279.14 万辆 ,年复合 增长率达 11.75%。 AGV/AMR 方面,根据 AIoT 星图研究院数据,2022-2027 年中国 AGV/AMR 叉车机器人出货量复合增长率达 49.98%,到 2027 年出货量将突破 110 万台。 尽管公司所处的行业在未来几年预计仍将保持较好增长,但叉车轴承属 于轴承行业中的细分小品类,相较于汽车、风电等轴承行业其市场规模较 小。公司在叉车门架轴承领域市场份额已达到全球第二,且在国内市场的份 额大幅高于国外,公司在全球主要的境外叉车厂市场份额仍有较大提升空 间;此外,叉车轴承后市场规模较大,但公司份额主要集中于前装市场,后 市场的份额较低。如果公司在国内遭遇的竞争程度加剧且未能持续保持领 先,或公司在境外市场因国际贸易环境等因素拓展不及预期,或公司在后市 场采取的经营措施未能有效执行,或公司在 AGV/AMR 领域储备的客户及项 目发展不及预期,则公司未来几年将无法实现较好的成长性。 (八)盈利预测风险 1-1-8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编制了 2024 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并经立信会计师审 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K10305 号),公司预测 2024 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 37,083.10 万元和 5,710.13 万元。公司特此提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 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 行投资决策时应当谨慎使用。投资者应关注已披露的盈利预测信息并阅读盈 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全文。 尽管公司盈利预测报告的编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考虑到盈利预测所 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以及国内外经济环境、市场需求以及细分行 业竞争情况等因素具有不确定性,加之其它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 导致公司不能实现 2024 年全年盈利预测的风险。 六、关于公司上市前股东增加自愿限售承诺的提示 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全体非法定限售股东签署《自愿限售承诺书》, 承诺如下: “本人是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轴承”、 “公司”)的股东,持有万达轴承股票。公司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鉴 于本人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坚定看好,以及维护公司上市后的公众投资者信心 和股价在一定期限内的稳定,本人特此作出如下自愿限售承诺: 自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 1 年届满之时为止期间, 本人不会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予或处置所持万达轴承股票,不会在本人所持 万达轴承股票上设置质押担保或其他权利负担。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相关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并同 意赔偿由此给万达轴承造成的损失。”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 1-1-9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立信会计师对公司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审阅 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K10330 号)。 根据经审阅的财务报表,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59,594.92 万元,负债总额为 5,956.20 万元,股东权益总额为 53,638.71 万元; 2024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8,553.9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25.98 万元。具体信息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八、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之“(一)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二)财务报表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产 业政策、税收政策、行业市场环境、主要产品的研发和销售、主要客户与供 应商、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三)2024 年盈利预测 公司以 2023 年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 为基础,结合公司 2024 年 1-3 月的实际经营业绩,并以公司对预测期间经营 环境及经营计划等的最佳估计假设为前提,按照公司一贯采用的主要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了 2024 年度盈利预测表,并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信会师 报字[2024]第 ZK10305 号)。公司预测 2024 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 37,083.10 万元和 5,710.13 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7.96%和 15.35%。 具体信息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八、盈利预 测”。 公司提示投资者注意: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 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 1-1-10 应当谨慎使用。投资者应关注已披露的盈利预测信息并阅读盈利预测报告及 审核报告全文。 1-1-11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3 第二节 概览 ............................................................................................................ 17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9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8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 100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191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08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46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47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60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 361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 367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376 1-1-12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普通名词释义 公司、发行人或万达轴承 指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万达有限 指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有限公司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中信建投 如皋万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控 万达管理 指 股股东 如皋万力科创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 万力科创 指 东 力达轴承 指 如皋市力达轴承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如皋市力达特种轴承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已 力达特种轴承 指 注销 鸿毅机械 指 如皋鸿毅机械配件厂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600761.SH)及其同一控制下 安徽合力 指 企业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298.SH)及其同一控制下 杭叉集团 指 企业 中国龙工 指 中国龙工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浙江中力 指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凯傲集团 指 KION Group GmbH 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林德叉车 指 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丰田叉车 指 丰田产业车辆集团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三菱 指 三菱物捷仕株式会社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STILL 指 Still GmbH 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Hyster-Yale Materials Handling, Inc.及其同一控制下企 美国海斯特 指 业 韩国斗山 指 斗山产业车辆株式会社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克拉克 指 Clark Material Handling Company 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益丰机械 指 如皋市益丰机械配件厂 TVH 集团 指 比利时 TVH Group 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台励福 指 台励福机器设备(青岛)有限公司 三一机器人 指 三一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国自机器人 指 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库卡机器人 指 KUKA ROBOT 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发那科 指 日本发那科株式会社 安川电机 指 安川电机株式会社 MITSUBISHI 指 日本三菱集团 小松 指 日本小松叉车有限公司 海斯特 指 上海海斯特叉车制造有限公司 力至优 指 上海力至优叉车制造有限公司 国机精工 指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002046.SZ) 五洲新春 指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667.SH) 龙溪股份 指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592.SH) 人本股份 指 人本股份有限公司 1-1-13 崇德科技 指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548.SZ) ABB 指 The ABB Group,瑞士工业集团 天堡社区 指 如皋市城南街道天堡社区居委会 IFR 指 国际机器人联合会 德佳咨询旗下数据库,立足于工业领域,在机器人、 MIR 指 自动化与智能制具有多年的研究经验 Failure Mode and Effects Analysis 是对产品开发和生产 流程中进行预防性质量管理的一种分析方法。有助于 FMEA 指 及时识别和评估系统或产品使用过程中所有可能的风 险,并制定和实施适当的措施以优化产品开发和生产 环节的质量控制以降低故障成本 报告期 指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国浩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 专业名词释义 保持架 指 隔离滚动体,并与滚动体一起运动的轴承零件 装在成品内、外圈滚道之间的球或滚子,承受来自内 滚动体 指 外圈之间的载荷,实现轴承的滚动运动 用于制造轴承的滚动体和套圈,主要为高碳铬钢,含 碳量在 0.9%—1.1%,含铬量在 1.5%左右及其他金属元 轴承钢 指 素的优质合金结构钢,具有高硬度和耐磨性、高弹性 极限、高接触疲劳强度、耐腐蚀等特点 需经渗碳淬火、低温回火后使用的钢,通常是含碳量 较低(0.10%~0.25%)的碳素钢和合金钢(主要合金 渗碳钢 指 元素有 Cr、Ni、Mn、B 等),主要用作表面硬度高、 耐磨、心部具有较高韧性的零件 利用锻压机械对金属材料施加压力,使其产生塑性变 锻造 指 形以获得具有一定机械性能、一定形状和尺寸的锻压 加工方法,对公司而言锻造为车加工的前道工序 利用车床对轴承锻造毛坯、钢管毛坯或其他方式加工 车加工 指 的轴承毛坯进行车削加工,加工成符合车件图样要求 的轴承零件,对公司而言车加工是热处理的前道工序 将金属材料放在一定的介质内加热、保温、冷却,通 过改变材料表面或内部的金相组织结构,提高轴承零 热处理 指 件的硬度与强度,来实现成品轴承零件性能要求的一 种金属热加工工艺,对公司而言热处理是磨加工的前 道工序 利用锻压机械对金属坯料施加压力,使其产生塑性变 锻加工 指 形以获得具有一定机械性能、一定形状和尺寸锻件的 加工方法 金属材料常见的一种热处理工艺,可以使渗过碳的工 件表面获得很高的硬度,提高其耐磨程度,传统工艺 渗碳加工 指 主要有:低温回火、预冷直接淬火、一次加热淬火、 渗碳高温回火、二次淬火冷处理、渗碳后感应加热等 1-1-14 工序 用砂轮等磨料、磨具对轴承零件表面进行的精密磨削 加工,使零件的尺寸、形位精度及表面质量等达到成 磨加工 指 品轴承零件的设计要求,磨加工一般都作为零件的精 加工工序 用于确定旋转轴与其他零件相对运动位置,起支承或 轴承 指 导向作用的零部件 在承受载荷和彼此相对运动的零件间有滚动体作滚动 滚动轴承 指 运动的轴承 用于确定与轴相对运动位置、起支撑或导向作用的、 滑动轴承 指 仅发生滑动摩擦的零部件 叉车取物装置的主要承重结构,提升货物的机构,由 叉车门架 指 内门架、外门架、货叉架、货叉、链轮、链条、起升 油缸和倾斜油缸等组成 复合滚轮轴承中主要的承载体,主要承受垂直方向的 主滚轮轴承 指 载荷,要求具有很强的耐磨性耐腐蚀性以及抗冲击能 力,同时也可以作单方向承载单独使用 复合滚轮轴承中次要的承载体,主要承受水平方向的 载荷,要求具有很强的耐磨性、耐腐蚀性、以及抗冲 侧滚轮轴承 指 击能力。其本质上是一个无内圈满装滚针的滚轮轴 承,在复合滚轮轴承内部通过心轴和轴头配合在一起 由轴向和径向两个滚轮轴承组装而成,径向和轴向的 复合轴承 指 承载能力都比较大,各配件可替换性强,应用在各种 门架升降系统中 又称转盘轴承,是两物体之间需作相对回转运动,又 回转支承 指 需同时承受轴向力、径向力、倾覆力矩的机械所必需 的重要传动原件 机械之间的动力传递,将机械动力通过中间媒介传递 传动 指 给终端设备 轴承的组成部分,内圈的内孔与轴相配合并与轴一同 内外圈 指 旋转;外圈的外径与轴承座相配合,起支撑效果 在车床上,利用工件的旋转运动和刀具的直线运动或 车削 指 曲线运动来改变毛坯的形状和尺寸,把它加工成符合 图纸的要求 将钢件加热到奥氏体化温度并保持一定时间,然后以 淬火 指 大于临界冷却速度冷却,以获得非扩散型转变组织 旋转轴 指 旋转对称动作据以进行的几何直线 使结构或构件产生内力和变形的外力及其它因素,或 载荷 指 施加在工程结构上使工程结构或构件产生效应的各种 直接作用 轴向载荷 指 在轴承的轴线方向上产生的载荷 径向载荷 指 作用方向垂直于轴承轴心线的载荷 防止流体或固体微粒从相邻结合面间泄漏以及防止外 密封件 指 界杂质如灰尘与水分等侵入机器设备内部的零部件的 材料或零件 Automated Guided Vehicle,自动导引运输车,能够按 AGV 运输车 指 照规定的导引路径行驶,安全保护性高,可以适应多 种不同生产状况 Autonomous Mobile Robot,自主移动机器人,用于自 AMR 指 动化仓储中,机器人搬运和拣选,包括入库、拣货、 1-1-15 包装到运输 轴承行业标准《JB/T 7360-2019 滚动轴承叉车门架用 JB/T7360 指 滚轮、链轮轴承技术条件》 国家标准《GB/T 6445-2021 滚动轴承滚轮滚针轴承外 GB/T6445 指 形尺寸、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和公差值》 黑色金属材料的一种组织名称,是碳在α-Fe 中的过饱 和固溶体;马氏体的三维组织形态通常有片状或者板 马氏体 指 条状,但是在金相观察中(二维)通常表现为针状; 高强度和硬度是马氏体钢的主要特征之一 数字孪生技术充分利用物理模型、传感器更新、运行 历史等数据,集成多学科、多物理量、多尺度、多概 数字孪生技术 指 率的仿真过程,在虚拟空间中完成映射,从而反映相 对应的实体装备的全生命周期过程,在信息世界中对 物理世界等价映射 轴承在未安装于轴或轴承箱时,将其内圈或外圈的一 方固定,然后使未被固定的一方做径向或轴向移动时 原始游隙 指 的移动量;运转时游隙(称作工作游隙)的大小对轴 承的滚动疲劳寿命、温升、噪声、振动等性能有影响 马氏体于高温回火(500℃—600℃)时形成的,在光 学金相显微镜下放大 500~600 倍以上才能分辨出来, 回火索氏体组织 指 其为基体铁素体内分布着碳化物(包括渗碳体)球粒 的复合组织 1-1-16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 全文。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 公司名称 913206827311523740 份有限公司 码 证券简称 万达轴承 证券代码 920002 股份公司成立日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1 年 8 月 24 日 2022 年 1 月 29 日 期 注册资本 26,752,120 元 法定代表人 徐群生 办公地址 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福寿东路 333 号 注册地址 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福寿东路 333 号 如皋万达企业管理合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徐群生、徐飞、徐明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主办券商 挂牌日期 2023 年 1 月 12 日 限公司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 C 制造业 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C345 轴承、齿 C34 通 用 设 备 C3451 轴 承 制 管理型行业分类 C 制造业 轮和传动部件 制造业 造 制造 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发行人的情况 公司前身万达有限成立于 2001 年 8 月 24 日,并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以经 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 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万达管理直接持有公司 44.27%的股权,系公 司控股股东。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徐群生、徐飞和徐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徐群生先生直接持有万达轴承 5.44%股权, 担任万达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万达管理控制公司 44.27%表决权,合计 1-1-17 控制公司 49.71%表决权,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 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徐飞系徐群生之子,直接持有万达轴承 0.98%股权,通过万达管理间接 持有公司 0.96%股份,通过万力科创间接持有公司 1.72%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3.65%股份,并担任万达管理普通合伙人、万力科创执行事务合伙人、万达轴 承董事、总经理,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徐明系徐群生之子,直接持有万达轴承 4.79%股权,并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子公司力达轴承总经理,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为公司共同实 际控制人。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叉车轴承及回转支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 括叉车轴承(主滚轮轴承、侧滚轮轴承、链轮轴承、复合轴承、复合轴承组 件)、回转支承等。公司作为国内叉车轴承的先行者,率先研发国内叉车专 用轴承,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叉车专用轴承制造商, 专业配套世界工业车辆 0.5T-48T 各系列叉车,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及东南亚、 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被广泛应用于工程机械、港口机械、轧钢机械、 矿山冶金机械、煤矿机械、石化机械、物流机械、智能装备、特种装备等诸 多领域。 公司是国内最早一批开始叉车轴承专业生产的企业,是全国首批专精特 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并先后荣获中国驰名商 标、全国轴承行业“十二五”发展先进企业、中国工业车辆优秀配套件供应 商、第一届中国工业车辆创新成果奖、江苏省名牌产品、江苏省中小企业创 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凭借先进的研发技术、优秀的品质、优质 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和品牌优势,公司与安徽合力、杭叉集团、中国龙工、 丰田叉车、TVH 集团、林德叉车等叉车龙头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 系,长期为全球工业车辆 20 强厂商配套,并连续多年获得丰田叉车、台励 福、安徽合力、杭叉集团等客户授予的综合优秀奖、卓越质量奖、年度最佳 1-1-18 质量表现奖、优秀供应商等荣誉称号。 除了继续深耕叉车领域客户外,公司还积极拓展工业机器人领域客户, 以丰富客户储备和结构,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受下游 工业自动化、机器替人等利好政策影响,预计未来工业机器人领域的客户需 求增长将成为公司未来新的增长点,目前公司在工业机器人领域已积累三一 机器人、浙江国自机器人、库卡机器人等优质客户。 报告期内,受益于下游叉车行业良好的发展势头、自身产能释放以及工 业机器人领域的业务拓展,公司业绩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2021-2023 年,公 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5,437.30 万元、33,847.71 万元和 34,348.90 万元,公司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268.83 万元、4,113.84 万元和 4,704.31 万元,其中 2022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小幅下滑主要受宏 观经济因素影响。 四、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资产总计(元) 581,929,647.76 587,459,961.56 540,493,283.75 股东权益合计(元) 521,284,065.64 434,355,542.29 371,132,691.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 521,284,065.64 434,355,542.29 371,132,691.18 东权益(元)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0.41 25.79 31.45 (%) 营业收入(元) 343,489,029.09 338,477,147.02 354,373,023.37 毛利率(%) 31.62 30.59 30.35 净利润(元) 49,504,571.88 43,450,352.95 94,985,868.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49,504,571.88 43,450,352.95 94,985,868.94 利润(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47,043,111.09 41,138,379.91 42,688,325.92 润(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24 10.69 26.5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 9.73 10.11 12.02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89 1.75 5.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89 1.75 5.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1,818,789.18 69,108,889.02 55,700,356.54 净额(元) 1-1-19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3.15 3.20 3.59 例(%) 五、 发行决策及审批情况 (一)本次发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 年 10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议案。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议案。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变 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修订稿)》等关于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议案。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 股价措施的预案(修订稿)》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 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本次公开发行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通过北交所上市委员会 2024 年第 4 次 审议会议审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证监许可 〔2024〕754 号)。 六、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1-1-20 本次发行数量为 500.00 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 权),本次发行公司及主承销商选择采用超额配售选择 发行股数 权,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 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75.00 万股),若全额行使超 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575.00 万股。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15.75%(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 例 17.69%(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采用直接定价方式确定本次公开发行 定价方式 股票的发行价格 发行后总股本 3,175.212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20.74 元/股 发行前市盈率(倍) 11.79 发行后市盈率(倍) 14.00 发行前市净率(倍) 1.06 发行后市净率(倍) 1.08 预测净利润(元) 57,101,273.28 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 1.8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1.48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 19.49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19.20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 9.73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 7.72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 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 发行方式 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已开通北京证券交 发行对象 易所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 100.00 万股,占超额配售选 战略配售情况 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 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7.39% 10,370.00 万元(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11,925.50 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 8,831.86 万元(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10,234.56 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1,538.14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 使 前 ) ; 1,690.94 万 元 ( 若 全 额 行 使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其中: 1、保荐及承销费用:1,016.26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 使 前 ) ; 1,168.70 万 元 ( 若 全 额 行 使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2、审计及验资费:339.43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3、律师费用:177.36 万元; 4、发行手续费及登记费:5.09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 行使前);5.44 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本次发行费用 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该 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各项发行费用可能根据最终 发行结果而有所调整。 1-1-21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 不适用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 不适用 注 1:发行前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3 年度经审计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注 2:发行后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3 年度经审计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 择权前的发行后市盈率为 14.00 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盈率为 14.33 倍; 注 3:发行前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注 4:发行后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 权前的发行后市净率为 1.08 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净率为 1.08 倍; 注 5: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以 2023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1.48 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1.45 元/股; 注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 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注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每股 净资产 19.20 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19.19 元/股; 注 8: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为 2023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计算; 注 9: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以 2023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 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 7.72 %,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 择权则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 7.54 %。 七、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 保荐人、承销商 机构全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注册日期 2005 年 11 月 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81703453H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22 楼 2206 室 联系电话 021-68801573 传真 021-68801551 项目负责人 黄建飞 签字保荐代表人 黄建飞、周伟 姜志堂、刘新浩、王永强、毛训平、胡锦浩、徐乔震、 项目组成员 万钊江 (二) 律师事务所 1-1-22 机构全称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 徐晨 注册日期 1993 年 7 月 2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3100004250363672 注册地址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7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7 层 联系电话 021-52341668 传真 021-52341670 经办律师 秦桂森、黄雨桑 (三) 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朱建弟、杨志国 注册日期 2011 年 1 月 2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1568093764U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联系电话 021-63390956 传真 021-63390956 经办会计师 张琦、张宇旭 (四) 资产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机构全称 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 龚波 注册日期 2008 年 4 月 1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673724396E 注册地址 天津开发区新城西路 19 号 22 号楼 3F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333 号万豪大厦 C 区 10 层 联系电话 022-23733333 传真 022-23718888 经办评估师 周汝寅、周高丰 (五) 股票登记机构 机构全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宁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6 号 5 层 33 联系电话 4008058058 传真 010-50939716 (六) 收款银行 户名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1-1-23 账号 8110701013302370405 (七) 申请上市交易所 交易所名称 北京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周贵华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 26 号 联系电话 010-63889755 传真 010-63884634 (八)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八、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 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 利益关系。 九、 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叉车门架系统滚动轴承和回转支承,被广泛应用于工 程机械、港口机械、轧钢机械、矿山冶金机械、煤矿机械、石化机械、物流 机械、智能装备、特种装备等诸多领域,发行人主要客户为上述领域主机制 造商。发行人的创新特征主要体现如下: (一)发行人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产品创新为导向 叉车门架滚动轴承属于工业强基工程——核心基础零部件“轴承”领域 的一个细分领域,其材料、工艺、装备、试验等因素制约了其高质量发展, 尤其是大吨位、高空作业、特定恶劣环境等场合的叉车目前主要依赖进口轴 承,成为制约叉车主机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国内虽有多家叉车轴承制造企 业,但大多还处于产业化的中低端。基于国内叉车门架轴承的行业现状和国 外先进企业所形成的技术差距,发行人始终致力于突破国内轴承领域低端产 品竞争激烈,高端产品研发能力不足的业态局面,将技术创新及产品创新作 为发行人发展的核心战略之一。多年来,发行人不断自我加压、比学赶超, 1-1-24 培养了一支实力过硬的技术研发团队,已相继攻克了“渐变硬度滚动轴承制 造技术”、“链轮轴承链槽感应加热技术”、“多用炉预冷淬火工艺技 术”、“轴承表面防护处理技术”、“六点接触式双排滚轮研发技术”、 “等曲率门扇滚球轴承研发技术”、“带组合支架的轻质合金特种轴承研发 技术”、“精密三圈特种装备轴承研发技术”等多项关键技术难题填补国内 空白,开发了多类具有万达特色的长寿命、高负荷、轻量化、高可靠性叉车 门架滚动轴承以及主打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和采用多种表面防护处理技 术的精密回转支承。 依托公司出色的产品创新能力,公司荣获全国首批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和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称号,并先后荣获中国驰名商标、全国轴 承行业“十二五”发展先进企业、中国工业车辆优秀配套件供应商、第一届 中国工业车辆创新成果奖、江苏省名牌产品、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 (二)发行人坚持自主研发,积极为国内特种轴承产品“进口替代”做贡献 作为国内知名的特种轴承企业,发行人始终以实现我国特种轴承产品 “进口替代”为使命,以打造世界一流叉车轴承精品基地为愿景。 自成立以来,发行人对核心产品—采用特殊热处理工艺制造的叉车门架 轴承产品不断技术创新,最初第一代产品为无过渡区的普通轴承钢双硬度特 性,在引进国外产品技术基础上逐步实现了全球配套;第二代为有过渡区的 碳钢渐变硬度系列产品,已实现自主技术原创,具有更高的冲击韧性与使用 寿命,并逐步实现了进口替代,主要应用于国内叉车企业并逐步向海外推 广;最新第三代为采用了特殊热处理工艺研制的沟道与端面均具有高硬度的 回火索氏体的新型渐变硬度系列产品,精度与性能指标得到进一步提升,已 实现技术的完全自主创新,产品工艺也实现了进一步节能、降耗的技术升 级。目前,发行人的采用特殊热处理工艺制造的叉车门架轴承产品不仅实现 了 “ 进 口 替 代 ” , 而 且 获 得 了 MITSUBISHI 、 TOYOTA 、 LINDE 、 KOMATSU 等国际知名企业的认可,同类产品全球市场占有率处于领先水 平。 1-1-25 2015 年,公司顺应下游叉车行业轻量化的发展趋势,成功研发了新型 0.5T-10T 叉车门架专用轴承。该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先后通过了丰田叉车公 司的台架试验、压碎试验、整车试验等各项性能指标测试,产品质量达到国 际同类产品水平,该产品的成功研发加速了叉车门架轴承的国产化进程,特 别是高端系产品的国产化进程。 (三)发行人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制造业单项冠 军企业,研发创新实力受到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主要客户的充分认可 发行人持续深耕于工程机械——“特种轴承”领域,高度重视研发创新 活动,始终秉承自主创新的发展理念,坚持“国际领先”发展战略,以国际 顶级叉车选用轴承的技术水平为标杆,报告期内,发行人定期与国内高校院 所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承担江苏省火炬计划、国家火炬计划等重要项目。 主持修订行业技术标准,并积极参与轴承相关国家标准的修订,不仅进一步 提升了发行人行业地位,凸显了发行人的技术实力,更有利于发行人及时捕 捉特种轴承领域相关技术发展的动态。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共主 导及参与了 4 项技术标准的制定及修订,拥有授权专利 100 项,其中发明专利 31 项。 发行人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被原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授予“中国驰名商标”称号, 被江苏省信息委员会、江苏省中小企业局评为“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 设示范企业”,江苏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授予的“江苏省名牌产品”,江 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授予的“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被中国轴承工业协 会评为“工程机械轴承“十三五”期间优秀供应商”,被中国工程机械工业 协会工业车辆分会评为中国工业车辆“优秀配套件供应商”。发行人拥有江 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授予的“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科学技术 厅授予的“江苏省(万达)特种轴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研发平 台。此外发行人还建设了面向工程机械轴承领域的国家级检测鉴定公共服务 平台,是欧洲凯傲集团的长期配套供应商,是安徽合力、杭叉集团等客户认 证的“优秀供应商”、是日本丰田公司授予的“综合优秀奖”单位。 1-1-26 十、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发行人选择《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 条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 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一年净 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 根据可比公司的估值水平,公司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者)分别为 4,113.84 万元和 4,704.31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计算)分别为 10.11%和 9.73%。因此,发行人符合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的上市标准。 十一、 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在公司治理中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 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等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十二、 募集资金运用 经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 万股,发行 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 25%,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投 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工业车辆专用轴承产能提升项目 16,000.00 6,381.54 智能装备特种轴承研制及产业化 2 10,000.00 3,988.46 项目 合计 26,000.00 10,370.00 本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项目进展情 况进行投资建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 1-1-27 自筹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方式投入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 若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 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方式解决;若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尚有剩余,则剩余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十三、 其他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披露的其他事项。 1-1-28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信 息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可能直接或间接对发行 人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以下各因素根据 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列,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 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创新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叉车轴承和回转支承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 品主要以定制件为主,随着下游叉车行业客户创新积累不断增加,门架系统 设计不断丰富,公司所在的叉车轴承行业需要不断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 工艺,以满足更高标准的性能要求。公司长期以来重视创新能力的发展和提 升,在自身生产工艺、产品研发等方面不断创新改善,同时跟随市场发展在 新产品方面不断拓展。但创新创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在自身的创新 改善、新品研发及与客户的协同开发等方面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从而一定 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二、技术风险 (一)新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的风险 公司下游为叉车行业,近年来,叉车行业电动化、智能化速度日益加 快,整个行业经历从仿制、消化到创新的转变,产品技术和制造工艺日益提 高。此外,随着全球各国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以及国内供给侧结构性改 革的持续推进,工业车辆的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传统内燃叉车的预期销量逐 步缩减,朝向细分化、场景化、智能化、新能源化迈进。在此背景下,公司 需要不断加大新技术研发,拓宽自身产品的使用场景,从而适配下游客户的 设计升级需求。 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研发资源投入、加强研发体系和研发人才队伍建 设、增加研发项目储备,则可能无法及时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并 1-1-29 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核心技术落后、产品升级迭代滞后和创新能力不足的风 险,从而使得公司的产品缺乏竞争力进而对公司的品牌及与客户之间的合作 造成不利影响。 (二)关键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作为国内最早一批开始叉车轴承专业生产的企业,在热处理、磨削 工艺等方面积累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在行业内拥有一定的话语权,相关核心 技术的延续和升级需要配备综合素质较高的关键技术人才作为保障。自成立 以来,公司通过内部培养方式形成了一支专业结构合理、行业经验丰富的研 发及技术人才队伍,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 员为 63 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 13.73%。未来,随着行业竞争态势增强,行 业内人才争夺日益激烈,若公司不能通过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稳定自身研发 及技术人才队伍,导致关键技术人才流失且未有合适替代者,则可能会削弱 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下游行业为叉车行业,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1 年前九名叉车厂商市场占有率合计为 92%,市场集中度较高,因此公司客户 也呈现出相对集中的特点。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安徽合力、杭叉 集团、中国龙工、丰田叉车、凯傲集团等境内外叉车龙头企业,前五大客户 的销售占比分别为 52.69%、48.82%和 51.94%,占比较高。如未来公司因产品 竞争力下降或遭遇市场竞争对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和紧密性造 成不利影响,则对公司的收入、利润等经营业绩会产生较大影响。 (二)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近年来,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倾向逐渐增大。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5 月,美国已陆续对约 2,500 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加征 25%的关税;2019 年 9 月起,美国分两批对其余的约 3,000 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加征 15%的关税; 随着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签署,2020 年 2 月起,美国对 3,000 亿美元 A 清 1-1-30 单商品(2019 年 9 月起加征)加征的关税从 15%降至 7.5%,3,000 亿美元内 的其余部分商品不再加征关税。 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美国取消对公司部分产品免税或者进 一步加征公司部分产品关税,公司无法及时将额外关税成本向客户转移,或 客户对关税承担方式及产品价格提出调整,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供应和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 72.93%、71.23%和 68.20%,为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钢材、外圈、 内圈、侧滚轮组、滚动体、轴头,上述原材料占直接材料的比例分别为 77.36%、79.86%和 73.95%,占比较高,对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较大。若未来公 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增长,且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不能同步提高,将对公司 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在公司未采取降本措施及未将材料价格上涨向客户传导的情形下,原材 料价格分别上浮 5%、10%及分别下降 5%、10%,对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成本 及毛利率的影响敏感性分析如下: 材料价格波动幅度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成本变动 4.91% 5.38% 5.70% 10% 毛利率变动 -3.36% -3.73% -3.97% 营业成本变动 2.45% 2.69% 2.85% 5% 毛利率变动 -1.68% -1.87% -1.99% 营业成本变动 -2.45% -2.69% -2.85% -5% 毛利率变动 1.68% 1.87% 1.99% 营业成本变动 -4.91% -5.38% -5.70% -10% 毛利率变动 3.36% 3.73% 3.97% 注 1:单位成本变动=(变化后的营业成本-实际营业成本)/实际营业成本; 注 2:毛利率变动=变化后的毛利率-当期实际毛利率。 (四)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叉车零部件行业与叉车整车产业存在着密切的联动关系,叉车产业与国 民经济的发展周期密切相关,因此叉车零部件行业受下游整车行业、国民经 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而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叉车产业在宏观经济上行阶段通常 1-1-31 发展较为迅速,并带动叉车零部件行业产销量的增长。如未来宏观经济和叉 车整车产业持续下行,可能导致公司下游叉车整车客户的采购需求下降,最 终影响公司的业绩水平。 (五)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35,437.30 万元、33,847.71 万元和 34,348.9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9,498.59 万元、4,345.04 万 元和 4,950.46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情况整体向好,2021 年营业收入 增长较快,2022 年受国内宏观经济因素影响,收入有所下降。若未来出现宏 观经济下行、行业竞争加剧、上游原材料供应紧张或涨价、下游市场需求继 续减少、重要客户或供应商与公司合作关系变动等对公司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的变化,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公司未来可能存在经营业绩下滑的 风险。 (六)市场规模较小及成长性受限的风险 公司产品可分为叉车门架轴承和回转支承,其中叉车门架轴承市场可进 一步分为前装市场和后市场,回转支承目前主要应用于叉车转向系统及 AGV 智能搬运车。叉车门架轴承前装市场方面,在机器替代人工及叉车电动化、 智能化的发展趋势下,叉车市场需求持续稳定增长,根据 statista 数据预测, 全球叉车市场需求 2022-2029 年仍将保持年复合 7.72%的增速;后市场方面, 2022 年全球叉车保有量为 1,308.77 万辆,如按照叉车平均 10 年使用寿命, 2029 年 全 球 叉 车 保 有 量 将 达 2,279.14 万 辆 ,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11.75%。 AGV/AMR 方面,根据 AIoT 星图研究院数据,2022-2027 年中国 AGV/AMR 叉车机器人出货量复合增长率达 49.98%,到 2027 年出货量将突破 110 万台。 尽管公司所处的行业在未来几年预计仍将保持较好增长,但叉车轴承属 于轴承行业中的细分小品类,相较于汽车、风电等轴承行业其市场规模较 小。公司在叉车门架轴承领域市场份额已达到全球第二,且在国内市场的份 额大幅高于国外,公司在全球主要的境外叉车厂市场份额仍有较大提升空 间;此外,叉车轴承后市场规模较大,但公司份额主要集中于前装市场,后 市场的份额较低。如果公司在国内遭遇的竞争程度加剧且未能持续保持领 1-1-32 先,或公司在境外市场因国际贸易环境等因素拓展不及预期,或公司在后市 场采取的经营措施未能有效执行,或公司在 AGV/AMR 领域储备的客户及项 目发展不及预期,则公司未来几年将无法实现较好的成长性。 (七)盈利预测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编制了 2024 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并经立信会计师审 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K10305 号),公司预测 2024 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 37,083.10 万元和 5,710.13 万元。公司特此提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 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 行投资决策时应当谨慎使用。投资者应关注已披露的盈利预测信息并阅读盈 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全文。 尽管公司盈利预测报告的编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考虑到盈利预测所 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以及国内外经济环境、市场需求以及细分行 业竞争情况等因素具有不确定性,加之其它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 导致公司不能实现 2024 年全年盈利预测的风险。 四、内控风险 (一)规模快速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由于公司资产规模和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快速扩张的业务规模延伸了公 司的管理跨度,从而使公司在业务持续、快速增长过程中对经营管理能力的 要求大幅提高。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管理机构 等都将进一步扩大,同时也将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运 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与此对应的公司经营活动、组织架 构和管理体系亦将趋于复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适应资本市场的要求和公司 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和优化管理体系,并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可 能将增加公司的管理成本和经营风险,使公司各部门难以发挥协同效应,对 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二)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1-1-33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群生、徐飞和徐明直接持有公司 11.21%股份,通过万 达管理、万力科创间接控制公司 47.67%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 58.88%表决 权,按本次发行新股 500 万股计算,发行后徐群生、徐飞和徐明控制的公司 表决权比例降至 49.60%,控制权比例较低。若实际控制人丧失对公司的控制 权,可能会导致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发展战略和经营模式发生变化,从而对 公司的经营产生不确定的影响。 五、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增长,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有所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7,469.06 万元、6,597.42 万元和 7,547.2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3.82%、11.23%和 12.97%,未来随 着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应收账款余额可能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对应收 账款回收管理较为严格,且公司客户大多为叉车领域龙头企业,但下游市场 需求和产业政策变化对公司客户经营情况具有一定影响,如果未来产业政 策、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主要客户经营状况恶化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公 司应收账款可能存在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 (二)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叉车轴承和回转支承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报告 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0.76%、30.93%和 32.15%,毛利率水 平较为稳定。公司毛利率水平受下游叉车和智能装备等领域的发展状况、市 场竞争、客户结构、产品结构、原材料价格、人力成本、工艺技术、汇率波 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上述因素发生持续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毛利率水 平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8,304.52 万元、11,190.98 万元 和 10,551.59 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15.36%、19.05%和 18.13%,随着 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存货金额整体呈上升趋势。如果未来产品价格因市场环 1-1-34 境等原因降低或产品销售未及市场预测,导致库存商品滞销、原材料积压等 情形,公司存货可能存在跌价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 响。 六、法律风险 (一)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的风险 公司的生产工序、生产设备、生产人员较多,管理难度较大。公司生产 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水和固废等,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 响。随着监管政策的趋严、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安全与环境保护的难度相 应增大,可能会产生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安全、 环保事故,进而可能遭到有关政府部门的责令整改、处罚、停产,影响公司 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租赁使用集体土地的风险 公司存在两处租赁使用集体土地的情况:(1)公司向如皋市东陈镇人民 政府租赁的位于如皋市东陈镇双群社区 16、20 组及双群社区集体的一宗土 地,租赁面积为 15,975 平方米,公司取得了不动产权证(苏(2022)如皋市 不动产第 0004775 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 (2)公司全资子公司力达轴承向如皋市城南街道天堡社区居委会租赁的位于 如皋市桃园镇工业园区升平公司南侧、天宝路西侧的一宗土地,租赁面积为 12.45 亩,因历史原因该处厂房及集体土地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存在被责 令拆除的风险。如未来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集体建设用地租赁的法律法规发 生变化,或子公司力达轴承无证房产被责令拆除,将导致公司面临搬迁风 险,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发行 结果将受到公开发行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整体行情、投资者对 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认可程度及股价未来趋势判断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 响。若本次发行股票数量认购不足,公司本次发行将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 1-1-35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工业车辆专用轴承产能提升项目”、“智能装备 特种轴承研制及产业化项目”。若未来市场需求、行业格局或全球经济政治局 势发生不利变动,或市场竞争加剧,可能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按计划 顺利实施或未达到预期收益。此外,项目实际建成和实施运营后相关新产品 的市场接受程度、项目实施及经营成本等均有可能与本公司的测算存在一定 差异,因而项目预期效益及其对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 性。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管理和组织实施的风险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诸如国家宏观政策、市 场供给需求、公司财务情况变化以及资金投入延迟等情况,导致各项目的实 施条件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随着公司 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规模将迅速扩大,组 织结构和管理体系需要向更加科学、高效的方向发展,公司经营决策和风险 控制难度将明显增加。如公司的组织管理体系和人力资源不能满足资产规模 扩大后的要求,可能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从而影响 公司的业务拓展和经营业绩提升。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约 21,500 万元,项目 建设完成后,固定资产折旧金额将大幅增加。由于新增产能存在爬坡期,因 此可能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在一定期间内出现下降的风险。此外,如果未 来市场环境或市场需求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造成募投项目的产能利用率不及 预期,甚至可能会对公司净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九、其他风险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将会相应增加,通过本次募集 1-1-36 资金提升公司研发实力、资金实力,其综合经济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的时 间,投资项目回报的实现需要一定周期。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 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将出现一定幅度 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股 票供需关系、宏观经济状况、财政与货币政策、国际资本市场环境、投资者 的心理预期以及其他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股价下跌的风险。本公司提醒投 资者对股票市场的风险要有充分的认识,在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综合考虑 影响股票价格的各种因素,以规避风险和损失。 1-1-37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Jiangsu Wanda Special Bearing Co., Ltd. 证券代码 920002 证券简称 万达轴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827311523740 注册资本 26,752,120 元 法定代表人 徐群生 成立日期 2001 年 8 月 24 日 办公地址 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福寿东路 333 号 注册地址 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福寿东路 333 号 邮政编码 226500 电话号码 0513-80311135 传真号码 0513-87650301 电子信箱 jswd@wandabearing.com 公司网址 http://www.wandabearing.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证券事务部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吴来林 投资者联系电话 0513-80311135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轴承制造;轴承销售;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工业设计服 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叉车轴承及回转支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叉车轴承(主滚轮轴承、侧滚轮轴承、链轮轴 承、复合轴承、复合轴承组件)、回转支承等 二、 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情况 (一) 挂牌时间 2023 年 1 月 12 日 (二) 挂牌地点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三) 挂牌期间受到处罚的情况 1-1-38 自 2023 年 1 月 12 日挂牌以来,公司不存在受到处罚的情况。 (四) 终止挂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 自 2023 年 1 月 12 日挂牌以来,公司主办券商为中信建投,未发生变动。 (六) 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均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未发生变化。 (七) 股票交易方式及其变更情况 公司 2023 年 1 月 12 日挂牌以来,股票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截至本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票交易方式未发生变更。 (八) 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 自 2023 年 1 月 12 日挂牌以来,公司共进行过一次定向发行,具体情况如 下: 2023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万达 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 2023 年 4 月 25 日,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万达特种 1-1-39 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829 号)。 本次股票发行股数为 1,700,003 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2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 34,000,060.00 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认购数量 认购价格 认购金额 序号 认购人名称 认购方式 (股) (元/股) (元) 1 徐群生 255,011 20 5,100,220.00 现金 2 吉祝安 154,649 20 3,092,980.00 现金 3 陈宝国 123,719 20 2,474,380.00 现金 4 顾勤 123,719 20 2,474,380.00 现金 5 吴来林 123,719 20 2,474,380.00 现金 6 保永年 103,227 20 2,064,540.00 现金 7 徐明 81,396 20 1,627,920.00 现金 8 徐飞 62,065 20 1,241,300.00 现金 9 沙爱华 50,287 20 1,005,740.00 现金 10 沈长林 50,287 20 1,005,740.00 现金 11 丁正琪 44,019 20 880,380.00 现金 12 赵小林 42,055 20 841,100.00 现金 13 蔡翔 36,385 20 727,700.00 现金 14 戴世忠 28,037 20 560,740.00 现金 15 朱晓宏 28,037 20 560,740.00 现金 16 傅恩庆 25,144 20 502,880.00 现金 17 詹红红 25,144 20 502,880.00 现金 18 周荣明 25,144 20 502,880.00 现金 19 杨欣立 21,287 20 425,740.00 现金 20 刘俊 20,643 20 412,860.00 现金 21 丁韦 20,322 20 406,440.00 现金 22 徐佩兰 18,233 20 364,660.00 现金 23 黄天芳 18,233 20 364,660.00 现金 24 杨小兵 15,549 20 310,980.00 现金 25 储祝庆 14,529 20 290,580.00 现金 26 徐华 14,529 20 290,580.00 现金 27 曹宝荣 14,529 20 290,580.00 现金 28 陆建国 13,295 20 265,900.00 现金 29 刘晓娟 12,010 20 240,200.00 现金 30 吴晓丽 11,688 20 233,760.00 现金 31 任洺 11,688 20 233,760.00 现金 1-1-40 32 李建明 11,688 20 233,760.00 现金 33 夏素琴 11,366 20 227,320.00 现金 34 周滨华 10,885 20 217,700.00 现金 35 李玉明 10,885 20 217,700.00 现金 36 杨余志 10,402 20 208,040.00 现金 37 许应才 9,839 20 196,780.00 现金 38 尤竹茂 9,759 20 195,180.00 现金 39 许金龙 9,036 20 180,720.00 现金 40 贾平 2,042 20 40,840.00 现金 41 王成 2,042 20 40,840.00 现金 42 彭卫华 2,042 20 40,840.00 现金 43 何敏 2,042 20 40,840.00 现金 44 徐志祥 2,042 20 40,840.00 现金 45 胡胜军 2,042 20 40,840.00 现金 46 蔡小建 2,042 20 40,840.00 现金 47 陈建 1,531 20 30,620.00 现金 48 徐海莲 1,531 20 30,620.00 现金 49 石海东 1,531 20 30,620.00 现金 50 丁彬 1,531 20 30,620.00 现金 51 徐伟 1,531 20 30,620.00 现金 52 王勇 1,531 20 30,620.00 现金 53 冒军 1,021 20 20,420.00 现金 54 时银飞 1,021 20 20,420.00 现金 55 刘鹏鹏 1,021 20 20,420.00 现金 56 金海巍 1,021 20 20,420.00 现金 合计 合计 1,700,003 - 34,000,060.00 - 2023 年 5 月 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认购出 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K10378 号)。 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披露《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起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公司 2023 年定向发行系公司定向发行前原股东按穿透后的持股比例同比 例增资,不存在引入新增股东的情况。 (九)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1-41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过重大资产重组。 (十) 报告期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万达管理,实际控制人为徐群生、徐飞和 徐明,控制权未发生变动。 (十一) 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进行 股利分配,具体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1、2021 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2021 年 1 月 6 日,万达有限股东会作出决定,万达有限向全体股东按出 资比例支付现金红利 333.00 万元。 2021 年 8 月 21 日,万达有限股东会作出决定,万达有限向全体股东按出 资比例支付现金红利 6,660.00 万元。 2021 年 8 月 24 日,万达有限股东会作出决定,万达有限向全体股东按出 资比例支付现金红利 1,665.00 万元。 2、2022 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2022 年公司未实施利润分配。 3、2023 年股利分配情况 2023 年公司未实施利润分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利分配均已实施完毕。 三、 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1-1-42 四、 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万达管理直接持有公司 11,842,500 股,持股 比例为 44.27%,系公司控股股东。 (1)公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如皋万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类型 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82MA26WUBJ8C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执行事务合伙人 徐群生 设立日期 2021 年 8 月 24 日 实缴出资 11,842,500 住所 南通市如皋市东陈镇双群村 16、17、18、20 组 邮编 226500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 控股公司服务(J6920)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 主营业务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2)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构成 序号 合伙人信息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徐群生 255.7980 21.60% 2 吉祝安 127.8990 10.80% 3 顾勤 102.3190 8.64% 4 吴来林 102.3190 8.64% 5 陈宝国 102.3190 8.64% 1-1-43 6 保持 72.1210 6.09% 7 沈长林 34.1060 2.88% 8 沙爱华 34.1060 2.88% 9 赵小林 31.9750 2.70% 10 徐飞 25.5800 2.16% 11 丁正琪 24.8690 2.10% 12 朱晓宏 21.3170 1.80% 13 戴世忠 21.3170 1.80% 14 詹红红 17.0530 1.44% 15 傅恩庆 17.0530 1.44% 16 周荣明 17.0530 1.44% 17 蔡翔 13.6190 1.15% 18 杨欣立 11.3690 0.96% 19 杨小兵 10.6580 0.90% 20 储祝庆 10.6580 0.90% 21 徐华 10.6580 0.90% 22 曹宝荣 10.6580 0.90% 23 刘俊 10.4210 0.88% 24 丁韦 9.9480 0.84% 25 陆建国 9.5920 0.81% 26 刘晓娟 7.6980 0.65% 27 吴晓丽 7.2240 0.61% 28 李建明 7.2240 0.61% 29 任洺 7.2240 0.61% 30 徐佩兰 6.8690 0.58% 31 黄天芳 6.8690 0.58% 32 夏素琴 6.7500 0.57% 33 周滨华 6.0400 0.51% 34 李玉明 6.0400 0.51% 35 杨余志 5.3290 0.45% 36 许应才 4.5000 0.38% 37 尤竹茂 4.3820 0.37% 38 许金龙 3.3160 0.28% 合计 1,184.2500 100.00% 2、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徐群生、徐飞和徐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徐群生先生直接持有万达轴承 5.44%股权, 1-1-44 担任万达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万达管理控制公司 44.27%表决权,合计 控制公司 49.71%表决权,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 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徐飞系徐群生之子,直接持有万达轴承 0.98%股权,通过万达管理间接 持有公司 0.96%股份,通过万力科创间接持有公司 1.72%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3.65%股份,并担任万达管理普通合伙人、万力科创执行事务合伙人、万达轴 承董事、总经理,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徐明系徐群生之子,直接持有万达轴承 4.79%股权,并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子公司力达轴承总经理,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为公司共同实 际控制人。 徐群生、徐飞、徐明的基本情况如下: 徐群生先生,194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63 年 2 月至 1970 年 6 月历任南通市电站阀门厂车间工人、车间主任,1970 年 6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国营如皋轴承厂主任、科长、副厂长、厂长,2001 年 8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万达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22 年 2 月至今任万达轴承 董事长。 徐飞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88 年 7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国营如皋轴承厂电工;2001 年 8 月至 2022 年 1 月历任万达有限国际贸易部部长、副总经理,2022 年 2 月至今任万达轴承董 事、总经理。 徐明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1995 年 7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南通市电站阀门厂生产工人,2005 年 1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如皋市毅鸿机械加工厂执行事务合伙人,2010 年 4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如皋鸿毅机械配件厂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 年 1 月至今任力达轴承总 经理,2022 年 4 月至今任万达轴承副总经理。 2022 年 4 月,徐群生、徐飞、徐明父子三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1-45 事项 内容 一致行动的 一致行动人将保证在万达轴承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中行使表决权时采 目的 取相同的意思表示,以巩固徐群生、徐飞、徐明在公司中的控制地位。 一致行动人在万达轴承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中保持的一致行动, 一致行动人作为公司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以及作为股东在公司股东会中通 过投票表决或其他方式确定公司如下事项时保持一致:a) 共同提案和 表决;b) 共同投票表决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c) 共同投票表决公 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d) 共同投票表决公司的利润分配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e) 共同投票表决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 一致行动的 方案;f) 共同投票表决发行公司股票或债券、股票激励或期权的方案; 内容 g) 共同投票表决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h) 共同投票表决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并购、转让以及公司资金 出借或借入方案;i) 共同投票表决修改公司章程或决定内部管理机构 的设置;j) 共同投票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 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k) 共同行使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中的其它职权。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因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任一方拟 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董事会、股东大会提出议案之前,或 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对相关事项行使表决权之前,一致行动人内部先 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直至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该一致意 见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该等事项行使表决权。如果协议各方进行充 分沟通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以徐群生意见为准;(2)在本 一致行动的 协议有效期内,除因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一致行动人可以亲自 延伸 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本协议其他方代为 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如一致行动人均不能参加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时,应共同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一致行动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应当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 一致行动的 各方确认,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无论其具体持股比例是否发生变化、 期限 持股期间是否发生中断,各方均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 协议的变更 未经各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上述变更和解除均不得损 或解除 害各方在公司中的合法权益。 分歧解决机 如果协议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以徐群生 制 意见为准,纠纷解决机制约定明确。 (二)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控股股东万达管理、实际控制人徐群生、 徐飞、徐明外,不存在其他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穿透后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为吉祝安、陈宝国、顾勤、吴来林。上述 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直接持股数量(万股) 直接持股比例 合计持股比例 1 吉祝安 115.4649 4.32% 9.10% 1-1-46 2 陈宝国 92.3719 3.45% 7.28% 3 顾勤 92.3719 3.45% 7.28% 4 吴来林 92.3719 3.45% 7.28% 吉祝安先生,195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87 年 3 月至 2001 年 8 月任国营如皋轴承厂党支部书记,2001 年 8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万达有限副董事长,2022 年 2 月至今任万达轴承副董事长。 陈宝国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89 年 2 月至 2001 年 7 月历任国营如皋轴承厂技术员、技术科科长、副厂 长,2001 年 8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万达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22 年 2 月至今 任万达轴承董事、副总经理。 顾勤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80 年 2 月至 1982 年 11 月任如皋市无线电六厂职员,1982 年 12 月至 2001 年 7 月历任国营如皋轴承厂职员、科长、副厂长;2001 年 8 月至 2022 年 1 月 任万达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22 年 2 月至今任万达轴承董事、副总经理。 吴来林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88 年 7 月至 2001 年 7 月历任国营如皋轴承厂成本会计、总账会计、财务科 科长;2001 年 8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万达有限董事、财务总监;2022 年 2 月至 今任万达轴承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三) 发行人的股份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者 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万达管理和万力科创外,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万达管理系公司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 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 1-1-47 实际控制人情况”。 万力科创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万力科创持 有发行人持有 910,117 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3.40%。万力科创的具体情 况如下: 企业名称 如皋万力科创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类型 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82MA7H1PDB18 执行事务合伙人 徐飞 设立日期 2022 年 2 月 28 日 实缴出资 9,101,774 元 住所 南通市如皋市东陈镇双群村 16 组 12 号 邮编 226500 一般项目: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主营业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万力科创共有 22 名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类别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占比(%) 1 普通合伙人 徐飞 458.8500 50.41 2 有限合伙人 贾平 30.0885 3.31 3 有限合伙人 王成 30.0885 3.31 4 有限合伙人 彭卫华 30.0885 3.31 5 有限合伙人 何敏 30.0885 3.31 6 有限合伙人 徐志祥 30.0885 3.31 7 有限合伙人 胡胜军 30.0885 3.31 8 有限合伙人 蔡小建 30.0885 3.31 9 有限合伙人 陈建 22.5664 2.48 10 有限合伙人 徐海莲 22.5664 2.48 11 有限合伙人 石海东 22.5664 2.48 12 有限合伙人 丁彬 22.5664 2.48 13 有限合伙人 徐伟 22.5664 2.48 14 有限合伙人 王勇 22.5664 2.48 15 有限合伙人 杨小兵 22.5664 2.48 16 有限合伙人 冒军 15.0442 1.65 17 有限合伙人 时银飞 15.0442 1.65 18 有限合伙人 刘鹏鹏 15.0442 1.65 19 有限合伙人 金海巍 15.0442 1.65 20 有限合伙人 曹宝荣 7.5221 0.83 1-1-48 21 有限合伙人 徐华 7.5221 0.83 22 有限合伙人 储祝庆 7.5221 0.83 合计 910.1774 100.00 五、 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2,675.2120 万股,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数量 500 万股股票(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5.75%;发行前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为 24.73%,本次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 为 36.58%,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以本次 发行 500 万股股票计算): 序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号 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万达管理 1,184.2500 44.27% 1,184.2500 37.30% 2 徐群生 145.5011 5.44% 145.5011 4.58% 3 徐明 128.0896 4.79% 128.0896 4.03% 4 吉祝安 115.4649 4.32% 115.4649 3.64% 5 陈宝国 92.3719 3.45% 92.3719 2.91% 6 顾勤 92.3719 3.45% 92.3719 2.91% 7 吴来林 92.3719 3.45% 92.3719 2.91% 8 万力科创 91.0117 3.40% 91.0117 2.87% 9 保永年 90.3227 3.38% 90.3227 2.84% 10 沙爱华 45.0287 1.68% 45.0287 1.42% 11 其他股东 598.4276 22.37% 598.4276 18.85% 12 本次发行 - - 500.0000 15.75% 合计 2,675.2120 100.00% 3,175.2120 100.00% (二)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持股数量 限售数量 股权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担任职务 (万股) (万股) (%) 1 万达管理 不适用 1,184.2500 1,184.2500 44.27 1-1-49 2 徐群生 董事长 145.5011 145.5011 5.44 3 徐明 副总经理 128.0896 128.0896 4.79 4 吉祝安 副董事长 115.4649 115.4649 4.32 5 董事、副总经 陈宝国 92.3719 92.3719 3.45 理 6 董事、副总经 顾勤 92.3719 92.3719 3.45 理 7 董事、财务总 吴来林 监、董事会秘 92.3719 92.3719 3.45 书 8 万力科创 不适用 91.0117 91.0117 3.40 9 保永年 退休 90.3227 90.3227 3.38 10 沙爱华 办公室主任 45.0287 45.0287 1.68 11 沈长林 退休 45.0287 45.0287 1.68 合计 - 2,121.8131 2,121.8131 79.31 (三) 主要股东间关联关系的具体情况 序号 关联方股东名称 关联关系描述 徐群生系万达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 1 徐群生、徐飞、万达管理 万达管理 21.60%股权,徐飞系万达管理普 通合伙人,持有万达管理 2.16%股权 徐飞系万力科创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万 2 徐飞、万力科创 力科创 50.41%股权 3 徐飞、徐明、徐群生 徐飞、徐明系徐群生之子 4 徐飞、贾平 万力科创有限合伙人贾平系徐飞配偶 5 保永年、保持 万达管理有限合伙人保持系保永年之子 (四) 其他披露事项 发行人已出具专项承诺,承诺发行人股东不存在《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第二条规定的禁止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情形,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 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六、 股权激励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股权激励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 权结构变化的事项。 1-1-50 七、 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一) 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如皋市力达轴承有限公司 子公司名称 如皋市力达轴承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2 年 1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5,000,000.00 元 实收资本 5,000,000.00 元 注册地 如皋市城南街道天堡路 18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如皋市城南街道天堡路 18 号 主要产品或服务 车加工业务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 力达轴承的主营业务为叉车轴承及回转支承的车加工业 营业务的关系 务,系公司生产环节的前道工序。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万达轴承持股 100.00%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 2023 年末总资产为 2,741.69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 2023 年末净资产为 2,554.02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 2023 年度净利润为 535.62 万元 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机构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 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 副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名。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任期 3 年,任期 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现行职务 提名人 任职期间 1 徐群生 董事长 全体发起人 2022.1.22-2025.1.21 2 吉祝安 副董事长 全体发起人 2022.1.22-2025.1.21 3 徐飞 董事、总经理 全体发起人 2022.1.22-2025.1.21 4 顾勤 董事、副总经理 全体发起人 2022.1.22-2025.1.21 5 陈宝国 董事、副总经理 全体发起人 2022.1.22-2025.1.21 董事、财务总监、董 6 吴来林 全体发起人 2022.1.22-2025.1.21 事会秘书 7 谷正芬 独立董事 全体股东 2022.2.23-2025.1.21 8 夏泽涵 独立董事 全体股东 2022.2.23-2025.1.21 1-1-51 9 邓四二 独立董事 全体股东 2023.9.27-2025.1.21 上述董事的简历如下: (1)徐群生先生,194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1963 年 2 月至 1970 年 6 月历任南通市电站阀门厂车间工人、车间主任, 1970 年 6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国营如皋轴承厂主任、科长、副厂长、厂长, 2001 年 8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万达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22 年 2 月至今任万 达轴承董事长。 (2)吉祝安先生,195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1987 年 3 月至 2001 年 8 月任国营如皋轴承厂党支部书记,2001 年 8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万达有限副董事长,2022 年 2 月至今任万达轴承副董事长。 (3)徐飞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1988 年 7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国营如皋轴承厂电工;2001 年 8 月至 2022 年 1 月历任万达有限国际贸易部部长、副总经理,2022 年 2 月至今任万达轴 承董事、总经理。 (4)顾勤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1980 年 2 月至 1982 年 11 月任如皋市无线电六厂职员,1982 年 12 月至 2001 年 7 月历任国营如皋轴承厂职员、科长、副厂长;2001 年 8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万达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22 年 2 月至今任万达轴承董事、副总经 理。 (5)陈宝国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1989 年 2 月至 2001 年 7 月历任国营如皋轴承厂技术员、技术科科长、副 厂长,2001 年 8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万达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22 年 2 月至 今任万达轴承董事、副总经理。 (6)吴来林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1988 年 7 月至 2001 年 7 月历任国营如皋轴承厂成本会计、总账会计、财 务科科长;2001 年 8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万达有限董事、财务总监;2022 年 2 月至今任万达轴承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1-1-52 (7)谷正芬女士,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1989 年 8 月至 1999 年 12 月历任江苏如皋审计事务所财务审计员、基建 预决算审计员、副所长,2000 年 1 月至今任如皋皋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副所长、监事,2009 年 5 月至今任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2011 年 11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江苏 天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2 月至今任万达轴承独立董事。 (8)夏泽涵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1996 年至 1999 年任南通天业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 年至今历任江苏绘园 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高级合伙人);2020 年至今任如皋市律师协会副监事 长;2022 年 2 月至今任万达轴承独立董事。 (9)邓四二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 历。1989 年 7 月至今任河南科技大学教师;2023 年 9 月至今任万达轴承独立 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职 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 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现行职务 提名人 任职期间 1 赵小林 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 2022.1.22-2025.1.21 2 杨小兵 监事 监事会 2022.1.22-2025.1.21 3 何捷 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22.1.20-2025.1.19 上述监事的简历如下: (1)赵小林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1987 年至 2001 年 7 月历任国营如皋轴承厂金工车间操作工、车间主任, 2001 年 8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万达有限安环部部长,2022 年 2 月至今任万达轴 承安环部部长、监事。 (2)杨小兵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1-1-53 历。1990 年 1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国营如皋轴承厂热处理车间主任,2001 年 8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万达有限生产部部长,2022 年 2 月至今任万达轴承生产部 部长、监事。 (3)何捷先生,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2013 年 8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万达有限生产部职工,2022 年 2 月至今任万 达轴承生产部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共 5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现行职务 任职期间 1 徐飞 董事、总经理 2022.1.22-2025.1.21 2 顾勤 董事、副总经理 2022.1.22-2025.1.21 3 陈宝国 董事、副总经理 2022.1.22-2025.1.21 4 吴来林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22.1.22-2025.1.21 5 徐明 副总经理 2022.4.9-2025.1.21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1、徐飞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个人简历参见本节之“八、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 要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2、顾勤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个人简历参见本节之“八、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 要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3、陈宝国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个人简历参见本节之“八、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简要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4、吴来林先生,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个人简历参见 本节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5、徐明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1-1-54 1995 年 7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南通市电站阀门厂生产工人,2005 年 1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如皋市毅鸿机械加工厂执行事务合伙人,2010 年 4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如皋鸿毅机械配件厂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 年 1 月至今任力达轴承总 经理,2022 年 4 月至今任万达轴承副总经理。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无限售股数 其中被质押 姓名 职位 关系 量(股) 量(股) 量(股) 或冻结股数 徐群生 董事长 董事长 1,455,011 2,557,980 0 0 吉祝安 副董事长 副董事长 1,154,649 1,278,990 0 0 董事、总经 董事、总经 徐飞 262,065 714,620 0 0 理 理 董事、副总 董事、副总 顾勤 923,719 1,023,190 0 0 经理 经理 董事、副总 董事、副总 陈宝国 923,719 1,023,190 0 0 经理 经理 董事、财务 董事、财务 吴来林 总监、董事 总监、董事 923,719 1,023,190 0 0 会秘书 会秘书 赵小林 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主席 342,055 319,750 0 0 杨小兵 监事 监事 115,549 129,145 0 0 徐明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1,280,896 0 0 0 (三) 对外投资情况 姓名 在发行人处职务 对外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金额 投资比例 徐群生 董事长 万达管理 2,557,980 21.60% 吉祝安 副董事长 万达管理 1,278,990 10.80% 万达管理 255,800 2.16% 徐飞 董事、总经理 万力科创 4,588,500 50.41% 顾勤 董事、副总经理 万达管理 1,023,190 8.64% 陈宝国 董事、副总经理 万达管理 1,023,190 8.64% 董事、财务总 吴来林 万达管理 1,023,190 8.64% 监、董事会秘书 如皋皋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30,000 23.00% 谷正芬 独立董事 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60,000 30.00% 南通皋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0,000 30.00% 赵小林 监事会主席 万达管理 319,750 2.70% 万达管理 106,580 0.90% 杨小兵 监事 万力科创 225,664 2.48% 1-1-55 徐明1 副总经理 苏州宇驰光电有限公司 500,000 50.00% (四) 其他披露事项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徐飞系董事长徐群生之子,公司副总经理徐明系董事 长徐群生之子,除上述亲属关系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是否存 是否对公司 在与公 持续经营能 姓名 职务 兼职公司 兼任职务 司利益 力产生不利 冲突 影响 执行事务合 徐群生 董事长 万达管理 否 否 伙人 董事、总 执行事务合 徐飞 万力科创 否 否 经理 伙人 如皋皋审会计师事务所 副所长、监 否 否 有限公司 事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否 否 公司 谷正芬 独立董事 江苏天南电力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否 否 公司 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 监事 否 否 有限公司 律师、主任 江苏绘园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 否 否 夏泽涵 独立董事 人) 如皋市律师协会 副监事长 否 否 邓四二 独立董事 河南科技大学 教师 否 否 徐明 副总经理 苏州宇驰光电有限公司 监事 否 否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的变动情况 徐明在报告期内持有苏州宇驰光电有限公司 50%的股份且担任监事, 2023 年 11 月 3 日,徐明将其持有的苏州宇驰光电有限公司 50%的股份转让给 顾珍慧并完成工商变更,苏州宇驰光电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苏州宇驰光电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5945592700018 1 2023 年 11 月 3 日,徐明已转让其持有的苏州宇驰光电有限公司 50%股份。 1-1-5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东宏路 28 号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股东及出资比例 吉山东 50.00 50.00% 顾珍慧 50.00 50.00% 生产、加工:光学材料、胶带、缓冲材料;销售:五金电子材 料、模具、绝缘材料、导电泡棉。从事生产所需原材料的进口 经营范围 业务和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0 年 7 月 19 日 九、 重要承诺 (一) 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日期 承诺结束日期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索引)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 参 见 本 节 之 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3 年 11 月 “九、重要承 的亲属、实际控制 长期有效 限售承诺 2日 诺 ” 之“( 三) 人控制的其他企 承诺具体内容” 业、持股董监高 参 见 本 节 之 2024 年 2 月 “九、重要承 非法定限售股东 长期有效 自愿限售承诺 26 日 诺 ” 之“( 三) 承诺具体内容” 参 见 本 节 之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 2023 年 11 月 股份增减持承 “九、重要承 长期有效 股东、持股董监高 2日 诺 诺 ” 之“( 三) 承诺具体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 参 见 本 节 之 人、控股股东、在 2024 年 3 月 “九、重要承 公司任职并领取薪 长期有效 稳定股价承诺 28 日 诺 ” 之“( 三) 酬的非独立董事和 承诺具体内容” 高级管理人员 参 见 本 节 之 控股股东、实际控 上市后业绩大 2024 年 4 月 “九、重要承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长期有效 幅下滑延长股 24 日 诺 ” 之“( 三) 人、持股董监高 份锁定期承诺 承诺具体内容” 参 见 本 节 之 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3 年 11 月 “九、重要承 长期有效 回购承诺 或控股股东 2日 诺 ” 之“( 三) 承诺具体内容” 关于摊薄即期 参 见 本 节 之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 2023 年 11 月 长期有效 回报填补措施 “九、重要承 股东、董高 2日 能够得到切实 诺 ” 之“( 三) 1-1-57 履行相关承诺 承诺具体内容” 参 见 本 节 之 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3 年 11 月 “九、重要承 或控股股东、董监 长期有效 分红承诺 2日 诺 ” 之“( 三) 高 承诺具体内容” 参 见 本 节 之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 2023 年 11 月 “九、重要承 长期有效 同业竞争承诺 股东、董监高 2日 诺 ” 之“( 三) 承诺具体内容” 参 见 本 节 之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 2023 年 11 月 规范及减少关 “九、重要承 长期有效 股东、董监高 2日 联交易 诺 ” 之“( 三) 承诺具体内容” 参 见 本 节 之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 2023 年 11 月 “九、重要承 长期有效 资产占用承诺 股东、董监高 2日 诺 ” 之“( 三) 承诺具体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 参 见 本 节 之 或控股股东、实际 2023 年 11 月 未履行承诺时 “九、重要承 控制人的亲属、实 长期有效 2日 的约束措施 诺 ” 之“( 三) 际控制人控制的其 承诺具体内容” 他企业、董监高 (二) 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日期 承诺结束日期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索引) 详见本节之“九、重 2022 年 12 月 全体股东 长期有效 限售承诺 要承诺”之“(三)承 9日 诺具体内容” 详见本节之“九、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 2022 年 12 月 重 要 承 诺 ” 之 股东、董监高、持 长期有效 同业竞争承诺 9日 “(三)承诺具体内 股 5%以上股东 容” 详见本节之“九、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 2022 年 12 月 重 要 承 诺 ” 之 股东、董监高、持 长期有效 关联交易承诺 9日 “(三)承诺具体内 股 5%以上股东 容”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 详见本节之“九、重 2022 年 12 月 股东、董监高、持 长期有效 资金占用承诺 要承诺”之“(三)承 9日 股 5%以上股东 诺具体内容” 详见本节之“九、重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 2022 年 12 月 长期有效 资产占用承诺 要承诺”之“(三)承 股东 9日 诺具体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 详见本节之“九、重 2022 年 12 月 或控股股东、董监 长期有效 独立性承诺 要承诺”之“(三)承 9日 高 诺具体内容” 其他承诺(社 详见本节之“九、重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 2022 年 12 月 长期有效 保、公积金、 要承诺”之“(三)承 股东 9日 房屋、环保) 诺具体内容” 其他 2022 年 12 月 长期有效 财务人员兼职 详见本节之“九、重 1-1-58 9日 承诺 要承诺”之“(三)承 诺具体内容” (三) 承诺具体内容 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承诺的主要内容如下: (1)限售承诺 1)控股股东万达管理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人上市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 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 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在锁定期后,本企业将按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方式进 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如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开发行并上 市前所持股份的,本企业将明确并披露未来 12 个月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 持续稳定经营。 3.自公司审议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公司完 成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将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若本企业在上述期间新增股份,本企业将于新增股份当日向公司和主办 券商报告,并承诺在办理完成新增股份限售前不转让新增股份。若因公司进 行权益分派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 诺。若公司终止其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的,本企业可以申请解除上述限售 承诺。 4.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后起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1-1-59 5.本企业承诺,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当 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 6 个 月;(2)拟在 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除按照前述规 定履行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30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3)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 况;(4)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 具体减持情况。但本企业通过北交所和全国股转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 公司股份,其减持不适用本条内容。本企业承诺在减持计划中披露公司是否 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企业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北交所要 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6.如果公司上市之后发生了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 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 6 个月内,本企 业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自 愿限售的手续; 7.如果公司上市之后本公司发生了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虚假陈述等严 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 12 个月 内,本企业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要 求办理自愿限售的手续。 8.自本承诺函出具后,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 北京证券交易所就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 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9.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 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承担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 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2)实际控制人徐群生、徐飞、徐明,实际控制人亲属贾平 1-1-60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人上市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 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 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在锁定期后,本人将按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方式进行 减持并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如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开发行并上市前 所持股份的,本人将明确并披露未来 12 个月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 定经营。 3.自公司审议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公司完 成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将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若本人在上述期间新增股份,本人将于新增股份当日向公司和主办券商 报告,并承诺在办理完成新增股份限售前不转让新增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 益分派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若公 司终止其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的,本人可以申请解除上述限售承诺。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后起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5.本人承诺,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当及 时通知公司,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 6 个月; (2)拟在 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除按照前述规定 履行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3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3)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 况;(4)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 具体减持情况。但本人通过北交所和全国股转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公 1-1-61 司股份,其减持不适用本条内容。本人承诺在减持计划中披露公司是否存在 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人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北交所要求披露 的其他内容。 6.如果公司上市之后发生了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 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 6 个月内,本人 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 限售的手续; 7.如果公司上市之后本公司发生了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虚假陈述等严 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 12 个月 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 办理自愿限售的手续。 8.自本承诺函出具后,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 北京证券交易所就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 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9.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 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 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3)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万力科创 “1.本企业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北交所”)业务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本企业减持股份将 按照法律、法规和上述规则、以及北交所相关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发行人上市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 述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 1-1-62 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3.自公司审议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公司完 成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将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若本企业在上述期间新增股份,本企业将于新增股份当日向公司和主办 券商报告,并承诺在办理完成新增股份限售前不转让新增股份。若因公司进 行权益分派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 诺。若公司终止其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的,本企业可以申请解除上述限售 承诺。 4.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后起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5.自本承诺函出具后,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 北京证券交易所就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 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6.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 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承担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 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4)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自公司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持有或控制的公司上市前的股份,以及确保虽不由本人持有但由本人 实际支配的股份表决权所对应的公司股份亦不被转让或被委托他人代为管理,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1-1-63 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后起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3.自公司审议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公司完 成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将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若本人在上述期间新增股份,本人将于新增股份当日向公司和主办券商 报告,并承诺在办理完成新增股份限售前不转让新增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 益分派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若公 司终止其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的,本人可以申请解除上述限售承诺。 4.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 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5.本人承诺,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当及 时通知公司,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 6 个月; (2)拟在 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除按照前述规定 履行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30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3)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 况;(4)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 具体减持情况。但本人通过北交所和全国股转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公 司股份,其减持不适用本条内容。本人承诺在减持计划中披露公司是否存在 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人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北交所要求披露 的其他内容。 6.如果公司上市之后发生了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 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 6 个月内,本人 1-1-64 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 限售的手续; 7.如果公司上市之后本公司发生了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虚假陈述等严 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 12 个月 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 办理自愿限售的手续。 8.自本承诺函出具后,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 北京证券交易所就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 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9.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 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 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5)自愿限售承诺 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全体非法定限售股东签署《自愿限售承诺书》, 承诺如下: “本人是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轴承”、“公 司”)的股东,持有万达轴承股票。公司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鉴于本人 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坚定看好,以及维护公司上市后的公众投资者信心和股价 在一定期限内的稳定,本人特此作出如下自愿限售承诺: 自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 1 年届满之时为止期间, 本人不会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予或处置所持万达轴承股票,不会在本人所持 万达轴承股票上设置质押担保或其他权利负担。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相关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并同 意赔偿由此给万达轴承造成的损失。” (2)股份增减持承诺 1)控股股东万达管理 “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自身发展/资金需 1-1-65 要,本企业存在适当减持发行人之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 1.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 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 2.减持价格: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 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企业在公司公 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期间如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减持期限: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 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信息披露: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若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需要提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监管 机构制定的相关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5.本企业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 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如 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需向公司 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实际控制人徐群生、徐飞、徐明 “在本人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自身发展/资金需要, 本人存在适当减持发行人之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 1.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 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 1-1-66 2.减持价格: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 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在公司公开发 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期间如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减持期限: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 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信息披露: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 以公告,若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需要提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监管机 构制定的相关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5.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 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如果 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需向公司或者 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本人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自身发展/资金需要, 本人存在适当减持发行人之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 1.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 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 2.减持价格: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 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在公司公开发 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公 1-1-67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期间如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减持期限: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 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信息披露: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 以公告,若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需要提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监管机 构制定的相关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5.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 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如果 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需向公司或者 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稳定股价的承诺 1)万达轴承 “一、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 (如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价 格的,本公司承诺将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 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 )的相关规 定,履行稳定股价的各项义务。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 3 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第三方恶意炒作 之因素所致,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本公司承诺将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预 1-1-68 案》的相关规定,履行稳定股价的各项义务。 二、若本公司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履行稳定股价的各项义务,则本 公司将遵照已签署的《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函》的相关要求承 担相应责任并采取相关后续措施。 本承诺自《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修订稿)》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实际控制人徐群生、徐飞、徐明 “一、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 (如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价 格的,本人承诺将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 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规定, 履行稳定股价的各项义务。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 3 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第三方恶意炒作 之因素所致,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本人承诺将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预 案》的相关规定,履行稳定股价的各项义务。 二、若本人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履行稳定股价的各项义务,则本人 将遵照已签署的《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函》的相关要求承担相 应责任并采取相关后续措施。” 3)控股股东万达管理 “一、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 (如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价 格的,本企业承诺将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 1-1-69 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 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规定,履行本 企业应当履行的稳定股价的各项义务(如有)。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 3 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第三方恶意炒作 之因素所致,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本企业承诺将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预 案》的相关规定,履行稳定股价的各项义务。 二、若本企业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履行稳定股价的各项义务,则本 企业将遵照已签署的《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函》的相关要求承 担相应责任并采取相关后续措施。” 4)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 (如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价 格的,本人承诺将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 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规定, 履行本人应当履行的稳定股价的各项义务(如有)。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 3 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第三方恶意炒作 之因素所致,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本人承诺将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预 案》的相关规定,履行稳定股价的各项义务。 二、若本人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履行稳定股价的各项义务,则本人 将遵照已签署的《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函》的相关要求承担相 应责任并采取相关后续措施。” 5)稳定股价的预案(修订稿) 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修订稿)主要内容如下: 1-1-70 “一、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 (一)启动和停止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1、启动条件 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如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 于本次发行价格,公司将启动本预案以稳定公司股价。 2、停止条件 公司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则停止实施股价稳定预案: (1)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公司启动稳定股价具体 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5 个交易日高于本次发行价格; (2)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将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交所上市条件; (3)各相关主体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已达到承诺上限; (4)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5)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如再次发生上述启动条 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股价稳定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 应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同时应当按 照法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 符合北交所的股票上市条件。 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增持 公司股票方式以稳定股价,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1-71 1、实际控制人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北交所关于增持公司股票的 相关规定、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需)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北 交所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公司应在触发稳定股价的启动条件当日通知实际控制人和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和高级管理人员接到通知次日后应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将 增持方案通知公司,在完成必需的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高 级管理人员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3、实际控制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应遵循以下原 则: (1)当公司触发稳定股价条件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时,实际控制人和高级 管理人员合计增持公司股份不得少于公司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具体 增持比例由实际控制人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本次发行后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比例共同增持至增持总比例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1%,不超过本次发 行后公司总股本 2%; (2)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 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如有)或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现金 分红金额的 20%(如有)(以孰高者为准); (3)增持价格不超过本次发行价格的 115%; (4)通过增持获得的股票,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得出售。 二、公司公开发行股票自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三年内 (一)启动和停止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1、启动条件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自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三年内,若非因不 可抗力、第三方恶意炒作之因素所致,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 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启动本预案以稳定公司股 价。 1-1-72 2、停止条件 公司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则停止实施股价稳定预案: (1)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 3 年内,在稳定股价具 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5 个交易日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 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将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交所上市条件; (3)各相关主体在连续 12 个月内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已达到承 诺上限; (4)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5)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如再次发生上述启动条 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股价稳定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任 职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应根据当时有效的法 律法规和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同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北交所的股票上 市条件。 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 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以及等相关责任主 体将按以下顺序依次采取部分或全部措施以稳定股价: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1)若公司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时,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北交所关于增持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获得监 管机构的批准(如需)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交所上市条件的前 1-1-73 提下,通过连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对公司 股票进行增持; (2)公司应在触发稳定股价的启动条件次日通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接到通知次日后应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将增持方案 通知公司,在完成必需的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开 始实施增持行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用于增持股份的金额,应遵循以下原则: A.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现 金分红金额的 20%; B.单一年度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 现金分红金额的 50%,超过前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 续实施; C.通过增持获得的股票,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得出售。 2、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1)若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或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取得任何分红的,仍符合启动条件时,在公司任职并领 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北交所关于增持公司股票的相 关规定、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需)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交 所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公司应在在触发稳定股价的启动条件次日内通知在公司任职并领取 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完成必需的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在公 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 划。 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份的资 金金额,应遵循以下原则: A.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 1-1-74 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30%; B.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 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60%。超过前述标准的,该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 实施; C.通过增持获得的股票,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得出售。 为免疑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况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照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 司股票” 的要求履行稳定股价义务,无需基于其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身 份,履行上述“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 司股票”项下的义务。 (3)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独立 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本公司北交所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 作出的相应承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有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相关承诺函并遵守 相关承诺。 3、公司回购股票 (1)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价格仍满足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时,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公司应在符合中国证 监会及北交所关于公司回购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如 需)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交所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 股东回购股份; (2)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 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应 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 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及履行完信息披露次日后实施。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 份作出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在公司任 1-1-75 职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应承诺,其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 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或表决权); (3)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 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在单次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回 购股份所动用资金,应遵循以下原则: A.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 B.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 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三、稳定股价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限期履行增持股份义务,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仍不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司有权扣减、扣留应向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支付的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 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2、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 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有权责令其及时履行增持股份或其他义务,相关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从其报酬中扣减相应金额,同时相 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 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正当 理由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份增持义务,且情节严重的,股东大会有权解 聘、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 1-1-76 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股东大会及公司信息披露平台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 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4、如果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 比例、要约收购等规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 无法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其回购公司股份或增持公司股份义务的,相关责任 主体可免于前述惩罚,但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上述稳定股价预案(修订稿)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上市后业绩大幅下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董监高承诺如下:如 上市后 3 年内公司业绩出现大幅下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股董监高将采取延长股份锁定期等相关措施,具体措施及执行安 排将按照后续有关规则细化完善。 (5)回购承诺 1)万达轴承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因存在虚假陈述及欺诈发行被证券监管机构或司法部门认定不符合发行上市 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本公司承诺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 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 5 工作日内召开董事 会并提议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 购具体方案回购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格加 上自本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如有 1-1-77 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 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股份 回购义务。” 2)控股股东万达管理,实际控制人徐群生、徐飞、徐明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若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在该等违法实施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本企业将督促公司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 序,以及督促其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 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人/本企业将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购回价格为本人/本企业转让原限售股份的价格加转让日至回购要约发出日期 间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并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 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价进行相应调整)。本人/本企业将根 据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 (6)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控股股东万达管理 “1.本企业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本企业 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 损害公司利益。 2.本企业将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3.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 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1-1-78 该等规定的,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 具补充承诺。 4.如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道歉;同时,若因违反该等承诺给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 责任。” 2)实际控制人徐群生、徐飞、徐明 “1.本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本人不会 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 公司利益。 2.本人将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3.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 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4.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道歉;同时,若因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 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本人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 占公司利益,不无偿或以不公开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约束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在职务消费过程中本着节约原则行事,不 奢侈、不铺张浪费。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动。 1-1-79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 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7.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道歉;同时,若因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 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发行股票成功后,当年本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与上年同 期相比,将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本公司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不断提 高本公司的收入和盈利水平,减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本公司上述财务指标 的影响,提高投资者的投资回报。 一、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使用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 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 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并积极配合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 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 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二、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的预期效益 1-1-8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 施,将提高公司的生产规模、运营能力,巩固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实现公 司业务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防范风险方 面强化管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三、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以本次发行上市为契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立足于国际先进技 术水平,不断加大创新和研发,持续进行产品开发,并推动产品在下游产业 的应用、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以实现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升和市场占有率的 提高,提高公司的收入水平和盈利水平。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公司对利润分配 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章程 (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 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 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7)分红承诺 1)万达轴承 “1.本公司承诺将遵守并执行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江苏万达特种轴 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 2.如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且本公司的内部规定 1-1-81 和利润分配政策不符合该等规定的要求的,本公司将及时调整内部规定和利 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2)控股股东万达管理 “1、本企业承诺将遵守并执行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江苏万达特种 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 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 2、如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且公司的内部规定和利 润分配政策不符合该等规定的要求的,本企业将要求公司及时相应调整内部 规定和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3)实际控制人徐群生、徐飞、徐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本人承诺将遵守并执行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江苏万达特种轴 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 2、如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且公司的内部规定和利 润分配政策不符合该等规定的要求的,本人将要求公司及时相应调整内部规 定和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4)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和《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诺:在当年盈 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 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优先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该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 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 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1-1-82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及条件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 据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 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现金分红 与股票股利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利润。其中现金分红 优先于股票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 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 的摊薄情况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 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 润,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 3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 3、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4、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 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1-1-83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者公司发展阶段不 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 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 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 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五)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可以进行年度或中期分红。 二、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及机制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认真论证利润分配条件、比例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基础上,每三年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 根据本章程的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 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决定。 公司因特殊情况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时,应当在董 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并对公 司留存收益的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可以征集 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当董事会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 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或者未能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 及时改正。 1-1-84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电 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和联系,就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 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 表决通过。 三、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及机制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 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 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 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相关规定及政策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 见,进行详细论证。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全体董事过 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会做出的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前,应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 沟通和联系,就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事宜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时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 利条件。” (8)同业竞争承诺 1)控股股东万达管理,实际控制人徐群生、徐飞、徐明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本人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 1-1-85 与万达轴承相竞争的业务,并未拥有与万达轴承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 何股份、股权、出资份额等,或在任何万达轴承的竞争企业中有任何权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 境内或境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万达轴承现有主要产品相同或相似产品的生 产、加工及销售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投资、收购、兼并与万达轴 承现有主要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本人在被法律法规认定为万达轴承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若万达轴承今后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则本企业/本人 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 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万达轴承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 括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投资、收购、兼并与万达轴承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 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如若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出现与 万达轴承有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情况时,则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 织将以停止经营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竞争业务纳入到万达轴承经营的方 式,或者将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5.本企业/本人承诺不以万达轴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 利益,进而损害万达轴承其他股东的权益。 6.本企业/本人承诺如因本企业/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 司或其他组织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万达轴承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企业/本 人同意向万达轴承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7.以上承诺自本企业/本人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 诺。本企业/本人自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 交易所对本企业/本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企业/本人自愿无条件 地遵从该等规定。”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1-86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万达 轴承相竞争的业务,并未拥有与万达轴承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 份、股权、出资份额等,或在任何万达轴承的竞争企业中有任何权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或 境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万达轴承现有主要产品相同或相似产品的生产、加工 及销售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投资、收购、兼并与万达轴承现有主 要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在被法律法规认定为万达轴承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若万达轴承今后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则本人控制的公司 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 的方式从事与万达轴承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 内或境外投资、收购、兼并与万达轴承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 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如若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出现与万达轴 承有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情况时,则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以停止经 营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竞争业务纳入到万达轴承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竞 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5.本人承诺不以万达轴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 益,进而损害万达轴承其他股东的权益。 6.本人承诺如因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 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万达轴承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人同意向万达轴承承 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7.以上承诺自本人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本 人自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届时有效 的法律、法规,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对本人承 担的义务和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9)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承诺 1-1-87 1)控股股东万达管理,实际控制人徐群生、徐飞、徐明 “1.本企业/本人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万 达轴承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本企业/本人以及本企 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万达轴承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企业/本人在作为万达轴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企业/本人 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万达轴承之间产生关联交易。本企业/ 本人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挪用万达轴承 及其子公司资金,也不要求万达轴承及其子公司为本人/本企业进行违规担 保; 3.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本企业/本人将在平等、自 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 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和咨询,提 高关联交易公允度和透明度; 4.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万达轴承《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等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 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 露; 5.本企业/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万达轴 承的经营决策权损害万达轴承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本人承诺不会 利用万达轴承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万达轴承及其他股东的合 法利益; 6.以上承诺自本企业/本人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 诺。本企业/本人自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 交易所对本企业/本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企业/本人自愿无条件 地遵从该等规定。” 1-1-88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本人在作为万达轴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万达轴承之间产生关联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 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 和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度和透明度; 3.本人将严格遵守万达轴承《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 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 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4.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损害万达轴承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本人承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损害万达轴承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5.以上承诺自本人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本 人自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届时有效 的法律、法规,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对本人承 担的义务和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10)资产占用承诺 1)控股股东万达管理,实际控制人徐群生、徐飞、徐明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 存在占用公司资产、资金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 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 违规占用或使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公司为本人/本企 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3.前述承诺系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并在本人/本企业继续为公司的实际 1-1-89 控制人、控股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本人/本企业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公司、 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占用公司 资产、资金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 使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公司为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3.前述承诺系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并在本人继续为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本人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 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11)未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1)万达轴承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人聘请的上市中介机构的有关要求,出具必要 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的承诺函,相关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上市 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函,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执行利 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的承诺函等。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就本次发行所 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二)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 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或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 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1-1-90 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 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 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或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 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竭尽全力地保护 投资者利益。” 2)控股股东万达管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万力科创 “(一)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本企业就本次公开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 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二)如本企业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 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 导致的除外),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公司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公开道歉。 2、向公司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股 东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如有)的,所获得收益归公司所 有。 5、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 其股东进行赔偿。 1-1-91 6、本企业同意公司立即停止对本企业进行现金分红,本企业不转让持有 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直至本企业履行相关承诺。 (三)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 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 履行,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公司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股 东的权益。” 3)实际控制人徐群生、徐飞、徐明,实际控制人亲属贾平 “(一)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本次公开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 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二)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 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 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公司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公开道歉。 2、向公司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股 东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如有)的,所获得收益归公司所 有。 5、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 其股东进行赔偿。 6、本人同意公司立即停止对本人进行现金分红,停发本人应在公司领取 1-1-92 的薪酬、津贴(如有),本人不转让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 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 (三)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 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行,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公司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股 东的权益。”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本次公开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 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二)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 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 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公司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公开道歉。 2、向公司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股 东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如有)的,所获得收益归公司所 有。 5、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 其股东进行赔偿;本人若从公司处领取薪酬,则同意公司停止向本人发放薪 酬,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人未履行承诺而 给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本人同意公司立即停止对本人进行现金分红 1-1-93 (如有),本人不转让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如有),直至 本人履行相关承诺。 (三)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 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行,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公司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股 东的权益。” 2、前期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如下: (1)限售承诺 1)挂牌时全体股东 “自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受理之日起至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期间,公司股东 承诺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且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 (2)同业竞争承诺 1)控股股东万达管理,实际控制人徐群生、徐飞、徐明,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本人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 事与万达轴承相竞争的业务,并未拥有与万达轴承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 任何股份、股权、出资份额等,或在任何万达轴承的竞争企业中有任何权 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 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万达轴承现有主要产品相同或相似产品的生 产、加工及销售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投资、收购、兼并与万达轴 1-1-94 承现有主要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本人在被法律法规认定为万达轴承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若万达轴承今后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则本企业/本 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 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万达轴承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 包括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投资、收购、兼并与万达轴承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 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如若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出现 与万达轴承有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情况时,则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 组织将以停止经营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竞争业务纳入到万达轴承经营的 方式,或者将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5、本企业/本人承诺不以万达轴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正 当利益,进而损害万达轴承其他股东的权益。 6、本企业/本人承诺如因本企业/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 公司或其他组织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万达轴承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企业/ 本人同意向万达轴承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7、以上承诺自本企业/本人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 承诺。本企业/本人自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 或全国股转系统对本企业/本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企业/本人自 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3)关联交易承诺 1)控股股东万达管理,实际控制人徐群生、徐飞、徐明,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 “1、本企业/本人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 万达轴承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本企业/本人以及本 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万达轴承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 1-1-95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企业/本人在作为控股股东、万达轴承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企业/本 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万达轴承之间产生关联交易。本企 业/本人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挪用万达轴 承及其子公司资金,也不要求万达轴承及其子公司为本人/本企业进行违规担 保; 3、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本企业/本人将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 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和咨询, 提高关联交易公允度和透明度; 4、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万达轴承《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等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 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 露; 5、本企业/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万达 轴承的经营决策权损害万达轴承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本人承诺不 会利用万达轴承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万达轴承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利益; 6、以上承诺自本企业/本人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 承诺。本企业/本人自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 或全国股转系统对本企业/本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企业/本人自 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4)资金占用承诺 1)控股股东万达管理,实际控制人徐群生、徐飞、徐明,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 1-1-96 业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万达轴承资金的情况。 2、本人/本企业作为万达轴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等证券监管机构关于保护挂牌公司公众股股东权益的相关规定,认真 落实证券监管机构各项规章及工作指引,确保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 的企业不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万达轴承资金的情形。 3、本人/本企业作为万达轴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发生非经营 性占用万达轴承资金用于或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业务。 4、如出现因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万达轴承或者其他 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 或补偿由此给万达轴承或者其他股东造成的实际损失。” (5)资产占用承诺 1)控股股东万达管理,实际控制人徐群生、徐飞、徐明 “鉴于万达轴承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本企业作为万达轴承的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 企业不存在占用万达轴承资产的情况。 (2)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不以任何方式占 用万达轴承的资产。 (3)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导致万 达轴承遭受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予以全额赔偿。” (6)独立性承诺 1)万达轴承,控股股东万达管理,实际控制人徐群生、徐飞、徐明,董 1-1-97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本企业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诺:确保万达轴承在业务、资产、人 员、财务和机构等方面与关联方保持相互独立。 1、业务独立:万达轴承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系统,有独立开展经营业务 的资产、人员、机构、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 力。本人/本企业除正常工作外,不会对万达轴承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 2、资产独立:万达轴承对自己所有的资产拥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万 达轴承完全独立经营。 3、人员独立:本人/本企业保证,万达轴承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 及工资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完全独立。本人/本企业保证向万达轴承推荐的总 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万达轴承的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万达轴承 工作,并在万达轴承领取薪酬,不在万达轴承关联方的企业领薪或担任除董 事之外的其他职务。 4、财务独立:本人/本企业保证,万达轴承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 的财务核算体系;万达轴承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万达轴承独立 在银行开户,不与关联方共用一个银行账户;万达轴承的财务人员不在万达 轴承关联方的企业兼职;万达轴承依法独立纳税;万达轴承能够独立作出财 务决策。 5、机构独立:本人/本企业保证,万达轴承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结构;万达轴承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 董事、监事会、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管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 使职权。” (7)关于社保、公积金、房屋、环保的承诺 1)控股股东万达管理,实际控制人徐群生、徐飞、徐明 “1、若万达轴承及分子公司因缴纳社会保险事由被有关主管部门要求补 1-1-98 缴社会保险费用或因缴纳社会保险事项受到行政处罚,本人/本企业承诺将无 条件连带承担该部分补缴费用或支付受到行政处罚的处罚款项,包括但不限 于支出补缴费用和处罚费用等,保证万达轴承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2、若万达轴承及分子公司因缴纳住房公积金事由被有关主管部门要求补 缴或者相关人员主张追偿住房公积金,本人/本企业承诺将无条件连带承担该 部分补缴和被追偿的损失、若万达轴承及其分子公司因未执行住房公积金制 度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本人/本企业将连带承担支付所有受到处罚的 款项,保证万达轴承及其分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3、如因任何原因导致万达轴承及分子公司租赁的房产发生相关产权纠 纷、债权债务纠纷、整体规划拆除、出卖或抵押、诉讼/仲裁等情形,并导致 万达轴承及分子公司无法继续正常使用该等房产或遭受损失,本人/本企业均 承诺承担因此造成万达轴承及分子公司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进行诉 讼或仲裁、罚款、停产停业、寻找替代场所以及搬迁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 用。 4、万达轴承及分子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无环境污染事故或环境 违法行为不良记录,未受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罚。若万达轴承及分子公司 因环保问题受到行政机关任何行政处罚、或被提起环境污染民事赔偿诉讼而 给万达轴承及分子公司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本人自愿承担万达轴承及分子 公司因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 其他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需披露的其他事项。 1-1-99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一、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叉车轴承及回转支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 括叉车轴承(主滚轮轴承、侧滚轮轴承、链轮轴承、复合轴承、复合轴承组 件)、回转支承等。公司作为国内叉车轴承的先行者,率先研发国内叉车专 用轴承,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叉车门架专用轴承制造 商,专业配套世界工业车辆 0.5T-48T 各系列叉车,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及东南 亚、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被广泛应用于工程机械、港口机械、轧钢机 械、矿山冶金机械、煤矿机械、石化机械、物流机械、智能装备、特种装备 等诸多领域。 叉车门架滚动轴承作为装备制造领域的关键基础零部件,其原材料、工 艺、装备等因素制约了其高质量发展,对于重载、精密、高空作业、特定恶 劣环境等场合的叉车目前主要依赖进口轴承,也制约了叉车主机的高质量发 展。公司作为国内最早一批致力于叉车门架滚动轴承理论研究和设计制造的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开发的叉车门架滚动轴承具有高负荷、长寿命、轻量 化、高可靠性等关键特性,满足了国内外叉车行业对门架滚动轴承的刚性需 要,实现了关键领域补短板。 公司是全国首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 业,并先后荣获“中国驰名商标”、全国轴承行业“十二五”发展先进企 业、中国工业车辆优秀配套件供应商、第一届中国工业车辆创新成果奖、江 苏省名牌产品、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凭借先 进的研发技术、优秀的品质、优质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和品牌优势,公司与 安徽合力、杭叉集团、中国龙工、丰田叉车、凯傲集团等叉车龙头企业建立 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长期为全球工业车辆 20 强厂商配套。根据中国轴 承工业协会统计数据,公司叉车门架滚动轴承产品 2021 年和 2022 年国内市场 占有率位居第一,全球市场占有率位列第二。 1-1-100 除了继续深耕叉车领域客户外,公司还积极拓展工业机器人领域客户, 以丰富客户储备和结构,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受下游 工业自动化、机器替人等利好政策影响,预计未来工业机器人领域的客户需 求增长将成为公司未来新的增长点,目前公司在工业机器人领域已积累三一 机器人、浙江国自机器人、库卡机器人等优质客户。 (二)主要产品或服务 1、叉车轴承 公司生产的叉车轴承下游应用领域主要是叉车行业。叉车又称叉式装载 车,是对成件托盘类货物进行装卸、堆垛和短距离运输,实现重物搬运作业 的轮式工业车辆。叉车下游行业需求较为分散,广泛运用于国民经济的诸多 领域,如制造业、物流搬运、交通运输、仓储、邮政、批发零售、出租等行 业,叉车市场景气程度的波动受下游单个行业的影响相对较小,而是与宏观 经济景气程度紧密相关。公司产品在叉车门架系统的应用场景如下: 叉车门架滚动轴承是叉车门架系统的关键零部件,主要应用于叉车门架 及货叉架等提升前移机构,必须具备长寿命、高负荷、轻量化、高可靠性等 重要特性,特别对于新型轻量化设计的叉车门架结构,由于叉车门架结构尺 寸的减小,叉车门架轴承需要承受更大的载荷,叉车门架滚动轴承成为其核 心零部件。 1-1-101 根据使用功能和安装位置的不同,叉车门架滚动轴承可分为主滚轮轴 承、侧滚轮轴承、链轮轴承和复合轴承四大类,其产品主要用途及特点如 下: 具体类型 主要产品图示 产品介绍 主滚轮轴承是叉车门架系统中最为关键的零 部件,承载径向负荷大,安装在门架中引导 主滚轮轴承 门架槽钢上下相对运动和支撑门架前后倾仰 运动。 侧滚轮轴承是叉车门架中又一关键零部件, 起左右侧向摆动引导作用。该类轴承受制于 侧滚轮轴承 安装空间,外形尺寸相对较小,大多采用双 排球及滚针结构;外形设计中多采用连轴式 的设计方案。 链轮轴承在叉车门架系统链条传动中起关键 作 用, 通过 油缸 顶升 与链 条传 动实 现门 架 链轮轴承 (货叉架)的升降运动,通常是门架系统中 单件承载负荷最大的轴承,对可靠性要求极 高。 复合轴承又称组合滚轮轴承,该轴承主滚轮 与侧滚轮融为一体,可实现双向运动,具有 复合轴承 结构紧凑、占用空间小、综合承载能力大等 特点,对门架系统的轻量化起到关键作用。 2、回转支承 回转支承又称转盘轴承,是一种能够同时承受轴向力、径向力和倾覆力 矩的轴承,能够让主机结构更加紧凑,同时具备引导方便、容易维护等特 点。其基本功能是采用螺栓将其固定在机械设备的上、下支座上,进行传力 和传动,实现机械设备两部分之间的相对回转。 回转支承最初主要应用于工程机械,如土方机械、挖掘机、解体机、堆 取料机、平地机、压路机、强夯机、凿岩机械、掘进机等。伴随着技术工艺 的不断发展,回转支承在叉车转向系统、工程机械、智能机器人等领域已经 开始大范围推广使用。 公司自 2007 年开始研发回转支承,已形成 11 个系列 450 多个品种规格, 公司在回转支承领域已形成有效授权专利 38 项,其中发明专利 16 项。公司回 转支承尺寸覆盖直径 90mm 至 2,300mm,主要应用于叉车转向系统、工业机 1-1-102 器人、工程机械船舶港口等多个领域,并成功出口欧美市场,其产品主要用 途及特点如下: 下游应用领 主要产品 下游应用领域示例 域 联体式动力转 向转盘轴承、 电动叉车转 浪型铁保持架 向系统领域 式叉车转向轴 承 P5级精密转盘 轴承、采用自 工程机械转 催化镍-磷防 向系统领域 护技术的挖机 专用回转支承 工业机器人专 用回转支承、 智能机器人 采用悬浮式密 转向系统领 封设计的舵轮 域 转盘轴承 (三)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产品分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叉车轴承 30,916.67 91.76% 30,752.39 92.67% 32,145.81 92.10% 其中:主滚轮 13,723.78 40.73% 14,865.25 44.80% 15,660.68 44.87% 1-1-103 侧滚轮 4,514.54 13.40% 3,753.34 11.31% 4,947.63 14.18% 链轮 6,732.36 19.98% 6,888.19 20.76% 6,820.07 19.54% 复合轴承 1,472.40 4.37% 1,662.09 5.01% 1,269.40 3.64% 复合轴承 4,473.59 13.28% 3,583.52 10.80% 3,448.03 9.88% 组件 回转支承 2,498.51 7.42% 2,199.46 6.63% 2,236.84 6.41% 其他 276.36 0.82% 232.14 0.70% 519.15 1.49% 合计 33,691.53 100.00% 33,184.00 100.00% 34,901.80 100.00% (四)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安徽合力、杭叉集团、中国龙工、丰田叉车、凯傲集 团等国内外知名叉车企业。公司设有销售部和国际贸易部,分别负责境内和 境外市场发展方向和产品定位分析、品牌市场推广、新客户开发、客户维 护、产品需求分析及订单跟踪。公司与主要客户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签署框 架性协议,再以订单形式确定具体产品种类、价格、交付等条款。公司注重 与客户进行长期深度合作,积极参与、承担客户的新品研发任务,做到与客 户新品开发项目同步,提高合作粘性。 报告期内,根据下游客户是否属于终端用户,公司销售模式可分为直销 模式和贸易商模式,公司直销模式下游客户为整车厂商,根据结算方式不 同,直销模式可进一步分为“直接订单销售”和“寄售库存销售”两种模 式。 在“直接订单销售”流程下,客户通过纸质订单、电子邮件或供应商系 统下达订单,公司与客户协商交货期后安排生产。在该模式下,公司商品直 接发往客户生产工厂,客户质检后进行签收,并根据订单金额进行开票结 算。 在“寄售库存销售”流程下,客户通过供应商系统或电子邮件、传真方 式通知公司今后一段时间(一般为 1-2 个月)的订单计划,公司根据客户需求 安排生产及原材料采购,并根据订单约定将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客户 生产领用并在其供应商管理系统中记录消耗情况。在该模式下,公司发出商 品存放在客户端仓库或第三方仓库。客户端仓库属于客户,公司不需支付任 1-1-104 何费用。第三方仓库是公司租用的仓库,一般由客户指定或公司选定,公司 与其签订仓储协议,按约定支付相关仓储费用。客户每月按期将入库数、出 库数及库存数与公司核对,公司确认后将客户实际领用部分进行开票结算。 报告期内,公司寄售模式对应客户仅有安徽合力及比亚迪,销售收入及 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 1 安徽合力 2,212.85 6.44% 2023 年 2 比亚迪 956.91 2.79% 合计 3,169.76 9.23% 1 安徽合力 1,772.22 5.24% 2022 年 2 比亚迪 825.60 2.44% 合计 2,597.81 7.68% 1 安徽合力 2,212.43 6.24% 2021 年 2 比亚迪 765.46 2.16% 合计 2,977.89 8.40% 报告期内,公司寄售模式下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40%、 7.68%和 9.23%,寄售客户为比亚迪及安徽合力子公司衡阳合力、宝鸡合力和 盘锦合力。 在贸易商模式下,公司与贸易商之间均为买断式销售。不同于经销商或 代理商,公司未对贸易商的准入及退出设定专门的考核标准,未对贸易商的 销售品牌或销售区域进行限制,未对贸易商的销售存在特殊优惠或奖励政 策,贸易商自主销售和定价,自负盈亏。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备货生产及订单生产结合的生产模式。其中,订单生产是指根 据下游客户订单安排生产;备货生产主要系公司产品具有小批量、多规格、 交期短等特征,公司会根据生产计划、客户交期、产品技术要求、历史数据 及订单情况等,并结合长期合作客户情况,对于一些常规需求产品进行适当 生产备货。具体分工方面,生产部根据公司销售部和国际贸易部提供的订单 和库存情况,下达生产任务;采供部根据生产任务通知制定相关材料的采购 和供应计划;品质管理部负责原材料的进厂检验和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各 1-1-105 生产车间根据生产任务进行生产安排,合理组织产品的生产。 3、采购模式 为保证供应商选择、评价的客观性,加强对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考 核,确保其提供产品的质量以及交付、服务符合公司要求,公司制订了完善 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公司供应链部根据实际生产、产品研发需求,对供应商 的产品品质、供货能力、管理水平、价格进行详细的评估,针对符合条件的 供应商,公司才会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和《质量管理协议》及其它管理协 议,正式纳入合格供应商清单。在供应商的管理层面,每年度公司与长期合 作的主要供应商签订采购框架协议和质量保证协议,并根据实际采购需求向 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采供部每年至少一次对合格供应商重新进行评估,分 别从质量、交期、价格、信誉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分,决定是否继续纳入合 格供应商体系。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钢材、滚动体、内外圈、保持架等。公司 根据自身的经营战略需求制定采购战略规划,开发、考核供应商,进行采购 物料分类、价格核算、材料成本控制、商务谈判、合同签订、采购流程优化 等。采供部负责采购计划制定、订单下达、物料跟踪等。公司制定年度预 测、每月采购需求计划,通过 ERP 系统进行从订单申请、订单下达、入库、 发票核销及付款的整个采购环节的管控,为公司采购决策提供依据。 公司采购物料的付款期限一般为开票后 30 天,支付方式主要为银行承兑 汇票和电汇方式。发行人现有产品所用原材料及配件主要来自国内供应商, 并已建立良好的配套产品供应体系,物料供应数量充足,质量满足要求。 4、研发模式 公司一贯注重新产品、新材料的研发,主要通过市场调研和销售服务等 手段,根据客户需求、竞争对手动态等情况,结合对未来市场发展方向的判 断等内容确定研发项目。公司研发项目一般由技术部提交立项申请,经技术 部部长、技术副总审核通过后成立攻关小组,负责编排项目计划、组织研 发、研发成果内部测试等工作,公司内部测试通过后交由客户进行台架测 1-1-106 试,客户台架测试通过后组织量产。公司研发项目的技术成果归公司所有, 公司享有专利申请、使用和收益等权利。 5、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结合产品和业务特点、自身发展阶段以及市场供需情况、上下游发 展状况等因素,形成了目前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现有经营模式取得 了良好的效果,产品和业务快速发展,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在可 预见的未来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五)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叉车轴承、回转支承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组织结构及主要业务的流程图 1、公司内部组织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公司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职能部门 具体职责 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拟定和执行公司各项证券事务有关的制度;参 与筹备公司上市工作;负责依法筹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 作“三会”文件及会议记录并保管相关文件;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 证券事务部 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披露的 内部报告制度;负责保持与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联系等工 作。 1-1-107 负责财务管理体系的建立,组织实施资金管理、会计核算、预算及成 财务部 本费用管理、投融资管理、风险控制与管理、税务管理及财务分析。 加强财务监督,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负责公司行政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与监督;负责公司日常行政事务 工作;负责研究、编制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方案,报批获准后负责组织 行政管理部 实施;负责起草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有关文件;负责行业 市场研究,并定期编写有关市场信息和发展趋势的报告;负责公司各 类职称评定及专业技术考核。 负责公司日常后勤管理,对各部门运行、安全保卫和车辆管理进行监 后勤保卫部 察监督。 负责人力资源规划、薪酬、绩效、培训、职称评定、人才申报、劳资 关系等管理工作。确定各部门机构、编制、岗位、人员及其职责;选 人力资源部 拔、配置、开发、考核和培养公司所需的各类人才,制订并实施各项 薪酬福利政策及员工职业生涯计划;负责公司行政制度建设,并组织 实施与监督。 负责质量管理制度的拟定和工作计划的制定,领导所辖人员开展物资 质量检验、生产过程质量检验和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组织编制公司产 品质管理部 品标准,参与处理客户质量投诉,界定质量事故责任,推动公司质量 管理体系建设,促进质量管理持续改进。 负责制定技术部工作目标,报批后并执行;组织和协调各种技术人员 开展技术革新和对重大技术问题的攻关工作;根据项目需要组织可研 分析、编写任务书和提出设计方案;参与技术谈判和对外技术交流; 技术部 负责对项目的运行状况、工作成果进行阶段性检查和监督,提供支持 与指导。 负责全公司技术管理活动;组织建立并实施工艺规程、规范、监控工 艺纪律;负责新产品的立项、设计和开发。 负责企业安全环保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企业执行安全生产、环境 保护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企业各岗位的安全环 保规程的执行和各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进行督导,避免安全、环境污染 等事故的发生,支持公司的正常运作。负责设备的采购、评估、设备 装备及安环 编号、盘点清查、台账管理及报废等相关事务;负责设备的选型与调 部 配、安装与质量验收,并定期反馈设备使用效果评价信息,备案供采 购部门查询;负责设备档案管理和设备完好率、设备利用率、设备故 障信息等报表输出;参与各项检查中存在的设备管理偏差或缺陷的整 改工作。 负责仓储物资的管理;向生产部提供库存量作为生产计划编制依据; 仓储部 负责产成品管理;负责物流管理。 负责采购管理体系的建立,负责合格供货厂(商)的资格预审和合格供 货厂(商)名单的更新和管理:负责工程设备、材料的采购招标工作; 收集商情,积累设备、材料的价格资料;参加项目报价文件的编制、 采供部 投标、合同谈判、与产品有关要求的评审等工作;负责产品原辅料、 设备设施、行政用品的采购;收集、整理和分析采购信息;参与采购 合同谈判及合同评审;负责工程所需物资的采购、收发和验收管理工 作。 负责全公司生产管理活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生产计划,根据合同 生产制造部 和市场安排生产;调度生产进度均衡生产;负责确保工作环境良好; 负责顾客财产的管理和控制;负责外协厂商管理。 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和市场开拓;负责组织市场调研,预测市场变化 销售部和国 趋势,为本公司经营战略提供依据;负责合同收集、评审、更改和实 际贸易部 施;负责与顾客的沟通,顾客满意程度的调查;向生产部提供合同作 1-1-108 为生产计划编制依据。 2、主要业务流程 (1)销售流程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安徽合力、杭叉集团、中国龙工、丰田叉车、TVH 集 团、林德叉车等国内外知名叉车企业。公司设有销售部和国际贸易部,分别 负责境内和境外市场发展方向和产品定位分析、品牌市场推广、新客户开 发、客户维护、产品需求分析及订单跟踪。公司与主要客户在长期合作的基 础上签署框架性协议,再以订单形式确定具体产品种类、价格、交付等条 款。公司注重与客户进行长期深度合作,积极参与、承担客户的新品研发任 务,做到与客户新品开发项目同步,提高合作粘性。公司主要业务流程如 下: (2)生产流程 公司采用备货生产及订单生产结合的生产模式。其中,订单生产是指根 据下游客户订单安排生产;备货生产主要系公司产品具有小批量、多规格、 交期短等特征,公司会根据生产计划、客户交期、产品技术要求、历史数据 及订单情况等,并结合长期合作客户情况,对于一些常规需求产品进行适当 生产备货。具体分工方面,生产部根据公司销售部提供的订单和库存情况, 下达生产任务;采供部根据生产任务通知制定相关材料的采购和供应计划; 品质管理部负责原材料的进厂检验和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各生产车间根据 1-1-109 生产任务进行生产安排,合理组织产品的生产。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如 下: 1)叉车轴承 2)回转支承 发行人核心技术主要应用于轴承的热处理加工、磨加工等工艺流程,通 过核心技术的应用,提升产品的精度、寿命及稳定性。热处理加工是将金属 材料放在一定的介质内加热、保温、冷却,通过改变材料表面或内部的金相 组织结构,提高轴承零件的硬度与强度,来实现成品轴承零件性能要求的一 种金属热加工工艺,是磨加工的前道工序。公司通过特殊热处理工艺开发出 渐变硬度滚动轴承,该产品在滚道工作表面和其他需要淬硬的表面能满足一 定的有效硬化层深度,减少对槽钢的磨损,而轴承内部结构不变,保证了轴 承使用寿命,提高了零件抗冲击负荷能力,改善了产品性能。 磨加工是指用砂轮等磨料、磨具对轴承零件表面进行的精密磨削加工, 使零件的尺寸、形位精度及表面质量等达到成品轴承零件的设计要求,一般 都作为零件的精加工工序。 (3)采购流程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钢材、钢球、保持架等。公司根据自身的 经营战略需求制定采购战略规划,开发、考核供应商,进行采购物料分类、 价格核算、材料成本控制、商务谈判、合同签订、采购流程优化等。采供部 1-1-110 负责采购计划制定、订单下达、物料跟踪等。公司制定年度预测、每月采购 需求计划,通过 ERP 系统进行从订单申请、订单下达、入库、发票核销及付 款的整个采购环节的管控,为公司采购决策提供依据。公司主要业务流程如 下: (七)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 能力具体如下: 主要污染物 排放源 处理措施 处理能力 废气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 燃烧废气、油烟废 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 气收集后经高效油 主要为淬火尾气 2019)相关标准及《大气污 雾静电净化装置处 燃烧废气、淬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理,处理后尾气通 火、回火过程中 (GB16297-1996) 相 关 标 大气污染物 过 15 米高的排气筒 产生的油烟废 准,厂内(车间外)挥发性 排放;抛丸粉尘经 气、抛丸过程中 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挥 除尘器处理后,通 产生的抛丸粉尘 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 过 15 米高的排气筒 标 准 》(GB37822-2019) 中 排放 特别排放限值 预处理后接入有资 达到《污水排放标准》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 质的污水处理公司 (GB8978-1996) 中 的 三 级 集中处理 标准 主要为切料、车 一般固废:外售利 削、铣床工序产 用或环卫清运 生的边角料;棒 危险固废:委托有 料加热、锻造、 资质单位处置 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符合 固体废物 加热工序产生的 相关规定要求 氧化皮以及磨削 生活垃圾:由环卫 过程中会产生磨 部门统一处理 床铁粉 噪声源主要是车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 选用低噪声设备、 床、空压机、抛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噪声 合理布局、置于室 丸机、焊机等设 (GB12348-2008)中的 2 类 内 备 标准 在废气处理方面,公司废气经高效油雾静电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 15 米 高的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公 1-1-111 司废气排放能够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 相关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厂内 (车间外)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能够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 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 在废水处理方面,公司污水经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污水处理公司处理后可 达《污水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在固体废物方面,公司通过外售、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实现固体废弃物 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 在噪声方面,公司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区等措施可将噪声 源降低并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 准。 综上,公司污染物处理能力充足、良好,各类污染物经公司妥善处理后 可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 行业基本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主营业务为叉车轴承及回转支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通用设备制造 业(C34)”;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7 年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产品属于 “通用设备制造业(C34)”下属的“滚动轴承制造(C3451)”。 (二)行业监管体制与政策法规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1、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我国轴承行业的市场化程度逐 步提高,行业管理主要体现在政府部门的宏观管理和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两 个层面。 1-1-112 公司所属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信部。国家发改委 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产业 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行业体制改革,促进行业技术发展和进步等工作。国 家工信部主要负责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 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组织领导和协调振兴 装备制造业,组织编制国家重大技术装备规划,协调相关政策等工作。 公司所属行业的自律性管理机构是中国轴承工业协会。中国轴承工业协 会成立于 1988 年,是国内轴承行业最大的权威性自律组织,对会员企业进行 自律性管理,具有调查研究、提出建议、组织协调、行业自律、信息引导、 咨询服务、国际交流等基本职能。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目前,政府行政管理主要以颁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划对轴承行业 进行管理和引导。 序 发布单 时间 名称 主要内容 号 位 将关键轴承列为鼓励类项目:时速 200 公里以上动车组轴承,轴重 23 吨及以上大轴重重载铁路货车轴 承,大功率电力/内燃机车轴承,使 用寿命 240 万公里以上的新型城市 轨道交通轴承,使用寿命 25 万公里 以上轻量化、低摩擦力矩汽车轴承 及单元,耐高温(400℃以上)汽车 涡轮、机械增压器轴承,轿车三代 轮毂轴承单元,P4、P2 级数控机床 《产业结构调 国家发 轴承,2 兆瓦(MW)及以上风电机 1 2024.2 整指导目录 展改革 组用各类精密轴承,使用寿命大于 (2024 年本)》 委 5000 小时盾构机等大型施工机械轴 承,P5 级、P4 级高速精密冶金轧机 轴承,飞机发动机轴承及其他航空 轴承,医疗 CT 机轴承,船舶轮缘推 进器径向推力一体式轴承,深井超 深井石油钻机轴承,海洋工程轴 承,电动汽车驱动电机系统高速轴 承(转速≥1.2 万转/分钟),工业机 器人 RV 减速机谐波减速机轴承、磁 悬浮轴承,以及上述轴承的零件 《机械行业稳 工信 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开展机械产品 2 2023.9 增长工作方案 部、财 可靠性提升行动。实施基础产品可 1-1-113 (2023—2024 政部等 7 靠性“筑基”工程,重点提升工业 年)》 部门 母机用丝杠、导轨、主轴,农业机 械用精密排种器,工程机械用数字 液压件,工业机器人用精密减速器 等专用零部件,高端轴承、精密齿 轮等通用基础零部件可靠性、一致 性、稳定性。 市场监 管总 提高基础件通用件质量性能。加强 《进一步提高 局、中 基础共性技术研究,提升轴承、齿 产品、工程和 央网信 轮、紧固件、液气密件、液压件、 3 2022.11 服务质量行动 办、国 泵阀、模具、传感器等核心基础零 方案(2022— 家发展 部件(元器件)可靠性、稳定性, 2025 年)》 改革委 延长使用寿命。 等 18 部 门 重点开发:高精度高强度汽车粉末 中国机 《机械通用零 冶金齿(链)轮,高性能粉末冶金 械通用 部件行业“十 摩擦材料及刹车片,高精度、高性 4 2021.9 零部件 四五”发展规 能粉末冶金含油轴承,粉末冶金结 工业协 划》 构零件、摩擦副、磁性元件、无渗 会 漏液压件粉末冶金零件。 要进一步加快高端零部件研制,重 点解决零部件可靠性、耐久性和寿 中国工 《工程机械行 命短板问题,加强高端配套产品检 程机械 5 2021.7 业“十四五” 测试验验证平台建设,加快解决高 工业协 发展规划》 端零部件产业化难题,加强产业链 会 协同研发,实现关键零部件自主可 控。 开发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制造强国 战略重点发展领域配套的高端轴 承。包括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 航天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 《全国轴承行 中国轴 技术船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先 6 2021.6 业“十四五” 承工业 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生物 发展规划》 协会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 装备、大型冶金矿山装备、大型施 工机械、大型石油、石化及煤化工 成套设备、新型轻工机械等领域的 72 种高端轴承。 将以下轴承列为鼓励类项目:时速 200 公里以上动车组轴承,轴重 23 吨及以上大轴重重载铁路货车轴 承,大功率电力/内燃机车轴承,使 《产业结构调 国家发 用寿命 240 万公里以上的新型城市轨 7 2019.11 整指导目录》 改委 道交通轴承,使用寿命 25 万公里以 (2019 年本) 上轻量化、低摩擦力矩汽车轴承及 单元,耐高温(400℃以上)汽车涡 轮、机械增压器轴承,P4、P2 级数 控机床轴承,2 兆瓦(MW)及以上 1-1-114 风电机组用各类精密轴承,使用寿 命大于 5,000 小时盾构机等大型施工 机械轴承,P5 级、P4 级高速精密冶 金轧机轴承,飞机发动机轴承及其 他航空轴承,医疗 CT 机轴承,深井 超深井石油钻机轴承,海洋工程轴 承,电动汽车驱动电机系统高速轴 承(转速≥1.2 万转/分钟),工业机器 人 RV 减速机谐波减速机轴承,以及 上述轴承的零件。此外,应用滑动 轴承的下游主机中被列为鼓励类项 目的有:二代改进型、三代、四代 核电设备及关键部件以及 60 万千瓦 及以上发电设备用泵。 《场(厂)内 国家质 专用机动车辆 量监督 对叉车设计、制造、改造、修理、 8 2017.5 安全技术监察 检验检 使用、检验作出全面的规定。 规程(TSG 疫总局 N0001-2017)》 中国工 《工程机械行 “开发锂电池、燃料电池驱动的叉 程机械 9 2016.3 业“十三五”发 车”列入“十三五”期间重点开发 工业协 展规划》 的创新产品。 会 部署全面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 将“强化工业基础能力”列为九项 《中国制造 10 2015.5 国务院 战略任务之一,将轴承等零部件列 2025》 为“工业强基工程”五大工程之 一,支持企业推进技术改进。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含叉 国家质 车,属于目录所述的特种设备,受 《特种设备目 量监督 11 2014.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 录》 检验检 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约 疫总局 束。 全国人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 《中华人民共 民代表 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 12 2013.6 和国特种设备 大会常 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 安全法》 务委员 监督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 会 种设备安全法。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国家大力鼓励发展轴承行业,积极推动我国轴承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 生产的轴承多为中低端产品,而具有高附加值的中高端产品仍然需要大量进 口,高端产品国产替代空间广阔,相关部门制定了《全国轴承行业“十四 五”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推动国产高端轴承在重 点发展领域的应用。轴承工业是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中国制造 2025》 1-1-115 将轴承等零部件列为“工业强基工程”五大工程之一,明确轴承在我国工业 生产中的重要地位。 《全国轴承行业“十四五” 发展规划》指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制 造强国战略重点发展领域需要大量的高端轴承配套,轴承行业应着力对这些 轴承研发—工程化—产业化,具体包括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天航空装 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先进轨道交通装备、 电力装备、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大型冶金矿山装 备、大型施工机械、大型石油、石化及煤化工成套设备、新型轻工机械 12 个 领域的高端轴承。 国家陆续推出一系列鼓励、促进高端轴承制造的政策给公司带来了良好 的发展机遇、广阔的发展空间,对发行人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有力的影响。 (三)行业发展概况 1、轴承行业概况及发展趋势 (1)轴承行业概况 1)轴承产品的介绍和分类 轴承是指支持旋转轴或其他运动体的机械基础件,用于引导转动或移动 运动并承受由轴或轴上零件传递而来的载荷以及降低机械旋转体的摩擦系数 的零部件,可对机械设备的运行性能与精度等方面产生较大影响,被称为 “机械的关节”。轴承是工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其发展水平和产业规模反映了 一个国家的工业综合实力,在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轴承的基本结构通常由内圈、外圈、滚动体、保持架、密封件、油脂等 组成。内圈和外圈统称为轴承套圈,是具有一个或几个滚道的环形零件。内 圈通常固定在轴颈上,与轴一起旋转;外圈通常固定在轴承座或机器的壳体 上,起支撑滚动体的作用。滚动体安装在内圈和外圈之间,是承受负荷的零 件,其形状、大小和数量决定了轴承承受载荷的能力和高速运转的性能。保 持架将轴承中的滚动体均匀地相互隔开,使每个滚动体在内圈和外圈之间正 常滚动。油脂主要用于各组件间的空隙,起到减少机械摩擦、润滑和密封的 1-1-116 作用。 轴承一般分为滚动轴承和滑动轴承。滚动轴承含有滚动体,靠滚动体转 动来支撑转动轴,滑动轴承没有滚动体,靠平滑的面来支撑转动轴。公司的 主要产品叉车轴承属于滚动轴承,滚动轴承具有摩擦系数小、传动效率高、 机械性能好的优点,是目前轴承行业中的主导种类,已经基本实现了标准 化、系列化和通用化。根据海关总署的数据,滚动轴承按其滚动体的种类又 可 分 为 滚 珠 轴 承 (848210)、 锥 形 滚 子 轴 承 (848220)、 鼓 形 滚 子 轴 承 (848230)、滚针轴承(848240)、其他圆柱形滚子轴承(848250)等。按下 游应用领域进行分类,滚动轴承又可以分为风电轴承、工程机械轴承、汽车 轴承、叉车轴承、冶金轴承、机床轴承等。 1-1-117 2)全球轴承行业发展概况 十九世纪末期到二十世纪初期,机器的大量使用推动轴承工业在欧美国 家中兴起。1883 年德国建立了世界上首家轴承公司 FAG,美国于 1889 年建立 了 TIMKEN 制造公司,瑞典于 1907 年成立了 SKF 公司。20 世纪 60 年代以 后,日本在微、小型轴承领域逐步取代了欧美国家的垄断地位。随着工业化 进程的不断加速,亚洲成为全球最大的轴承消费市场,以中国、日本为代表 的亚洲国家逐渐占据轴承行业的中低端市场,欧美国家在中高端轴承市场依 然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根据 Precedence Research 的数据,2023 年,全球轴承行业市场规模达到 1,339.9 亿美元,预计到 2032 年全球轴承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 2,798 亿美元, 复合年均增长率约为 8.5%。目前,全世界已生产的轴承品种超过 5 万种,规 格超过 15 万种。最小的轴承内径小到 0.15-1.0 毫米,重量为 0.003 克,最大的 轴承外径达 40 米,重 340 吨。 数 据 来 源 :Allied Market Research、Grand View Research、Facts and Factors、 Precedence Research 等 国际企业方面,世界八大轴承企业凭借先发优势和卓越的技术实力在全 球范围内已经形成垄断竞争的局面。八大轴承企业分别为瑞典 SKF、德国 Schaeffler、 日 本 NSK、 日 本 JTEKT、 日 本 NTN、 美 国 TIMKEN、 日 本 NMB、日本 NACHI。2022 年,全球轴承市场 75%左右的市场份额由八大轴 承企业占据,中国企业仅占 20%左右,八大轴承企业基本垄断了中高端轴承 1-1-118 行业。 八大轴承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均设有制造基地,就近服务当地及区域内的 制造业生产。亚洲具备八大轴承企业较多的制造基地,其中,日本和中国均 拥有全部八大家的主要制造基地。此外,八大轴承企业在我国设有 62 家生产 企业及区域总部、技术中心,推动在中国市场的销售、研发进程。 国家 品牌 企业名称 代表性产品 中大型冶金矿山轴承、汽车轴承 瑞典 SKF 瑞典斯凯孚轴承制造公司 等 德 国 滚 针 轴 承 公 司 Schaeffler 滚针轴承及液压顶杆等 (INA) 德国 (INA、 德 国 乔 治 沙 佛 公 司 FAG) 中大型圆锥圆柱滚子轴承等 (FAG) NSK 日本精工公司 小型低噪音轴承等 车用等速万向节轴承、中型球轴 NTN 日本东洋轴承公司 承等 日本 NMB 日本美蓓亚株式会社 办公自动化微型轴承等 NACHI 日本不二越钢铁工业公司 中小型球轴承等 JTKET 日本捷太格特公司 汽车轴承,滚针轴承等 美国 TIMKET 美国铁姆肯滚子轴承公司 英制圆锥滚子轴承等 3)中国轴承行业发展概况 我国轴承行业起步较晚,但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国内市场的强劲需 求,近些年行业实现了高质量快速发展。“十五”(2001~2005 年)期间,全 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递增 16.72%,“十一五”(2006~2010 年)期间,全 行业主营业务年均递增 19.36%。从 2005 年起,我国在销售收入和产品产量上 都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轴承制造国。“十二五”(2011~2015 年)期间和“十 三五”(2016-2020)期间,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整体仍保持增长态势,但增 速趋于平缓,呈现出波动增长的态势,在 2012 年、2015 年、2019 年均出现了 负增长。2020 年,我国轴承行业营业收入达到 1,930 亿元,占全球规模的 25%,2021 年我国轴承工业完成营业收入 2,278 亿元,同比增长 18.03%,轴 承产量完成 233 亿套,同比增长 17.68%。我国轴承行业已经进入成熟期,行 业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入中速增长阶段,行业产值与规模难以短期大幅提 升,行业竞争加剧,具备竞争力的优秀企业更容易脱颖而出。 1-1-119 数据来源:中国轴承工业协会、中国轴承工业网 数据来源:中国轴承工业协会、中国轴承工业网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轴承行业已形成了门类齐全、具有世界较先进 水平的完整产业链体系。我国的轴承企业能够生产小至内径 0.6 毫米、大至外 径 12.37 米的多种尺寸的轴承;轴承产品规格由 2005 年的 6.6 万种增加到 2019 年的 9 万多种。在微、小型轴承领域,中国轴承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的竞 争,并逐步占领微、小型轴承的中、低端市场及部分高端市场;而在价值量 更高的中大型轴承产品方面,我国生产相关产品产量不足 9%,在精度、性能 和寿命等方面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进 出 口 方 面 ,2023 年 我 国 进 口 滚 动 轴 承 37.73 亿 美 元 , 同 比 减 少 1-1-120 16.00%,出口滚动轴承 55.84 亿美元,同比下降 19.59%,贸易顺差 18.11 亿美 元。价格方面,2022 年我国滚动轴承进口均价为 1.72 美元/套,出口均价为 0.99 美元/套,且进出口价差呈现出逐年扩大的趋势,表明我国出口轴承多为 中低端产品,而具有高精度、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长寿命的中高端产品 仍然大量依赖进口,高端轴承仍存有较大的进口替代空间。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国内企业方面,我国轴承企业整体规模偏小,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虽 然我国轴承行业收入集中在规模以上企业,但根据中国轴承工业协会数据显 示,前十大企业市场占有率仅为 28.1%。从企业数量来看,2010 年底我国规 模以上轴承企业数量有 2,048 家,随后 2011 年大幅下滑至 1,351 家,2021 年 规模以上企业约 1,200 家,行业开始逐渐整合,竞争力不足的微小企业逐渐退 出舞台。 我国轴承行业产业集群效应较为明显,有瓦房店、洛阳、浙东、苏锡常 和聊城五大轴承产业集聚区,依托各个地域不同的产业禀赋,每个轴承产业 集群形成了不同的优势产品。瓦房店、洛阳为我国传统重工业基地,轴承生 产以大型和特大型轴承为主;浙东、苏锡常以汽车生产和轻工业为主,中小 型轴承生产具有天然优势;山东地理位置优越,为我国最大的轴承贸易基 地。 1-1-121 (2)轴承行业发展趋势 1)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 轴承产品将继续朝着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方向发展。叉车轴承行业 标准化起步较晚,随着近些年下游叉车行业更新换代提速,带动上游叉车轴 承制造商不断推出新的叉车轴承产品,新产品品种规格繁多,性能用途各 异,在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方面存在一定的滞后。通过标准化、系列 化、通用化,既有利于轴承企业批量化组织生产、缩短产品的设计周期、降 低生产成本,也有利于轴承用户的低成本使用维护,提高产品的可替换性。 2)高精密、高性能、长寿命 目前我国在中低端轴承领域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但在高精密、高性 能、长寿命的高端轴承领域还大量依赖进口。叉车轴承作为叉车门架系统的 重要关键零部件,必须具备长寿命、高负荷、轻量化、高可靠性等重要特 性,特别对于新型轻量化设计的叉车门架结构,由于叉车门架结构尺寸的减 小,叉车门架轴承需要承受更大的载荷,尤其是重载、精密、高空作业、特 定恶劣环境等场合的叉车目前主要依赖进口轴承。我国叉车轴承制造商通过 加大研发力度、引进国外先进制造设备等手段,不断提高研发设计能力和制 造水平,是现阶段行业发展的必经之路。 3)专业化分工趋于明显 轴承制造企业将更专注于生产中的关键环节,将更多工序进行外包,进 一步明确产品定位和在产业链中的分工。随着下游市场的不断发展,轴承产 品的类型和规格不断拓展,而不同种类的轴承对原材料、生产设备、制造工 艺、检验技术等要求不同,生产厂商较难在做到产品类别全面化的同时保证 质量和控制成本。此外,劳动力成本逐年上升,人力资本支出负担逐渐加 重,公司保持生产队伍的稳定和发展将需要更多的成本。因此,未来轴承制 造企业在制造环节主要专注于附加值高的环节,如精磨、热处理环节等。 国际轴承行业经过上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稳定的专业化分工。未来 国内轴承生产企业将进一步明确产品定位,走专业化分工道路,做强做精细 1-1-122 分市场,实现规模效应。 2、公司产品在叉车领域的应用前景 (1)叉车及叉车轴承产品介绍 叉车又称叉式装载车,是对成件托盘类货物进行装卸、堆垛和短距离运 输,实现重物搬运作业的轮式工业车辆,对应的国际标准化组织为工业车辆 技术委员会(ISO/TC110)。叉车作为一种装卸及短距离运输的流动式搬运设 备,广泛运用于国民经济的诸多领域,如制造业、物流搬运、交通运输、仓 储、邮政、批发零售、出租等行业。随着物流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叉车的应 用场景不断拓宽,产品种类不断增加,已成为排在汽车、拖拉机之后产量第 三位的无轨轮式底盘车辆。 世界工业车辆协会(WITS)根据动力类型、工作环境、操作员位置、设 备属性将叉车分为 I 类电动平衡重乘驾式叉车、II 类电动乘驾式仓储叉车、III 类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IV/V 类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其中 I-III 类属于电动叉 车,IV/V 类属于内燃叉车。 叉车轴承是叉车门架系统的重要关键零部件,主要应用于叉车门架及货 叉架等提升前移机构,可广泛应用在任何一款具有升降系统的叉车上,不受 叉车动力类型、操作员位置等因素的限制。 叉车轴承的发展演变分为几个阶段:20 世纪 80 年代前,传统的叉车门架 用轴承没有专业的制造厂家,基本上都是由各叉车生产制造企业自行加工生 产。早期的叉车轴承即将标准轴承和外壳合为一体,使用寿命短且容易损 坏,在叉车的使用可靠性方面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20 世纪 80 年代后期,随 着国外知名品牌叉车进入我国市场,国内工程车辆发展突飞猛进,叉车轴承 1-1-123 需求量与日俱增,对叉车轴承等零部件也提出了更高的质量要求;在上述背 景下,公司及其他叉车轴承制造厂的进入弥补了国内叉车专用轴承市场的空 白。公司作为国内叉车轴承领域龙头,持续引领了国内叉车专用轴承设计制 造方面的发展变革。 (2)全球叉车市场概况 国际叉车工业起源于美国,1917 年美国克拉克公司(Clark)发明世界第 一台用于货物搬运用的物流搬运车,成为现代工业车辆的鼻祖。1924 年,克 拉克公司在该车型的基础上发明出真正使用货叉搬运功能的叉车,开始应用 于美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广泛应用于军用物资搬运,并受益于战后经 济建设而获得快速发展。 经过多年发展,国际叉车行业已经处于成熟期,产品种类多样、规格齐 全、技术成熟,在现代工业生产和社会服务中占据重要地位。近年来,全球 叉车销量总体亦保持稳步增长态势。根据世界工业车辆统计协会(WITS)的 数据,全球叉车销量由 2013 年的 98.9 万台增加至 2022 年的 200.6 万台,复合 年均增长率达 8.17%。 数据来源:世界工业车辆统计协会(WITS) 2022 年全球前十大叉车厂商排名如下: 1-1-124 全球 2022 销售收 公司名称 公司简介 排名 入 日本丰田叉车成立于 1926 年,总部位于日本爱知县, 旗下拥有 TOYOTA,BT,RAYMOND、CESAB 和台 168.58 亿美 励福品牌的全系列产品线。丰田自 2000 年收购欧洲著 1 丰田叉车 元 名叉车制造商瑞典 BT 公司以来,已经连续 19 年位居 全球销量领先地位,在全球拥有 100 多个总代理商, 超过 750 个经销商和 9 个生产基地。 凯傲集团成立于 1904 年,总部位于德国威斯巴登,包 2 凯傲集团 78.2 亿美元 括林德、Still、宝骊、Fenwick 和 OM Voltas 等品牌, 在全球 100 多个国家设有分支机构。 德国永恒力成立于 1953 年,总部位于德国汉堡,在全 3 永恒力 50.8 亿美元 球 30 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销售和售后服务公司。 美国科朗成立于 1946 年,总部位于美国俄亥俄州,是 4 科朗集团 46.9 亿美元 北美地区最大的电动叉车供应商,在全球的服务和分 销网络超过 500 个零售地点,遍布 80 多个国家。 公司总部位于日本东京,由三菱力至优叉车株式会社 5 日本三菱 46.3 亿美元 与 Uni Carriers Corp.合并而成。 海斯特-耶 公司总部位于美国克利夫兰,是海斯特和耶鲁品牌叉 6 35.4 亿美元 鲁 车的母公司。 安徽合力始建于 1958 年,总部位于安徽合肥,在线生 产产品型号达 1700 多种。安徽合力在国内建立了 23 个 7 安徽合力 22.5 亿美元 省级营销网络和近 400 家销售网点,在海外 70 多个国 家地区建立了海外代理关系,主要产品销往世界 150 多个国家和地区。 杭叉集团始建于 1956 年,总部位于浙江杭州,在国内 有 70 多家控股子公司,300 多家销售网点;在海外有 8 杭叉集团 20.7 亿美元 5 家分公司,230 多家代理商,产品远销俄罗斯、巴 西、波兰、法国、土耳其、美国等 150 多个国家和地 区。 韩国斗山 斗山工业车辆公司 1968 年推出韩国首款叉车,至今已 9 16.8 亿美元 叉车 发展成为韩国最大的工业车辆制造厂商。 美国克拉克在全球范围内拥有业内最广泛的产品线之 10 克拉克 9.08 亿美元 一,系全球叉车和售后零部件制造商。 注:数据来源于美国《MMH 现代物料搬运》杂志,根据叉车厂商的销售收入排名。 (3)中国叉车市场概况 我国叉车行业起步于 50 年代末,70 年代末至 80 年代开始引进发达国家 叉车生产技术;90 年代起,国内叉车领先企业在消化吸收引进技术的基础上 积极对产品进行更新研发,行业技术快速进步。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及持续性 的研发投入,国产叉车产品系列完整性、设计研发流程等技术质量管理方面 逐步向国际行业水平看齐。 叉车市场景气程度的波动受下游单个行业的影响相对较小,而是与国家 经济发展水平、工业化程度以及国家经济增速等宏观因素紧密相关。近年 1-1-125 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整体上升,中国叉车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提升,与此同 时,市场对叉车轴承的需求也日益增长。2009 年起,中国取代美国成为全球 最大的工业车辆制造和消费国,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的 数据,2010 年,我国叉车销量为 23.24 万台,至 2022 年,我国叉车销量已达 104.80 万台,13 年间年复合增长率达 13.37%。 2021 年在宏观经济形势和制造业加速回暖、物流仓储业持续发展的背景 下,叉车的增购及置换需求高速增长。2021 年中国叉车销量为 109.9 万台,同 比增长 37.4%;其中,国内销量为 78.4 万台,同比增长 26.7%;出口销量为 31.6 万台,同比增长 73.8%,出口流向德国、美国等机械制造强国市场。受国 内 宏 观 经 济 因素 的 影响 ,2022 年 中 国 叉 车销 量 104.80 万 台 , 同 比 下 降 4.68%;其中,国内销量为 68.64 万台,同比下降 12.40%;出口销量为 36.15 万台,同比增长 14.50%。 数据来源: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叉车行业已形成了市场相对集中、行业两级分化的 市场格局。目前,在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在册的会员单位约 150 家左右,但大多数企业生产和销售规模很小,以安徽合力、杭叉集团等为 代表的企业占据了国内市场主导地位。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数据,截 至 2021 年末,两家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合计为 48%,国内叉车市场已形成了安 徽合力和杭叉集团的双寡头行业格局。 1-1-126 数据来源: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 (4)叉车行业发展趋势 1)人力成本上升和机械替代人工支撑下游叉车行业长期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力成本呈不断上升趋势。根据国 家统计局数据,2022 年制造业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平均工资为 7.06 万 元,过去 5 年复合增速为 6.98%。与此同时,与叉车行业密切相关的下游行 业,如制造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行业从业人 员工资也保持较快增长。在人力成本逐年上升的情况下,下游企业为降低生 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叉车替代人工将成为必然的趋势,叉车行业将迎来 下游长期的市场需求。 2)以智能仓储为代表的下游领域快速发展,带动叉车需求景气度提升 由于劳动力成本上升、仓储物流水平提升以及 5G 物联网建设的广泛应 用,国内的智能物流发展迅速。智能仓储在智能物流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 用,中国物流业的快速发展为仓储业的崛起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加上制 造业、商贸流通业外包需求的释放和政策的引导,智能仓储的战略地位持续 加强。近年来,随着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智能仓储市场规模一直保持 稳定增长态势。佑信咨询的研究报告显示,2022 年中国智能仓储市场规模达 到 1,356.9 亿元,2017-2022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3.4%。仓储行业作为叉车下 游主要的应用场景之一,其快速发展带动叉车市场景气度持续提升。 1-1-127 3)电动化新趋势带动叉车行业更新换代的需求 随着技术进步,电动叉车在耐用性、可靠性和适用性等性能方面显著提 高。与内燃叉车相比,电动叉车在生命周期内的使用成本较低,且具有操作 灵活简便、节能高效、工作准确性强、噪音低、无尾气排放等优点,因而在 食品、医药、电子、轻纺、仓库货架等对环境要求较高的场所,渗透率快速 攀升。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数据,2015-2022 年我国叉车 总销量中,电动叉车销量占比由 36%逐年递增至突破 64%,增长趋势明显。 未来,随着工程机械“国四”标准的推行,电动叉车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 遇。 数据来源: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 (5)叉车轴承市场规模 由于公开渠道无法获取关于叉车轴承的市场需求及市场规模数据,本处 关于叉车轴承市场规模测算采取以下方式: 1)叉车轴承市场需求量测算依据和假设 ①根据世界工业车辆统计协会(WITS)数据,2022 年全球叉车市场销量 200.6 万辆;根据 statista 数据预测,全球叉车市场需求 2022-2029 年仍将保持 年复合 7.72%的增速,至 2029 年叉车销量将达到 337.6 万辆; ②假设每辆叉车平均使用 12 套门架轴承(与中国轴承工业协会出具的发 行人市场份额测算方法一致),使用 1 套转向系统回转支承。 1-1-128 2)叉车轴承市场规模测算依据和假设 ①每辆叉车使用的 12 套门架轴承中,通常为 8 套主滚轮、2 套侧滚轮、2 套链轮;还有部分叉车使用 10 套复合轴承、2 套链轮,但由于上述两类叉车 具体销量无法获取,且后者单车轴承价值量更高,此处统一谨慎按照“8 套主 滚轮、2 套侧滚轮、2 套链轮”测算; ②主滚轮、侧滚轮、链轮的平均售价参照发行人 2020-2022 年的平均单 价,回转支承平均售价参照发行人 2020-2022 年叉车转向系统回转支承的平均 单价。 根据上述测算依据和假设,叉车门架轴承及回转支承的前装市场、后市 场的市场需求量、需求规模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市场 项目 2022 年 2029 年(预测) 叉车销量(万辆) 200.6 337.6 市场需求量(万套) 2,407.20 4,051.23 叉车门架轴 单辆叉车轴承价值(元/辆) 447.93 447.93 承 前装 市场规模(万元) 89,854.10 151,221.07 市场 市场需求量(万套) 200.6 337.6 叉车转向系 单辆叉车轴承价值(元/辆) 405.06 405.06 统回转支承 市场规模(万元) 81,255.04 136,749.17 市场规模小计(万元) 171,109.13 287,970.24 需更换门架轴承的叉车数量(万辆) 255.9 447.64 后装 市场需求量(万套) 3,070.80 5,371.65 市场 叉车门架轴 单辆叉车轴承价值(元/辆) 447.93 447.93 承 市场规模(万元) 114,625.29 200,510.44 市场规模合计(万元) 285,734.42 488,480.68 注 1:单辆叉车轴承价值=主滚轮*平均单价*8+侧滚轮*平均单价*2+链轮*平均单价 *2 注 2:前装市场的轴承市场规模=叉车销量*单辆叉车轴承价值,后装市场的轴承市 场规模=需更换门架轴承的叉车数量*单量叉车轴承价值; 注 3:T 年需更换门架轴承的叉车数量=T-8 年的叉车销量+T-4 年的叉车销量(假设 叉车平均使用寿命为 10 年,门架轴承寿命为 4 年); 注 4:回转支承通常在叉车使用生命周期内不用更换,后市场需求未做测算。 由上表可见,2022 年全球叉车轴承前装市场规模约 17.11 亿元,后市场规 模约 11.46 亿元,合计市场规模约 28.57 亿元;至 2029 年,如按照行业预测叉 1-1-129 车销量数据测算,对应叉车轴承市场规模(含后市场)将达到 48.85 亿元,较 2022 年年复合增长率达 7.96%。 3、公司产品在工业机器人领域的应用前景 (1)工业机器人行业发展概况 1)公司产品在工业机器人领域的应用 机器人是一种自动的、位置可控的、具有可编程能力的多功能机械手, 这种机械手具有几个轴,能够借助于可编程操作来处理各种材料、零件、工 具和专用装置,以执行各种任务。机器人是一种能够通过编程和自动控制来 执行诸如作业或移动等任务的机器。随着多模态感知系统、动力学模型、深 度学习、定位导航等多种智能技术的渐进发展,叠加机器人下游需求场景日 益多元化,智能技术加快与机器人的融合,如今机器人学已经发展成拓扑 学、系统工程、人工智能等多领域交叉的综合型学科。 根据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的标准 GB/T 39405-2020,智能机器人按照应用 领域,可以分为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与特种机器人。工业机器人指自动 控制、可重复编程、多用途的操作机,可对三个或三个以上的轴进行编程, 主要应用于工业自动化领域;服务机器人指在家居环境或类似环境下使用 的,为人类提供一般服务的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指应用于专业领域,一般经 由专门培训的人员操作或使用的,辅助和/或替代人执行任务的机器人。 回转支承又称转盘轴承,是一种能够同时承受轴向力、径向力和倾覆力 矩的轴承,可以用于机器人臂、手和关节,为机器人提供精确的定位和平稳 的转动。此外,回转支承还可以用于机器人的基座,使机器人能够在一个平 台上旋转和移动。对于机器人应用,关键因素是回转支承的负载能力、精度 和可靠性,这些因素必须与机器人的设计和应用相匹配,以确保机器人能够 安全地工作并实现其预期的性能和效益。近年来,受益于国家在基础建设、 智能装备等领域的大力投入,叠加制造业升级、机器替人趋势,回转支承的 市场需求量也相应提高。 1-1-130 回转支承工业机器人应用场景示意图 2)工业机器人行业的发展概况 ①人口老龄化加剧导致人力成本提升,机器替人为大势所趋 2013 年起我国 20-59 岁人口比率迎来拐点,长期以来的人口红利期宣告 结束。2012 年后员工资增速开始超过企业收入增速,人工成本明显上行。随 着人口红利减弱,人工成本上升与设备成本下降形成的差额进一步扩大,叠 加工人作业安全性方面考量,在一些特定领域机器换人具有更高的性价比。 当前我国制造业工业机器人密度仍低于欧韩日等发达国家,根据 IFR 统计, 2022 年我国制造业工业机器人密度为 392 台/万人,而同期的韩国、日本、德 国工业机器人密度分别为 1,012 台/万人、397 台/万人、415 台/万人,我国机器 人密度低于欧韩日等发达国家,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1-1-131 数据来源:IFR ② 中国为全球工业机器人第一大市场 2022 年我国工业机器人市场规模 609 亿元,占全球工业机器人市场规模 的比例为 45%。工业机器人在汽车、电子、金属制品、塑料及化工产品等行 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疫情促使各行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机器人成为企业复 工复产的重要工具。根据 IFR、中国电子学会数据显示,历经 2019-2020 连续 两年低迷,2021 年全球工业机器人市场强劲反弹至 1,225 亿元,同比增长 26%。作为全球制造业中心,中国工业机器人需求持续扩张,2022 年我国工 业机器人市场规模约 609 亿元,占全球工业机器人市场规模的比例为 45%。 工业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成套设备已成为自动化装备的主流及未来的发展方 向,预计 2021-2024 年全球和中国工业机器人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速分别为 9.5%和 15.3%。 1-1-132 数据来源:IFR、中国电子学会 ③工业机器人占据机器人市场的半壁江山 根据应用领域不同,机器人可分为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 人以及其他机器人。2021 年中国机器人市场规模达到 994 亿元,其中工业机 器人 525 亿元,占比 53%,远高于服务机器人和特种机器人。按照用途不同 可将工业机器人分为搬运作业/上下料机器人、焊接机器人、喷涂机器人、加 工机器人、装配机器人、洁净机器人和其他工业机器人。 数据来源:IFR (2)工业机器人行业的发展趋势 1)政策红利推动制造业机器人密度翻倍增长 在国内全面实施“中国制造 2025”的当下,智能制造被列为推动新一代 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的主攻方向,也是产业创新的重要阵地。为了 规范、扶持我国机器人行业,中央及地方相继出台了各项政策。近年来国家 1-1-133 对于机器人产业的重视程度愈发提升。2022 年,随着《“十四五”机器人产业 发展规划》的五项保障措施的实施,机器人产业的发展进入新的阶段,迎来 新机遇、新目标与新挑战。2023 年 1 月,工信部等 17 部门发布《“机器人+” 应用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制定了到 2025 年我国制造业机器人密度较 2020 年 实现翻番的目标。2022 年中国工业机器人密度为 392 台/万人,按照目标 2025 年达到约 500 台/万人,2022-2025 年渗透率 CAGR 为 8.45%。 2)工业机器人国产化提速趋势明显 工业机器人领域长期处于垄断地位的是四大海外巨头,分别是日本的发 那科和安川电机,以及瑞士的 ABB、德国的库卡,MIR 数据显示,2015 年工 业机器人国产化率仅为 17.5%。2016 年前后,我国步入产业升级阶段,工业 机器人属于智能装备重点领域,这时期的政策综合性明显增强。政府通过设 立行业标准、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创新中心等多项措施来推进产业国产化、 智能化。2022 年我国工业机器人国产化率已提高至 35.7%,其中发那科、 ABB、安川、库卡在中国销量分别为 4.3 万台、2.3 万台、2.3 万台、2.2 万台, 市占率达到 15%、8%、8%、8%,同期我国工业机器人龙头埃斯顿、汇川技 术机器人销量市占率提高至 6%和 5%。2023 年上半年工业机器人国产化率达 到 43.7%,较 2022 年提升 8%,国产化提速趋势明显。 数据来源:MIR 3)应用场景拓宽提高了行业发展空间 1-1-134 随着机器人技术的进步和经济性的提升,其在电子、金属制造、食品饮 料、塑料制品等生命周期较短的一般工业中的应用也不断普及,横向拓宽下 游应用领域的发展趋势逐渐明确。MIR 数据显示,2019-2022 年我国应用于非 汽车行业的机器人销量占比从 68%提升至 74%,其中锂电池、光伏行业发展 最快,2019-2022 年销量复合增速分别为 60%和 51%,相比之下,汽车用机器 人销量复合增速仅为 16%,电子、金属制造、食品饮料、塑料制品、锂电 池、光伏等应用场景的拓宽为工业机器人行业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4、行业上下游情况 (1)上游 轴承制造产业的上游主要是轴承钢、改性塑料、工业陶瓷等原材料,及 轴承的主要零部件如轴承套圈、滚动体、密封件等。轴承钢是轴承的重要原 材料,其成本占轴承总成本比例超 50%。 轴承钢的质量直接影响轴承的强度、耐蚀性和疲劳寿命等关键质量指 标。过去我国轴承钢在钢材纯净度、非金属夹杂物细小弥散、碳化物均匀性 等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差距,随着冶炼装备水平的提高和生产工艺的改 进,我国轴承钢的质量有很大的提升,在一些技术指标方面已逐步达到或接 近国际先进水平。目前,我国轴承钢市场集中度较高,2021 年头部 5 家轴承 钢厂商中信特钢、济原钢铁、北满钢铁、中天钢铁、巨能特钢市场集中度总 和达到 72.99%。 轴承钢的价格变动直接影响到轴承行业原材料采购成本的高低。2021 年,受铁矿石、焦煤等原燃料价格大幅上涨影响,轴承钢价格持续走高。根 据 Wind 统计数据,2021 年轴承钢市场均价为 6,347.34 元/吨,较 2020 年同比 上涨 34.83%。2022 年下半年,在宏观经济波动、环保停工政策、美联储加息 预期引发衰退担忧等多重因素影响下,轴承钢的市场价格有所回落。报告期 内,轴承钢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1-1-135 数据来源:Wind (2)下游 叉车轴承下游应用领域为叉车、智能装备等领域,叉车和智能装备的市 场景气程度、发展状况直接影响到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空间。近年来随着叉 车行业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出口市场迅猛增长、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国 内叉车轴承市场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人力成本上升和制造业升级换代的发 展趋势使得智能装备领域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 5、行业壁垒 (1)技术和人才壁垒 轴承行业涉及力学、润滑理论、摩擦学、热处理等基础科学研究与交叉 学科,且轴承的钢珠、制胚技术复杂性高,其整体的加工精度与材料强度要 求较苛刻,这些要求企业建立强大的技术研发团队和持续技术开发的创新机 制,不断加强技术研发投入,拥有并保持较高技术实力,从而推动生产工艺 流程的改善和产品特性的升级。同时,轴承产品的研发、设计和生产离不开 相关技术专业人才,对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要求都非常高,而目 前行业内高素质人才较为稀缺。因此,对于行业新进入者而言,相关技术和 经验的积累需要较长的周期,相关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具有较大的困难,存在 着较高的技术和人才壁垒。 (2)客户壁垒 1-1-136 叉车轴承是叉车的核心零部件之一,叉车生产厂商对轴承产品的可靠性 有着较高的要求,一般会对轴承供应商进行较长时间的考察和认证,一般情 况下,轴承供应商在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后才有资格为叉车生产厂商提供产 品。基于上述原因,下游客户在选择轴承供应商的产品之后,在没有重大质 量问题的情况下,会与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国内叉车市场经过 长期的市场竞争,目前已经形成比较稳定的竞争格局,市场集中度高,头部 企业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并且各自建立了较为稳定的供应链体系,叉车轴 承行业新进入企业短期内进入其供应链的难度较大,难以获得快速发展。 (3)规模壁垒 轴承行业的规模效应明显。一方面,轴承产品的用途和价格属性决定了 轴承产品的生产只有在达到一定规模后方可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提高产品市 场竞争力和效益。另一方面,下游叉车行业等客户对轴承产品品质要求严 格,对供应商在技术实力、制造能力以及综合服务水平等方面要求高,一般 倾向于与规模实力较强的厂商合作。因此,尚未形成规模的新进入企业难以 得到优质客户认可、获取更多业务机会,面临较高的规模壁垒。 (4)资金壁垒 轴承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一方面,在取得建设用地、新建厂房, 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和试验设备等方面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另 一方面,为了跟上技术升级的步伐、保持产品竞争力,还需不断投资进行新 产品的研发和设备的更新。此外,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也需要大量流动资金支 持。因此,行业新进入企业面临着一定的资金壁垒。 (5)管理经验壁垒 对于拟进入本行业的新企业,管理经验上的差距是其难以在短时间内突 破的重要壁垒。一方面,企业通过良好、持续的系统化管理,可以更好地保 证产品质量和及时供货,从而满足客户需求;另一方面,基于精益化的管 理,企业能有效发挥规模优势,控制生产成本,获得并持续保持竞争优势。 先进的管理模式是生产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不断积累形成的。对于 1-1-137 想要进入叉车轴承行业的新企业来说,缺乏专业的管理知识是一个重要的障 碍,而且在短时间内很难克服。 (四)发行人市场地位、技术水平特点及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情况 1、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公司作为国内最早一批开始叉车轴承专业生产的企业,在热处理、磨削 等方面积累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在行业内拥有较高影响力。公司积极承担国 家和行业标准化工作,于 1994 年参加了 JB/T 7360-1994“滚动轴承 叉车门架 用滚轮、链轮轴承技术条件”的首次制定工作,2007 年、2019 年主导该项行 业标准的修订工作(其中 2007 年行业标准修订发行人作为第二起草单位,发 行人技术副总陈宝国作为第一起草人;2019 年行业标准修订发行人作为第一 起草单位,发行人技术副总陈宝国作为第一起草人)。此外 2021 年公司还参 与起草 GB/T6445-2021“滚动轴承 滚轮滚针轴承 外形尺寸、产品几何技术规 范(GPS)和公差值”国家标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国内外专利 100 项,其中发明专利 31 项。 发行人深耕叉车轴承多年,公司的轴承产品以领先的研发技术、优良的 产品品质、优质的营销服务得到国内外客户的认可。公司产品品种规格多达 5,000 多个,配套覆盖中外工业车辆 0.5T-48T 全系列叉车。国内市场方面,公 司与全国五十多家叉车骨干企业配套,公司产品覆盖国内三十多个省市及地 区,为以安徽合力、杭叉集团等叉车龙头企业为代表的主机厂直接配套。国 外市场方面,公司产品出口欧美、日本、东南亚等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为 日本丰田、三菱集团、德国林德叉车、STILL、美国海斯特、韩国斗山、克 拉克等多家全球工业车辆排行榜前 20 强企业的长期配套。公司生产的叉车轴 承达到国际同类产品质量水平,主要技术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 发展前景广阔。 2、发行人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发行人技术水平 在叉车轴承领域,压碎负荷、冲击载荷、疲劳寿命等是主要的性能参 1-1-138 数。从公司成立至今,公司重视技术研发,培养了一支实力过硬的技术团 队,近年来相继攻克了“渐变硬度滚动轴承制造技术”、“链轮轴承链槽感 应加热技术”、“多用炉预冷淬火工艺技术”、“轴承表面防护处理技 术”、“六点接触式双排滚轮研发技术”等多项关键技术难题,使产品的技 术指标在同类产品中处于相对领先的地位。 (2)发行人技术特点 公司始终紧跟叉车行业发展趋势及技术发展态势,坚持自主创新,通过 在叉车轴承领域多年的技术积累,形成了自身的核心技术。公司技术特点具 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关键资源要素”之 “(一)核心技术情况”。 3、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 轴承产品种类规格多,不同种类的轴承在生产工艺、应用领域等方面都 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大部分轴承企业多聚焦于某一种或几种轴承的生产,不 同种类的轴承制造企业之间一般不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 发行人专营叉车特种轴承,在国内众多轴承生产商中,生产叉车轴承的 主要有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人本股 份有限公司、江苏如非轴承科技有限公司等,均为非上市公司。国际主要竞 争对手为日本光洋精工株式会社,该公司在日系车型方面占据较大份额,其 次是德国舍弗勒集团旗下的 INA 轴承,其产品在欧美的部分车型上面占据着 主要的地位。 (1)境内主要竞争对手 序号 竞争对手名称 简介 成立于 1994 年,位于江苏如皋,主要从事叉车专用轴承、工 江苏如非轴承 程机械配件制造、销售,是国内专业制造叉车门架轴承的企 1 科技有限公司 业,经过 20 多年的发展,已成长为集产品研发,生产,销 售,国际贸易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高新技术企业。 成立于 1997 年,位于浙江温州,是专业的轴承制造商,生产 内径 1mm 至外径 6,000mm 范围内各类轴承三万余种,年轴承 人本股份有限 2 产量近 15 亿套。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电机、摩托 公司 车、工程机械、电动工具、农林机械、纺织机械、工业机器 人、风电、医疗器械等行业。 3 浙江天马轴承 成立于 2006 年,位于浙江湖州,主导产品有十大类共 8000 多 1-1-139 集团有限公司 个品种的轴承产品,产品按应用领域有:铁路货车、客车与 轨道交通轴承、汽车轴承(新能源)、风电轴承、船舶轴承、 机床轴承、机械轴承、冶金轧机轴承、电机轴承等。浙江天 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曾为 ST 天马(现已更名为汇洲智能) (002122.SZ)的全资子公司,2017 年成为非公众公司。 始建于 1971 年,位于福建永安,前身为福建省永安轴承厂, 是上市公司龙溪股份子公司,主要生产公、英制圆锥滚子轴 福建省永安轴 承,双列圆锥滚子轴承、圆柱滚子轴承、球轴承、滚针轴 4 承有限责任公 承、轮毂单元轴承和非标轴承等 1500 多个品种,产品广泛应 司 用于轻、中、重型商用车及 SUV、MPV、新能源汽车、工程 机械、机床、矿山及冶金机械主机配套。 (2)境外主要竞争对手 序号 竞争对手名称 简介 2006 年 1 月 由 光 洋 精 工 (Koyo) 和 丰 田 工 机 (TOYODA Machine)合并而来,总部位于日本名古屋及大坂,是全球领 先的汽车转向系统、传动系统、轴承及机床供应商,其中汽 捷太格特株式 车转向系统的生产和销售保持全球第一的市场占有率。 1 会社 其前身之一光洋精工(Koyo)成立于 1921 年,是日本四大轴 承生产集团之一,产品包括液压挖掘机履带导向轴承、拖拉 机中心铰链支承用轴承、推土机履带用轴承、拖拉机车轮用 轴承、叉车门架滚轮轴承等。 成立于 1946 年,隶属于德国舍弗勒集团(SCHAEFFLER), 德国滚针轴承 总部位于德国的纽伦堡,拥有 30 多家生产厂,三万多名员 2 公司(INA) 工,主导产品为滚针轴承,也生产滑动轴承,直线导轨系 统,高精密产品,发动机零部件等。 4、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及劣势 (1)发行人主要竞争优势 1)产品和技术优势 公司生产的主导产品叉车轴承,品种 300 多种、规格 5,000 多个,产品覆 盖中外全系列工业车辆,具有“品种多,规格全,批量小,质量优,交货 快”的特点,产品具有高负荷、长寿命、高可靠性等优势,无论是质量还是 规模、品种在国内都处于领先地位。公司不仅在深沟球、双列角接触球、满 装球、满装圆柱滚子等结构轴承及运动面十字交叉的组合轴承研发上保持技 术领先,而且在轴承外套圈渐变硬度热处理、无装球缺口的满装球轴承等方 面形成核心竞争优势。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 99 项国家专利,1 项境外专利,先后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 人”、“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江苏省优质产品”、 1-1-140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南通市知名商 标”、“南通市名牌产品”、“南通市出口名牌”、“南通市优秀新产品金 鹰奖”等荣誉称号,产品和技术优势突出。 2)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确立了“巩固、扩大内销主机市场、全力开拓国际市场、为国际品 牌主机配套”的营销战略,以“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产品特色和“多品 种、小批量、高质量、交货快”的供货特色赢得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公司国 内市场主要与安徽合力、杭叉集团、中国龙工等大中型骨干企业进行合作; 国外市场则通过自营出口、外贸出口销往日本、欧美等三十多个国家和地 区,主要配套国际工业车辆排行榜 20 强知名公司,如丰田叉车、三菱集团、 凯傲集团、永恒力等。公司与上述国内外知名客户合作关系紧密,在与这些 客户的长期稳定合作过程中,促进了公司产品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服务的 不断提升,也推动了公司销售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并由此形成了良好的品 牌影响力,为公司产品进一步市场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客户资源基础。 3)质量管理优势 公司“以一流的产品,满意的服务,持续提升的质量水平,满足客户的 需求”为质量目标,引入丰田管理模式,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体系,严格过 程质量控制,在质量管理体系上与国际接轨,不仅通过了 ISO9001-2015 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还通过了国内著名品牌 安徽合力、杭叉集团和国际著名品牌丰田叉车、凯傲集团、MITSUBISHI 等 叉车制造企业的考评审核。公司产品技术设计采用国际标准,主要内控质量 指标严于国家标准,在数据分析、产品设计、工艺优化、质量监控等方面全 部实现了精细化管理。公司的质量管理始终与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保持 同步,以公认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为基础平台,以顾客需求为导向,不断研 究和科学运用质量管理的理念、方法和工具,特别是当今世界质量工程的最 新成果,如 SPC(统计过程控制)、FMEA 等,从而有效地通过持续改进、缺 陷预防、减少变差和浪费以提高顾客满意度,保持公司市场竞争力。 4)先发优势 1-1-141 公司自创立之初即定位于叉车专用轴承的研发、制造与销售领域,是国 内首批成功研发叉车专用轴承、填补国内叉车轴承细分市场空白的企业。经 过多年的研究创新,公司已经掌握叉车专用轴承多项核心技术,并形成多层 次主流产品的覆盖,与安徽合力、杭叉集团等叉车行业领域龙头企业建立了 长期的合作关系。叉车轴承由于专业性较强,需要较长时间的行业积累,形 成了比较强的进入壁垒,后来的公司很难进入该市场,先进入的公司在产品 质量优良的基础上也较为容易获取后续订单,公司积累的行业经验和先发优 势形成了核心竞争力。 (2)发行人主要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单一 公司多年来依赖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实现了的增长与发展,融资渠道较 为单一,难以满足公司开拓新型市场、加快产品开发、提高设备水平、扩充 生产能力等对中长期大额资金的需要。公司需要通过尽快走向资本市场,拓 宽融资渠道,依靠资本市场进一步支持公司的发展。 5、行业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1)行业所面临的发展机遇 1)国家政策为行业发展营造了有利环境 轴承工业是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中起着举 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国务院、发改委、工信部等政府部门颁布了《中国 制造 202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装备制造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 资方向》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行业发展,为行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产业 政策环境。具体内容参见本节之“二、行业基本情况”之“(二)行业监管体 制与政策法规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之“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对 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2)下游应用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叉车行业具备了相当规模,近年来国内叉车保有 1-1-142 量快速上升,在宏观经济增长、人工替代、电动化等驱动因素带动下,预计 叉车市场增长态势将进一步延续。我国叉车保有量水平较高,为叉车维修、 零部件配套替换等后市场等后市场业务开展也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进而 带动叉车轴承需求量的上升。 除了继续深耕叉车领域客户外,公司还积极拓展工业机器人领域客户, 以丰富客户储备和结构,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受下游 工业自动化、机器替人等利好政策影响,预计未来工业机器人领域的客户需 求增长将成为公司未来新的增长点,目前公司在工业机器人领域已积累三一 机器人、浙江国自机器人、库卡机器人等优质客户。 (2)行业所面临的挑战 1)市场参与者增多,竞争加剧 一是随着叉车产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叉车轴承行业标准进一步完善,传统 轴承领域的一些企业逐步向特种轴承、细分领域进一步开拓市场,从而对细 分领域的企业形成较大竞争压力。二是近年来外资轴承企业加大在华产业布 局,目前世界八大轴承企业在华生产企业已经超过 60 家,设置多个区域总部 及技术中心。外资轴承企业利用自身在品牌、技术、加工效率等方面的优势 不仅锁定高端市场,更加速布局中端市场,仍将给我国本土轴承制造企业带 来较大的竞争压力。 2)技术水平要求提高 “十四五”期间汽车、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等行业电动化率将逐步提 升,导致驱动和传动系统改变,提高了对轴承的重量、载荷、转速等性能指 标的要求。随着下游叉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应用场景不断拓宽,叉车产品更 新换代速度加快,对零部件的要求不断提高,轴承制造企业是否具备将下游 客户需求快速转化为设计方案和产品的研发能力将成为行业竞争中的关键因 素。 (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 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择标准 1-1-143 公司主要从事叉车轴承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叉车轴承属于滚动 轴承的细分领域,主要应用场景是叉车门架系统。目前国内尚无与公司主营 业务完全一致的 A 股上市公司,基于公司所属行业类别,同时考虑所属行业 分类下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及结构、产品功能及应用领域 等因素后,选择滚动轴承行业上市公司国机精工(002046.SZ)、五洲新春 (603667.SH)、龙溪股份(600592.SH)、崇德科技(301548.SZ)和拟上市公 司人本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 应用领域 轴承业务主要包括轴承、电主 轴、轴承行业专用生产和检测 设备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以及受托技术开发、轴承 航空、航天、航海、核工业等重要领 国机精工 试验和检测等业务。轴承业务 域,高精度机床,重型机械等 主要产品包括特种轴承、精密 机床轴承、电主轴、重型机械 用大型 (特大型)轴承等。 主营业务为轴承、精密机械零 部件和汽车安全系统、热管理 系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 汽车、工业机械、新能源领域和航空 五洲新春 售。主要产品包括各类精密深 航天等 沟球轴承、圆锥滚子轴承、滚 针轴承和调心滚子轴承等。 关节轴承产品广泛应用于工程机械、 重型汽车、建筑路桥、冶金装备、水 公司业务主要为关节轴承、圆 利工程等传统配套领域及航空航天、 龙溪股份 锥 滚 子 轴 承 、 齿 轮/变 速 箱 研 风电核电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圆锥滚 发、生产与销售。 子 轴 承产 品主 要配 套于国 内 商用 车 辆、工程机械 球轴承、滚子轴承、专用轴承 汽车、轻工机械、重型机械、重大装 人本股份 和轴承部件等 备等领域 动压油膜滑动轴承、滚动轴承 能源发电、工业驱动、石油化工及船 崇德科技 及相关产品 舶等领域 2、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 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 (1)经营情况对比 公司 经营情况 客户构成 销售地区 市场地位 名称 公司主要业务分为轴承业务、磨 中国航天科技集 2021-2023 轴承行业 国机 料磨具业务和供应链业务。其 团公司五院、上 年,国机 综合技术 精工 中,轴承业务和磨料磨具业务是 海航天控制工程 精工营业 实力较强 1-1-144 公司的核心业务,也是公司利润 研究所、洛阳轴 收入中境 的高新技 的主要来源。2021-2023 年,公司 承研究所、慈溪 外收入占 术企业 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33.28 亿元、 市新思维机床有 比分别为 34.36 亿元和 27.84 亿元,归属于 限公司等 26.36%、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7 亿元、 28.77%和 2.33 亿元和 2.59 亿元。截至 2023 17.9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51.66 亿元、负债总额 17.91 亿 元,净资产 33.75 亿元。 公司主要从事轴承、精密机械零 2021-2023 部件和汽车安全系统、热管理系 年,五洲 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汽车轴承配套于 新春主营 2021-2023 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 尼桑、现代等品 业务收入 收入 24.23 亿元、32.00 亿元和 牌汽车;轴承套 中国轴承 五洲 中境外收 31.06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圈 客 户 为 SKF、 产业链经 新春 入占比分 净利润 1.24 亿元、1.48 亿元和 Schaeffler、 营领先者 别为 1.38 亿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NSK、NTN、 35.76%、 日,公司资产总额 47.15 亿元、负 JTEKT 等客户 43.66%和 债总额 17.40 亿元,净资产 29.74 46.36%。 亿元。 公司业务主要为关节轴承、圆锥 2021-2023 滚子轴承、齿轮/变速箱研发、生 年,龙溪 产与销售,2021-2023 年,公司分 股份营业 国内最大 别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4.35 亿 元 、 收入中境 的关节轴 龙溪 17.19 亿元和 19.04 亿元,归属于 未披露 外收入占 承供应商 股份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8 亿元、- 比分别为 和最大出 0.06 亿元和 1.68 亿元。截至 2023 21.99%、 口商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20.67%和 36.97 亿元、负债总额 13.11 亿 14.69% 元,净资产 23.86 亿元。 汽车领域:通 2021 年、 公司主要从事轴承领域相关产品 用、大众、丰 2022 年和 研 发 、 生 产 和 销 售 ,2021 年 、 田、本田等;轻 2023 年 1- 2022 年及 2023 年 1-6 月,公司分 工机械领域:美 6 月,人 别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91.21 亿 元 、 的、格力、海 本股份营 国内规模 人本 93.89 亿元和 50.36 亿元,净利润 尔、等;重型机 业收入中 最大的轴 股份 8.75 亿元、7.19 亿元和 3.32 亿 械领域:卡特彼 境外收入 承企业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 勒、徐工集团、 占比分别 司资产总额 154.09 亿元、负债总 三一集团等;重 为 额 101.93 亿元,净资产 52.16 亿 大装备领域:中 15.18%、 元。 国中车、中国商 17.09%和 飞等 17.92% 崇德 公司主要从事动压油膜滑动轴承 湘电集团、中国 2021-2022 国内同行 科技 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滚 中车集团、上海 年,崇德 业中技术 1-1-145 动轴承及相关产品等的销售。 电 气 集 团 、 科技境外 能力较为 2021-2023 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 Siemens AG、 江 收入占主 领先、产 收入 4.11、4.50 亿元和 5.23 亿 麓机电集团等 营业务收 品品种较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入的比例 为齐全、 0.63 亿元、0.91 亿元和 1.01 亿 分 别 为 产品应用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7.53%和 领域较为 司资产总额 16.47 亿元,负债总额 9.65%, 高端的企 2.10 亿元,净资产 14.37 亿元。 2023 年境 业 外收入占 营业收入 的比例为 12.06% 报 告 期 公司主要从事叉车轴承及回转支 内,公司 国内叉车 承 的 研 发 、 生 产 及 销 售 。2021- 以境内销 轴承的先 2023 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安徽合力、杭叉 售为主, 行者,国 3.54 亿元、3.38 亿元和 3.43 亿 集 团 、TVH 集 主营业务 内规模最 万达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团、中国龙工、 收入中境 大的叉车 轴承 0.95 亿元、0.43 亿元和 0.50 亿 凯傲集团、丰田 外收入占 专用轴承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叉车等 比分别为 制造商、 司资产总额 5.82 亿元、负债总额 8.73%、 销售商和 0.61 亿元,净资产 5.21 亿元。 11.37%和 出口商 11.50% 数据来源:各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文件; 注:龙溪股份 2022 年公开资料披露口径为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境内外收入情况。 (2)技术实力对比 1)技术研发能力对比 公司名称 技术研发能力概述 公司科研创新水平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拥有多类研发、创新及服 务平台,轴承板块的运营主体轴研所是我国轴承行业唯一的综合性研究开 发机构,拥有多学科综合技术优势,在高精度、高可靠性轴承及相关零部 国机精工 件的制造、检测与试验方面具有较强实力,在轴承基础理论、润滑技术、 设计分析、材料应用与失效分析、试验技术和技术标准等方面保持着国内 领先地位。 公司建有国家级技术中心、国家 CNAS 认证实验室、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 和航空滚动轴承浙江省工程研发中心。公司研发的高端风电轴承滚子解决 了行业“卡脖子”难题,研发成功风电变桨轴承、主轴轴承、齿轮箱轴承 五洲新春 滚子和海上风电变桨轴承滚子全系列产品,并在国内率先实现批量生产和 进口替代;国内独家研发成功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部件,产销量和成 材率进一步提升,已配套比亚迪、特斯拉、蔚来等新能源车企。 公司研发体系完善、研发能力强大,创立了全国唯一的关节轴承研究所和 龙溪股份 国家级关节轴承检测实验中心,并获批为福建省关节轴承企业重点实验室 1-1-146 和福建省精密轴承工程研发中心;成立了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司企 业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是全国滚动轴承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关节轴承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关节轴承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 主要起草单位;曾荣获福建省标准贡献奖一等奖。 公司拥有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上海新型车辆轴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速铁路轴承润滑技术联合实验 室,被工信部评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系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检测 人本股份 试验中心通过了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认证;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与研 发,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拥有专利 2,000 余项,其中发明专利 182 项; 根据中国轴承工业协会 2021 年 12 月的统计,公司系国内拥有轴承领域相关 专利数量最多的企业。 公司凭借突出的技术实力和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已被认定为湖南省企业 技术中心、“湖南省滑动轴承及旋转机械故障诊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 业和信息化部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 中心,“高端智能装备关键部件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并获得多项国家级、 省市级及行业协会奖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获得专利 153 项, 崇德科技 其中发明专利 41 项,负责或参与起草滑动轴承相关国家标准 14 项。凭借突 出的技术实力和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已被认定为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 “湖南省滑动轴承及旋转机械故障诊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和信息化 部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并获 得多项国家级、省市级及行业协会奖项。 公司已经掌握机械叉车专用轴承多项核心技术,并形成多层次主流产品的 覆盖,拥有 99 项国家专利,1 项境外专利,先后获得全国首批专精特新 万达轴承 “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 著名商标”、“江苏省优质产品”、“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高新技 术产品”等荣誉称号,技术研发优势突出。 数据来源:各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文件、官方网站等。 2)研发投入对比 单位:人、项 研发 公司 技术 研发技术 专利数量 研发投入 名称 人员 人员占比 数量 2021-2023 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61 亿 国机 元、2.00 亿元和 2.23 亿元,研发费用占营 490 26.15% 750 精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4.84%、5.83%和 8.02%。 2021-2023 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0.82 亿 五洲 218(截至 元、1.02 亿元和 1.01 亿元,研发费用占营 366 8.00% 新春 2022.12.31)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37%、3.18%和 3.26%。 2021-2023 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09 亿 龙溪 329 24.26% 134 元、1.23 亿元和 1.27 亿元,研究与开发费 股份 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7.58%、7.15%和 1-1-147 6.69%。 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公司研发费用分 2,000 余项 别为 4.26 亿元和 2.16 亿元,研究与开发费 人本 1,708 11.50% (截至 股份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4.67%和 2023.6.30) 4.69%。 2021-2023 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0.20 亿 崇德 元、0.23 亿元和 0.24 亿元,研究与开发费 58 11.05% 153 科技 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95%、5.02% 和 4.65%。 2021-2023 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0.13 亿 万达 元、0.11 亿元和 0.11 亿元,研发费用占营 97 21.13% 100 轴承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59%、3.20%和 3.15%。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最新资料,五洲新春 2023 年年报未披 露专利数量。 (3)关键财务数据对比 关键财务数据包括盈利能力指标、偿债能力指标、资产营运能力指标 等,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关键财务数据的对比情况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之“(七) 主要债项”及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盈利情况 分析”。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 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产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叉车轴承、回转支承产品的产量、销量及产能情况如 下: 单位:万套 产品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产量 898.27 952.88 938.24 标准产量 1,010.00 1,116.46 1,027.51 产能 1,092.27 1,211.21 1,100.43 叉车轴承 销量 889.83 845.26 935.18 产能利用率 92.47% 92.18% 93.37% 产销率 99.06% 88.71% 99.67% 1-1-148 产量 5.37 6.15 5.79 标准产量 5.10 5.64 5.29 产能 5.63 6.01 5.60 回转支承 销量 5.52 4.93 5.75 产能利用率 90.71% 93.90% 94.59% 产销率 102.74% 80.17% 99.35% 注 1:由于公司生产的轴承套圈和成品轴承产品型号众多,为使报告期内的产量具 备可比性,在计算产能利用率时,叉车轴承产能数据根据公司产销量最大的标准件 980811 型叉车轴承进行统计,标准产量数据根据 980811 型叉车轴承的标准工时进行了统 一折算,回转支承产能数据根据公司报告期内产销量最大的 0208I2 型回转支承进行统 计,标准产量数据根据 0208I2 型回转支承的标准工时进行了统一折算; 注 2:产量为当年度实际生产的产品数量,产能系根据公司产销量最大的标准件 980811 型叉车轴承和 0208I2 型回转支承测算的标准产能; 注 3:产能利用率=标准产量/产能; 注 4:产销率=销量/产量。 2、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量、销售均价、销售金额变动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销量(万套) 889.83 845.26 935.18 叉车轴承 销售均价(元/套) 34.74 36.38 34.37 销售金额(万元) 30,916.67 30,752.39 32,145.81 销量(万套) 5.52 4.93 5.75 回转支承 销售均价(元/套) 452.45 446.11 388.81 销售金额(万元) 2,498.51 2,199.46 2,236.84 (2)销售模式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模式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直销 26,152.92 77.62% 23,351.41 70.37% 25,867.06 74.11% 贸易商 7,538.61 22.38% 9,832.59 29.63% 9,034.74 25.89% 合计 33,691.53 100.00% 33,184.00 100.00% 34,901.80 100.00% 3、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149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 安徽合力 5,810.09 16.91% 2 杭叉集团 4,865.18 14.16% 3 浙江中力 2,620.29 7.63% 2023 年 4 中国龙工 2,430.27 7.08% 5 丰田叉车 2,114.24 6.16% 合计 17,840.07 51.94% 1 安徽合力 5,119.08 15.12% 2 杭叉集团 4,930.28 14.57% 3 丰田叉车 2,398.00 7.08% 2022 年 4 中国龙工 2,097.99 6.20% 5 TVH 集团 1,980.05 5.85% 合计 16,525.40 48.82% 1 杭叉集团 6,221.73 17.56% 2 安徽合力 5,476.80 15.45% 3 中国龙工 2,629.54 7.42% 2021 年 4 凯傲集团 2,185.37 6.17% 5 TVH 集团 2,159.30 6.09% 合计 18,672.73 52.69% 注:上述前五大客户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披露。 公司客户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包含的交易主体如下: 集团名称 序号 集团口径下包含的交易主体 1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2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电动叉车分公司 3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配件分公司 4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牵引车分公司 5 安庆合力车桥有限公司 安徽合力 6 宝鸡合力叉车有限公司 7 杭州合力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8 合力工业车辆(盘锦)有限公司 9 衡阳合力工业车辆有限公司 10 上海合力叉车有限公司 11 苏州合力叉车有限公司 1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杭州叉车门架有限公司 杭叉集团 3 杭州杭叉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4 杭州杭叉康力叉车属具有限公司 5 浙江杭叉配件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龙工 1 龙工(江西)机械有限公司 1-1-150 2 龙工(上海)叉车有限公司 1 杭州富阳中力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2 杭州中力搬运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中力 3 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 4 江苏中力叉车有限公司 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 Toyota Material Handling Manufacturing Sweden Ab 丰田叉车 2 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 1 凯傲(济南)叉车有限公司 凯傲集团 2 凯傲宝骊(江苏)叉车有限公司 3 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 1 帝威衡贸易(厦门)有限公司 TVH 集团 2 太仓毅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3 毅强(太仓)贸易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销售客户销售比例超过营业收入 50%的情 况。发行人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关系密切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关联方与主要客户不存在业务、资金 往来,发行人的直接、间接股东未在发行人主要客户拥有权益或任职,不存 在前五大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 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公司与 主要客户的合作过程中,所签署的合同、订单均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后达成 的协议,不存在公司及其关联方、员工向客户提供商业贿赂、利益输送等情 形。 (二) 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1、原材料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外圈、内圈等,主要原材料采购金 额、占原材料采购金额比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1-1-151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钢材 3,759.67 25.72% 4,529.69 25.77% 6,326.97 31.23% 内圈 2,064.27 14.12% 2,618.40 14.90% 2,341.01 11.56% 外圈 1,473.19 10.08% 3,230.22 18.38% 3,753.56 18.53% 侧滚轮组 1,631.00 11.16% 1,307.02 7.44% 1,552.96 7.67% 滚动体 1,020.19 6.98% 1,402.58 7.98% 1,430.21 7.06% 轴头 1,478.08 10.11% 1,094.30 6.23% 1,220.04 6.02% 合计 11,426.40 78.16% 14,182.21 80.68% 16,624.76 82.07% 2023 年,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有所下降,一方面受益于轴承钢等原材料 市场均价的下降,另一方面系:2022 年,公司搬迁至新厂区后产能得到显著 提升,公司境内销售客户交期通常较短,为缓解交货时间压力,公司针对出 货量较大且需求稳定的型号产品连续生产进行适当备货,2022 年末公司库存 商品余额较 2021 年末增长 3,114.14 万元;2023 年公司出货量较大且需求稳定 的型号产品备货规模已达到公司的业务需求,公司一部分自身产能得到释 放,因此将外圈、内圈等部分原材料由直接采购转为自生产,降低了原材料 的采购规模。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原材料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钢材(元/公斤) 3.96 4.54 4.99 内圈(元/只) 4.44 4.18 4.34 外圈(元/只) 10.36 11.68 11.55 侧滚轮组(元/套) 7.14 7.31 7.70 滚动体(元/粒) 0.13 0.14 0.15 轴头(元/只) 9.08 9.62 9.61 公司采购的钢材主要为轴承钢、碳钢、渗碳钢。其中轴承钢采购金额最 大,报告期内占钢材采购金额的比例在 60%以上。2021 年,受铁矿石、焦煤 等原燃料价格大幅上涨影响,轴承钢价格持续走高。根据 Wind 统计数据, 2021 年轴承钢市场均价为 6,347.34 元/吨,较 2020 年同比上涨 34.83%。2022 年下半年,在宏观经济波动、环保停工政策、美联储加息预期引发衰退担忧 等多重因素影响下,轴承钢的市场价格有所回落。报告期内,轴承钢的市场 1-1-152 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 2021 年,受钢价上涨影响,外圈、内圈、滚动体、轴头等原材料的采购 价格均呈现一定幅度的上涨。2021 年,公司侧滚轮组的采购均价同比呈小幅 下降,主要系公司侧滚轮组主要供应商南通莱必特轴承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提 升了自动化生产水平,减少了生产损耗,对冲了轴承钢价格上升的影响。 2022 年,由于钢价有所下降,内圈、滚动体等原材料价格也随之有所回落。 2023 年受钢材价格下降影响,公司外圈、侧滚轮组等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有 所下降。 2、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主要能源为电力、水,该等能源供应持续、稳定。报告期内,公司 主要能源的采购金额分别列示如下: 产品类别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数量(万度) 1,211.53 1,278.55 1,145.17 电力 金额(万元) 845.63 893.24 738.88 单价(元/度) 0.70 0.70 0.65 数量(万吨) 0.60 2.23 0.74 自来水 金额(万元) 2.86 10.39 3.53 单价(元/吨) 4.78 4.65 4.79 报告期内,公司用电量逐年增长,主要受到生产规模扩大的影响。2021 年,公司采购电力价格较低,主要系售电公司 2021 年在现行目录电价的基础 上给予了一定金额的价格优惠所致。 1-1-153 用水方面,公司 2022 年用水量较大主要系公司厂区搬迁后,老厂区出现 漏水情况,导致公司当年总体购水量上升。 3、外协加工采购情况 (1)报告期公司外协加工采购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为提高生产效率,充分利用专业化协作的优势,公司将部分 锻加工、车加工等非核心工序采用委外加工的方式完成,各期主要外协加工 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外协工序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锻加工 1,252.56 1,234.63 1,308.44 车加工 788.33 1,046.27 976.30 表面处理加工 389.74 466.02 406.93 渗碳加工 271.52 347.10 279.29 齿轮加工 12.45 51.40 83.53 外协加工总额 2,714.59 3,145.42 3,054.49 2023 年公司外协加工总额有所下降,主要系:2022 年,公司搬迁至新厂 区后产能得到显著提升,公司境内销售客户交期通常较短,为缓解交货时间 压力,公司针对出货量较大且需求稳定的型号产品连续生产进行适当备货, 2022 年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较 2021 年末增长 3,114.14 万元;2023 年公司出货 量较大且需求稳定的型号产品备货规模已达到公司的业务需求,公司一部分 自身产能得到释放,因此将部分外协工序转为自加工,减少了外协加工服务 的采购总额。 (2)主要外协工序价格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外协工序的价格如下: 单位:元/套 主要外协工序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锻加工 2.06 2.30 2.22 车加工 3.27 3.59 3.72 表面处理加工 0.75 0.80 0.78 渗碳加工 2.75 2.77 3.11 1-1-15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外协工序价格较为稳定。2021 年度,公司渗碳加工 外协采购价格较高主要系:(1)由于公司规模快速提升,公司主要外协厂商 产能无法满足公司需要,公司增加向其他外协厂商的采购量,拉高了平均采 购价格;(2)2021 年度,受安徽合力等客户要求,渗碳深度提升,拉高了渗 碳加工外协工序的平均价格。 2023 年公司外协工序价格均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的外协加工工序单 价主要根据加工半成品的重量、结构等因素确定,2023 年公司单个外圈耗用 钢材由 1.80 kg/只下降至 1.65kg/只,单个内圈耗用钢材由 0.70 kg/只下降至 0.60kg/只,使得公司外协采购单价均有所下降。 4、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采购总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额的比例 外圈、轴头 1 聊城市冠达机械配件厂 3,283.54 22.46% 等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 2 钢材 2,808.01 19.21% 公司 2023 年 3 东阿广宇精辗轴承有限公司 内外圈 1,681.95 11.50% 4 南通莱必特轴承有限公司 侧滚轮组 1,375.82 9.41% 5 新昌县大有精密轴承有限公司 内外圈 406.91 2.78% 合计 9,556.23 65.37% 外圈、轴头 1 聊城市冠达机械配件厂 3,311.81 18.84% 等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 2 钢材 2,805.21 15.96% 公司 2022 年 3 东阿广宇精辗轴承有限公司 内外圈 2,698.50 15.35% 4 南通莱必特轴承有限公司 侧滚轮组 1,082.99 6.16% 5 新昌县大有精密轴承有限公司 内外圈 849.49 4.83% 合计 10,747.99 61.14%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 1 钢材 4,948.09 24.43% 公司 外圈、轴头 2 聊城市冠达机械配件厂 3,249.23 16.04% 等 2021 年 3 东阿广宇精辗轴承有限公司 内外圈 2,975.02 14.69% 4 南通莱必特轴承有限公司 侧滚轮组 1,054.47 5.21% 5 冠县国冠轴承有限公司 内外圈 699.80 3.45% 1-1-155 合计 12,926.61 63.82% 注:上述前五大供应商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 50%的情况。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五大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 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三) 主要资产情况 1、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截至报告 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 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资产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1,803.78 1,126.90 10,676.88 90.45% 机器设备 9,319.40 5,010.87 4,308.53 46.23% 运输工具 94.46 67.30 27.16 28.75% 办公及其他设备 1,013.28 364.18 649.10 64.06% 合计 22,230.92 6,569.25 15,661.67 70.45% 注:账面净值=原值-累计折旧;成新率=账面净值/原值。 (1)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的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设备 数量(台/套) 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成新率 磨床 197 2,754.13 1,202.84 43.67% 车床 165 2,047.72 902.40 44.07% 机器人 115 1,230.73 678.72 55.15% 装配自动线 8 338.20 189.02 55.89% 热处理设备生 5 375.34 319.66 85.17% 产线 淬火设备 40 307.98 116.52 37.83% 加工中心 13 337.96 197.53 58.45% 合计 543 7,392.06 3,606.68 48.79% 1-1-156 (2)房屋建筑物 1)已取得产权证书的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具 体情况如下: 序 权利 建筑面积 取得 他项 权证号 坐落 用途 号 人 (㎡) 方式 权利 苏(2022)如皋 如皋市福寿东路 万达 1 市不动产权第 333 号第二联合 14,181.79 自建 工业 无 轴承 0004777 号 厂房 苏(2022)如皋 如皋市福寿东路 万达 2 市不动产权第 333 号第三联合 20,146.78 自建 工业 无 轴承 0004777 号 厂房 苏(2022)如皋 万达 如皋市福寿东路 3 市不动产权第 24.53 自建 办公 无 轴承 333 号门卫二 0004777 号 苏(2022)如皋 如皋市福寿东路 万达 4 市不动产权第 333 号门卫兼监 38.43 自建 办公 无 轴承 0004777 号 控室 苏(2022)如皋 万达 如皋市福寿东路 5 市不动产权第 46.28 自建 办公 无 轴承 333 号收发室 0004777 号 苏(2022)如皋 如皋市福寿东路 万达 6 市不动产权第 333 号研发办公 8,755.85 自建 办公 无 轴承 0004777 号 楼 苏(2022)如皋 如皋市福寿东路 万达 7 市不动产权第 333 号第一联合 12,545.96 自建 工业 无 轴承 0004775 号 厂房 苏(2022)如皋 如皋市福寿东路 万达 8 市不动产权第 333 号辅助设备 255.71 自建 工业 无 轴承 0004775 号 间 苏(2022)如皋 如皋市福寿东路 万达 9 市不动产权第 333 号热处理设 585.81 自建 工业 无 轴承 0004775 号 备间 苏(2022)如皋 万达 如皋市福寿东路 10 市不动产权第 1,089.56 自建 食堂 无 轴承 333 号食堂 0004775 号 上述房产中,第 7 至第 10 项系在公司租赁的集体建设用地上建造的合法 建筑,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2021 年 6 月 18 日,如皋市东陈镇人民政府与 万达有限签订《如皋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编号:皋集租 [2021]第 019 号),如皋市东陈镇人民政府将双群社区 16、20 组及双群社区集 体地段面积为 15,975 平方米的土地出租给公司前身万达有限,租赁期限为 5 1-1-157 年,总租金为 21.57 万元。该租赁合同已经在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予以备 案。公司上述土地租赁行为已签署租赁合同并根据《如皋市集体经营性建设 用地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办理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登记手续,租赁合 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力达轴承存在部分厂房及附 属建筑物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况,其面积合计 3,463.67 平米,账面价值合计 323.0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面积(m2) 取得方式 座落 权利人 1 传达室 28.33 自建 2 附属用房 346.86 自建 3 钢结构棚 98.40 自建 如皋市桃 源镇工业 力达轴承 4 办公楼 610.08 自建 园区内 5 车间 1,649.20 自建 6 宿舍楼 730.80 自建 合计 3,463.67 - - - 上述房产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明原投资的个体工商户如皋市毅鸿机械加 工厂于租赁的集体土地上自建的房屋,如皋市毅鸿机械加工厂于 2009 年注销 后相关房屋由徐明承继。2022 年 1 月 13 日,徐明将上述房产无偿转让给力达 轴承。同月 28 日,力达轴承与如皋市城南街道天堡社区居委会签订了《租赁 合同之补充合同》,约定如皋市城南街道天堡社区居委会将上述房屋所涉土地 即如皋市高新区装备制产业园 12.45 亩的土地出租给力达轴承,租赁期限至 2042 年 1 月 27 日,到期后双方无相反意见,合同自动续期至 2057 年 1 月 11 日,租赁价格为 1,600 元/年/亩。 就上述土地租赁事项,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访谈了 如皋市城南街道天堡社区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确认如下: 1)该块土地为集体建设土地,所有权属于如皋市城南街道天堡社区居委 会,力达轴承享有使用权; 2)该块土地租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履行 1-1-158 集体土地租赁批准程序,天堡社区及天堡社区居民确认力达轴承使用该块土 地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2022 年 8 月 1 日,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 具《说明》:经查询,力达轴承租赁的天堡社区土地形式为建设用地,权属为 组集体,符合现行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 2023 年 8 月 28 日,如皋市自然资源局出具证明,万达轴承及力达轴承自 2020 年来无因违反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3 年 8 月 28 日,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证明,万达轴承及力达 轴承自 2020 年来,遵守房屋及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因违反房屋及城乡建设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或予以调查的 情形。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群生、徐飞和徐明已承诺:“如果力达轴承因上述房产 瑕疵被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或致使相关生产、办公场所拆迁等原因,从而 使公司无法继续承租、使用相关生产、办公场所而导致生产经营受损,万达 轴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承担公司因行政处罚或搬迁而造成的损 失。万达轴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万 达轴承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综上,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虽未取得房产权属证书,但该等建筑物非不 可替代的生产用房,且占公司固定资产原值比例较小,且公司实际控制人已 承诺承担因上述建筑物未办理权属证书而使公司可能遭受的任何行政处罚或 其他任何不利后果。相关主管部门出具了无违法违规的证明文件。上述房产 未取得房屋权属证明不会构成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法律障 碍,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共 1 宗,具体情况如 下: 1-1-159 面积 终止 取得 序号 土地使用证号 宗地位置 用途 使用权人 (m2) 日期 方式 苏(2022)如 江苏省如皋 工业 1 皋市不动产权 市福寿东路 80,186 2069.12.09 万达轴承 出让 用地 第 0004777 号 333 号 (2)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4 项境内注册商标情况,具体如下 表所示: 序号 权利人 注册号 商标名称 类号 有效期 1 万达轴承 13526298 第7类 2015.02.14-2025.02.13 2 万达轴承 7508904 第7类 2020.10.28-2030.10.27 3 万达轴承 6074973 第7类 2020.01.28-2030.01.27 4 万达轴承 510944 第7类 2020.01.30-2030.01.29 (3)专利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境内专利 99 项,其中发明专利 30 项, 实用新型专利 68 项,外观设计 1 项,该等专利均为有效状态,公司已取得相 关专利证书。同时,公司还取得境外专利 1 项。公司专利权具体如下: 1)境内专利 取得 序号 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授权日 方式 发明 一种磨削角接触型轴承沟道 原始 1 ZL2011101705307 2012.10.03 专利 用砂轮的修整方法 取得 发明 采用特殊热处理工艺制造的 原始 2 ZL201210467590X 2014.03.19 专利 滚动轴承 取得 发明 耐高温的滚轴轴承的制作方 原始 3 ZL2013101809767 2014.07.02 专利 法 取得 发明 原始 4 一种多用炉预冷淬火工艺 ZL2013101999742 2014.11.05 专利 取得 发明 原始 5 一种垫片调节复合滚轮 ZL2012104590761 2014.12.17 专利 取得 发明 一种数控车削圆弧斜面倒角 原始 6 ZL2014102240762 2016.03.16 专利 的加工方法 取得 发明 原始 7 双硬度链轮 ZL2013104143762 2016.03.16 专利 取得 发明 原始 8 一种轴承表面防护处理方法 ZL2014105734730 2016.04.06 专利 取得 发明 填塑料保持器轴承滚子机及 原始 9 ZL2015107419241 2017.08.01 专利 用其填充滚子的方法 取得 1-1-160 发明 一种防侧滚轮自旋转的复合 原始 10 ZL2015102811335 2018.01.02 专利 滚轮 取得 发明 大型回转支承套圈的找正器 原始 11 ZL2015107412859 2018.01.26 专利 及其找正方法 取得 发明 原始 12 一种等曲率门扇滚球轴承轮 ZL2016107705407 2018.06.19 专利 取得 一种六点接触的双列球滚轮 发明 原始 13 轴承及其沟道加工方法及装 ZL2015107413226 2018.07.27 专利 取得 置 发明 内圈孔轴线与滚道运动轨迹 原始 14 ZL2016105437589 2018.08.31 专利 不垂直的内圈加工方法 取得 发明 内圈孔轴线与旋转轴心线不 原始 15 ZL2016105437574 2018.09.28 专利 平行的滚轮轴承 取得 发明 原始 16 一种轴承的退磁装置 ZL2017105909349 2019.02.15 专利 取得 发明 一种带油孔的轴承内圈内孔 原始 17 ZL2017105919995 2019.04.16 专利 部位毛刺去除装置 取得 发明 三向进给磨削加工异形沟道 原始 18 ZL201510281053X 2019.04.19 专利 的方法及工具 取得 发明 原始 19 磨工桁架上下料重力料仓 ZL2017105914633 2019.06.07 专利 取得 发明 组合轴连双列满装球轴承的 原始 20 ZL2018100250274 2020.06.19 专利 组装工艺 取得 发明 原始 21 双端面磨削加工方法 ZL2018109322032 2020.12.25 专利 取得 发明 一种轴承内槽的自动加工装 原始 22 ZL2022107543499 2022.09.20 专利 置 取得 发明 原始 23 一种特殊端面支承 ZL2022100527546 2023.04.07 专利 取得 发明 一种内圈沟道分离式满球轴 原始 24 ZL2021108488691 2023.06.23 专利 承 取得 发明 中频感应淬火的工装及加工 原始 25 ZL2018109321453 2023.06.30 专利 方法 取得 发明 一种 AGV 脚轮使用的四方 原始 26 ZL2021108581718 2023.08.01 专利 形转向轴承及其加工方法 取得 一种物料自动搬运机构中的 发明 原始 27 轻质合金转盘轴承的制造方 ZL2022101653724 2023.08.04 专利 取得 法 发明 原始 28 磨床桁架上下料仓 ZL2019103374288 2023.08.18 专利 取得 发明 内嵌轴承的组装工装及其组 原始 29 ZL2019113545606 2023.08.18 专利 装工艺 取得 发明 一种多性能的轴承集成化检 原始 30 ZL2023102081267 2023.10.03 专利 测装置及方法 取得 实用 原始 31 双密封结构的转向回转轴承 ZL2014202548355 2014.09.17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32 带密封导向的回转轴承 ZL2014202550463 2014.09.17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33 内置式密封的回转轴承 ZL2014202546839 2014.10.01 新型 取得 1-1-161 实用 原始 34 重载耐高温 4 点接触球轴承 ZL2015203534763 2015.09.30 新型 取得 实用 不规则轴承类零件的磨削工 原始 35 ZL2015203698369 2015.09.30 新型 装 取得 实用 原始 36 一种轴类夹持工装 ZL2015203991275 2015.12.02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37 隔圈外圆磨削工装 ZL2015203535963 2015.10.21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38 大型回转支承套圈的找正器 ZL2015208725409 2016.03.16 新型 取得 实用 一种六点接触的双列球滚轮 原始 39 ZL2015208727917 2016.03.16 新型 轴承及其加工装置 取得 实用 原始 40 带有特殊新型密封槽的轴承 ZL2016207283824 2016.12.28 新型 取得 实用 内圈孔轴线与旋转轴心线不 原始 41 ZL201620728092X 2016.12.28 新型 平行的滚轮轴承 取得 实用 原始 42 防止密封件圆周打滑的轴承 ZL201620728381X 2016.12.28 新型 取得 实用 一种联体式动力转向转盘轴 原始 43 ZL2016209964435 2017.07.07 新型 承 取得 实用 原始 44 双内圈 8 点接触式轴承 ZL2016207281602 2017.09.22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45 轴联轴承径向游隙测量装置 ZL2017208786882 2018.01.26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46 一种支架组件铆合工装 ZL2017208776537 2018.02.02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47 内置螺纹调节式复合轴承 ZL2017208776541 2018.02.02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48 局部螺纹调节式复合轴承 ZL2017208781747 2018.02.02 新型 取得 实用 沟道零空隙的 L 型单排球式 原始 49 ZL2017208787156 2018.02.02 新型 回转支承 取得 实用 一种偏心轴承的内圈内孔加 原始 50 ZL2017208781713 2018.04.17 新型 工工装 取得 实用 轴类工件电磁夹具磨加工工 原始 51 ZL201720877640X 2018.04.17 新型 装 取得 实用 原始 52 全封闭式滚轮轴承组件 ZL2017212381319 2018.04.17 新型 取得 实用 全螺纹侧滚轮支架组自旋式 原始 53 ZL2017208787141 2018.06.15 新型 复合轴承 取得 实用 原始 54 中频淬火机床定位工装 ZL2017208787033 2018.06.29 新型 取得 实用 一种无密封圈的特殊密封结 原始 55 ZL2018202042553 2018.09.18 新型 构转盘轴承 取得 实用 原始 56 一种深台阶快速测量装置 ZL2018202048441 2018.09.18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57 一种适用大扭矩的回转轴承 ZL2018202048418 2019.02.01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58 附有注油孔的复合滚轮 ZL2018213185688 2019.04.16 新型 取得 1-1-162 实用 原始 59 中频感应淬火的工装 ZL2018213184736 2019.04.16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60 可装整体侧滚轮的支架组件 ZL2018213184666 2019.06.04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61 一种淬火机床 ZL2018216191905 2019.05.21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62 一种磨床桁架新型料仓 ZL2018216192128 2019.05.21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63 球结构滚轮沟曲率半径检具 ZL2018219006060 2019.08.20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64 单列鼓形短滚子轴承 ZL2019205734692 2019.12.31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65 挡圈密封式滚轮轴承 ZL2019206056865 2019.12.31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66 磨床桁架上下料仓 ZL2019205734688 2019.12.31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67 带台阶的滚子轴承 ZL2019205734495 2020.01.24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68 淬火电源移动滑台 ZL2019205734508 2020.04.03 新型 取得 实用 一种带组合支架的轻量化铝 原始 69 ZL2020202504846 2020.11.06 新型 质回转支承 取得 实用 原始 70 用于外圈切断的加工工装 ZL2019223605219 2020.11.06 新型 取得 实用 开裂球球轴承填球可调节开 原始 71 ZL2019223605098 2020.09.25 新型 裂工装 取得 外观 原始 72 机器人旋转支撑部件 ZL2020300688944 2020.12.25 设计 取得 实用 原始 73 一种凹锥面滚子回转轴承 ZL2020208583324 2020.12.25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74 一种满球轴承的开裂的工装 ZL2020208587575 2021.01.01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75 滚轮轴承传动的推拉器 ZL2020220287946 2021.01.08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76 一种精密级三圈复合轴承 ZL2020221856056 2021.01.08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77 挡圈螺纹锁紧式轴承 ZL2020220288421 2021.01.08 新型 取得 实用 一种回转轴承钢质带状保持 原始 78 ZL2020220085361 2021.06.18 新型 器整形工装 取得 实用 原始 79 一种轴联轴承注脂工装 ZL2020220084053 2021.04.30 新型 取得 实用 一种满装滚子轴承自动填滚 原始 80 ZL2020220084693 2021.04.30 新型 子装置 取得 实用 带斜槽定位槽的大负荷球轴 原始 81 ZL2020228474993 2021.08.13 新型 承 取得 实用 用于轴承外圈加工的上下料 原始 82 ZL2021200709460 2021.10.01 新型 装置 取得 实用 特殊结构大型回转轴承辅助 原始 83 ZL2021200709850 2021.10.01 新型 工装 取得 1-1-163 实用 一种丝杆双向传动的顶升装 原始 84 ZL2021200710114 2021.10.01 新型 置 取得 实用 原始 85 一种工件液压夹紧夹具 ZL2021216747388 2021.12.31 新型 取得 实用 一种适用于特殊材料门架轨 原始 86 ZL2021224843851 2022.03.11 新型 道的轴承 取得 实用 原始 87 一种无碎屑高寿命滚子轴承 ZL2021224843673 2022.05.27 新型 取得 实用 一种内齿隐藏以及内圈分体 原始 88 ZL2022220854758 2022.11.08 新型 式转盘轴承 取得 实用 原始 89 一种防冲击自调式复合轴承 Zl2022217976707 2022.11.15 新型 取得 实用 一种便于拆卸孔用挡圈的轴 原始 90 ZL2022218095275 2022.11.18 新型 承 取得 实用 原始 91 一种直滚道内圈的填脂工装 ZL2022218505015 2022.11.25 新型 取得 实用 一种防变形的轴承金属防尘 原始 92 ZL2022217212657 2022.11.25 新型 盖 取得 实用 原始 93 一种分体式小轴工装 ZL2022217979940 2022.12.20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94 一种分离式接长杆 ZL2022218206719 2022.12.20 新型 取得 实用 一种外圈中间平挡圈卡簧式 原始 95 ZL2022225895415 2022.12.20 新型 固定的双排滚子结构轴承 取得 实用 一种提高使用可靠性且保护 原始 96 ZL2022225908858 2022.12.20 新型 轴承免受外部污染的轴承 取得 实用 原始 97 一种双列高载荷轴承 ZL2022221092605 2023.01.03 新型 取得 实用 一种自动填滚子机的分体式 原始 98 ZL202320806837X 2023.10.31 新型 托盘 取得 实用 一种应用于矿山挖掘设备的 原始 99 ZL2023210242783 2023.10.31 新型 轴承 取得 2)境外专利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一项境外专利,具体如下: 取 序 专利权 专利授 得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号 人 权日 方 式 Thin-wall bearing and 原 万达轴 processing method 始 1 发明专利 US11221045B2 2022.1.11 承 thereof(薄壁轴承及 取 其加工工艺) 得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拥有软件著作权。 1-1-164 (5)域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 域名 权利人 备案证号 审核通过日期 号 1 wandabearings.cn 万达轴承 苏 ICP 备 07016313 号-1 2022 年 3 月 7 日 2 wandabearing.com.cn 万达轴承 苏 ICP 备 07016313 号-1 2022 年 3 月 7 日 3 wandabearing.cn 万达轴承 苏 ICP 备 07016313 号-1 2022 年 3 月 7 日 4 wandabearing.com 万达轴承 苏 ICP 备 07016313 号-1 2022 年 3 月 7 日 5 forklift-bearings.com 万达轴承 苏 ICP 备 07016313 号-1 2022 年 3 月 7 日 6 forklift-bearing.com 万达轴承 苏 ICP 备 07016313 号-1 2022 年 3 月 7 日 7 wandabearings.com.cn 万达轴承 苏 ICP 备 07016313 号-1 2022 年 3 月 7 日 8 wandabearings.com 万达轴承 苏 ICP 备 07016313 号-1 2022 年 3 月 7 日 3、租赁情况 (1)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租赁使用的房产。 (2)土地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租赁土地情况如下: 面积 序号 租赁权属证号 座落 性质 终止日期 权利人 (㎡) 苏(2022)如 江苏省如皋市 集体建设用 万达轴 1 皋市不动产权 福寿东路 333 15,975 2026.6.26 地使用权 承 第 0004775 号 号 如皋市桃源镇 集体建设用 力达轴 2 - 8,300 2042.1.27 工业园区内 地使用权 承 1)万达轴承集体土地租赁 2021 年 6 月 18 日,如皋市东陈镇人民政府与万达有限签订《如皋市集体 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编号:皋集租[2021]第 019 号),如皋市东 陈镇人民政府将双群社区 16、20 组及双群社区集体地段面积为 15,975 平方米 的土地出租给万达有限,租赁期限为 5 年,总租金为 215,662.5 元。租赁合同 已经在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予以备案。 上述土地已经签署租赁合同,支付了租金,并根据《如皋市集体经营性 建设用地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办理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登记手续,租 1-1-165 赁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力达轴承集体土地租赁 2022 年 1 月 28 日,如皋市城南街道天堡社区居委会与力达轴承签订《租 赁合同》以及《补充合同》,如皋市城南街道天堡社区居委会将如皋市高新区 装备制产业园 12.45 亩出租给力达轴承,租赁期限至 2042 年 1 月 27 日,到期 后双方无相反意见,合同自动续期至 2057 年 1 月 11 日,租赁价格为每年每亩 1,600 元。 2022 年 8 月 1 日,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 具《说明》:经查询,力达轴承租赁的天堡社区土地形式为建设用地,权属为 组集体,符合现行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 2022 年 7 月 28 日,如皋市城南街道天堡社区居委会出具《说明》:本块 土地租赁事项经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 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2023 年 3 月 1 日,如皋市城南街道天堡社区居委会已就集体土地租赁事 项再次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力达轴承租赁土地事项已经居民代表 2/3 以上同 意。 综上,上述土地已经签署租赁合同,支付了租金,租赁事宜已履行必要 的决议程序,且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明确公司可以继续使用该集体建设用地。 (四) 其他披露事项 1、重大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履行完毕的重大销售合同,以及截至招股说 明书签署日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为:年度交易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或预 计达到 1,000 万元以上的销售框架协议,或合同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订 单。具体如下: 序 履行 协议/合同对方 合同标的 合同类型 履行期限 号 情况 1 杭州叉车门架 叉车轴承、回 框架合同 2022.1.1-2024.12.31 正在 1-1-166 有限公司 转支承等 履行 履行 2021.1.1-2021.12.31 完毕 正在 2024.1.1-2024.12.31 履行 履行 2023.1.1-2023.12.31 安徽合力股份 叉车轴承、回 完毕 2 框架合同 有限公司 转支承等 履行 2022.1.1-2022.12.31 完毕 履行 2021.1.1-2021.12.31 完毕 宝鸡合力叉车 叉车轴承、回 履行 3 框架合同 2023.1.1-2023.12.31 有限公司 转支承等 完毕 凯傲宝骊(江 叉车轴承、回 履行 4 苏)叉车有限 框架合同 2020.1.1-2021.12.31 转支承等 完毕 公司 履行 2023.1.1-2023.12.31 完毕 龙工(江西) 叉车轴承、回 履行 5 框架合同 2022.1.1-2022.12.31 机械有限公司 转支承等 完毕 履行 2021.1.1-2021.12.31 完毕 正在 2024.1.1-2024.12.31 履行 履行 2023.1.1-2023.12.31 龙工(上海)叉 叉车轴承、回 完毕 6 框架合同 车有限公司 转支承等 履行 2022.1.1-2022.12.31 完毕 履行 2021.1.1-2021.12.31 完毕 正在 2024.1.1-2024.12.31 履行 履行 爱克赛路科技 2023.1.1-2023.12.31 叉车轴承、回 完毕 7 (上海)有限公 框架合同 转支承等 履行 司 2022.1.1-2022.12.31 完毕 履行 2021.1.1-2021.12.31 完毕 浙江中力机械 叉车轴承、回 正在 8 框架合同 2022.1.5-长期 股份有限公司 转支承等 履行 2、重大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履行完毕的重大采购合同,以及截至招股说 明书签署日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为:年度交易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或预 计达到 1,000 万元以上的采购框架协议,或合同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订 1-1-167 单。具体如下: 序 履行 协议/合同对方 合同标的 合同类型 履行期限 号 情况 履行 2023.1.1-2023.12.31 完毕 山东钢铁股份 月度采购 履行 1 有限公司莱芜 轴承钢等 2022.1.1-2022.12.31 订单 完毕 分公司 履行 2021.1.1-2021.12.31 完毕 正在 2024.1.2-2024.12.31 履行 履行 2023.3.3-2023.12.31 完毕 聊城市冠达机 货物、外协 履行 2 框架合同 2022.1.28-2022.12.31 械配件厂 加工服务等 完毕 履行 2021.2.25-2022.1.27 完毕 履行 2020.2.20-2021.2.24 完毕 正在 2024.3.1-2024.12.31 履行 履行 2023.3.3-2023.12.31 完毕 东阿广宇精辗 货物、外协 履行 3 框架合同 2022.1.25-2022.12.31 轴承有限公司 加工服务等 完毕 履行 2021.2.25-2022.1.24 完毕 履行 2020.2.20-2021.2.24 完毕 正在 2024.1.2-2024.12.31 履行 履行 2023.1.1-2023.12.30 南通莱必特轴 完毕 4 侧滚轮组 框架合同 承有限公司 履行 2022.1.1-2022.12.30 完毕 履行 2021.1.1-2021.12.30 完毕 3、借款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履行或履行完毕的单笔金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银行 借款合同如下: 序 履行 贷款方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借款期限 号 情况 0111100017-2020 年 中国工商银行 100.00 万 履行 1 (如皋)字 00191 2020.3.10-2021.3.10 如皋支行 元 完毕 号 1-1-168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履行或履行完毕的合同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作方 合同金额 建设期限 工程名称 南通市戴庄建筑安装工 2020.4.8- 城东工业区新厂 1 8,430.00 程有限公司 2021.4.7 房建设项目 如皋市勋盛建材有限公 城东工业区新厂 2 1,092.00 2020.4-2021.4 司 房建设项目 四、 关键资源要素 (一)核心技术情况 1、公司的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 国内叉车门架滚动轴承的研发与制造在较长时期内受限于材料、加工装 备、检测设备、试验设备、工艺水平等因素,其高端产业化程度不高,虽有 多家叉车门架滚动轴承制造企业,但不少还处于产业化的中低端。 基于国内叉车门架滚动轴承的行业基础现状与国外先进企业所形成的差 距,公司通过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推进产学研合作等一系列措施,培养了一 支实力过硬的技术团队,近年来相继攻克了“渐变硬度滚动轴承制造技术”、 “链轮轴承链槽感应加热技术”、“多用炉预冷淬火工艺技术”、“轴承表面防 护处理技术”、“六点接触式双排滚轮研发技术”等多项关键技术难题,填补 国内空白。 (1)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情况具体如下: 专利 取得 序号 核心技术名称 对应专利技术名称 对应专利号 类别 方式 一种六点接触的双列球滚 自主 轮轴承及其沟道加工方法 ZL2015107413226 发明 研发 及装置 轴承结构创新 一种等曲率门扇滚球轴承 自主 ZL2016107705407 发明 1 设计与优化改 轮 研发 进技术 一种防侧滚轮自旋转的复 自主 ZL2015102811335 发明 合滚轮 研发 自主 一种垫片调节复合滚轮 ZL2012104590761 发明 研发 1-1-169 内圈孔轴线与滚道运动轨 自主 ZL2016105437589 发明 迹不垂直的内圈加工方法 研发 带有特殊新型密封槽的轴 实用 自主 ZL2016207283824 承 新型 研发 防止密封件圆周打滑的轴 实用 自主 ZL201620728381X 承 新型 研发 实用 自主 挡圈螺纹锁紧式轴承 ZL2020220288421 新型 研发 带斜槽定位槽的大负荷球 实用 自主 ZL2020228474993 轴承 新型 研发 一种无碎屑高寿命滚子轴 实用 自主 ZL2021224843673 承 新型 研发 一种防冲击自调式复合轴 实用 自主 ZL2022217976707 承 新型 研发 一种内圈沟道分离式满球 自主 ZL2021108488691 发明 轴承 研发 一种外圈中间平挡圈卡簧 实用 自主 式固定的双排滚子结构轴 ZL2022225895415 新型 研发 承 一种应用于矿山挖掘设备 实用 自主 ZL2023210242783 的轴承 新型 研发 一种非焊接式轴头的组合 实用 自主 ZL20232191708462 滚轮 新型 研发 一种复合轴承连接轴头与 实用 自主 ZL20232249676223 端盖的紧定螺钉固定结构 新型 研发 一种重装双列满装圆锥滚 自主 ZL20211150739084 发明 子滚轮轴承 研发 自主 双硬度链轮 ZL2013104143762 发明 研发 链轮链槽感应 实用 自主 2 中频淬火机床定位工装 ZL2017208787033 加热技术 新型 研发 中频感应淬火的工装及加 自主 ZL2018109321453 发明 工方法 研发 自主 一种多用炉预冷淬火工艺 ZL2013101999742 发明 研发 采用特殊热处理工艺制造 自主 ZL201210467590X 发明 的滚动轴承 研发 一种轴承表面防护处理方 自主 ZL2014105734730 发明 热处理与表面 法 研发 3 防护处理工艺 耐高温的滚轴轴承的制作 自主 ZL2013101809767 发明 技术 方法 研发 实用 自主 淬火电源移动滑台 ZL2019205734508 新型 研发 实用 自主 中频感应淬火的工装 ZL2018213184736 新型 研发 一种淬火机床 ZL2018216191905 实用 自主 2该实用新型的授权公告日为 2024 年 2 月 27 日。 3该实用新型的授权公告日为 2024 年 3 月 22 日。 4该发明专利的授权公告日为 2024 年 4 月 19 日。 1-1-170 新型 研发 内圈孔轴线与旋转轴心线 自主 ZL2016105437574 发明 不平行的滚轮轴承 研发 大型回转支承套圈的找正 自主 ZL2015107412859 发明 器及其找正方法 研发 填塑料保持器轴承滚子机 自主 及其对塑料保持器轴承填 ZL2015107419241 发明 研发 充滚子的方法 组合轴连双列满装球轴承 自主 ZL2018100250274 发明 的组装工艺 研发 一种多性能的轴承集成化 自主 ZL2023102081267 发明 检测装置及方法 研发 内嵌轴承的组装工装及其 自主 ZL2019113545606 发明 组装工艺 研发 实用 自主 一种深台阶快速测量装置 ZL2018202048441 特种轴承高精 新型 研发 4 度检测与装配 一种满装滚子轴承自动填 实用 自主 ZL2020220084693 技术 滚子装置 新型 研发 轴联轴承径向游隙测量装 实用 自主 ZL2017208786882 置 新型 研发 实用 自主 一种支架组件铆合工装 ZL2017208776537 新型 研发 球结构滚轮沟曲率半径检 实用 自主 ZL2018219006060 具 新型 研发 开裂球球轴承填球可调节 实用 自主 ZL2019223605098 开裂工装 新型 研发 实用 自主 一种轴联轴承注脂工装 ZL2020220084053 新型 研发 一种防变形的轴承金属防 实用 自主 ZL2022217212657 尘盖 新型 研发 一种自动填滚子机的分体 实用 自主 ZL202320806837X 式托盘 新型 研发 三向进给磨削加工异形沟 自主 ZL201510281053X 发明 道的方法及工具 研发 一种磨削角接触型轴承沟 自主 ZL2011101705307 发明 道用砂轮的修整方法 研发 内圈孔轴线与滚道运动轨 自主 ZL2016105437589 发明 迹不垂直的内圈加工方法 研发 自主 双端面磨削加工方法 ZL2018109322032 发明 轴承复杂曲面 研发 5 成形工艺与加 一种数控车削圆弧斜面倒 自主 ZL2014102240762 发明 工设备的研发 角的加工方法 研发 自主 一种轴承的退磁装置 ZL2017105909349 发明 研发 一种带油孔的轴承内圈内 自主 ZL2017105919995 发明 孔部位毛刺去除装置 研发 自主 磨工桁架上下料重力料仓 ZL2017105914633 发明 研发 一种轴承内槽的自动加工 ZL2022107543499 发明 自主 1-1-171 装置 研发 自主 磨床桁架上下料仓 ZL2019103374288 发明 研发 不规则轴承类零件的磨削 实用 自主 ZL2015203698369 工装 新型 研发 一种偏心轴承的内圈内孔 实用 自主 ZL2017208781713 加工工装 新型 研发 轴类工件电磁夹具磨加工 实用 自主 ZL201720877640X 工装 新型 研发 实用 自主 一种工件液压夹紧夹具 ZL2021216747388 新型 研发 双密封结构的转向回转轴 实用 自主 ZL2014202548355 承 新型 研发 实用 自主 带密封导向的回转轴承 ZL2014202550463 新型 研发 实用 自主 内置式密封的回转轴承 ZL2014202546839 新型 研发 一种联体式动力转向转盘 实用 自主 ZL2016209964435 轴承 新型 研发 沟道零空隙的 L 型单排球 实用 自主 ZL2017208787156 式回转支承 新型 研发 一种无密封圈的特殊密封 实用 自主 ZL2018202042553 结构转盘轴承 新型 研发 一种适用大扭矩的回转轴 实用 自主 ZL2018202048418 承 新型 研发 实用 自主 一种凹锥面滚子回转轴承 ZL2020208583324 精密回转轴承 新型 研发 6 结构创新技术 一种内齿隐藏以及内圈分 实用 自主 ZL2022220854758 体式转盘轴承 新型 研发 实用 自主 一种双列高载荷轴承 ZL2022221092605 新型 研发 自主 一种特殊端面支承 ZL2022100527546 发明 研发 一种 AGV 脚轮使用的四 自主 方形转向轴承及其加工方 ZL2021108581718 发明 研发 法 一种回转轴承钢质带状保 实用 自主 ZL2020220085361 持器整形工装 新型 研发 自主 一种凹锥面滚子回转轴承 ZL202010434127X5 发明 研发 一种 L 型外圈以及分体式 自主 内圈的转盘轴承的制造方 ZL20221095070886 发明 研发 法 一种带组合支架的轻量化 实用 自主 带组合支架的 ZL2020202504846 铝质回转支承 新型 研发 7 轻质合金特种 一种丝杆双向传动的顶升 实用 自主 轴承研发技术 ZL2021200710114 装置 新型 研发 5该发明专利的授权公告日为 2024 年 4 月 12 日。 6 该发明专利的授权公告日为 2024 年 4 月 19 日。 1-1-172 一种物料自动搬运机构中 自主 的轻质合金转盘轴承的制 ZL2022101653724 发明 研发 造方法 一种带组合支架的轻量化 自主 ZL20201014250047 发明 铝质回转支承 研发 实用 自主 一种精密级三圈复合轴承 ZL2020221856056 新型 研发 实用 自主 精密三圈特种 中频感应淬火的工装 ZL2018213184736 新型 研发 8 装备轴承研发 特殊结构大型回转轴辅助 实用 自主 技术 ZL2021200709850 工装 新型 研发 一种精密级三圈复合轴承 自主 ZL20201104993508 发明 及其制造方法 研发 (2)公司核心技术在生产工序中的应用情况如下: 主要应用 序 核心技术 的生产环 简介 号 名称 节 轴承结构创新设计与优化改进技术应用情况: 借助于六点接触球型、等曲率门扇、不平行双轴线、非 对称内角、新型密封槽、防密封打滑、螺纹锁紧式、增 大负荷、无碎屑高寿命、防冲击自调试等多项结构创新 设计与优化技术开发的具有高负荷、轻量化、长寿命的 轴承结构 工业车辆专用轴承,有效解决了工业车辆在改型换代和 创新设计 叉车轴承 轻量化设计过程中现有轴承产品疲劳寿命不足、可靠性 1 与优化改 设计环节 差、抗冲击性弱、不适应恶劣使用环境等问题,其中叉 进技术 车高性能特种轴承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开发了一 系列新型特种轴承产品,包括双列六点接触球滚轮、渐 变硬度叉车轴承等,创新了多项轴承制造新工艺并研制 了新装备。现已正常配套国内外主流工业车辆企业,为 世界知名叉车企业丰田叉车、林德叉车、合力股份、杭 叉集团等长期配套,已实现产业规模化生产。 链轮链槽感应加热技术应用情况: 链轮链槽 叉车轴承 通过自主研发的链轮链槽感应加热技术开发的双硬度链 2 感应加热 热处理环 轮轴承产品,具有加热无死角,无软带、变形小等优 技术 节 点。很好适应了针对特殊工况下使用的工业车辆门架提 升链轮对链槽硬度的特殊要求。 热处理与表面防护处理工艺技术主要应用情况: 借助于耐高温工艺、多用炉预冷工艺、移动滑台研制、 特殊热处理、硬度梯度分布等多项特种轴承热处理关键 叉车轴承 热处理与 技术已被广泛应用于工业车辆和智能装备专用轴承。其 与回转支 表面防护 中新型 0.5t-10t 叉车门架专用轴承具备承载负荷大、表面 3 承热处理 处理工艺 硬度高、心部韧性好、抗冲击性能强等显著技术优势。 与表面处 技术 与日本同类产品通过试验对比:径向载荷相当,轴向载 理环节 荷明显高于日本同类产品 30%以上。在成功量产后迅速 打开了日本市场。目前该类产品已占据日本门架轴承较 高的市场份额,已广泛应用于低速重载的各类工程机械 7 该发明专利的授权公告日为 2024 年 4 月 19 日。 8该发明专利的授权公告日为 2024 年 3 月 8 日。 1-1-173 和物流机械领域。此外借助于激光防锈防腐、自催化镍- 磷及微纳技术的应用,有效解决了工业车辆和智能装备 专用轴承在多盐、多酸碱、多湿、超高低温等特殊工况 下的场景应用,有效拓展了产品的应用领域。 特种轴承高精度检测与装配技术主要应用情况: 双列满装球组装、支架组件铆合、轴承滚子自动填充、 特种轴承 叉车轴承 填球可调节开裂、内嵌轴承组装、游隙测量、轴联轴承 高精度检 与回转支 注脂、沟曲率检测、深台阶快速测量、回转支承找正、 4 测与装配 承检测与 高精度复杂曲面检测、关键性能测试等多项特种轴承高 技术 装配环节 精度检测与装配技术的广泛应用保证了工业车辆和智能 装备专用轴承的产品检测的准确性与装配工艺的科学性 为实现主营产品质量稳定的可持续性奠定了良好基础。 轴承复杂曲面成形工艺与加工设备的研发技术主要应用 情况: 磨削角接触沟道砂轮修整、数控车削圆弧斜面倒角、三 轴承复杂 叉车轴承 向进给磨削加工异形沟道、双端面磨削加工、薄壁轴承 曲面成形 与回转支 及其加工、轴类磨削加工、内槽加工、沟道成型磨削设 5 工艺与加 承车削与 备设计开发、双曲率桃形沟道工艺规划等数项特种轴承 工设备的 磨削加工 工艺及桁架料仓、轴承退磁装置、毛刺去除装置等装备 研发 环节 研制技术的普及化应用,为工业车辆和智能装备专用轴 承产品结构创新设计的实现,打下了坚实的工艺基础。 有效推动了产品关键设计与工艺指标的进一步提升。 精密回转轴承结构创新技术主要应用情况: 借助于双密封结构、带密封导向、内置式密封、联体式 动力、大扭矩、凹锥面滚子、内齿隐藏式、复杂曲面成 形工艺等多项结构创新设计与优化技术,开发具有承载 回转支承 精密回转 能力大、几何精度高、运转平稳性好、使用寿命长、摩 车削与磨 6 轴承结构 擦力矩小、密封性能优、齿形精度高、可靠性强、外形 削加工环 创新技术 体积小、整机重量轻的精密回转轴承,现已开发各类精 节 密回转轴承约 500 余个品种,已广泛用于工程机械、车辆 属具、石化机械、港口机械、舵轮系统、智能物流、智 能机器人等领域。也可按用户使用场景定制化开发,满 足全气候作业、轻量化、免维护等各类特定要求。 回转支承 带组合支架的轻质合金特种轴承研发技术主要应用情 带组合支 结构设 况: 架的轻质 计、材料 新型轻质合金特种轴承具有重量轻、旋转灵活、噪音 7 合金特种 选用、产 低、耐冲击、抗疲劳等技术特征,符合现代特种装备轻 轴承研发 品装配、 量化的发展趋势要求,该产品已经在我国某型特种装备 技术 表面处理 研制项目中正常使用,未来可广泛应用于针对轻量化要 环节 求较高的智能物流、特种装备等领域。 精密三圈特种装备轴承研发技术主要应用如下: 特种装备 借助于中圈受力结构的创新优化、原始游隙与安装游隙 精密三圈 轴承结构 的非标准化应用、超大直径滚道加工工艺组织稳定处理 特种装备 设计、热 8 工艺、激光微纳技术在特制滚动体中的各项应用技术。 轴承研发 处理、装 新型精密三圈特种装备轴承具备双回转、耐腐蚀、长寿 技术 配、表面 命、高精度等关键特性,主要应用于船舶航海特种装备 处理环节 及其它有双向回转运动要求的应用领域。 (3)依托核心技术形成的特色优势产品如下: 1-1-174 发行人拥有“轴承结构创新设计与优化改进技术”、“链轮轴承链槽感 应加热技术”、“热处理与表面防护处理工艺技术”、“特种轴承高精度检 测与装配技术”、“轴承复杂曲面成形工艺与加工设备研发技术”、“精密 回转轴承结构创新技术”、“带组合支架的轻质合金特种轴承研发技术”和 “精密三圈特种装备轴承研发技术”八大核心关键技术,包含了 35 个主要发 明专利与 42 个主要实用新型专利。历年来通过八大核心技术的应用,形成了 9 大特色产品。 1)渐变硬度滚动轴承 上世纪 90 年代后期,以合力叉车为代表的部分国内叉车专业生产厂家, 提出要求开发减少叉车门架槽钢磨损量,增加门架使用寿命的门架用滚轮轴 承,期望叉车轴承生产厂家能借鉴国外叉车轴承生产经验,提供一种外圈外 径面硬度软且具有一定软化层深度的滚轮轴承,并要求这种轴承在承载能力 及其寿命方面应与原设计产品具有同样的要求。为此发行人组织人员调查、 研究、分析、反复试验,成功开发“渐变硬度滚动轴承”。该产品在滚道工 作表面和其他需要淬硬的表面,经过特种热处理工艺,满足一定的有效硬化 层深度,而在其它的不需要淬硬的表面,仍然保持原有的组织和性能,且硬 度随深度逐渐变化。该项技术特点是通过特殊热处理工艺,使得叉车轴承产 品与门架槽钢的接触部分软,从而减少对槽钢的磨损,而轴承内部结构不 变,保证了轴承使用寿命,提高了零件抗冲击负荷能力,改善了产品性能。 该技术为国内首创,并获得国家专利保护,授权专利号:ZL032589840。 随着公司研发技术实力不断积累,通过“热处理核心工艺技术”进一步 优化渐变硬度滚动轴承制造技术,成功开发采用特殊热处理工艺技术制造的 叉车门架滚动轴承,通过高频或中频加热淬火实现特殊热处理要求,进一步 减少了硬度梯度,改善了硬度分布,该项技术于 2014 年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授 权,授权专利号:ZL201210467590X。 公司渐变硬度滚动轴承产品先后获得如皋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南通市科 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国工程机械协会工业车辆分会颁发的创新成果奖,并被江 苏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产品编号:040692G0034N)。渐变硬度滚 1-1-175 动轴承产品已为国外著名企业 TOYOTA、MITSUBISHI 等稳定配套,国内叉 车行业龙头如杭叉集团、安徽合力均普遍采用该类产品。 2)带填球直缺口大负荷叉车轴承 随着国内叉车行业的不断发展及应用场景的不断扩大,对轴承的要求也 越来越高,特别是安装位置小、承载要求高的场合,普通轴承无法适应使 用,需要外形尺寸比较小、承载负荷比较大的轴承。围绕这一需求,发行人 通过“轴承结构创新设计与优化改进核心技术”与“特种轴承高精度检测与 装配核心技术”研发了的一种带填球直缺口大负荷轴承。该轴承通过内外圈 填球缺口的设计,能实现滚动体满装,有效提高承载能力,相较于同等外形 尺寸轴承,应用“带填球直缺口大负荷轴承技术”的轴承载荷能提高 30%以 上。除叉车门架领域外,还能应用于工况较为恶劣的工程机械、环保机械、 船舶港口机械等等重载低速场合。该技术成果已通过市级科技成果鉴定(通 科鉴字[2011]第 36 号)及省级新产品新技术成果鉴定(苏经信鉴字[2011]198 号),产品及相关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填补了国内空白,并于 2011 年获 得国家授权专利(专利保护期已满,未统计到以上表格),授权专利号: ZL2011200397821。 3)采用倾斜式安装的滚轮轴承 2013 年,发行人瞄准国际客户进行市场开拓,针对欧洲市场部分门架轴 承需要承受不确定的轴向负荷这一特点(正常的滚子结构轴承所能承受的轴 向负荷有限),通过“轴承结构创新设计与优化改进核心技术”、“热处理 核心工艺技术”与“轴承复杂曲面成形核心工艺技术”采用渗碳钢材料,利 用渗碳零件表面硬度高而心部硬度软的特性满足抗冲击的能力,使得轴承外 圈材料硬度呈现梯度分布,从而满足不同轴承外圈不同部位对轨道,提升了 轴承的疲劳寿命和承载能力,并通过对不同渗碳钢材料的多次反复试验,确 定了不同外形尺寸段不同结构的轴承所适用的渗碳钢,这种渗碳钢材料代替 轴承钢材料制造的叉车门架滚动轴承经过寿命试验、冲击试验和用户的台架 试验,取得较好的效果。采用倾斜式安装的滚轮轴承,能够同时承受轴向力 和径向力,大大提高了轴承所能承受的侧向负荷。该项目产品已获得国家专 1-1-176 利授权,授权专利号:ZL2013202662892。 4)新型 0.5T-10T 叉车门架专用轴承 2015 年,发行人通过“轴承结构创新设计与优化改进技术”、“热处理 与表面防护处理工艺技术”与“轴承复杂曲面成形工艺与加工设备研发技 术”针对客户对门架滚轮在正常承受径向载荷的同时必须能承受一定轴向载 荷的特殊需求,开展技术攻关,成功研发了新型 0.5T-10T 叉车门架专用轴 承,该产品使用位置是处于叉车门架系统门架槽钢中,主要起上下引导相对 运动作用。产品通过采用特殊热处理工艺使轴承滚道及一个端面获得回火索 氏体组织,满足主机门架系统受力要求。该轴承精度高、稳定性好、载荷 大,既有强度又有韧性,不仅能满足用户使用的特殊要求,还能简化门架结 构,降低主机制造成本。 与日本同类产品的总体性能指标对比后,公司在轴向载荷、冲击载荷以 及疲劳寿命方面均达到甚至超过日本同类产品,该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先 后通过了客户的台架试验、压碎试验、整车试验等各项性能指标测试。该产 品的成功研发加速了叉车门架轴承的国产化进程,特别是高端系列产品,从 根本解决了依赖进口的窘境,开启了高端系叉车门架轴承进口转出口的新局 面。该系列轴承产品兼顾轴承的强度和韧性,特别适用低速重载场合,广泛 应用于物流机械以及工程机械领域,先期为日本丰田公司批量配套,此后陆 续为日本其他工厂 MITSUBISHI、NISSAN、NICHYYU 以及其他国外著名企 业 LINDE、KOMATSU 等配套销售。该产品技术成果已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 定(通科鉴字【2015】第 73 号),其设计和热处理工艺为国内首创,产品质 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并于 2016 年获南通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此外项 目产品还形成了“三向进给磨削加工异形沟道的方法及工具”的发明专利技 术,授权专利号:ZL201510281053X。 5)新型双列六点接触球滚轮轴承 2019 年,发行人为适应轻量化门架需求而开发了一种小尺寸、大载荷的 特色叉车门架滚动轴承。林德叉车被业界喻为世界叉车贵族品牌,门架所采 用的德国槽钢是公认的体积小、稳定性最好的门架脊梁,经过多年的发展, 1-1-177 这种轻量化的新型门架系统受到众多叉车企业的青睐;门架槽钢体积小,门 架轴承也需具备小尺寸大负荷的性能要求。发行人自 2015 年开始经过多次研 发试验,形成了“双列六点接触式”创新思路。按照林德叉车制订的试验条 件,双列六点接触球滚轮产品与国外同类产品疲劳寿命基本相当,疲劳寿命 时间超过原始设计要求 35%以上;按照产品设计标准本项目双列六点接触球 滚轮产品静压(径向)载荷均已超过 5 倍的额定静载荷。项目产品交付林德 用户后,通过全部台架测试,并逐步为欧洲凯傲集团旗下的林德叉车、 STILL、Baoli 正常配套。公司通过自主创新研发的新型双列六点接触球滚轮 产品适应了叉车主机轻量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满足了叉车主机轻量化设 计对门架轴承小型化大载荷的刚性需求,成功打破了国外技术垄断,实现了 国产化,并通过了由中国轴承工业协会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中轴协鉴字 【2019】第 008 号),产品及相关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荣获第五届 “中国工业车辆创新奖”(CITIA)(零部件类)银奖,该项目产品已获得国 家专利授权,授权专利号:ZL2015107413226。 6)P5 级精密转盘轴承 除叉车门架滚动轴承以外,公司凭借自身研发实力,在回转支承领域也 形成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其中通过“精密回转轴承结构创新技术”、“热处 理与表面防护处理工艺技术”、“轴承复杂曲面成形工艺与加工设备研发技 术”与“特种轴承高精度检测与装配技术”为全球知名的高空作业平台和物 料处理机械制造商特雷克斯开发的精密回转支承产品已完全通过美国主机用 户的各项性能测试,自 2017 年研发成功以来,供货量逐年增加,已成为特雷 克斯的重要供应商。 7)联体式动力转向转盘轴承 电动叉车动力转向系统一般由与电机相连的小齿轮与大齿轮联接构成, 大齿轮与回转支承内圈和法兰盘相联接并带动其旋转。法兰盘内镶一套向心 轴承与传动轴联接定位,底面与转向轮盘系统相联实现转向。此结构部件较 多,几次部件联接定位安装,易产生系统安装和定位误差,影响转向效果和 使用寿命。针对存在的弊端,发行人通过“精密回转轴承结构创新技术”与 1-1-178 “特种轴承高精度检测与装配技术”将大齿轮和回转支承的内圈进行一体化 设计,减少了组件在系统的占有空间,又减少了系统定位安装次数,减少了 安装误差。向心轴承镶在转盘轴承内圈上定位精度更高,轴的传动效果更 好。联体式动力转向轴承结构紧凑、方便实用、启动力矩小、旋转灵活,既 能提高传动精度又能保证转向的可靠性,又可提高系统整体使用寿命,现已 完全替代传统组合式结构。该产品已获得国家专利授权,专利号: ZL2016209964435,被广泛应用于叉车转向系统领域。 8)AGV 自动引导车专用回转支承 早期的电动堆垛搬运车转向系统中转向轴承多为三点式塑料保持架结 构,容易在车辆快速提速时或偏载中频繁发生过热、导致塑料保持架脱位、 变形、断裂等现象,此外该结构室外作业环境下存在异响,甚至出现卡死现 象,导致转向轴承更换频繁,增加了维护成本。针对快速提速时或偏载中频 繁发生过热、导致塑料保持架脱位、变形、断裂等现象,发行人通过“精密 回转轴承结构创新技术”融合标准轴承设计理念,采用整体特殊保持架设 计,解决了频繁发热变形脱落问题,同时采用四点接触式沟型,旋转阻力问 题得到彻底解决。AGV 自动引导车专用回转支承已通过用户加载试验,量产 投入市场使用后用户反馈较好,已获得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并成为浙江中力 此类车型的独家供应商,在国内其他主流主机用户也得到广泛应用。 9)采用自催化镍-磷防护技术的挖机专用回转支承 因挖机工况的特殊性,回转支承齿轮使用频率较高,发行人通过“精密 回转轴承结构创新技术”与“特种轴承高精度检测与装配技术”,采用内齿 式设计、四点接触满球结构;采用齿面、齿根淬火增强齿的耐磨性和强度; 采用满球结构与采用重载极压润滑脂使轴承能够承受较大轴向载荷、径向载 荷、倾覆力矩;采用沟道零空隙的 L 型单排球式沟道结构,满足快驱旋转需 求的小游隙装配控制技术。针对使用中高温、高湿的盐碱恶劣环境,发行人 借助于“热处理与表面防护处理工艺技术”,对项目产品采用自催化镍-磷防 护技术进行表面处理,该技术已获国家发明专利,专利授权号: ZL200810009335.4。公司研发的“自催化镍—磷镀层防护的精密回转支承” 1-1-179 通过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该科技项目经国家科技部【 国科发技 (2010)265 号文】批准列入“2010 年国家火炬计划”。项目产品已通过日 本小松挖机用户的全部测试,现已定型配套。同时已获国家授权专利,专利 号:ZL2017208787156。 (4)公司核心技术及应用核心技术生产的产品获得的奖励和荣誉如下: 序 授奖(鉴定、 重要技术 奖项 授奖(鉴定、认定)单位 号 认定)时间 高新技术产品 江苏省科技厅 2010 年 带填球直缺口大 科技成果 南通市科技局 2011 年 1 负荷轴承 新技术 南通市经信委 2011 年 新产品 高新技术产品 江苏省科技厅 2014 年 新型 0.5T-10T 科技成果 南通市科技局 2015 年 2 叉车门架专用轴 中国工程机械协会工业车辆 承的研发 创新成果奖 2015 年 分会 科技进步奖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7 年 科技成果 中国轴承工业协会 2019 年 新型双列六点接 3 中国工程机械协会工业车辆 触球滚轮的研发 创新奖 2019 年 分会 叉车高性能特种 4 轴承关键技术研 科技技术奖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 年 发及产业化 叉车门架高性能 机械设计与产 5 重载轴承关键技 江苏省机械工程学会 2023 年 品创新奖 术研发及产业化 公司技术或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的技术认定或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技术 认定时 认定/鉴定 认定依据 认定/鉴定内容 名称 间 方 《科学技术成果 江苏省科学 2003 年 “查新报告表明,渐变硬度轴 渐变硬度 鉴定书》(苏科 技术厅、南 12 月 18 承属国内首创,具有良好的国 滚动轴承 鉴字[2003]第 通市科学技 日 内外市场应用前景。” 910 号) 术局 江苏省经济 《新产品新技术 “鉴定委员会认为:该产品填 带填球直 和信息化委 鉴定验收证书》 2011 年 7 补了国内空白,其主要技术指 缺口大负 员会、南通 (苏经信鉴字 月 23 日 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 荷轴承 市经济和信 [2011]198 号) 平,同意通过新产品鉴定。” 息化委员会 “鉴定委员会认为:该成果填 《科学技术成果 带填球直 补了国内空白,其主要技术指 鉴定证书》(通 2011 年 7 南通市科学 缺口大负 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 科鉴字[2011]第 月 29 日 技术局 荷轴承 平,同意通过科技成果鉴 36 号) 定。” 1-1-180 “该产品已获发明专利授权 新型 0.5T- (专利名称:采用特殊热处理 《科学技术成果 南通市科学 10T 叉车 2015 年 工艺制造的滚动轴承,专利 鉴定书》(通科 技术局、如 门架专用 9 月 23 号 :ZL201210467590X),其 设 鉴字[2015]第 73 皋市科学技 轴承的研 日 计和热处理工艺为国内首创, 号) 术局 发 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 平。” 《科学技术成果 新型双列 鉴定证书》(中 “万达公司是目前生产该类产 六点接触 2019 年 中国轴承工 轴协鉴字 品的第一家企业,尚属于供不 球滚轮的 6月3日 业协会 【2019】第 008 应求的时期。” 研发 号) 2、报告期内发行人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始终注重专利及技术管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 国内外有效专利 100 个,其中发明专利 31 个。公司自行研制开发的渐变硬度 滚动轴承有效延长叉车门架寿命,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新型双列六点接 触轴承”填补国内空白,满足了智能物流装备的刚性需求,实现了产品的轻 量化、小型化,不仅绿色环保,而且简化了主机门架结构进而降低了主机成 本,该产品通过了中国轴承工业协会科技成果鉴定,荣获第五届“中国工业 车辆创新奖”(CITIA)(零部件类)银奖;“重载叉车专用双列圆柱滚子轴 承”、“双硬度链轮”等 10 个专利产品均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采 用特殊热处理工艺制造的滚动轴承”、“带填球直缺口大负荷轴承”先后通过 省级科技成果鉴定(“采用特殊热处理工艺制造的滚动轴承”荣获首届中国工 业车辆协会“创新奖”),此外“叉车高性能特种轴承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荣获江苏省科学技术三等奖。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均使用了公司核心技术,即公司销售收 入 100%是依靠核心技术生产销售的产品收入。此外,公司的主营产品均为专 利产品,报告期各期,公司专利产品的销售额分别 34,901.80 万元、33,184.00 万元和 33,691.53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49%、98.04%和 98.09%。 (二)公司业务资质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经营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 证照名称 编号 颁发单位 有效期或颁发日期 1-1-181 名称 江苏省科学技 术厅、江苏省 高新技术企 GR202032003662 2020.12.02-2023.12.01 1 财政厅、国务 业证书 GR202332000862 2023.11.6-2026.11.5 税务总局江苏 省税务局 91320682731152 南通市生态环 2 排污许可证 2022.05.10-2027.05.09 3740001Y 境局 海关报关单 3 位注册登记 3206924019 如皋海关 2012.12.11 证书 对外贸易者 对外贸易经营 4 01822858 2018.01.31 万达 经营许可证 者备案登记证 轴承 食品经营许 JY332068202149 如皋行政审批 5 2022.03.17-2027.03.16 可证 43 局 苏 安全生产标 如皋市应急管 6 AQBJXIII202201 2022.12.08-2025.12.07 准化证书 理局 950 质量管理体 03822Q04899R7 北京世标认证 7 2022.11.07-2025.06.16 系认证证书 M 中心有限公司 环境管理体 03822E04900R4 北京世标认证 8 2022.11.07-2025.06.16 系认证证书 M 中心有限公司 专精特新 中华人民共和 工信部企业函 9 “小巨人” 国工业和信息 2022.07.01-2025.06.30 [2019]153 号 企业 化部 力达 固定污染源 91320682MA7E 10 - 2022.08.15-2027.08.14 轴承 排污登记 YMJE38001Z (三)公司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权。 (四)公司员工情况 1、公司员工结构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含子公司)在册员工人数为 459 人,公 司员工的年龄分布、专业构成、学历分布等情况如下: (1)年龄分布 单位:人 年龄情况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50 岁以上 130 28.32% 41-50 岁 109 23.75% 31-40 岁 156 33.99% 21-30 岁 62 13.51% 21 岁以下 2 0.44% 1-1-182 合计 459 100.00% (2)专业构成 单位:人 专业情况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生产人员 255 55.56% 研发人员 63 13.73% 技术人员 34 7.41% 行政管理人员 72 15.69% 销售人员 24 5.23% 财务人员 8 1.74% 采购人员 3 0.65% 合计 459 100.00% 注:研发人员指全年研发工时占比超过 50%的人员。 (3)学历分布 单位:人 学历情况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硕士及以上 1 0.22% 本科 54 11.76% 专科及以下 404 88.02% 合计 459 100.00% 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1)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有 3 人,分别为陈宝国、朱晓宏、时银飞。公司的 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及与公司业务相关的研究成果如下: ①陈宝国 陈宝国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正高级工程师。1989 年 2 月至 2001 年 7 月历任国营如皋轴承厂技术员、技术 科科长、副厂长,2001 年 8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万达有限董事、副总经理, 2022 年 2 月至今任万达轴承董事、副总经理。 1989 年,陈宝国先生在北京起重机械研究所叉车分所的组织下,主持开 发叉车门架专用滚轮、链轮轴承,填补了国内叉车轴承的市场空白;2007 年、2017 年,陈宝国作为第一责任人,分别主导起草和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 1-1-183 机械行业标准《JB/T 7360-1994 滚动轴承 叉车门架用滚轮、链轮轴承技术条 件》《JB/T 7360-2007 滚动轴承 叉车门架用滚轮、链轮轴承技术条件》 《JB/T 7360-2019 滚动轴承 叉车门架用滚轮、链轮轴承 技术条件》;2010 年 以来,陈宝国先生主持开发的产品获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10 项,获如皋 市科技进步奖 2 次,获授权专利 46 件,其中发明专利 10 件;在《叉车技术》 《中国轴承论坛》《轴承》等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先后两次 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如皋市科技功臣,被江苏省科协评为江苏省优秀科技工 作者。 ②朱晓宏 朱晓宏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82 年 12 月至 2001 年 7 月历任国营如皋轴承厂工人、车间主任,2001 年 8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万达有限技术部部长,2022 年 2 月至今任万达轴承技术部 部长。 朱晓宏先生从事技术岗位工作已有三十余年,主要研究方向为叉车门架 轴承的设计与开发,获得与叉车门架轴承相关的国家专利 48 个,先后参与中 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T 7360-2007 滚动轴承 叉车门架用滚轮、链 轮轴承技术条件》《JB/T 7360-2019 滚动轴承 叉车门架用滚轮、链轮轴承 技 术条件》的起草和修订,在权威期刊发表《叉车门架滚轮轴承承载能力的评 价方法》《大型回转轴承薄壁套圈的以车代磨试验探讨》等学术论文,在行 业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③时银飞 时银飞先生,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工程师。2007 年 6 月至 2022 年 1 月历任万达有限工艺员、设计与开发员、部 长助理、技术部副部长,2022 年 2 月至今任万达轴承技术部副部长。 时银飞先生从事技术岗位工作已有十余年,主要研究方向为回转支承的 设计与开发,获得国家专利 12 项,其中发明专利 3 项,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GB/T 6445-2021 滚动轴承滚轮滚针轴承外形尺寸、产品几何技术 1-1-184 规范(GPS)和公差值》的起草和修订。 (2)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对外投资及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合计持股数 合计持股比 其中:直接 间接持股比 姓名 职务 量(股) 例 持股比例 例 董事、副总经 陈宝国 1,946,909 7.28% 3.45% 3.82% 理 朱晓宏 技术部部长 441,207 1.65% 0.85% 0.80% 时银飞 技术部副部长 16,064 0.06% 0.00% 0.06% 合计 2,404,180 8.99% 4.30% 4.68% 报告期内,除公司股东持股平台万达管理和员工持股平台万力科创外,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对外投资及兼职的情况。 (五)发行人的研发情况 1、主要在研项目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在研 负责 拟投入 主要内容或目标 进展情况 号 项目 人 经费 已完成针 对轴承制 主要研发内容:应用数字孪生技术,开展高精度 基于 造过程的 轴承制造技术的研究。通过对高精度轴承制造过 数字 数字孪生 程数据的采集、轴承制造过程中设备工作参数、 孪生 场景感知 加工工艺参数和零件检测数据的关键要素进行融 的高 技术,对 合分析与特征提取,建立轴承制造工程的数字孪 精度 陈宝 轴承制造 1 生模型,对轴承制造工艺进行优化,降低轴承制 600.00 轴承 国 过程中关 造误差。具体包括:①高精度轴承制造过程数据 制造 键工艺环 采集方案设计;②基于机器学习的轴承制造设备 关键 节已建立 与检测数据融合技术研究;③基于数字孪生的高 技术 虚实映射 精度轴承制造过程数字模型技术研究;④高精度 研发 关系并已 轴承制造过程工艺参数的优化技术; 完成研究 报告。 主要研发内容:针对业内非包容支承滚轮已形成 增强 了两大认知误区与六大设计误区,进行深度研究 负荷 和剖析,研究开发满足冶金装备、工程车辆、自 型非 动化装备、自动线等多领域场景中的增强负荷型 设计定型 包容 王春 2 非包容支承滚轮轴承;具体包括:⑴通过分析非 与标准制 235.00 支承 建 包容支承滚轮的结构特性,给出有效额定载荷计 定阶段 滚轮 算方法;⑵对采用满装球结构的增强负荷型非包 的研 容支承滚轮进行缺口工艺论证;⑶对非包容支承 发 滚轮套圈热、冷工艺方法与参数进行优化;⑷对 1-1-185 非包容支承滚轮装配工艺规范进行优化;⑸通过 寿命、静压、冲击等试验手段对新设计标准进行 验证。 主要研发内容:针对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需求, 开发具有承载大、耐疲劳、精度高、运转稳、寿 命长、摩擦小、密封优、可靠性强、体积小、重 量轻等显著技术特点的人形机器人专用薄壁轴 承。从而实现替代进口,满足不同应用场合人形 机器人的工况需求,为我国人形机器人装备产业 人形 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确保人形机器人薄壁轴承各 机器 项性能指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进一步完善人 人专 形机器人产业体系做准备,以提高国产人形机器 手工样品 3 用薄 人的市场竞争力,推动智能装备产业健康发展。 王云 295.00 研制阶段 壁轴 具体包括:⑴人形机器人专用薄壁轴承原理样件 承的 研制;⑵人形机器人接触机理分析及数字化设 研发 计;⑶薄壁轴承生产制造工艺和加工精度的控制 技术;⑷材料组织与力学性能的工艺研究;⑸公 称接触角及原始间隙设计的理论研究;⑹滚动体 激光微纳处理优化技术;⑺轴承负游隙的精准控 制技术;⑻储脂空间优化及润滑脂选择的设计与 试验;⑼薄壁轴承产品性能参数测试;⑽套圈微 变形控制技术; 主要研发内容:重点围绕高精度、高载荷、高韧 性、高耐腐蚀性、高可靠性、长寿命、轻量化、 小型化、集成化九大指标进行技术升级,开发高 性能精密特种滚动轴承,确保能够紧跟行业发展 趋势、紧密贴合客户的定制化需求,为公司的持 续盈利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最终实现工业车辆 专用特种轴承产品的产业化、规模化和精益化智 高性 造。具体包括:①围绕高精度指标,通过磨削工 能精 艺装备及磨料的升级实现轴承滚道形位精度的进 密特 一步提升。②围绕长寿命、耐腐蚀指标,通过新 手工样品 4 种滚 郭晶 240.00 型涂层技术的应用实现轴承疲劳寿命的进一步提 研制阶段 动轴 升。③围绕高载荷指标,通过热处理装备及工艺 承的 参数的升级与优化应用实现轴承金相组织与硬度 研发 均匀性的进一步提升。④围绕高韧性指标,通过 感应热处理装备的技术升级及原材料预先热处理 工艺的进一步优化应用实现轴承高韧性、高可靠 性指标的进一步提升。⑤围绕轻量化、小型化、 集成化指标,通过结构设计的进一步创新,助推 小体积、大负荷滚动轴承的轻量化指标进一步提 升。 2、主要合作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部分高校和技术优势企业开展了研发合作,充分发挥 外部研发力量对公司研发水平的协助作用,其中主要合作研发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合作方 主要内容 成果分配 保密措施 有效期限 号 1-1-186 开发目标:开展 保密内容包括 AGV 车用铝合金回 发行人提供的 转支承系统的材料与 所有技术资料 成形工艺性能优化研 和约定合作方 究,回转支承与顶升 双方各自 的事项;涉密 大型铝合 机构的优化。 产生的知 人员包括双方 金回转支 开发内容: 识产权归 所有解除或知 承轴承系 (1)针对现有结构 双方各自 南京理工 悉属于保密内 2020.08.20- 1 统设计、 的回转支承系统,研 所有,双 大学 容的人员;保 2022.08.19 材料与成 究开发满足使用性能 方联合获 密期限自合同 形工艺优 要求的铝合金外圈、 取的知识 签订之日起直 化研究 内圈等部件 产权归双 至属于合同保 (2)对现有回转支 方共享。 密内容的技术 承系统及零部件进行 资料、技术成 有限元仿真分析,进 果成为公开信 一步优化结构设计, 息为止。 降低机构噪音。 主要开发内容:1、 双方参与项目 市场调研以及技术调 开发人员均需 研;2、双列六点接 产生的知 双列六点 对技术信息及 触球滚轮沟道成型磨 识产权和 接触球滚 经营信息承担 削工艺过程分析; 专利授权 轮沟道成 保密责任;保 2020.12- 2 南通大学 3、双列六点接触球 归甲方 型磨削设 密期限为合作 2021.12 滚轮沟道成型磨削设 (发行 备的设计 开发期满后 1 备结构设计及控制系 人)所 与开发 年,泄密将承 统构建;4、样机试 有。 担相应赔偿责 制及调试;5、技术 任。 总结及验收。 1.合同有 效期内, 甲方(发 行人)利 开发内容:设计开发 用乙方提 一个回转轴承疲劳试 交的技术 验平台,能够满足不 服务工作 同回转轴承的尺寸和 成果所完 双方参与项目 结构形式的疲劳试验 成的新的 开发人员均需 测试需求。轴向施加 技术成 对技术信息及 回转轴承 循环载荷,受力中心 果,归双 经营信息承担 疲劳试验 可偏心形成可控弯 方所有。 保密责任,保 2021.09.01- 3 平台开发 南通大学 矩,在一定的转速 2.合同 密期限为合作 2023.08.31 及轴承寿 下,实时采集回转轴 有效期 开发期满后 5 命研究 承的振动信号、温度 内,乙方 年,泄密将承 信号和应变信号,从 利用甲方 担相应赔偿责 而判断轴承的失效时 提供的技 任。 间。并总结形成设计 术资料和 参数与寿命之间的理 工作条件 论关系。 所完成的 新的技术 成果,归 双方所 有。 4 基于数字 东南大学 开发内容: 合同有效 保密内容包括 2022.06- 1-1-187 孪生的高 1.江苏万达特种轴承 期内,由双 发行人提供的 2025.06 精度轴承 股份有限公司(建设 方共同完 所有技术资料 制造技术 单位):负责轴承制 成的知识 和约定合作方 研究 造过程数据采集方案 产权成果 的事项;涉密 设计与实施,牵头开 由多方共 人员包括双方 展轴承制造过程工艺 享,由各 所有解除或知 优化系统建设。 方独自完 悉属于保密内 2.东南大学(合作单 成的知识 容的人员;保 位):负责轴承制造 产权成果 密期限自合同 过程的数字孪生模型 归完成方 签订之日起直 构建,承担轴承制造 所有。 至属于合同保 过程的工艺优化算法 密内容的技术 任务。 资料、技术成 果成为公开信 息为止。 开发目标:开展某装 备用轻量化回转支承 的设计、仿真分析、 材料设计以及制造工 艺优化研究。 开发内容: (1)针对现有结构 的回转支承系统,研 究开发满足特殊服役 性能要求的低密度材 保密内容包括 料组合,具体包括 a) 发行人提供的 轻合金材料选型开 所有技术资料 发、b)控制成形技术 和约定合作方 研究、c)热处理工艺 双方各自 的事项;涉密 研究、d)微观组织与 产生的知 人员包括双方 轻量化回 力学性能调控,实现 识产权归 所有解除或知 转支承系 轻量化目的,为开发 双方各自 南京理工 悉 属 于 保 密 内 2023.04.01- 5 统设计与 系列化产品提供支 所有,双 大学 容 的 人 员 ; 保 2024.12.31 制造工艺 撑 。 ( 2 ) 采 用 方联合获 密期限自合同 优化研究 ANSYS 和 Work 取的知识 签订之日起直 Bench 等软件,对支 产权归双 至属于合同保 承构件进行极限轻量 方共享。 密内容的技术 化设计和有限元分 资料、技术成 析,为支承设计提供 果成为公开信 依据;(3)研究成 息为止。 形技术与热处理工艺 对零件本体的组织性 能影响,确定最佳工 艺 ; ( 4 ) 采 用 ICP、光学显微镜、 SEM/EDS 等 分 析 测 试手段对成分及组织 进行分析研究;开展 力学性能测试分析, 进而优化工艺。 WD 系列 开发内容: 1.合同有 双方参与项目 2023.07.18- 6 回转轴承 南通大学 1.针对公司生产的回 效期内, 开发人员均需 2023.12.31 轴向负载 转轴承系列产品,设 甲方(发 对技术信息及 1-1-188 摩擦力矩 计开发一套回转轴承 行人)利 经营信息承担 测试台研 轴向负载摩擦力矩测 用乙方提 保密责任,保 发 试台的软硬件系统, 交的技术 密期限为合作 能够满足最大外径 服务工作 开发期满后 5 1.5m 回转轴承的轴 成果所完 年,泄密将承 向负载摩擦力矩测试 成的新的 担相应赔偿责 需求。 技术成 任。 2.测试台能够施加的 果,归双 最大轴向负载为 10 方所有。 吨,且能够测试的最 2.合同 大摩擦力矩为 有效期 300N.m。 内,乙方 3.开发的摩擦力矩测 利用甲方 试台能够检测回转轴 提供的技 承的轴向负载情况, 术资料和 动态采集测试过程中 工作条件 被测轴承的摩擦力 所完成的 矩、转速、噪音等数 新的技术 据,并由测试台的软 成果,归 件系统自动生成测试 双方所 记录文件。 有。 3、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研发费用 1,080.29 1,083.24 1,272.41 营业收入 34,348.90 33,847.71 35,437.30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15% 3.20% 3.59% 4、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研发人员年龄结构如下: 单位:人 分类标准 类别 人数 占比 50 岁及以上 16 25.40% 年龄 50 岁以下 47 74.60% 合计 63 100.00% 公司根据研发及技术人员的研发成果和研发经历确立了研发部门的核心 技术骨干,核心技术骨干选取标准如下:(1)研发项目核心人员:在研发项 目中担任过研发项目总负责人或负责过研发产品设计工作的研发人员;(2) 研发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参与过三个及以上研发样品试制工作或在专 1-1-189 业岗位从事十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核心技术 骨干的年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 年龄段 人数 占比 50 岁以上 7 18.42% 41-50 岁 7 18.42% 31-40 岁 20 52.63% 21-30 岁 4 10.53% 合计 38 100.00% 公司主要核心技术骨干年龄区间为 31-40 岁,核心技术骨干团队较为年 轻,公司的研发团队具备在新产品、新兴领域的持续创新能力。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人员离职人数分别为 1 人、5 人和 1 人,研发人员 较为稳定,其中 2022 年研发人员离职人数较多,主要系其自身原因工作变 动,离职研发人员不属于核心技术骨干。 五、 境外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境外经营的情况。 六、 业务活动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情况。 七、 其他事项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1-1-190 第六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概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经营层组成的公司 治理结构,并设置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和机构,制定和完善了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公司治理制度以及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资金管理等方面 的内控制度。 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均能按照 《公司章程》和相关治理规范性文件规范运行,相互协调、相互制衡、权责 明确,在公司治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2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 年 2 月 23 日及 2023 年 5 月 24 日,公司分 别召开了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力。 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股东 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召开、议事、决议事项的内容及 签署流程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运作规 范。公司股东均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认真履行股东义务,尊重 中小股东权益,未发生侵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股东大会机构及相关制度 的建立和实施,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运作发挥了积极的 作用。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2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1-191 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 年 2 月 23 日及 2023 年 5 月 24 日,公司分 别召开了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义务。 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 18 次董事 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规范,对公司 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 上市的决策作出了有效决议。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决议事项的内容及 签署流程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擅自行使职权的行为。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2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 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义务。 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 14 次监事 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规范,对公司 财务决算、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实施了有效监督。公司监事会的召集、召 开、决议事项的内容及签署流程符合《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擅自行使职权的 行为。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2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制定了《独 立董事制度》,2023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 1-1-192 独立董事自接受聘任以来,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 会议,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全体股东的 利益,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2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吴来林先生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 则》。 自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以来,董事会秘书组织筹备并列席公司的股东大 会会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组织制订了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的建设,认真履行了其职责。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2 年 2 月 25 日及 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及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2023 年 5 月 8 日及 2023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变更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为徐群生、顾勤、邓四二,其中徐群生为召集人,邓四 二为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提名委员会委员为夏泽涵、谷正芬、陈宝国,其中夏泽涵为召集人,夏 泽涵、谷正芬为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常开展工作、履 行相应职责。 1-1-193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谷正芬、邓四二、徐群生,其中谷正芬为召集人、会 计专业人士,谷正芬、邓四二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 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履 行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谷正芬、夏泽涵、徐飞,其中谷正芬为召集 人,谷正芬、夏泽涵为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 定履行职责。 二、 特别表决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或类似安排情况。 三、 内部控制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公司一直致力于规范并完善内部控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步建 立并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合理保证了 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提高了公司的经营效率与效果,确保了公 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的信息知情权、资产 收益权以及重大参与决策权等权利。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 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 性,能够确保公司所属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及 披露信息。在内控运行的过程中,公司在企业组织架构、报告路径及其适当 的权力与责任的分配上进行调整、优化,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 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 1-1-194 平,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反馈纠正,加强内控管 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得到了有效的实施。 (三)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 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4]第 ZK10090 号),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等 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四)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况及整改情况 1、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 (1)业务员代收货款 报告期内,由于部分下游客户为个人/个体工商户,出于收款的便捷性考 虑,存在客户将货款支付给销售人员,销售人员收到货款后转账至公司账户 的情况。报告期内,销售人员通过个人账户代收货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人员姓名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高亚栋 2.26 - 1.27 顾文武 - - - 张岳宏 - - 2.94 石祝兵 - 0.03 - 缪全胜 0.05 - - 合计 2.32 0.03 4.20 公司于 2023 年制定了相应制度,严格规范上述行为,自 2023 年 2 月起公 司不再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业务员代收货款 的情况,主要系长账龄客户公司业务员催收回款和售后维修客户回款。 (2)通过个人账户发放奖金 2021 年以前,公司出于员工奖金统筹发放考虑,以及公司相关财务内控 制度建设尚不完善,公司存在将预提奖金转至财务总监吴来林个人账户,每 1-1-195 年年初或年末通过吴来林个人账户向员工发放奖金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 通过吴来林发放奖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发放金额 - - 948.62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吴来林账户发放奖金的金额分别为 948.62 万元、0 万 元和 0 万元,相关奖金均计入员工工资薪金总额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1 年 9 月起公司对上述财务不规范行为进行了规范和整改,此后未再通过 吴来林个人账户发放奖金的行为。 (3)配合银行完成任务周转款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年末或月末将公司银行存款转至财务人员个人账户, 年初或月初将上述资金转回公司账户的行为。公司发生这种行为的原因系因 银行月末有揽储任务,公司为维护与相关银行的良好合作关系,配合银行完 成个人银行存款任务,配合银行完成任务资金均转回至公司账户。2021 年 9 月起公司对上述财务不规范行为进行了规范和整改,此后未再发生配合银行 完成存款任务的情况。 (4)力达轴承通过徐明、顾玉娟个人卡收付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个人卡收款 - 2.00 418.80 个人卡取现付款 - - 305.52 个人卡付款 - 25.31 - 合计 - 27.31 724.32 1)个人卡收款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之一徐明个人卡收货款的情况。鸿 毅机械系公司子公司力达轴承业务收购对象,为合伙企业,报告期内鸿毅机 械出售废料收入存在通过鸿毅机械执行事务合伙人徐明个人卡收款的情况。 公司已对上述个人卡收款的情况进行了账务还原,2022 年 3 月鸿毅机械资产 被力达轴承收购后,公司对上述不规范行为进行了整改,此后未再发生通过 1-1-196 个人卡收款的情形。 2)个人卡取现付款 鸿毅机械系公司子公司力达轴承业务收购对象,为合伙企业。报告期 内,鸿毅机械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之一徐明配偶顾玉娟个人卡取现支付员工 工资的情况,报告期各期取现支付员工工资的金额分别为 305.52 万元、0.00 万元和 0.00 万元,相关个人所得税已申报缴纳。2022 年 3 月公司完成对力达 轴承的收购后,公司已对上述个人卡付款的情况进行了整改,并进行了账务 还原,此后未再发生通过个人卡取现发放员工工资的情形。 3)个人卡付款 公司之子公司力达轴承于 2022 年 1 月设立,设立初期由于未开通银行代 发工资功能,通过向徐明个人卡转账 25.31 万元进行工资发放。力达轴承已建 立相应财务内控制度,自 2022 年 3 月起不存在上述情况。 四、 违法违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 运作、依法经营,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受到相关主管机 关的重大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根据 2021 年 8 月 17 日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编号为“(苏通)应急罚 〔2021〕214 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万达有限在中转库储存甲醇、生 产车间使用甲醇、使用淬火油进行热处理,未进行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公示, 被处罚款 1.20 万元。 根据南通市应急管理局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存在 上述违法行为被该局处罚的记录,收到处罚后,发行人积极进行了整改并通 过了相关整改验收。发行人上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或重大违 法行为,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情 形。 1-1-197 因此,发行人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不会对本次发 行造成实质障碍。 五、 资金占用及资产转移等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违规占用的情 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 供担保的情况。 为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行为 发生,公司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融资与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 保等相关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上述制度的有效执行将有利于 保障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侵占公司利益。 六、 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叉车轴承及回转支承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截至本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 不存在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具体如下: 1、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系万达管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外, 万达管理不存在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万达管理不实际开展生产经营 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1-1-198 2、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群生、徐飞、徐明控制的 其他企业均不存在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公司不构成同业竞 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 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本人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 事与万达轴承相竞争的业务,并未拥有与万达轴承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 任何股份、股权、出资份额等,或在任何万达轴承的竞争企业中有任何权 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 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万达轴承现有主要产品相同或相似产品的生 产、加工及销售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投资、收购、兼并与万达轴 承现有主要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本人在被法律法规认定为万达轴承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若万达轴承今后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则本企业/本 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 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万达轴承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 包括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投资、收购、兼并与万达轴承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 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如若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出现 与万达轴承有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情况时,则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 组织将以停止经营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竞争业务纳入到万达轴承经营的 方式,或者将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1-1-199 5、本企业/本人承诺不以万达轴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正 当利益,进而损害万达轴承其他股东的权益。 6、本企业/本人承诺如因本企业/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 公司或其他组织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万达轴承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企业/ 本人同意向万达轴承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7、以上承诺自本企业/本人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 承诺。本企业/本人自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 或交易所对本企业/本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企业/本人自愿无条 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七、 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方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及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万达管理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本公司 44.27%的股份 万达管理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 况”。 2、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徐群生 公司实际控制人 2 徐飞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系徐群生之子 3 徐明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系徐群生之子 4 吉祝安 公司副董事长,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9.10%股份 5 顾勤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7.28%股份 6 陈宝国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7.28%股份 1-1-200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7.28% 7 吴来林 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 其他主要股东”。 3、公司现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徐群生 董事长 2 吉祝安 副董事长 3 徐飞 董事、总经理 4 顾勤 董事、副总经理 5 陈宝国 董事、副总经理 6 吴来林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7 谷正芬 独立董事 8 夏泽涵 独立董事 9 邓四二 独立董事 10 赵小林 监事会主席 11 杨小兵 监事 12 何捷 职工代表监事 13 徐明 副总经理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 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4、其他关联自然人 除前述关联自然人外,公司的其他关联自然人包括前述关联自然人关系 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 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 1 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参股子公 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1-1-201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力达轴承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上述公司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七、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之“(一)控股子公司 情况”。 6、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 除控股股东万达管理外,公司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法人。 7、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或其他主要负责人 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为万达管理,其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或其他主要负责人基本信息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徐群生 万达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 2 徐飞 万达管理普通合伙人 8、与公司曾经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与发行人曾经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与发行人曾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沙爱华 报告期内曾任监事 2 牛辉 报告期内曾任独立董事 3 保永年 原持股 5%以上的股东 (2)与发行人曾经存在关联关系的法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与发行人曾存在关联关系的法人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鸿毅机械 公司子公司力达轴承业务收购对象,2022 年 7 月 7 日注销 公司控股子公司,2007 年起已无实际生产经营,2022 年 3 月 2 力达特种轴承 10 日注销 报告期内与发行人曾经存在关联关系的法人具体情况如下: 1-1-202 1)鸿毅机械 企业名称 如皋鸿毅机械配件厂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68255582752XQ 企业类型 合伙企业 住所 如皋市桃园镇天堡村二十一组 执行事务合伙人 徐明 注册资本 10 万元人民币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徐明 4.00 40.00% 股东及出资比例 张凤云 3.00 30.00% 顾玉娟 3.00 30.00% 机械配件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经营范围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0 年 4 月 28 日 注销日期 2022 年 7 月 7 日 主营业务 车加工业务 鸿毅机械系公司子公司力达轴承前身,2022 年 1 月力达轴承完成对鸿毅 机械的业务收购,2022 年 3 月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取得了力达轴承 100%股权, 力达轴承和鸿毅机械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群生控制的子公司,由于合并前后 合并双方均受徐群生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 2)力达特种轴承 力达特种轴承已于 2007 年 11 月 25 日因未参加企业年检被吊销营业执 照,并停止经营活动。力达特种轴承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已多年未开展 经营,注销前不存在需要处理的资产、业务及人员。为调整和优化业务与资 产结构,2022 年 3 月 10 日力达特种轴承依法完成注销程序。力达特种轴承基 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如皋市力达特种轴承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 320682210133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如皋市科技创业园 法定代表人 顾勤 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 股东及出资比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1-203 万达轴承 44.00 88.00% 徐飞 5.00 10.00% 吴晓丽 1.00 2.00% 增强负荷深沟球轴承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生产、销售限 经营范围 分支机构)。 成立日期 2002 年 4 月 30 日 注销日期 2022 年 3 月 10 日 报告期内,力达特种轴承无实际生产经营。2022 年 3 月 10 主营业务 日,力达特种轴承完成工商注销手续,完成注销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注销的关联方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费用的情 形。 9、其他关联法人 其他关联法人主要包括:1)前述关联法人或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 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由关联自然人(独立董事除外)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但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 其中,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法人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1 益丰机械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顾勤弟弟顾玲持有经营 (二)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汇总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的关联交易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类型 交易对方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关联采购 益丰机械 70.13 107.31 116.80 经常性关联 房屋租赁 徐明 - 4.17 50.00 交易 关键管理人员 支付薪酬 978.31 1,196.65 871.75 薪酬 偶发性关联 股权交易 徐明 - 2,063.98 - 交易 2、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与益丰机械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服务情况如下: 1-1-204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委托加工服务 53.92 106.45 106.46 采购原材料 16.21 0.85 10.34 合计 70.13 107.31 116.80 报告期内,公司与益丰机械的关联采购交易总额分别为 116.80 万元、 107.31 万元和 70.13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47%、0.46%和 0.30%, 总体占比较低。益丰机械主要提供车加工服务,以及少量复合轴承轴头、轴 圈等原材料采购。因公司产品品类较多,不同产品涉及的车加工工序具有较 大差异,公司依据加工产品尺寸、加工工序等因素对外协采购制定了统一价 格标准,益丰机械定价参照统一的标准执行。 (2)房屋租赁 单位:万元 出租人 承租人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徐明 鸿毅机械 - 4.17 50.00 报告期内,鸿毅机械与徐明的关联房屋租赁金额分别为 50.00 万元、4.17 万元和 0 万元。根据徐明与鸿毅机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徐明将其位于升平 公司南侧、天宝路西侧(如皋市天堡路 18 号)的房屋无偿提供给鸿毅机械使 用,租赁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双方无异议自动续期。徐明系鸿毅机械执行事 务合伙人,公司参考如皋市桃园镇周边地区相同或相似工业厂房的市场价 格,确认房屋租金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2022 年 1 月 13 日,徐明将上 述房产无偿转让给力达轴承,2022 年 2 月起公司与鸿毅机械无房屋租赁交 易。 (3)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支付薪酬 978.31 1,196.65 871.75 3、偶发性关联交易 1-1-205 (1)股权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徐明发生的股权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徐明 - 2,063.98 - 为解决资产完整性、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2022 年 3 月公司发 行 119.95 万股股份,购买徐明持有的力达轴承 100%股权,本次股权交易构成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次交易中力达轴承购买价值系参照 2022 年 3 月 10 日 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拟 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如皋市力达轴承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D-0025 号)确定: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力达 轴承账面资产评估价值为 2,063.98 万元。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名称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款项性质 应付账款 益丰机械 11.18 11.13 7.44 货款 5、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报告期内经常性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对公司长期 持续运营无不利影响。 (2)报告期内偶发性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的影响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在《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规定中明确了关联交易决策的权力与程 1-1-206 序,《公司章程》规定了关联股东或利益冲突的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中的回 避制度。同时,公司在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决策的权力与程序作了更加详尽 的规定。同时,为规范关联方与公司之间潜在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向公司出具 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 意见。 八、 其他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1-1-207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23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2 月 2021 年 12 月 项目 日 31 日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1,157,084.16 32,543,615.41 77,771,316.40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520,224.22 140,437,345.18 50,629,043.83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36,314,688.62 32,511,831.32 39,593,888.98 应收账款 75,471,987.29 65,974,174.43 74,690,567.25 应收款项融资 21,391,195.66 13,729,438.10 17,995,843.12 预付款项 6,067,040.77 1,038,034.96 8,905,724.85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10,032.00 13,655.83 93,105.24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105,515,944.78 111,909,804.90 83,045,195.52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3,957,282.61 4,837,110.05 8,829,479.02 流动资产合计 410,405,480.11 402,995,010.18 361,554,164.2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156,616,743.08 168,761,443.20 156,974,802.15 在建工程 - 1,140,290.53 6,666.67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240,121.38 301,272.78 203,801.07 无形资产 9,758,011.92 10,095,194.58 10,127,170.05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1-1-208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09,291.27 4,166,750.29 4,304,137.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7,322,542.3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1,524,167.65 184,464,951.38 178,939,119.54 资产总计 581,929,647.76 587,459,961.56 540,493,283.7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385.00 50,000.00 1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25,227,101.92 37,741,084.93 57,542,874.77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1,484,645.94 1,099,989.45 1,171,963.7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15,189,010.44 14,106,600.96 14,290,503.02 应交税费 4,247,338.05 20,067,804.80 17,517,946.68 其他应付款 135,883.11 62,346,581.60 67,519,514.32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62,160,000.00 66,600,000.0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7,985,519.75 15,791,302.29 11,123,433.51 流动负债合计 54,286,884.21 151,203,364.03 169,266,236.0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132,612.73 145,926.13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5,256,433.22 555,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969,651.96 1,200,129.11 94,356.57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358,697.91 1,901,055.24 94,356.57 负债合计 60,645,582.12 153,104,419.27 169,360,592.5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26,752,120.00 25,052,117.00 22,942,5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1-1-209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316,863,324.58 283,319,224.34 48,694,490.59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2,345,060.31 165,212.08 - 盈余公积 9,936,483.61 5,524,101.30 11,471,250.00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165,387,077.14 120,294,887.57 288,024,450.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21,284,065.64 434,355,542.29 371,132,691.18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1,284,065.64 434,355,542.29 371,132,691.1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81,929,647.76 587,459,961.56 540,493,283.75 法定代表人:徐群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来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世忠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2023 年 12 月 2022 年 12 月 2021 年 12 月 项目 31 日 31 日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3,380,685.13 19,236,528.04 76,497,663.57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520,224.22 140,437,345.18 50,629,043.83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36,314,688.62 32,511,831.32 39,593,888.98 应收账款 75,471,987.29 65,974,174.43 74,690,567.25 应收款项融资 21,391,195.66 13,729,438.10 17,995,843.12 预付款项 6,055,163.91 1,025,749.33 8,905,724.85 其他应收款 10,032.00 - 19,731.50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108,059,540.41 114,815,444.93 86,381,394.13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3,957,282.61 4,837,110.05 8,706,400.95 流动资产合计 395,160,799.85 392,567,621.38 363,420,258.1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15,406,530.22 15,406,530.2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147,217,843.52 158,215,080.65 149,305,105.66 在建工程 - 1,140,290.53 6,666.67 1-1-210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113,222.91 158,511.99 203,801.07 无形资产 9,758,011.92 10,095,194.58 10,127,170.05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21,908.66 3,727,511.84 3,803,707.51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7,322,542.3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7,017,517.23 188,743,119.81 170,768,993.26 资产总计 572,178,317.08 581,310,741.19 534,189,251.4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385.00 50,000.00 1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26,195,466.26 38,558,577.02 58,245,368.18 预收款项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14,219,779.26 13,151,145.76 14,006,603.02 应交税费 3,513,251.23 17,519,777.96 15,722,850.25 其他应付款 126,781.11 62,326,081.60 67,519,514.32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62,160,000.00 66,600,000.00 合同负债 1,484,645.94 1,099,989.45 1,171,963.70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7,985,519.75 15,791,302.29 11,123,433.51 流动负债合计 53,542,828.55 148,496,874.08 167,889,732.9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5,256,433.22 555,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737,633.51 877,473.20 94,356.57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5,994,066.73 1,432,473.20 94,356.57 负债合计 59,536,895.28 149,929,347.28 167,984,089.5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6,752,120.00 25,052,117.00 22,942,5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317,340,914.80 283,796,814.56 47,094,490.59 1-1-211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2,057,313.67 165,212.08 - 盈余公积 9,936,483.61 5,524,101.30 11,471,250.00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156,554,589.72 116,843,148.97 284,696,921.30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2,641,421.80 431,381,393.91 366,205,161.8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572,178,317.08 581,310,741.19 534,189,251.44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43,489,029.09 338,477,147.02 354,373,023.37 其中:营业收入 343,489,029.09 338,477,147.02 354,373,023.37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287,015,257.69 290,766,018.50 325,153,599.60 其中:营业成本 234,882,296.88 234,948,169.47 246,831,867.22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3,827,092.94 2,726,483.46 1,806,784.39 销售费用 7,604,227.64 7,848,275.50 8,243,293.45 管理费用 30,702,429.33 35,365,790.55 55,315,910.33 研发费用 10,802,925.68 10,832,428.92 12,724,064.83 财务费用 -803,714.78 -955,129.40 231,679.38 其中:利息费用 8,148.12 9,917.59 12,904.98 利息收入 476,363.79 403,914.68 354,554.98 加:其他收益 1,166,721.18 1,705,212.59 1,041,517.5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1,318,051.36 530,355.87 2,697,255.84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 - 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 - - 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517,648.99 1,598,833.91 565,180.82 “-”号填列) 1-1-21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590,029.56 571,089.79 -857,215.61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868,131.05 -574,616.06 273,330.78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6,348.06 154,808.28 81,130,891.77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58,024,380.38 51,696,812.90 114,070,384.92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0,567.38 728,428.13 378,752.30 减:营业外支出 21,007.73 1,111,477.35 1,015,134.3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58,023,940.03 51,313,763.68 113,434,002.89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8,519,368.15 7,863,410.73 18,448,133.9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49,504,571.88 43,450,352.95 94,985,868.94 填列)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 - - - 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 持 续 经 营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49,504,571.88 43,450,352.95 94,985,868.94 “-”号填列) 2. 终 止 经 营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 -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 - - 号填列)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9,504,571.88 43,450,352.95 94,985,868.94 (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 - - -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 - 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 - - 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 - - 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 - - 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 - - 变动 (5)其他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 - - 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 - - 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 - - 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1-1-213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 - - -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49,504,571.88 43,450,352.95 94,985,868.9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49,504,571.88 43,450,352.95 94,985,868.94 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 - - 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89 1.75 5.88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89 1.75 5.88 法定代表人:徐群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来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世忠 (四) 母公司利润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39,170,330.04 334,425,858.57 350,495,418.89 减:营业成本 238,604,114.07 239,283,109.20 250,176,717.25 税金及附加 3,597,205.09 2,526,535.14 1,646,865.43 销售费用 7,604,227.64 7,848,275.50 8,243,293.45 管理费用 29,965,862.90 34,550,879.53 54,087,910.07 研发费用 10,802,925.68 10,832,877.72 12,747,968.52 财务费用 -637,180.20 -938,541.85 233,205.35 其中:利息费用 1,541.52 2,694.57 12,904.98 利息收入 302,456.81 379,106.91 353,029.01 加:其他收益 1,166,412.04 1,705,212.59 1,032,795.5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1,318,051.36 530,355.87 2,697,255.84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 - 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 - - 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517,648.99 1,598,833.91 565,180.82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590,748.29 567,946.74 -856,650.27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868,131.05 -574,616.06 273,330.78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6,348.06 154,808.28 81,130,891.77 号填列) 1-1-214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50,782,755.97 44,305,264.66 108,202,263.30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0,567.38 728,428.13 378,752.30 减:营业外支出 20,007.73 897,771.96 1,015,134.3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50,783,315.62 44,135,920.83 107,565,881.27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6,659,492.56 4,669,907.81 18,495,560.6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44,123,823.06 39,466,013.02 89,070,320.59 填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44,123,823.06 39,466,013.02 89,070,320.59 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 - - 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 -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 - - - 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 - - - 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 - - - 动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 - 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 - - 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 - - - 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44,123,823.06 39,466,013.02 89,070,320.5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现金 290,432,805.45 317,735,021.35 272,213,932.3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1-1-215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326,940.28 5,045,754.63 659,518.7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445,806.76 9,144,349.54 38,660,089.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9,205,552.49 331,925,125.52 311,533,540.9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7,701,200.45 161,035,574.38 167,780,044.9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3,383,847.18 69,019,982.69 59,174,398.72 支付的各项税费 46,480,131.42 14,663,965.71 18,825,831.3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821,584.26 18,096,713.72 10,052,909.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7,386,763.31 262,816,236.50 255,833,184.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18,789.18 69,108,889.02 55,700,356.5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69,888.93 1,662,956.42 56,308,122.22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1,539,514.56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87,522,821.31 476,320,888.43 473,346,066.8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87,692,710.24 476,444,330.29 529,654,189.0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7,198,776.51 43,098,110.44 75,418,132.43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65,770,000.00 564,000,000.00 428,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2,968,776.51 607,098,110.44 503,418,132.4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723,933.73 -130,653,780.15 26,236,056.5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4,000,060.00 20,481,774.00 13,048,75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 - -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0,000.00 50,000.00 1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295.8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117,355.85 20,531,774.00 13,148,750.00 1-1-21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0,000.00 100,000.00 1,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62,161,452.37 4,442,694.57 21,075,717.48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 -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920.00 19,920.00 226,445.6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2,331,372.37 4,562,614.57 22,302,163.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214,016.52 15,969,159.43 -9,153,413.0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84,762.36 348,030.71 -185,430.78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8,613,468.75 -45,227,700.99 72,597,569.2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543,615.41 77,771,316.40 5,173,747.1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1,157,084.16 32,543,615.41 77,771,316.40 法定代表人:徐群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来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世忠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85,552,675.55 313,230,002.90 272,213,932.36 收到的税费返还 326,940.28 5,045,754.63 659,518.7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257,216.08 9,026,104.27 37,593,103.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4,136,831.91 327,301,861.80 310,466,555.0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7,665,778.01 170,729,263.44 176,527,146.7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8,656,192.43 64,784,703.04 55,759,092.44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814,012.80 12,553,853.53 18,391,477.3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671,291.15 12,036,955.46 9,582,235.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6,807,274.39 260,104,775.47 260,259,951.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29,557.52 67,197,086.33 50,206,603.4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69,888.93 1,662,956.42 56,308,122.22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87,522,821.31 476,320,888.43 473,346,066.8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87,692,710.24 477,983,844.85 529,654,189.0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7,198,776.51 43,399,176.85 71,125,850.46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65,770,000.00 564,000,000.00 428,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2,968,776.51 607,399,176.85 499,125,850.46 1-1-2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723,933.73 -129,415,332.00 30,528,338.5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4,000,060.00 9,101,774.00 13,048,75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0,000.00 50,000.00 1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295.8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117,355.85 9,151,774.00 13,148,75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0,000.00 100,000.00 1,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62,161,452.37 4,442,694.57 21,075,717.48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226,445.6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2,311,452.37 4,542,694.57 22,302,163.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194,096.52 4,609,079.43 -9,153,413.0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84,762.36 348,030.71 -185,430.78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4,144,157.09 -57,261,135.53 71,396,098.1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236,528.04 76,497,663.57 5,101,565.4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3,380,685.13 19,236,528.04 76,497,663.57 1-1-218 二、 审计意见 2023 年度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无 审计报告编号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K10089 号 审计机构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3 月 28 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 张琦、张宇旭 2022 年度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无 审计报告编号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K10019 号 审计机构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3 年 3 月 24 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 张琦、张宇旭 2021 年度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无 审计报告编号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K10349 号 审计机构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2 年 11 月 20 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 张琦、谢勇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 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1-219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 主要注册地/经 直接持 间接持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或已发行股数 号 营地 股比例 股比例 1 力达轴承 江苏南通 人民币 500 万元 100% -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列示如下: 序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 是否合并报告 公司名称 号 直接 间接 例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1 力达轴承 100% - 100% 是 是 - 2 鸿毅机械 100% - 100% - - 是 注:2022 年 1 月,力达轴承完成对鸿毅机械进行业务收购,本次收购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公司对鸿毅机械 2021 年财务报表进行追溯合并。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 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控制并非暂时性,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较长的时间内受同一方或 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较长的时间通常指 1 年以上(含 1 年)。 2022 年 1 月力达轴承完成对鸿毅机械的业务收购,2022 年 3 月公司取得了力达 轴承 100%股权,力达轴承和鸿毅机械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群生控制的子公司,由于 合并前后合并双方均受徐群生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 (1)如皋市力达轴承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公司发行 119.95 万股股份取得力达轴承 100%股权,合并前力达轴 承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群生控制的公司,由于合并前后合并双方均受徐群生控制且 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确定为 2022 年 3 月 25 日。 3、处置子公司 公司合 公司合计享 不再成为 序 公司名称 计持股 有的表决权 子公司的 处置日期 号 比例 比例 原因 1 力达特种轴承 88% 88% 注销 2022 年 3 月 10 日 1-1-220 力达特种轴承自 2007 年起已无实际生产经营,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将其注销 关闭。 四、 会计政策、估计 (一)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 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 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 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①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②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 务工具): ①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1-1-221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 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 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 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 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 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 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 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 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 1-1-222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 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 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 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 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 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 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 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 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 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1-1-223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 入方; ③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 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 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 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 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 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 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 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 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 1-1-224 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 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 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 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 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 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 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 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 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 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 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 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 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 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 1-1-225 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 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 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 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 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 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 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 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 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应 收 票 据/应 收 款 项 融 资-承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 票据承兑人 兑为银行组合 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应 收 票 据/应 收 款 项 融 资-承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结合账龄 账龄 兑为非银行组合 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账龄 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账龄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 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1-1-226 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款项的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对照表 账龄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1-2 年 20 2-3 年 50 3 年以上 100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 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比例及确定依据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及可比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及可比公司确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依据为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比例如下: 预期信用损失率 公司简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国机精工 5.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五洲新春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龙溪股份 5.00% 10.00% 20.00% 50.00% 80.00% 100.00% 人本股份 5.00% 10.00% 30.00% 100.00% 100.00% 100.00% 崇德科技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万达轴承 5.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可比公司的数据来源为(拟)上市公司最新披露的审计报告。 2.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 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法计价。 1-1-227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 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 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 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 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 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 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 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 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3. 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 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1-1-228 (2) 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类别 折旧方法 残值率(%) (年) (%) 房屋及建筑物 直线法 20 5 4.75 机器设备 直线法 10 5 9.5 电子设备 - - - - 运输设备 直线法 4 5 23.75 办公及电子设备 直线法 3-5 5 19-31.67 其他设备 直线法 5-10 5 9.5-19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未执行新租赁准则)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 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 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 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 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 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 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5. 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1-229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 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 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 销。 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类别 摊销方法 使用寿命(年) 残值率(%) 土地使用权 直线法 50 0.00 专利权 - - - 非专利技术 - - - 软件使用权 直线法 3-10 年 0.00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 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 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 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1-1-230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 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 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 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 无形资产。 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 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 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 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 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 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 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 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 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 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 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 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1-1-231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 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 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 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 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 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 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 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 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 期进行会计处理。 7. 收入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 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 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 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 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 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 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 1-1-232 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 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 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 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 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 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 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 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 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 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 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 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 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 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具体原则: 1-1-233 1)一般客户,依照合同约定向客户发货,待客户签收或送至客户指定仓库时确 认收入; 2)寄售模式客户,公司将货物交付给客户或指定库,货物在客户实际领用后, 确认销售收入; 3)自营出口业务,依照合同约定向客户发货,完成海关报关手续并装运后确认 收入。 8.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 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 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 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 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 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①商誉的初始确认; ②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 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 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 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1-234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 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 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 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 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 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 销后的净额列示: ①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 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 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9. 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在确定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时,结合公 司所处行业、自身发展阶段、经营状况,从项目的性质及金额两方面进行考虑。在 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 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 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税前利润或毛利一定比例的项目以及虽未达到 上述标准但是公司认为重要的项目。公司将税前利润的 5%作为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 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10.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 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 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 1-1-235 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 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 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 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 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1)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 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 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 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 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 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 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 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 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 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 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 1-1-236 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 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 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 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 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 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 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 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 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 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 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 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 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4)折旧和摊销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 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 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 1-1-237 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 行调整。 11.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 规定(2023 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50 万元 账龄超过一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100 万元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100 万元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100 万元 (二)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发行人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 分部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六、 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0.63 15.48 8,092.81 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 98.05 153.99 103.78 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183.57 212.92 326.24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 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 - - - 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 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 - - - 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1-1-238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 -65.37 618.43 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 - - - 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 - - - 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 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 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 - - - 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0.04 -21.91 -43.8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2,585.50 小计 282.21 295.10 6,511.90 减:所得税影响数 -36.06 63.91 1,282.1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合计 246.15 231.20 5,229.75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46.15 231.20 5,229.7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50.46 4,345.04 9,498.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04.31 4,113.84 4,268.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 4.97 5.32 55.06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5,229.75 万元、231.20 万元和 246.15 万元,主要由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 益的政府补助、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股 份支付等构成。2021 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相比 2020 年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 老厂房处置损益和万达管理增资计提股份支付的影响。2022 年及 2023 年,公司非经 常性损益金额为正且数值较低,主要系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处置投资收益的影响。 七、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023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2 月 31 2021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2023 年度 日/2022 年度 日/2021 年度 资产总计(元) 581,929,647.76 587,459,961.56 540,493,283.75 1-1-239 股东权益合计(元) 521,284,065.64 434,355,542.29 371,132,691.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 521,284,065.64 434,355,542.29 371,132,691.18 (元) 每股净资产(元/股) 19.49 17.34 16.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 19.49 17.34 16.18 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合并)(%) 10.42 26.06 31.3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0.41 25.79 31.45 营业收入(元) 343,489,029.09 338,477,147.02 354,373,023.37 毛利率(%) 31.62 30.59 30.35 净利润(元) 49,504,571.88 43,450,352.95 94,985,868.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9,504,571.88 43,450,352.95 94,985,868.94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7,043,111.09 41,138,379.91 42,688,325.92 (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 47,043,111.09 41,138,379.91 42,688,325.92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元) 73,400,089.44 66,012,590.59 121,034,807.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24 10.69 26.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 9.73 10.11 12.02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89 1.75 5.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89 1.75 5.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18,789.18 69,108,889.02 55,700,356.54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0.83 2.78 3.45 额(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15 3.20 3.59 应收账款周转率 4.57 4.51 5.08 存货周转率 2.10 2.34 3.50 流动比率 7.56 2.67 2.14 速动比率 5.50 1.92 1.59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及变动简要分析: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发行在外普通股数;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期末总股 本; 3、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末资产总额; 4、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5、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 1-1-240 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 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 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加权平均 股本; 8、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投入/营业收入; 9、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10、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11、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12、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预付账款)/期末流动负债;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分析参见“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各科 目说明。 八、 盈利预测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24 年度盈利预测报告是公司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遵 循了谨慎性原则,但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 策时应谨慎使用。 公司以 2023 年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基 础,结合公司 2024 年 1-3 月的实际经营业绩,并以公司对预测期间经营环境及经营 计划等的最佳估计假设为前提,按照公司一贯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遵 循谨慎性原则,编制了 2024 年度盈利预测表,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核,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K10305 号),具 体情况如下: (一)盈利预测的假设条件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当前社会政治、经济环境 不发生重大变化; 1-1-241 2、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适用的金融机构信贷利率以及外汇市场汇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4、对公司生产经营有影响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行业质量标准等不发生重大 变化; 5、公司组织结构、股权结构及治理结构不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经营所需的原材料、能源、劳务等能够取得且价格不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制定的生产计划、销售计划、投资计划、融资计划等能够顺利执行; 8、公司经营活动、预计产品结构及产品市场需求状况、价格在正常范围内变 动; 9、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和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2024 年度盈利预测情况 单位:万元 2024 年度 2023 年度实现 项目 1-3 月实现数 4-12 月预 数(已审) 合计数 (未审) 测数 一、营业收入 34,348.90 8,553.95 28,529.15 37,083.10 减:营业成本 23,488.23 5,826.96 19,657.38 25,484.34 税金及附加 382.71 99.10 295.36 394.46 销售费用 760.42 198.93 658.28 857.21 管理费用 3,070.24 701.73 2,197.10 2,898.83 研发费用 1,080.29 250.45 906.31 1,156.76 财务费用 -80.37 -37.91 -35.90 -73.80 其中:利息费用 0.81 0.16 0.44 0.60 利息收入 47.64 30.88 39.54 70.42 加:其他收益 116.67 178.11 100.05 278.1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31.81 41.26 123.78 165.04 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51.76 9.95 29.84 39.79 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59.00 -36.58 -28.61 -65.19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86.81 -55.59 -24.03 -79.62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0.63 - - - 号填列) 1-1-24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5,802.44 1,651.84 5,051.65 6,703.49 列) 加:营业外收入 2.06 0.40 - 0.40 减:营业外支出 2.10 0.03 - 0.0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5,802.39 1,652.21 5,051.65 6,703.86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851.94 247.08 746.65 993.7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4,950.46 1,405.13 4,305.00 5,710.13 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4,950.46 1,405.13 4,305.00 5,710.13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4,950.46 1,405.13 4,305.00 5,710.13 以“-”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 - - - 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4,950.46 1,405.13 4,305.00 5,710.13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4,950.46 1,405.13 4,305.00 5,710.13 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 - - - “-”号填列) 注:上表中 2024 年 1-3 月实现数(未审)系公司账面未审数。 由上表可知,公司预测 2024 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 37,083.10 万元和 5,710.13 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7.96%和 15.35%。其中,2024 年预计净利润增 速高于营业收入增速,主要受管理费用预计下降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发 放的奖金基数为“前一年度扣非后净利润的 20%”,2024-2028 年上述奖金基数调整 为“前一年度扣非后净利润的 10%”,该项调整使得公司 2024 年管理费用同比 2023 年将有所下降。 1、营业收入 单位:万元 2024 年度 2023 年度实现数 项目 1-3 月实现数 4-12 月 (已审) 合计数 (未审) 预测数 主营业务收入 33,691.53 8,397.36 27,977.35 36,374.72 其他业务收入 657.37 156.59 551.79 708.38 合计 34,348.90 8,553.95 28,529.15 37,083.10 公司在编制上述收入预测时,综合考虑了宏观环境以及行业趋势发展的因素, 并结合下游行业预计增速、主要客户采购计划、公司生产及销售计划等进行预测。 2、营业成本 1-1-243 单位:万元 2024 年度 2023 年度实现数 项目 1-3 月实现数 4-12 月 (已审) 合计数 (未审) 预测数 主营业务成本 22,859.46 5,688.33 19,113.73 24,802.06 其他业务成本 628.77 138.63 543.65 682.28 合计 23,488.23 5,826.96 19,657.38 25,484.34 2024 年 4-12 月预测期营业成本根据 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3 月成本率及变动情 况为参照,结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及成本控制措施进行预测。 3、营业税金及期间费用 单位:万元 2024 年度 2023 年度实现数 项目 1-3 月实现数 4-12 月 (已审) 合计数 (未审) 预测数 税金及附加 382.71 99.10 295.36 394.46 销售费用 760.42 198.93 658.28 857.21 管理费用 3,070.24 701.73 2,197.10 2,898.83 研发费用 1,080.29 250.45 906.31 1,156.76 财务费用 -80.37 -37.91 -35.90 -73.80 合计 5,213.30 1,212.30 4,021.15 5,233.45 (1)税金及附加:公司税金及附加依据营业收入预测数、房产价值及税法规定 的相关税费率进行预测。 (2)销售费用:公司销售费用依据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历史销售费用率、 2024 年 1-3 月销售费用实际费用发生情况及 2024 年 4-12 月的营业收入进行测算。 (3)管理费用:公司管理费用依据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和 2024 年 1-3 月实际 费用水平、预测期间的营业收入以及公司 2024-2028 年执行的《绩效考核实施制度》 进行测算;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发放的奖金基数为“前一年度扣非后净利润的 20%”,2024-2028 年上述奖金基数调整为“前一年度扣非后净利润的 10%”,该项 调整使得公司 2024 年管理费用同比 2023 年有所下降。 (4)研发费用:公司研发费用依据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历史研发费用率、 2024 年 1-3 月研发费用实际发生情况及 2024 年 4-12 月研发项目、研发计划及年度完 成情况等预测。 (5)财务费用:财务费用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规模,以及预测期间的经营情 1-1-244 况、经济环境进行分析测算。 公司提示投资者注意: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 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当谨慎使 用。投资者应关注已披露的盈利预测信息并阅读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全文。 1-1-245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经营核心因素 (一)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 1、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 公司的收入水平主要受产品特点、业务模式、行业竞争、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 的影响,上述因素及变动趋势具体分析如下: (1)产品特点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叉车轴承和回转支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 主要产品为叉车轴承、回转支承等,叉车轴承按照功能特点又可分为主滚轮、侧滚 轮、链轮、复合轴承和复合轴承组件。叉车轴承主要应用于叉车门架系统及货叉架 等提升前移机构,回转支承主要应用于智能机器人、AGV 运输车、工程机械等领 域,公司产品是装备制造业的重要基础件,直接决定着重大装备和主机产品的性 能、水平、质量和可靠性,是实现我国装备制造业由大到强转变的关键。近年来,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整体上升,中国叉车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提升,与此同时,市场对 叉车轴承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公司紧抓下游市场发展需求,致力于为叉车、智能机 器人、AGV 运输车、工程机械等领域提供高品质和高性能的轴承零部件产品,相应 的公司产品销售金额不断增加。 (2)业务模式 在销售模式方面,公司主要采用直销和贸易商模式,主要客户包括安徽合力、 杭叉集团、中国龙工、丰田叉车、凯傲集团、TVH 集团等国内外叉车龙头企业和后 市场服务商。在生产模式上,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业务模式。在采购模式 方面,公司采用的是“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业务模式,主要根据客户的订单进 行采购。 公司主要配套国内外知名叉车生产企业、贸易商和后市场服务商,下游叉车行 业市场景气程度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工业化程度以及国家经济增速等宏观因素紧 密相关,景气程度较高。公司处于叉车零部件产业链的中游,下游客户经营规模较 大、资信状况与回款情况良好,因此,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良好,应收账款 1-1-246 及票据坏账风险较低。此外,公司与下游客户合作不断深入,销售产品数量不断增 加,营业收入逐年增长。 (3)行业竞争 行业竞争方面,在国内众多轴承生产商中,生产叉车轴承的主要有浙江天马轴 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人本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如非轴 承科技有限公司等,均为非上市公司。国际主要竞争对手为日本光洋精工株式会 社,该公司在日系车型方面占据较大份额,其次是德国舍弗勒集团旗下的 INA 轴 承,其产品在欧美的部分车型上面占据着主要的地位。 经过多年的研究创新,公司已经掌握机械叉车专用轴承多项核心技术,产品品 质、工艺技术、响应速度等方面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并凭借公司积累的行业经验 和先发优势形成了核心竞争力。因此,公司主要产品市场销量逐年增长,收入水平 不断提高。 (4)外部市场环境 轴承等机械基础零部件是装备制造业的重要基础件,直接决定着重大装备和主 机产品的性能、水平、质量和可靠性,是实现我国装备制造业由大到强转变的关 键。近些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各项产业政策,如《中国制造 2025》《全国轴承行业 “十四五”发展规划》《工程机械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引导着行业发展方 向。国家产业政策扶持为轴承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 将推动行业内企业的技术进步,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 级,这些政策的出台与落实为物流整体布局和结构优化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轴承作为中国各类制造领域中不可或缺的基础零部件,其产业链下游主要为轴 承产品相关的应用场景,包括汽车制造、家用电器、工业自动化、高端装备、工程 机械等领域。公司主要生产叉车专用轴承,下游行业主要是叉车领域。未来,随着 我国人口红利消失、人力成本上升,下游企业降本增效,人工替代成为必然趋势, 叉车行业将迎来下游长期的市场需求;同时国四标准实施在即,政策推动叉车电动 化,我国电动叉车比例将持续提升,内燃叉车将进入稳增长阶段。叉车市场巨大的 体量将为配套叉车轴承行业的发展提供强劲的市场需求。 2、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 1-1-247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运费等项目构成。报告 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2.93%、71.23%和 68.20%,是主 营业务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钢材、外圈、内圈等。报告期内,公司的主 要原材料为轴承钢,轴承钢的价格变动直接影响到公司采购成本的高低。如轴承钢 的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公司的营业成本将受到重大影响。 3、影响费用的主要因素 公司期间费用主要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其中,影 响销售费用的因素主要包括销售人员的数量和工资薪金水平、业务招待费、销售佣 金等;影响管理费用的因素主要包括管理人员的数量和工资薪金水平等;影响研发 费用的因素主要包括公司研发投入规模、研发项目开展情况及研发人员的数量和工 资薪金水平等;影响财务费用的因素主要包括存款利息收入以及银行手续费等。 4、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影响公司利润的因素较多,主要包括公司收入规模、原材料采购成 本、各项期间费用等,有关分析详见本节“三、盈利情况分析”。 (二)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 务指标 1、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及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主要为安徽合力、杭叉集团、中国龙工、浙江中 力、丰田叉车、凯傲集团、TVH 集团等国内外叉车龙头企业和后市场服务商,主要 客户构成较为稳定。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分别为 18,672.73 万元、16,525.40 万元和 17,840.0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2.69%、48.82% 和 51.94%。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叉车领域,叉车领域市场集中度本身较高,行业特 点决定了公司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因此公司与国内外主要叉车龙头企业和后市场 服务商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和紧密性,对公司的销售收入具有较大影响。 2、原材料价格变动 公司叉车轴承及回转支承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内圈、外圈、滚动体等, 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受到宏观经济、市场供需及政策层面等多种因素影响。报告期 1-1-248 内,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2.93%、71.23%和 68.20%,直接材 料占比较高。公司采购的钢材主要为轴承钢、碳钢、渗碳钢。其中轴承钢采购金额 最大,报告期内占钢材采购金额的比例在 60%以上。2021 年,受铁矿石、焦煤等原 燃料价格大幅上涨影响,轴承钢采购价格较 2020 年同比上涨 34.83%。2022 年下半 年,在宏观经济波动、环保停工政策、美联储加息预期引发衰退担忧等多重因素影 响下,轴承钢的市场价格有所回落。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对发行人未来盈利 能力具有较大程度的影响。 3、主营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生产工艺、积极响应下游客户需求推出新型号产品, 主要产品销售数量保持增长趋势。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0.76%、30.93%和 32.15%,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较为稳定。 4、期间费用率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 7,651.49 万元、 5,309.14 万元和 4,830.59 万元,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1.59%、15.69%和 14.06%,其中 2022 年及 2023 年期间费用率较 2021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 2022 年起公司股份支付金 额大幅下降和中层以上管理干部薪酬调整所致。 5、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59%、3.20%和 3.15%。技 术和研发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研发的持续投入是进一步推动公司业绩增长的 重要指标。 二、 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 (一) 应收款项 1.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3,620.18 3,227.66 3,950.46 商业承兑汇票 11.29 23.53 8.92 合计 3,631.47 3,251.18 3,959.39 1-1-249 (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 787.60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787.60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 1,571.55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1,571.55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 1,097.11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1,097.11 (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632.06 100.00 0.59 0.02 3,631.47 的应收票据 其中:低风险组合 3,620.18 99.67 - - 3,620.18 账龄组合 11.88 0.33 0.59 5.00 11.29 合计 3,632.06 100.00 0.59 0.02 3,631.47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1-1-25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252.42 100.00 1.24 0.04 3,251.18 的应收票据 其中:低风险组合 3,227.66 99.24 - - 3,227.66 账龄组合 24.77 0.76 1.24 5.00 23.53 合计 3,252.42 100.00 1.24 0.04 3,251.18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959.86 100.00 0.47 0.01 3,959.39 的应收票据 其中:低风险组合 3,950.46 99.76 - - 3,950.46 账龄组合 9.39 0.24 0.47 5.00 8.92 合计 3,959.86 100.00 0.47 0.01 3,959.39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组合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低风险组合 3,620.18 - - 账龄组合 11.88 0.59 5.00 合计 3,632.06 0.59 0.02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组合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低风险组合 3,227.66 - - 账龄组合 24.77 1.24 5.00 合计 3,252.42 1.24 0.04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组合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低风险组合 3,950.46 - - 账龄组合 9.39 0.47 5.00 合计 3,959.86 0.47 0.01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1-1-251 公司按照票据承兑人将应收票据划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和商业承兑汇票组 合。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作为低风险组合,不计提 坏账准备;商业承兑汇票归入账龄组合,按照对应应收款项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计 提坏账准备。 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6) 报告期内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本期变动金额 2023 年 12 月 类别 31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31 日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1.24 - 0.64 - 0.59 合计 1.24 - 0.64 - 0.59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本期变动金额 2022 年 12 月 类别 31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31 日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0.47 0.77 - - 1.24 合计 0.47 0.77 - - 1.24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本期变动金额 2021 年 12 月 类别 31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31 日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0.27 0.20 - - 0.47 合计 0.27 0.20 - - 0.47 其中报告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 告 期 各期 末 ,公 司应 收 票 据金 额 分别为 3,959.39 万 元 、 3,251.18 万 元 和 3,631.47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0.95%、8.07%和 8.85%。 公司遵照谨慎性原则对承兑人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分为信用等级较高的 6 1-1-252 家大型商业银行和 9 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等级较高银行”)以 及信用等级一般的其他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以下简称“信用等级一般银行”)。 公司对应收票据终止确认的具体判断依据为由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 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终止确认,由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 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待到期兑付后终止确认。 对于由较高信用等级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 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 “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列报;对于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 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即使背书或贴现也不终止确认,在“应收票据” 项目列报。 2.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票据 2,139.12 1,372.94 1,799.58 应收账款 - - - 合计 2,139.12 1,372.94 1,799.58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累计在其他 其他 综合收益中 项目 2020.12.31 本期新增 本期终止确认 2021.12.31 变动 确认的损失 准备 应收票据 1,391.14 6,060.35 5,651.91 - 1,799.58 - 应收账款 - - - - - - 合计 1,391.14 6,060.35 5,651.91 - 1,799.58 - 累计在其他 其他 综合收益中 项目 2021.12.31 本期新增 本期终止确认 2022.12.31 变动 确认的损失 准备 应收票据 1,799.58 4,445.50 4,872.14 - 1,372.94 - 应收账款 - - - - - - 合计 1,799.58 4,445.50 4,872.14 - 1,372.94 - 累计在其他 其他 综合收益中 项目 2022.12.31 本期新增 本期终止确认 2023.12.31 变动 确认的损失 准备 应收票据 1,372.94 5,229.29 4,463.12 - 2,139.12 - 1-1-253 应收账款 - - - - - - 合计 1,372.94 5,229.29 4,463.12 - 2,139.12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2019 年 1 月 1 日起,对于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的承 兑汇票,公司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列报,背书转让时终止确 认;其他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在“应收票据”项目列报,在背书转让时不 终止确认,待到期时才终止确认。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1,799.58 万元、1,372.94 万元 和 2,139.12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98%、3.41%和 5.21%。 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账龄分类披露 单位:万元 账龄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7,892.29 6,921.65 7,854.55 1至2年 59.68 24.44 4.60 2至3年 3.56 4.60 7.11 3 年以上 73.35 68.74 107.99 合计 8,028.87 7,019.43 7,974.25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63.77 0.79 63.77 100.00 - 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7,965.11 99.21 417.91 5.25 7,547.20 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 7,965.11 99.21 417.91 5.25 7,547.20 合计 8,028.87 100.00 481.68 6.38 7,547.20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1-1-25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63.77 0.91 63.77 100.00 - 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955.67 99.09 358.25 5.15 6,597.42 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 6,955.67 99.09 358.25 5.15 6,597.42 合计 7,019.43 100.00 422.01 6.01 6,597.42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91.82 1.15 91.82 100.00 - 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7,882.43 98.85 413.38 5.24 7,469.06 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 7,882.43 98.85 413.38 5.24 7,469.06 合计 7,974.25 100.00 505.19 6.34 7,469.06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青岛地恩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0.32 20.32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安徽德摩新能源叉车股份有限公司 19.51 19.51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锦州叉车有限责任公司 12.89 12.89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安徽蓝博旺机械集团工程车辆有限 8.88 8.88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公司 苏州格瑞特叉车制造有限公司 2.17 2.17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合计 63.77 63.77 100.00 -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苏州格瑞特叉车制造有限公司 2.17 2.17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锦州叉车有限责任公司 12.89 12.89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安徽德摩新能源叉车股份有限公司 19.51 19.51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安徽蓝博旺机械集团工程车辆有限 8.88 8.88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公司 青岛地恩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0.32 20.32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合计 63.77 63.77 100.00 -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苏州格瑞特叉车制造有限公司 2.17 2.17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1-1-255 锦州叉车有限责任公司 12.89 12.89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安徽德摩新能源叉车股份有限公司 19.51 19.51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安徽蓝博旺机械集团工程车辆有限 11.38 11.38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公司 山东雷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5.55 25.55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青岛地恩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0.32 20.32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合计 91.82 91.82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91.82 万元、63.77 万元 和 63.77 万元,主要系相关款项回收困难,公司基于上述客户公开经营情况及信用情 况,在各会计期末预计无法收回,故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组合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 1 年以内(含 1 年) 7,892.29 394.61 5.00 1至2年 59.68 11.94 20.00 2至3年 3.56 1.78 50.00 3 年以上 9.58 9.58 100.00 合计 7,965.11 417.91 5.25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组合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 1 年以内(含 1 年) 6,921.65 346.08 5.00 1至2年 24.44 4.89 20.00 2至3年 4.60 2.30 50.00 3 年以上 4.98 4.98 100.00 合计 6,955.67 358.25 5.15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组合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 1 年以内(含 1 年) 7,854.55 392.73 5.00 1至2年 4.60 0.92 20.00 2至3年 7.11 3.55 50.00 3 年以上 16.17 16.17 100.00 合计 7,882.43 413.38 5.24 1-1-256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 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本期变动金额 2023 年 12 月 类别 31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31 日 按单项计提 63.77 - - - 63.77 按组合计提 358.25 59.67 - 0.00452 417.91 合计 422.01 59.67 - 0.00452 481.68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本期变动金额 2022 年 12 月 类别 31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31 日 按单项计提 91.82 - 2.51 25.54 63.77 按组合计提 413.38 - 54.95 0.18 358.25 合计 505.19 - 57.46 25.72 422.01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本期变动金额 2021 年 12 月 类别 31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31 日 按单项计提 91.82 - - - 91.82 按组合计提 320.06 95.67 - 2.35 413.38 合计 411.87 95.67 - 2.35 505.19 其中报告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核销金额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0.00452 25.72 2.33 1-1-257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 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855.00 10.65 42.75 龙工(江西)机械有限公司 670.27 8.35 33.51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511.78 6.37 25.59 龙工(上海)叉车有限公司 448.86 5.59 22.44 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 446.78 5.56 22.34 合计 2,932.70 36.53 146.64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 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741.63 10.57 37.08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529.06 7.54 26.45 杭州叉车门架有限公司 425.69 6.06 21.28 龙工(上海)叉车有限公司 401.59 5.72 20.08 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 307.75 4.38 15.39 合计 2,405.72 34.27 120.29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 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 毅强(太仓)贸易有限公司 663.33 8.32 33.17 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 649.74 8.15 32.49 杭州叉车门架有限公司 542.41 6.80 27.12 爱克赛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487.78 6.12 24.39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402.66 5.05 20.13 合计 2,745.93 34.44 137.3 其他说明: 无。 (6) 报告期各期末信用期内外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信用期内应收账 7,892.29 98.30 6,921.65 98.61 7,854.55 98.50 1-1-258 款 信用期外应收账 136.58 1.70 97.79 1.39 119.7 1.50 款 应收账款余额合 8,028.87 100.00 7,019.43 100.00 7,974.25 100.00 计 (7)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8,028.87 - 7,019.43 - 7,974.25 -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5,970.93 74.37 6,919.43 98.58 7,897.34 99.04 回款金额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1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7,469.06 万 元、6,597.42 万元和 7,547.20 万元。 1)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对比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变动趋势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 8,028.87 7,019.43 7,974.25 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增幅 14.38% -11.97% 33.23% 营业收入 34,348.90 33,847.71 35,437.30 营业收入同比增幅 1.48% -4.49% 35.54%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23.37% 20.74% 22.50%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叉车生产公司,该等客户对合同履行和货款支付管 理严格且规范,信用期一般为 45 天至 90 天。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7,974.25 万元、 7,019.43 万元和 8,028.87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2.50%、20.74%和 23.37%,公司应收账款变化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保持一致。 1-1-259 2)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结构较为稳定,公司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 账款占比分别为 98.50%、98.61%和 98.30%,应收账款结构良好,其中 3 年以上应收 账款余额分别为 107.99 万元、68.74 万元和 73.35 万元,系山东雷鸣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青岛地恩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长账龄客户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已提 起民事诉讼并取得胜诉,诉讼结果尚未执行。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比较分析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公司 应收账款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与同行业公司的比较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 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之“1、金融工具”。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应 收账款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与同行业公司基本一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谨 慎。 4)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形,主要系客户集团统一支付、发行人员工 代收,各期第三方回款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低于 5%。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回款性质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集团统一支付 653.21 1.90% 663.09 1.96% 526.03 1.48% 发行人员工代收 2.32 0.01% 0.03 0.00% 4.20 0.01% 境外客户指定代理商付款 14.59 0.04% - - - - 合计 670.12 1.95% 663.12 1.96% 530.23 1.50% 营业收入 34,348.90 - 33,847.71 - 35,437.30 - 注:占比系第三方回款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客户集团统一支付回款主要系丰田瑞典通过其集团财务公司回款,报告期各期 集团统一支付回款金额为 526.03 万元、663.09 万元和 653.21 万元,系客户集团内统 一资金支付安排所致,具有商业合理性和必要性;境外客户指定代理商付款系公司 外销客户 L&R INDUSTRIAL 同时向国内多家供应商采购商品,由于资金安排或交易 1-1-260 习惯等原因,L&R INDUSTRIAL 指定专业的外贸代理商付款,具有商业合理性。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发行人员工代收形成的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 4.20 万元、0.03 万元和 2.32 万元,主要系客户出于操作便捷性因素考虑,将采购货物的 零星尾款通过支付平台转账等方式向发行人销售员工支付,单笔金额较小且具有偶 然性,员工在收到款项后已转入公司账户。 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已通过公开信息查询、访谈相关客户、取得客户出具的转 款支付说明等方式进行核查,发行人第三方回款情况真实,具有商业合理性和必要 性。除上述较小金额的公司员工代收形成的第三方回款外,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 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与上述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 安排。 4. 其他披露事项: 无。 (二) 存货 1.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原材料 2,071.30 34.30 2,037.01 在产品 2,823.31 - 2,823.31 库存商品 4,550.21 259.12 4,291.09 发出商品 774.20 3.21 770.99 合同履约成本 12.22 - 12.22 委托加工物资 675.06 58.08 616.98 合计 10,906.30 354.71 10,551.59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原材料 2,241.11 31.34 2,209.77 在产品 3,283.71 - 3,283.71 库存商品 4,882.98 219.66 4,663.32 发出商品 518.27 9.23 509.04 合同履约成本 11.97 - 11.97 委托加工物资 571.35 58.19 513.16 1-1-261 合计 11,509.39 318.41 11,190.98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原材料 1,271.72 38.78 1,232.94 在产品 3,614.48 - 3,614.48 库存商品 1,768.84 209.19 1,559.64 发出商品 526.97 - 526.97 合同履约成本 13.28 - 13.28 委托加工物资 1,415.51 58.32 1,357.19 合计 8,610.81 306.29 8,304.52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2022 年 12 2023 年 12 项目 转回或转 月 31 日 计提 其他 其他 月 31 日 销 原材料 31.34 2.96 - - - 34.30 在产品 - - - - - - 库存商品 219.66 83.97 - 44.51 - 259.12 合同履约成本 - - - - - - 发出商品 9.23 - - 6.01 - 3.21 委托加工物资 58.19 - - 0.11 - 58.08 合计 318.41 86.92 - 50.62 - 354.71 单位:万元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2021 年 12 2022 年 12 项目 转回或转 月 31 日 计提 其他 其他 月 31 日 销 原材料 38.78 - - 7.44 - 31.34 在产品 - - - - - - 库存商品 209.19 55.8 - 45.34 - 219.66 合同履约成本 - - - - - - 发出商品 - 9.23 - - - 9.23 委托加工物资 58.32 - 0.13 - 58.19 合计 306.29 65.03 - 52.9 - 318.41 单位:万元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2020 年 12 2021 年 12 项目 转回或转 月 31 日 计提 其他 其他 月 31 日 销 原材料 54.71 - - 15.93 - 38.78 在产品 - - - - - - 库存商品 220.36 - - 11.17 - 209.19 合同履约成本 - - - - - - 1-1-262 发出商品 - - - - - - 委托加工物资 58.56 -0.24 - - - 58.32 合计 333.62 -0.24 - 27.09 - 306.29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分别为 3.56%、2.77%和 3.25%,2022 年末存 货跌价计提比例有所下降,主要系存货中 1 年以内的库存商品及对应在产品的结构 占比上升,该部分存货的跌价风险较低,整体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也相应有所下降。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尚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已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合同履约成本摊销金额分别为 522.87 万元、583.31 万 元和 540.89 万元,系履行合同所结转对应的成本金额。 (6)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8,304.52 万元、 11,190.98 万元和 10,551.59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2.97%、27.77%和 25.71%,占比整体较高,主要系公司生产流程较长,在产品期末余额较高。 2022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较 2021 年末增加 2,898.59 万元,主要系:1)2022 年 下半年以来,全国宏观经济形势逐步复苏,终端市场需求逐步回暖,公司为应对 2023 年市场需求回升,提高了库存商品备货库存;2)2021 年公司生产地点为益寿 南路老厂房,因厂房面积限制公司产能受限较为严重,2021 年叉车轴承和回转支承 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93.37%和 94.59%,库存商品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2021 年末公司 搬迁福寿东路新厂房,产能瓶颈得到较大缓解,公司提高了库存商品的安全库存, 使得库存商品余额较 2021 年末增长较多;3)2022 年下半年钢材市场价格有所下 降,公司采购部基于市场价格走势、自身生产需要和安全库存等因素,加大了钢材 的采购量,使得公司 2022 年末原材料账面余额较上年末增加了 969.39 万元。 2023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整体保持稳定,较 2022 年末略有下降。 1-1-263 报告期各期末,主要类别存货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1)原材料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余额分别为 1,271.72 万元、2,241.11 万元和 2,071.30 万元。公司采购部门根据客户下单的实际订单和预测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安全库存 期限一般为 1 个月左右,根据淡旺季、原材料交货周期有所浮动。 2021-2022 年,公司原材料余额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生产规模逐步扩 大,同时报告期内公司钢材、内圈、外圈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呈上行趋势,公司根据 生产规模需求以及原材料市场行情波动加大了原材料备货;2023 年末,公司原材料 余额有所下降,主要系 2023 年国内供应链不稳定性因素缓解以及原材料市场价格有 所下降,公司原材料备货规模有所降低。 2)库存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 1,768.84 万元 、4,882.98 万元和 4,550.21 万元。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由于下游叉车生产企业对交货的 及时性要求较高,因此公司通常会对使用型号较多的轴承产品(如适用 3T 左右叉车 的轴承产品)进行提前备货,年末会形成较多库存商品。 2022 年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有所上升,一方面是因为公司搬迁新厂房后产能 得到释放,生产能力大幅提高,另一方面系 2022 年下半年以来,全国经济形势逐步 复苏,终端市场需求逐步回暖,公司为应对未来市场需求回升,提高了库存商品备 货库存。 2023 年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较 2022 年末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 2023 年加强 了产成品的存货管理,库存商品余额较上年末有所下降。 3)在产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余额分别为 3,614.48 万元、3,283.71 万元和 2,823.31 万元,在产品期末余额较高主要系公司生产流程较长,型号比较多。 2022 年末在产品较 2021 年末小幅降低,主要系公司产能释放,以及 2022 年下 半年以来,全国经济形势逐步复苏,终端市场需求逐步回暖,公司为应对 2023 年市 场需求回升,加大了库存商品生产规模,在产品消耗较多,使得公司在产品较 2021 1-1-264 年末有所下降。 2023 年末在产品余额进一步下降,主要系 2023 年国内供应链不稳定性因素缓解 以及原材料市场价格有所下降,公司在产品余额有所降低。 2. 其他披露事项: 无。 (三) 金融资产、财务性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052.02 的金融资产 其中: 银行理财产品 2,052.0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金融资产 其中: 合计 2,052.02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5,062.90 万元、14,043.73 万元和 2,052.02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较 高主要系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购入银行理财,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要求纳入交易 性金融资产科目列报。 2.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5. 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6.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1-265 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财务性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0. 其他披露事项 无。 11. 金融资产、财务性投资总体分析 无。 (四)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1. 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 15,661.67 16,876.14 15,697.48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15,661.67 16,876.14 15,697.48 (2)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房屋及建 办公及其 项目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合计 筑物 他设备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1,803.78 9,248.42 94.46 950.96 22,097.63 2.本期增加金额 - 233.86 - 74.97 308.83 (1)购置 - 63.10 - 74.97 138.07 (2)在建工程转入 - 170.77 - - 170.77 3.本期减少金额 - 162.88 - 12.65 175.54 (1)处置或报废 - - - 12.65 12.65 (2)转入在建工程 - 162.88 - - 162.88 4.期末余额 11,803.78 9,319.40 94.46 1,013.28 22,230.9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566.15 4,424.88 50.48 179.97 5,221.48 2.本期增加金额 560.75 725.99 16.83 186.61 1,490.17 (1)计提 560.75 725.99 16.83 186.61 1,490.17 3.本期减少金额 - 140.00 - 2.40 142.41 (1)处置或报废 - - - 2.40 2.40 (2)转入在建工程 - 140.00 - - 140.00 4.期末余额 1,126.90 5,010.87 67.30 364.18 6,569.25 1-1-26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0,676.88 4,308.53 27.16 649.10 15,661.67 2.期初账面价值 11,237.63 4,823.54 43.99 770.99 16,876.14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房屋及建 办公及其 项目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合计 筑物 他设备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1,448.52 8,080.19 94.46 304.49 19,927.67 2.本期增加金额 365.71 1,632.08 - 836.34 2,834.13 (1)购置 20.82 1,172.29 - 651.47 1,844.57 (2)在建工程转入 - 459.79 - 184.87 644.67 (3)接受非流动资产捐 344.89 - - - 344.89 赠 3.本期减少金额 10.45 463.85 - 189.87 664.17 (1)处置或报废 10.45 237.35 - 11.17 258.97 (2)转入在建工程 - 226.50 - 178.70 405.20 4.期末余额 11,803.78 9,248.42 94.46 950.96 22,097.63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9.60 4,158.31 28.04 34.23 4,230.19 2.本期增加金额 558.00 678.50 22.43 169.49 1,428.42 (1)计提 558.00 678.50 22.43 169.49 1,428.42 3.本期减少金额 1.45 411.93 - 23.75 437.12 (1)处置或报废 1.45 161.30 - 5.26 168.01 (2)转入在建工程 - 250.63 - 18.49 269.12 4.期末余额 566.15 4,424.88 50.48 179.97 5,221.4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1,237.63 4,823.54 43.99 770.99 16,876.14 2.期初账面价值 11,438.92 3,921.88 66.42 270.26 15,697.48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房屋及建 办公及其 项目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合计 筑物 他设备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304.72 6,750.35 94.46 137.27 9,286.79 2.本期增加金额 11,335.11 1,577.36 - 283.94 13,196.42 (1)购置 10.62 1,436.02 - 108.84 1,555.48 1-1-267 (2)在建工程转入 11,324.49 141.34 - 175.10 11,640.93 3.本期减少金额 2,191.31 247.52 - 116.72 2,555.54 (1)处置或报废 2,191.31 123.86 - 116.72 2,431.89 (2)转入在建工程 - 123.65 - - 123.65 4.期末余额 11,448.52 8,080.19 94.46 304.49 19,927.6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024.06 3,788.67 5.61 94.87 4,913.21 2.本期增加金额 115.24 561.51 22.43 25.28 724.47 (1)计提 115.24 561.51 22.43 25.28 724.47 3.本期减少金额 1,129.71 191.87 - 85.92 1,407.50 (1)处置或报废 1,129.71 89.61 - 85.92 1,305.24 (2)转入在建工程 - 102.26 - - 102.26 4.期末余额 9.60 4,158.31 28.04 34.23 4,230.1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1,438.92 3,921.88 66.42 270.26 15,697.48 2.期初账面价值 1,280.65 2,961.67 88.85 42.40 4,373.58 (3)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房屋及建筑物 1,658.76 157.58 - 1,501.17 第二联-军工车间 合计 1,658.76 157.58 - 1,501.17 (4)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未执行新租赁准则) □适用 √不适用 (5)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力达轴承-传达室 2.58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 力达轴承-附属用房 31.53 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主营 力达轴承-钢结构棚 8.94 业务情况”之“(三)主要资产 力达轴承-办公楼 55.46 情况”之“1、主要固定资产”之 力达轴承-车间 149.92 “(2)房屋建筑物”。 力达轴承-宿舍楼 66.43 1-1-268 (7)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8)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5,697.48 万 元、16,876.14 万元和 15,661.67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 和机器设备等。2021 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年初增长 11,323.90 万元,主要系公司 新厂房在建工程转固,房屋及建筑物新增 10,158.26 万元。 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在建工程 - 114.03 0.67 工程物资 - - - 合计 - 114.03 0.67 (2)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 - - - 合计 - - -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网带式淬火炉 114.03 - 114.03 合计 114.03 - 114.03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机床设备改良 0.67 - 0.67 合计 0.67 - 0.67 其他说明: 无。 1-1-269 (3)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报告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其 本期 工程累 中: 本期 本期 资 本期 转入 计投入 利息资 本期 利息 项目 预算 期初 其他 期末 工程 金 增加 固定 占预算 本化累 利息 资本 名称 数 余额 减少 余额 进度 来 金额 资产 比例 计金额 资本 化率 金额 源 金额 (%) 化金 (%) 额 自 网带 有 式淬 - 114.03 - 114.03 - - - - - - - 资 火炉 金 合计 - 114.03 - 114.03 - - - - - - - -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 其 本期 工程累 中: 本期 本期 资 本期 转入 计投入 利息资 本期 利息 项目 预算 期初 其他 期末 工程进 金 增加 固定 占预算 本化累 利息 资本 名称 数 余额 减少 余额 度 来 金额 资产 比例 计金额 资本 化率 金额 源 金额 (%) 化金 (%) 额 自 机床 有 设备 193.26 0.67 192.6 193.26 - - 100.00 100.00% - - - 资 改造 金 可控 自 气氛 有 箱式 149.52 - 149.52 149.52 - - 100.00 100.00% - - - 资 多用 金 炉 自 网带 有 式淬 114.03 - 114.03 - - 114.03 100.00 99.00% - - - 资 火炉 金 配电 自 房增 有 181.28 - 181.28 181.28 - - 100.00 100.00% - - - 容改 资 造 金 合计 - 0.67 637.43 524.07 - 114.03 - - - - - -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项 本期转 本期 工程 利息 其 本期 资 期初余 本期增 期末 工程进 目 预算数 入固定 其他 累计 资本 中: 利息 金 额 加金额 余额 度 名 资产金 减少 投入 化累 本期 资本 来 1-1-270 称 额 金额 占预 计金 利息 化率 源 算比 额 资本 (%) 例 化金 (%) 额 福 寿 东 路 自 厂 有 12,000.00 4,568.65 6,733.12 11,301.77 - - 94.44 100.00% - - - 房 资 建 金 设 工 程 合 - 4,568.65 6,733.12 11,301.77 - - - - - - - - 计 其他说明: 无。 (4) 报告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固定资产分布情况及变动原因 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福寿东路厂房建设工程,2020 年和 2021 年公司福寿东路厂 房建设工程处于设计、建设过程中,因此在建工程本期增加较多;2021 年末福寿东 路厂房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使得 2021 年末在建 工程期末余额较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在建 工程减值准备。 2)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及同行业公司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类别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办公及电子设 公司名称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其他设备 备 折旧方法 年限平均法 国机精工 折旧年限 35-50 年 8-14 年 2-14 年 6-12 年 1-1-271 残值率 3%-5% 3%-5% 3%-5% 3%-5% 折旧年限 20 年 3-10 年 5-10 年 3-5 年 五洲新春 残值率 3%-10% 3%-10% 3%-10% 3%-10% 折旧年限 10-45 年 4-22 年 3.5-13 年 4-15 年 4-17 年 龙溪股份 残值率 3%、5% 3%、5% 3%、5% 3%、5% 3%、5% 折旧年限 5-30 年 3-10 年 3-5 年 3-10 年 人本股份 残值率 5% 5% 5% 5% 折旧年限 20-30 年 5-10 年 3-5 年 3-5 年 崇德科技 残值率 5% 5% 5% 5% 折旧年限 20 年 10 年 4年 3-5 年 5-10 年 万达轴承 残值率 5% 5% 5% 5% 5% 数据来源:各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文件等 注 1:人本股份为 2023 年半年度披露的各类别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其他可比公司为 2023 年 报披露的各类别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注 2:国机精工“办公及电子设备”、“其他设备”系其披露的“电子设备及其他”;五洲 新春和人本股份“机器设备”系其披露的“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和 “其他设备”系其披露的“通用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同行业公司一致,均为年限平均法,各类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固定资产实 行台账管理,按照既定的残值率、折旧年限计提折旧,相关金额计提准确。 3)固定资产减值情况 公司对报告期各期末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判断及减值测算,减值测试方法是 通过计算每期可流入的现金流的现值来确定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并对比固定资 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经减值判断及减值测算,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 象。 3. 其他披露事项 无。 (五) 无形资产、开发支出 1. 无形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类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1-272 1.期初余额 1,012.54 76.27 1,088.81 2.本期增加金额 - 6.80 6.80 (1)购置 - 6.80 6.80 (2)内部研发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1,012.54 83.07 1,095.61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62.44 16.85 79.29 2.本期增加金额 20.25 20.26 40.51 (1)计提 20.25 20.26 40.51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82.69 37.11 119.8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929.85 45.96 975.80 2.期初账面价值 950.10 59.42 1,009.52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类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012.54 47.33 1,059.86 2.本期增加金额 - 31.16 31.16 (1)购置 - 31.16 31.16 (2)内部研发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1 2.21 (1)处置 - 2.21 2.21 4.期末余额 1,012.54 76.27 1,088.81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42.19 4.96 47.14 2.本期增加金额 20.25 14.11 34.36 (1)计提 20.25 14.11 34.36 3.本期减少金额 - 2.21 2.21 (1)处置 - 2.21 2.21 4.期末余额 62.44 16.85 79.2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1-1-273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950.10 59.42 1,009.52 2.期初账面价值 970.35 42.37 1,012.72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类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311.73 5.04 1,316.77 2.本期增加金额 - 45.11 45.11 (1)购置 - 45.11 45.11 (2)内部研发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299.19 2.83 302.02 (1)处置 299.19 2.83 302.02 4.期末余额 1,012.54 47.33 1,059.86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104.67 2.63 107.30 2.本期增加金额 26.61 5.15 31.77 (1)计提 26.61 5.15 31.77 3.本期减少金额 89.09 2.83 91.92 (1)处置 89.09 2.83 91.92 4.期末余额 42.19 4.96 47.1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970.35 42.37 1,012.72 2.期初账面价值 1,207.06 2.41 1,209.47 其他说明: 无。 (2) 报告期末尚未办妥产权证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12.72 万元、1,009.52 万元和 1-1-274 975.80 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 1.87%、1.72%和 1.68%,占比较低。报告期各期 末,公司无形资产整体稳定,2021 年末无形资产有所降低,系公司老厂房土地使用 权处置所致。报告期内。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类别无形资产摊销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年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使用权 摊销方法 直线法 国机精工 土地使用年限 5-10 五洲新春 45-70 5 龙溪股份 40、50 5、10 人本股份 40-50 3-10 崇德科技 50 4-5 万达轴承 50 3-10 数据来源:各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文件等。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摊销方法与同行业公司一致,均为直线法,各类无形 资产摊销年限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无形资产实行台账管理, 按照既定的摊销年限计提摊销,相关金额计提准确。 2.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情形,公司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 (六) 商誉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债项 1. 短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质押借款 - 抵押借款 - 保证借款 - 信用借款 - 票据贴现 1.74 合计 1.74 短期借款分类说明: 1-1-275 2023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为票据贴现。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10.00 万元、5.00 万元和 1.74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06%、0.03%和 0.03%,占比较低,公 司账面流动性较好,短期借款需求较低。 2.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负债(已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预收销售货款 148.46 合计 148.46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为 62.80 万元、117.20 万 元、110.00 万元和 148.46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 0.69%、0.73%和 2.73%,余额 和占比较低,主要为预收客户销售货款。 5. 长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应付债券 - 应付退货款 - 待转增值税销项税额 12.69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银行承兑汇票 785.86 合计 798.55 1-1-276 (2)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1,112.34 万 元、1,579.13 万元和 798.55 万元,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6.57%、10.44%和 14.71%,主要系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待转增值税销项税额。 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8.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9. 主要债项、期末偿债能力总体分析 (1)最近一期末银行借款、关联方借款、合同承诺债务、或有负债等主要债项 情况 截至 2023 年末,公司银行短期借款余额 1.74 万元,不存在其他银行借款、关联 方借款、合同承诺债务、或有负债等债项。 (2)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所示: 指标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流动比率(倍) 7.56 2.67 2.14 速动比率(倍) 5.50 1.92 1.59 资产负债率(合并) 10.42% 26.06% 31.3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0.41% 25.79% 31.45% 指标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7,340.01 6,601.26 12,103.48 利息保障倍数(倍) 7,122.14 5,175.02 8,790.94 1)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2.14 倍、2.67 倍和 7.56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1.59 倍、1.92 倍和 5.50 倍。2021 年末和 2022 年末流动比率和 速动比率较低,主要系 2021 年 8 月公司股东会决议现金分红 6,66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末和 2022 年末,上述现金分红尚未实施完毕,应付股利账面余额为 6,660.00 1-1-277 万元和 6,216.00 万元,导致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截至 2023 年末,公司流 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提升,主要系公司前述应付股利已实施完毕。 2)资产负债率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1.33%、 26.06%和 10.42%。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整体处于较低水平,偿债 能力较为良好。 (3)与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项目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国机精工 2.20 1.63 2.15 五洲新春 1.76 1.35 1.25 龙溪股份 3.72 3.22 3.69 流动比率(倍) 人本股份 暂未披露 暂未披露 1.10 崇德科技 7.56 2.39 2.75 平均值 3.81 2.15 2.19 万达轴承 7.56 2.67 2.14 国机精工 1.68 1.16 1.56 五洲新春 1.20 0.82 0.77 龙溪股份 2.92 2.54 2.90 速动比率(倍) 人本股份 暂未披露 暂未披露 0.76 崇德科技 7.00 1.94 2.11 平均值 3.20 1.62 1.62 万达轴承 5.50 1.92 1.59 国机精工 34.68% 39.21% 38.79% 五洲新春 36.91% 45.38% 51.56% 龙溪股份 35.47% 37.68% 33.58% 资产负债率 人本股份 暂未披露 暂未披露 68.45% (合并) 崇德科技 12.77% 39.23% 34.95% 平均值 29.96% 40.37% 45.47% 万达轴承 10.42% 26.06% 31.33% 数据来源:各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文件等,财务指标根据各公司定期报告计算。 2021 年末至 2023 年末,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负债水平较低,流动比率和速 动比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21 年末及 2022 年末受应付股利期末余额影响,流动比 1-1-278 率和速动比率较低,与行业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 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呈逐年增长趋势,现金流情况良好,截至本招股说明书 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八) 股东权益 1. 股本 单位:万元 2022 年 本期变动 2023 年 12 月 31 公积金转 12 月 31 发行新股 送股 其他 小计 日 股 日 股份总数 2,505.21 170.00 - - - 170.00 2,675.21 单位:万元 2021 年 本期变动 2022 年 12 月 31 公积金转 12 月 31 发行新股 送股 其他 小计 日 股 日 股份总数 2,294.25 210.96 - - - 210.96 2,505.21 单位:万元 2020 年 本期变动 2021 年 12 月 31 公积金转 12 月 31 发行新股 送股 其他 小计 日 股 日 股份总数 989.38 1,304.88 - - - 1,304.88 2,294.25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021 年 8 月 21 日,万达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万达管理以货币资金形式认购万 达有限增发的 1,184.25 万元注册资本,认购价格为 1 元/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110.00 万元增加至 2,294.25 万元。 2022 年 1 月 7 日,万达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按照经立信会计师审计的净 资产折为股份公司股本,其中 28,330.39 万元净资产折合总股本 2,294.25 万股,其余 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22 年 3 月 11 日,万达轴承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力达 轴承股东徐明以持有的力达轴承 100%股权作价 2,063.98 万元认购公司增发的 119.95 万股股份,认购价格为 17.21 元/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2,294.25 万元增加至 2,414.20 万 元。 1-1-279 2022 年 3 月 18 日,万达轴承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万力科创 认购公司增发的 91.01 万股股份,认购价格为 1 元/股,万力科创系公司员工持股平 台。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505.21 万元。 2023 年 4 月 12 日,万达轴承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公司在 册股东和核心员工认购公司增发的 170.00 万股股份,认购价格为 20 元/股,定向发 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675.21 万元。 2. 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2023 年 12 月 31 项目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日 日 资本溢价(股本 28,228.25 3,230.01 - 31,458.26 溢价) 其他资本公积 103.67 124.40 - 228.07 合计 28,331.92 3,354.41 - 31,686.33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2 月 31 项目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日 日 资本溢价(股本 10.00 28,276.01 57.76 28,228.25 溢价) 其他资本公积 4,859.45 103.67 4,859.45 103.67 合计 4,869.45 28,379.68 4,917.21 28,331.92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2021 年 12 月 31 项目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日 日 资本溢价(股本 10.00 - - 10.00 溢价) 其他资本公积 2,223.95 2,635.50 - 4,859.45 合计 2,233.95 2,635.50 - 4,869.45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资本溢价(股本溢价)的变动情况 2022 年,公司资本溢价(股本溢价)的变动情况如下:1)母公司因股份制改造 净资产折股及本期增资扩股合计增加 28,276.01 万元;2)合并层面还原同一控制企 1-1-280 业合并子公司合并日前留存收益减少 47.76 万元;3)合并层面期末减少原纳入合并 范围的鸿毅机械导致资本溢价减少 10.00 万元。 2023 年,公司资本溢价(股本溢价)的变动情况如下:母公司因增资扩股导致 本期增加 3,230.01 万元。 (2)其他资本公积的变动情况 2021 年,公司其他资本公积的变动情况如下:1)母公司因增资扩股确认股份支 付 2,585.50 万元计入其他资本公积;2)同一控制业务合并范围内鸿毅机械合伙人无 偿提供厂房供该厂使用确认成本费用同时确认其他资本公积 50.00 万元。 2022 年,公司其他资本公积变动情况如下:1)母公司因增资扩股确认股份支付 103.67 万元计入其他资本公积;2)母公司因股份制改造净资产折股减少 4,709.45 万 元;3)合并层面期末减少原纳入合并范围的鸿毅机械导致其他资本公积减少 150.00 万元。 2023 年,公司其他资本公积变动情况如下:母公司因增资扩股确认股份支付 124.40 万元计入其他资本公积。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无。 4.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2023 年 12 月 31 项目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日 日 安全生产费 16.52 223.42 5.44 234.51 合计 16.52 223.42 5.44 234.51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2 月 31 项目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日 日 安全生产费 - 16.52 - 16.52 合计 - 16.52 - 16.52 1-1-281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2021 年 12 月 31 项目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日 日 安全生产费 - - - - 合计 - - - -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专项储备金额分别为 0 万元、16.52 万元和 234.51 万元。2022 年末 和 2023 年末专项储备有所提高,主要系根据 2022 年 11 月 21 日财政部和应急管理部 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按照公司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 额按月计提安全生产费。 7.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2023 年 12 月 31 项目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日 日 法定盈余公积 552.41 441.24 - 993.65 任意盈余公积 - - - - 合计 552.41 441.24 - 993.65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2 月 31 项目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日 日 法定盈余公积 1,147.13 394.66 989.38 552.41 任意盈余公积 - - - - 合计 1,147.13 394.66 989.38 552.41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2021 年 12 月 31 项目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日 日 法定盈余公积 989.38 157.75 - 1,147.13 任意盈余公积 - - - - 合计 989.38 157.75 - 1,147.1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 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的,不再提取。 报告期内,公司未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8. 未分配利润 1-1-282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2 月 31 2021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12,029.49 28,802.45 28,527.89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12,029.49 28,802.45 28,527.89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4,950.46 4,345.04 9,498.59 净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41.24 394.66 157.75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8,746.28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20,337.32 - 其他 - 386.01 32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 16,538.71 12,029.49 28,802.45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得益于公司经营业绩的逐年提升,公司未分配利润逐年上升, 其中 2022 年末未分配利润有所下降主要系股改时股份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入资本 公积科目。 9. 其他披露事项 无。 10. 股东权益总体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为 37,113.27 万元、 43,435.55 万元和 52,128.41 万元,股东权益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报 告期内持续盈利以及报告期内存在增资扩股所致。 (九) 其他资产负债科目分析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4.89 6.13 9.76 银行存款 14,110.82 3,248.23 7,767.38 其他货币资金 - - - 合计 14,115.71 3,254.36 7,777.13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 - - - 款项总额 1-1-283 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价值分别为 7,777.13 万 元、3,254.36 万元和 14,115.7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1.51%、8.08%和 34.39%。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2022 年 末,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价值较 2021 年末减少了 4,522.77 万元,主要系当年度公司购 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2023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价值较 2022 年末增加了 10,861.35 万元,主要系期末公司赎回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2. 预付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606.32 99.94 100.43 96.75 887.26 99.63 1至2年 0.25 0.04 0.14 0.14 0.08 0.01 2至3年 0.14 0.02 - - 1.41 0.16 3 年以上 - - 3.23 3.12 1.82 0.20 合计 606.70 100.00 103.80 100.00 890.57 100.00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报告期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186.81 30.79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70.00 28.0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6.48 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37.64 6.20 南京理工大学 30.10 4.96 合计 524.55 86.45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南京钢铁有限公司 32.75 31.55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25.88 24.93 江苏鑫露新材料有限公司 15.38 14.81 南通市财政局 7.92 7.63 江阴市杭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6.41 6.17 合计 88.33 85.09 单位:万元 1-1-284 单位名称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551.46 61.92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241.87 27.16 南通大学 33.98 3.82 南京钢铁有限公司 23.09 2.59 无锡市品承物资有限公司 14.56 1.63 合计 864.95 97.12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 890.57 万元、103.80 万元和 606.70 万 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46%、0.26%和 1.48%,主要系预付供应商的原材料 采购款。其中,1 年以内的预付款项占比分别为 99.63%、96.75%和 99.94%。2021 年 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较高,主要系 2021 年末公司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和对未来轴承钢 市场价格的判断,年末向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 司新增较多采购订单,使得期末预付账款账面余额较高。 3.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1.00 1.37 9.31 合计 1.00 1.37 9.31 (1)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06 100.00 0.05 5.00 1.00 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账龄组合 1.06 100.00 0.05 5.00 1.00 合计 1.06 100.00 0.05 5.00 1.00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1-1-285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44 100.00 0.07 5.00 1.37 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账龄组合 1.44 100.00 0.07 5.00 1.37 合计 1.44 100.00 0.07 5.00 1.37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 - - - - 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9.80 100.00 0.49 5.00 9.31 其他应收款 其中:账龄组合 9.80 100.00 0.49 5.00 9.31 合计 9.80 100.00 0.49 5.00 9.31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合计 - - - -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合计 - - - -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合计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较低,主要为员工备用金、押金及保证金 等。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组合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 1 年以内 1.06 0.05 1.00 合计 1.06 0.05 1.00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组合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1-286 账龄组合: 1 年以内 1.44 0.07 5.00 合计 1.44 0.07 5.00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组合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 1 年以内(含 1 年) 9.80 0.49 5.00 合计 9.80 0.49 5.00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公司按照账龄划分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在组合基础上计提坏账 准备。 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坏账准备 未来 12 个月预 合计 信用损失(未发 信用损失(已发 期信用损失 生信用减值) 生信用减值) 2023 年 1 月 1 日余额 0.07 - - 0.07 2023 年 1 月 1 日余额 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本期计提 - - - - 本期转回 0.02 - - 0.02 本期转销 - - - - 本期核销 - - - - 其他变动 - - - -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余 0.05 - - 0.05 额 对报告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1-1-287 (3)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金及押金 1.00 - - 备用金 - 1.44 8.61 往来款 - - 1.19 暂支款 0.06 - - 合计 1.06 1.44 9.80 2) 按账龄披露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账龄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06 1.44 9.80 1至2年 - - - 2至3年 - - - 3 年以上 - - - 合计 1.06 1.44 9.80 3) 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其他应收款性 是否因关联交 单位名称 核销时间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质 易产生 国营如皋轴承 老厂改制遗留 2021 年 8 月 31 预收完全无法 24.95 否 厂 款 日 收回 合计 - - 24.95 -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2023 年 12 月 期末余额合计 坏账准备期末 款项性质 账龄 31 日 数的比例 余额 (%) 如皋高新技术 人才公寓租金 园区开发有限 1.00 1 年以内 94.34 0.05 押金 公司 王自杰 代垫物业费 0.03 1 年以内 2.83 0.00 杨航 代垫物业费 0.03 1 年以内 2.83 0.00 合计 - 1.06 - 100.00 0.05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2022 年 12 月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期末 1-1-288 31 日 期末余额合计 余额 数的比例 (%) 员工备用金 备用金 1.44 1 年以内 100.00 0.07 合计 - 1.44 - 100.00 0.07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2021 年 12 月 期末余额合计 坏账准备期末 款项性质 账龄 31 日 数的比例 余额 (%) 员工备用金 备用金 8.61 1 年以内 87.84 0.43 思源电气股份 投标保证金 1.00 1 年以内 10.20 0.05 有限公司 专利申请费 专利申请费 0.11 1 年以内 1.14 0.01 太平财产保险 保险费 0.08 1 年以内 0.82 0.00 合计 - 9.8 - 100.00 0.49 5) 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5)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9.31 万元、 1.37 万元和 1.00 万元,均为其他应收款项金额,无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 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6. 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含 1 年) 2,430.61 1 年以上 92.10 合计 2,522.71 (2) 按收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占应付账款期末余 单位名称 应付账款 额合计数的比例 款项性质 (%) 山东冠达轴承科技有限公司 554.45 21.98 应付材料采购款 南通莱必特轴承有限公司 284.21 11.27 应付材料采购款 东阿广宇精辗轴承有限公司 243.24 9.64 应付材料采购款 常州奔马轴承有限公司 123.22 4.88 应付委外加工款 南通东皋精锻科技有限公司 90.27 3.58 应付委外加工款 1-1-289 合计 1,295.38 51.35 - (3)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4)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5,754.29 万元、 3,774.11 万 元 和 2,522.71 万 元 , 占 流 动 负 债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4.00%、24.96%和 46.47%。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购买原材料及接受劳务的款项。 2022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 2021 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 2022 年公司支付了新厂 房建设工程款后,应付账款余额较 2021 年末有所下降。 2023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 2022 年末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 2023 年原材 料市场价格下降,公司采购规模同比有所降低,使得期末应付账款余额有所降低。 7. 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项目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31 日 31 日 1、短期薪酬 1,410.66 6,036.31 5,928.07 1,518.90 2 、离职后福利 -设定 提 - 372.24 372.24 - 存计划 3、辞退福利 - - - -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 - - - - 利 合计 1,410.66 6,408.55 6,300.31 1,518.90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2022 年 12 月 项目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31 日 31 日 1、短期薪酬 1,429.05 6,598.01 6,616.40 1,410.66 2 、离职后福利 -设定 提 - 344.44 344.44 - 存计划 3、辞退福利 - - - -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 - - - - 利 合计 1,429.05 6,942.45 6,960.84 1,410.66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 年 12 月 1-1-290 31 日 31 日 1、短期薪酬 803.65 6,257.23 5,631.82 1,429.05 2 、离职后福利 -设定 提 - 282.46 282.46 - 存计划 3、辞退福利 - - - -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 - - - - 利 合计 803.65 6,539.69 5,914.29 1,429.05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项目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31 日 31 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 1,410.66 5,491.08 5,382.84 1,518.90 补贴 2、职工福利费 - 73.46 73.46 - 3、社会保险费 - 227.05 227.0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80.44 180.44 - 工伤保险费 - 24.05 24.05 - 生育保险费 - 22.55 22.55 - 4、住房公积金 - 180.72 180.72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 61.10 61.10 - 经费 6、短期带薪缺勤 - - - -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 8、其他短期薪酬 2.90 2.90 合计 1,410.66 6,036.31 5,928.07 1,518.90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2022 年 12 月 项目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31 日 31 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 1,429.05 6,088.53 6,106.92 1,410.66 补贴 2、职工福利费 - 76.41 76.41 - 3、社会保险费 - 207.05 207.0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86.58 186.58 - 工伤保险费 - 18.94 18.94 - 生育保险费 - 1.52 1.52 - 4、住房公积金 - 162.55 162.55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 63.48 63.48 - 经费 6、短期带薪缺勤 - - - -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 合计 1,429.05 6,598.01 6,616.40 1,410.66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2021 年 12 月 项目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31 日 31 日 1-1-291 1、工资、奖金、津贴和 803.65 5,894.63 5,269.22 1,429.05 补贴 2、职工福利费 - 98.18 98.18 - 3、社会保险费 - 154.38 154.3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38.82 138.82 - 工伤保险费 - 15.55 15.55 - 生育保险费 - - - - 4、住房公积金 - 42.44 42.44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 67.61 67.61 - 经费 6、短期带薪缺勤 - - - -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 合计 803.65 6,257.23 5,631.82 1,429.05 (3) 设定提存计划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项目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31 日 31 日 1、基本养老保险 - 360.96 360.96 - 2、失业保险费 - 11.28 11.28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 合计 - 372.24 372.24 -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2022 年 12 月 项目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31 日 31 日 1、基本养老保险 - 334.00 334.00 - 2、失业保险费 - 10.44 10.44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 合计 - 344.44 344.44 -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2021 年 12 月 项目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31 日 31 日 1、基本养老保险 - 273.91 273.91 - 2、失业保险费 - 8.55 8.55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 合计 - 282.46 282.46 - (4)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022 年短期薪酬情况与 2021 年基本保持稳定;2023 年末公司短期薪酬有所下 降,主要系公司年终奖计提规模有所降低所致。 9. 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1-1-292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6,216.00 6,660.00 其他应付款 13.59 18.66 91.95 合计 13.59 6,234.66 6,751.95 (1)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普通股股利 - 6,216.00 6,660.00 合计 - 6,216.00 6,66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股利分配已实施完毕。 (3) 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服务费 8.42 4.53 65.14 保证金类 1.50 1.50 3.50 代收代缴款 0.43 9.48 0.42 员工报销及往来 3.23 3.14 22.89 合计 13.59 18.66 91.95 2) 其他应付款账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11.24 82.71 16.31 87.41 89.6 97.44 一年以上 2.35 17.29 2.35 12.59 2.35 2.56 合计 13.59 100.00 18.66 100.00 91.95 100.00 3)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占其他应付款总 与本公司关系 款项性质 金额 账龄 额的比例(%) 1-1-293 杭州金诚智研 信息技术有限 非关联方 软件服务费 3.50 1 年以内 25.76 公司 如皋市保安有 非关联方 安保费 1.83 1 年以内 13.48 限公司 南京智柒石科 非关联方 服务费 1.19 1 年以内 8.75 技有限公司 如皋市凤翠小 非关联方 餐饮费 0.86 1 年以内 6.32 吃店 南通富贤企业 非关联方 劳务费 0.74 1 年以内 5.43 管理服务有限 合计 - - 8.12 - 59.74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占其他应付款总 与本公司关系 款项性质 金额 账龄 额的比例(%) 南通富贤企业 管理服务有限 非关联方 暂估劳务费 1.89 1 年以内 10.15 公司 如皋市保安服 非关联方 安保费 1.79 1 年以内 9.60 务有限公司 韩子林 非关联方 服务费 1.30 1 年以内 6.97 如皋市凤翠小 非关联方 餐饮费 0.75 1 年以内 4.02 吃店 蒋风山 非关联方 押金 0.50 3 年以上 2.68 合计 - - 6.23 - 33.41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占其他应付款总 与本公司关系 款项性质 金额 账龄 额的比例(%) 苏州瑞钛锐贸 非关联方 佣金 26.73 1 年以内 29.07 易有限公司 南通富贤企业 非关联方 劳务费 26.66 1 年以内 29.00 管理有限公司 南通星网企业 管理咨询有限 非关联方 软件服务费 8.6 1 年以内 9.35 公司 江苏天竣建设 非关联方 投标保证金 2.00 1 年以内 2.18 有限公司 如皋市安保服 非关联方 安保费 1.79 1 年以内 1.95 务有限公司 合计 - - 65.79 - 71.55 (4)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6,751.95 万元、 6,234.66 万元和 13.59 万元,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9.89%、41.23%和 0.27%,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股利。 1-1-294 10.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预收销售货款 148.46 110.00 117.20 合计 148.46 110.00 117.20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为 117.20 万元、110.00 万 元和 148.46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 0.69%、0.73%和 2.73%,余额和占比较低, 主要为预收客户货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的合同负债。 11.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12. 递延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政府补助 525.64 55.50 - 合计 525.64 55.50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是否为 2022 本期计 本期计 本期冲 2023 与企业 本期增 与资产 补助项 年 12 入营业 入其他 减成本 其他变 年 12 日常活 加补助 /收益 目 月 31 外收入 收益金 费用金 动 月 31 动相关 金额 相关 日 金额 额 额 日 的政府 补助 国检平 与资产 55.50 - - 2.64 - - 52.86 是 台补助 相关 研发设 备专项 与资产 - 90.00 - - - - 90.00 是 资金补 相关 助 产业转 型升级 与资产 - 390.00 - 7.22 - - 382.78 是 专项补 相关 助 1-1-295 合计 55.50 480.00 - 9.86 - - 525.64 - - 单位:万元 是否为 本期计 本期计 本期冲 与企业 2021 年 本期增 2022 年 与资产 补助项 入营业 入其他 减成本 其他变 日常活 12 月 加补助 12 月 /收益 目 外收入 收益金 费用金 动 动相关 31 日 金额 31 日 相关 金额 额 额 的政府 补助 国检平 与资产 - 55.50 - - - - 55.50 是 台补助 相关 合计 - 55.50 - - - - 55.50 - - 单位:万元 是否为 本期计 本期计 本期冲 与企业 2020 年 本期增 2021 年 与资产 补助项 入营业 入其他 减成本 其他变 日常活 12 月 加补助 12 月 /收益 目 外收入 收益金 费用金 动 动相关 31 日 金额 31 日 相关 金额 额 额 的政府 补助 合计 - - - - - - - - -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 0.00 万元、55.50 万元和 525.64 万元,为国检平台补助、公司研发设备专项资金补助以及公司产业升 级专项补助。 国检平台补助是政府对公司参与共建轴承的检测鉴定公共服务平台而对指定固 定资产投资进行的补助,并对项目规定了需要最终验收合格。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收到合同约定补助的 50%,项目已于 2023 年 11 月验收,按对应固定资 产的剩余折旧年限分期结转损益。 研发设备专项资金补助是政府对于公司参与《基于数字孪生的高精度轴承制造 关键技术研发》项目而提供的资金补助,并规定了项目进度、考核指标和验收时 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收到全部合同约定补助,项目尚未验收,已收 到的补助记入递延收益,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按对应固定资产的剩余折旧年限分期 结转损益。 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补助是政府对公司在 2021 年 1 月-2022 年 6 月采购的智能化 设备进行的补助,上述设备已于 2022 年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1-1-296 日,公司已收到全部补助,按对应固定资产的剩余折旧年限分期结转损益。 13.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 可抵扣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异 异 资产减值准备 837.03 125.55 741.74 111.27 内部交易未实现 257.30 38.60 292.18 43.83 利润 无形资产 1,651.93 247.79 1,687.84 253.18 递延收益 525.64 78.85 55.50 8.32 租赁负债 13.26 3.32 14.59 3.65 合计 3,285.17 494.10 2,791.85 420.24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812.05 121.81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333.62 50.04 无形资产会计与税法差异 1,723.75 258.56 递延收益会计与税法差异 - - 合计 2,869.42 430.41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 应纳税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异 异 固定资产会计与 582.54 96.66 670.31 113.45 税法差异 金融资产公允价 2.02 0.30 43.73 6.56 值变动 使用权资产 12.69 3.17 14.28 3.57 合计 597.25 100.14 728.32 123.58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62.90 9.44 合计 62.90 9.44 (3) 报告期各期末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 1-1-297 额 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7 490.93 递延所得税负债 3.17 96.97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 额 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7 416.68 递延所得税负债 3.57 120.01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 额 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30.41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44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6)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430.41 万元、420.24 万元和 494.10 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主要系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无形资产会计与税法差异等事项形成,报告期内公司按 规定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分别为 9.44 万元、 123.58 万元和 100.14 万元,2022 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主要系固定资产会计与税 法差异所致。 14.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待抵扣增值税税金 - 32.69 12.31 预缴企业所得税 100.53 155.82 870.64 应收流转税退税款 295.20 295.20 - 合计 395.73 483.71 882.95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882.95 万元、 483.71 万元和 395.73 万元,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为待抵扣增值税税金和预缴企业所得 1-1-298 税,2021 年末非流动资产金额较高主要系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余额较高。 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合计 - - - - -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长期资产预付款项 732.25 - 732.25 合计 732.25 - 732.25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732.25 万元、0.00 万元和 0.00 万元,均为长期资产预付款项。 16. 其他披露事项 (1)使用权资产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2023 年 12 月 31 项目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日 日 一、账面原值合计: 38.51 - - 38.51 土地使用权 38.51 - - 38.51 二、累计折旧合计: 8.38 6.12 - 14.49 土地使用权 8.38 6.12 - 14.49 三、使用权资产账面 30.13 - 6.12 24.01 净值合计 土地使用权 30.13 - 6.12 24.01 四、减值准备合计 - - - - 土地使用权 - - - - 五、使用权资产账面 30.13 - 6.12 24.01 价值合计 土地使用权 30.13 - 6.12 24.01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2 月 31 项目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日 日 一、账面原值合计: 22.64 15.86 - 38.51 土地使用权 22.64 15.86 - 38.51 二、累计折旧合计: 2.26 6.12 - 8.38 土地使用权 2.26 6.12 - 8.38 三、使用权资产账面 20.38 9.75 - 30.13 净值合计 土地使用权 20.38 9.75 - 30.13 四、减值准备合计 - - - - 1-1-299 土地使用权 - - - - 五、使用权资产账面 20.38 9.75 - 30.13 价值合计 土地使用权 20.38 9.75 - 30.13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日 一、账面原值合计: - 22.64 - 22.64 土地使用权 - 22.64 - 22.64 二、累计折旧合计: - 2.26 - 2.26 土地使用权 - 2.26 - 2.26 三、使用权资产账面 - 20.38 - 20.38 净值合计 土地使用权 - 20.38 - 20.38 四、减值准备合计 - - - - 土地使用权 - - - - 五、使用权资产账面 - 20.38 - 20.38 价值合计 土地使用权 - 20.38 - 20.3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0.38 万元、30.13 万元和 24.01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11%、0.16%和 0.14%,主要是公司租赁使用的 集体土地。 (2)应交税费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126.35 298.06 175.23 消费税 - - - 企业所得税 243.88 1,561.19 1,525.86 个人所得税 9.02 60.50 12.66 城市维护建设税 4.97 30.33 13.69 教育费附加 2.13 12.55 5.87 地方教育费附加 1.42 9.12 3.91 土地使用税 2.99 2.58 7.51 房产税 30.40 30.03 5.05 印花税 3.57 2.42 2.01 环境保护税 - - - 合计 424.73 2,006.78 1,751.7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 纳 2021 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 年第 30 号)、《国家税务总 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 年第 2 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 1-1-300 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 2022 年第 17 号),2021 年和 2022 年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 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相关税费的缓缴政策,使得 2021 年末和 2022 年末应交税费账面余额较高。 2023 年公司缴纳了上述缓缴的相关税费,期末应交税费账面余额较 2022 年末有 所下降。 三、 盈利情况分析 (一) 营业收入分析 1. 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主营业务收入 33,691.53 98.09 33,184.00 98.04 34,901.80 98.49 其他业务收入 657.37 1.91 663.72 1.96 535.50 1.51 合计 34,348.90 100.00 33,847.71 100.00 35,437.30 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叉车轴承、回转支承等产品的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 入主要为废料收入、商标使用权收入和借款利息收入。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均在 98%以上,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低。 2. 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或服务分类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叉车轴承 30,916.67 91.76 30,752.39 92.67 32,145.81 92.10 主滚轮 13,723.78 40.73 14,865.25 44.80 15,660.68 44.87 侧滚轮 4,514.54 13.40 3,753.34 11.31 4,947.63 14.18 链轮 6,732.36 19.98 6,888.19 20.76 6,820.07 19.54 复合轴承 1,472.40 4.37 1,662.09 5.01 1,269.40 3.64 复合轴承组件 4,473.59 13.28 3,583.52 10.80 3,448.03 9.88 回转支承 2,498.51 7.42 2,199.46 6.63 2,236.84 6.41 其他 276.36 0.82 232.14 0.70 519.15 1.49 合计 33,691.53 100.00 33,184.00 100.00 34,901.80 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以叉车轴承销售为主,主要应用于叉车门架及货叉架等提升前 1-1-301 移机构,叉车轴承根据功能特点又可分为主滚轮、侧滚轮、链轮、复合轴承和复合 轴承组件,公司叉车轴承产品规格达 5,000 多种,专业配套世界工业车辆 0.5T-48T 各系列叉车。回转支承又叫转盘轴承,是一种能够同时承受轴向力、径向力和倾覆 力矩的轴承,被广泛应用于工程机械、港口机械、智能机器人等领域。其他产品主 要为轴承配件和研发样品。 3. 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类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境内 29,816.92 88.50 29,410.63 88.63 31,854.65 91.27 华东 24,788.84 73.58 24,661.50 74.32 26,800.88 76.79 华中 1,624.85 4.82 1,318.55 3.97 1,530.91 4.39 华南 1,678.20 4.98 2,125.27 6.40 1,929.09 5.53 西北 954.79 2.83 720.49 2.17 882.06 2.53 其他 770.25 2.29 584.83 1.76 711.71 2.04 境外 3,874.61 11.50 3,773.36 11.37 3,047.15 8.73 亚洲 1,509.93 4.48 1,673.56 5.04 1,351.78 3.87 欧洲 2,034.57 6.04 1,659.60 5.00 1,511.79 4.33 其他 330.11 0.98 440.21 1.33 183.59 0.53 合计 33,691.53 100.00 33,184.00 100.00 34,901.80 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公司主要的产品应用于叉车门架及货叉架等提升前移机构。近些年来,随着中 国制造业和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内叉车市场需求不断提升,机器搬运、智能化 仓储已成为近年来中国制造业改性升级的一个重要方向。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已 成为世界最大的叉车生产和销售市场,以安徽合力、杭叉集团为代表的国内叉车行 业龙头企业销量已位列全球前列,国内叉车轴承市场需求广阔。 公司主要销售区域为境内华东地区,主要系安徽合力、杭叉集团、中国龙工、 浙江中力等下游主要客户位于华东地区。同时,受益于国内工艺水平及劳动力素质 的提升,全球叉车产业链转移至中国已是大势所趋,凯傲集团、丰田叉车等国际知 名叉车企业均在中国新增制造基地,进一步提高了国内叉车轴承市场需求。 公司境外销售占比相对较低,境外终端客户主要为日本、意大利、瑞典等国家 的叉车制造企业,如 MITSUBISHI、小松、海斯特、立至优。境外叉车制造企业基 于自身零库存的要求,通常会选择通过贸易商或采购平台向公司下单,贸易商或采 1-1-302 购平台负责交易过程的运输、仓储等环节,贸易商具有本土化经营、服务完善及 时、物流快捷等优势。 2022 年和 2023 年公司境内外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同比 境内 25,712.10 23,014.00 11.72% 境外 7,979.43 10,170.00 -21.54% 合计 33,691.53 33,184.00 1.53% 注:境内外销售按照产品最终销售区域划分。 2023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实现小幅增长,主要受益于下游国内叉车市场 的复苏,公司境内主要客户杭叉集团、安徽合力、浙江中力等在 2023 年的营业收入 都有所增长,对应带来公司境内收入同比增长 11.72%;受地缘政治、欧美高通胀及 去库存等因素影响,国外市场需求有所降低,境外收入同比下降 21.54%,这与我国 2023 年滚动轴承行业对外出口同比下降 19.59%的趋势基本一致。 4. 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直销 26,152.92 77.62 23,351.41 70.37 25,867.06 74.11 贸易商 7,538.61 22.38 9,832.59 29.63 9,034.74 25.89 合计 33,691.53 100.00 33,184.00 100.00 34,901.80 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公司销售模式可分为直销和贸易商,其中直销业务为公司直接向终端使用客户 销售,贸易商客户为公司以买断形式销售给贸易商客户,贸易商客户实现对终端客 户的销售。公司向贸易商客户的销售行为不属于经销模式,主要原因如下: 客户类型 销售模式 合作方式及特点 1、贸易商客户定义 不进一步加工或自用,采购后直接对外销售,主要赚取买 卖差价。境外叉车集团通过其境内贸易子公司向公司采购,则 该贸易子公司视为直接客户。 2、贸易商客户与公司合作方式及特点 贸易商客户 直销模式 (1)与公司属于既合作又竞争的关系; (2)为买断式销售; (3)公司对其销售价格为市场价格,无销售折扣和奖励; (4)贸易商对外销售的地区和定价完全自主,公司无权干 涉; 1-1-303 (5)贸易商的终端客户信息为其关键性资源,该信息一般对 于发行人是保密的; (6)再次对外销售时的包装一般为中性包装,不体现公司的 品牌。 1、经销商客户判断标准 (1)与公司签署正式有约束力的经销协议; (2)通过经销协议对其有一整套管理制度或措施,如:销售 区域、年度销售目标、销售指导价格、退货管理、奖罚机制、 经销商客户 经销模式 售后服务等。 2、经销商客户与公司合作方式及特点 (1)经销商客户与公司为完全合作关系; (2)公司对其销售价格有折扣优惠; (3)其对外销售时用的是公司品牌 发行人与贸易商客户均未签署正式有约束力的经销协议,公司在日常客户管理 中对直接客户和贸易商客户采用相同的管理方式,不存在经销商管理相关制度,与 贸易商客户不存在销售区域划分、制定年度销售目标、销售价格指导、销售价格折 扣优惠、返利或奖励等与经销模式有关的合作条款或约定,因此公司与贸易商的合 作方式及特点与经销模式存在本质性区别,公司向贸易商客户的销售行为不属于经 销模式。 公司产品以直销为主,直销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4.11%、 70.37%和 77.62%。贸易商客户的终端客户主要为日本、欧洲等国家的叉车制造企 业,境外叉车制造企业基于自身零库存的要求,通常会选择通过贸易商或采购平台 向公司下单,贸易商或采购平台负责交易过程的运输、仓储等环节。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贸易商客户交易金额及占贸易商收入的比例如下: 占贸易商收 年份 序号 贸易商名称 交易金额 入比例 1 TVH 集团 1,595.41 21.16% 2 Western Japan Trading Co. Ltd 1,117.35 14.82% 3 Excel Corporation 635.41 8.43% 2023 年 4 洛阳利美克机械有限公司 400.77 5.32% 5 Techno Total Solutions S.R.L. 253.37 3.36% 合计 4,002.31 53.09% 1 TVH 集团 1,980.05 20.14% 2 Western Japan Trading Co. Ltd 1,094.05 11.13% 3 Excel Corporation 930.69 9.47% 2022 年 4 上海莱蒂克贸易有限公司 510.99 5.20% 5 广东艾希机械对外合作有限公司 457.35 4.65% 合计 4,973.13 50.58% 1-1-304 1 TVH 集团 2,159.30 23.90% 2 Excel Corporation 1,062.40 11.76% 3 Western Japan Trading Co. Ltd 1,048.22 11.60% 2021 年 4 上海莱蒂克贸易有限公司 636.06 7.04% 5 广东艾希机械对外合作有限公司 524.12 5.80% 合计 5,430.10 60.10% 5. 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第一季度 8,425.52 25.01 9,065.51 27.32 7,512.90 21.53 第二季度 8,287.90 24.60 8,684.62 26.17 9,584.84 27.46 第三季度 8,989.97 26.68 8,629.39 26.00 8,935.24 25.60 第四季度 7,988.15 23.71 6,804.48 20.51 8,868.81 25.41 合计 33,691.53 100.00 33,184.00 100.00 34,901.80 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公司销售收入季节结 构与可比公司的销售收入季节结构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公司名称 季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61,767.04 22.19 95,549.75 27.81 68,882.53 20.70 第二季度 85,968.32 30.88 102,515.87 29.84 97,903.43 29.42 国机精工 第三季度 56,561.56 20.32 74,131.41 21.57 85,166.57 25.59 第四季度 74,075.60 26.61 71,402.61 20.78 80,836.43 24.29 合计 278,372.53 100.00 343,599.64 100.00 332,788.96 100.00 第一季度 81,008.13 26.08 88,244.88 27.57 55,228.76 22.79 第二季度 92,444.90 29.76 84,100.75 26.28 64,354.61 26.56 五洲新春 第三季度 78,258.03 25.20 78,875.81 24.65 56,971.62 23.51 第四季度 58,896.96 18.96 68,812.35 21.50 65,762.95 27.14 合计 310,608.02 100.00 320,033.79 100.00 242,317.94 100.00 第一季度 48,773.80 25.61 43,477.32 25.29 35,985.71 25.07 第二季度 50,364.03 26.45 44,212.41 25.71 38,855.05 27.07 龙溪股份 第三季度 41,989.17 22.05 39,813.71 23.16 35,927.21 25.03 第四季度 49,287.12 25.88 44,438.90 25.85 32,748.74 22.82 合计 190,414.12 100.00 171,942.33 100.00 143,516.71 100.00 1-1-305 第一季度 未披露 未披露 223,186.40 24.24 220,410.52 24.66 第二季度 未披露 未披露 228,334.13 24.79 234,571.54 26.24 人本股份 第三季度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220,105.75 24.62 第四季度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218,885.72 24.48 合计 未披露 未披露 920,899.48 100.00 893,973.53 100.00 第一季度 11,461.74 21.91 7,920.49 18.07 10,412.54 26.31 第二季度 14,677.95 28.05 11,852.17 27.04 9,532.90 24.09 崇德科技 第三季度 12,682.16 24.24 11,489.34 26.21 8,595.17 21.72 第四季度 13,497.59 25.80 12,571.39 28.68 11,029.07 27.87 合计 52,319.44 100.00 43,833.38 100.00 39,569.68 100.00 数据来源:各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文件等,其中:国机精工、五洲新春、龙溪股份年报披露 的口径为营业收入,人本股份、崇德科技招股书披露的口径为主营业务收入,崇德科技上市后 定期报告披露的口径为营业收入。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收入季节性分布规律较为一致,整体季节性波动不 明显。 6. 前五名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年度销售额占比 序号 客户 销售金额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安徽合力 5,810.09 16.91 否 2 杭叉集团 4,865.18 14.16 否 3 浙江中力 2,620.29 7.63 否 4 中国龙工 2,430.27 7.08 否 5 丰田叉车 2,114.24 6.16 否 合计 17,840.07 51.94 - 2022 年度 年度销售额占比 序号 客户 销售金额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安徽合力 5,119.08 15.12 否 2 杭叉集团 4,930.28 14.57 否 3 丰田叉车 2,398.00 7.08 否 4 中国龙工 2,097.99 6.20 否 5 TVH 集团 1,980.05 5.85 否 合计 16,525.40 48.82 - 2021 年度 年度销售额占比 序号 客户 销售金额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杭叉集团 6,221.73 17.56 否 2 安徽合力 5,476.80 15.45 否 3 中国龙工 2,629.54 7.42 否 4 凯傲集团 2,185.37 6.17 否 5 TVH 集团 2,159.30 6.09 否 合计 18,672.73 52.69 - 1-1-306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销售客户销售比例超过营业收入 50%的情况。发 行人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关系密切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发行人关联方与主要客户不存在业务、资金往来,发行人的直接、间接 股东未在发行人主要客户拥有权益或任职,不存在前五大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 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过程中,所签署的合同、订单均 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公司及其关联方、员工向客户提供商业 贿赂、利益输送等情形。 7.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的第三方回款的情形,参见本节之“二、资产负债等 财务状况分析”之“(一)应收款项”之“3.应收账款”之“(10)科目具体情况 及分析说明”之“4)第三方回款情况”。 8. 营业收入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5,437.30 万元、33,847.71 万元和 34,348.90 万 元,2022 年营业收入有所下降,主要受宏观经济因素影响。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49%、98.04%和 98.09%,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占 比较低。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分析,参见本节之“一、经营核心因素”之 “(一)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之“1、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 (二) 营业成本分析 1. 成本归集、分配、结转方法 公司针对各类不同产品按品种法核算产品成本,各型号产品的材料、人工、制 造费用归集及分配的方法如下: 1、直接材料的归集、分配 公司原材料按购入的实际成本入账,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 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等。原材料领用时,根据该产品标准 BOM 表和当期材料的 1-1-307 月末加权平均价格核算。公司生产部、技术部对每个规格型号的产品制定标准物料 清单(BOM),实际生产时,生产部门按照《制令单》、BOM 表系统生成《领料 单》进行材料领用。 2、直接人工的归集、分配 直接人工归集直接从事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等薪酬支出。财务部、人事部门 每月核算生产工人工资薪金并按车间进行归集后再根据车间产品的标准工时作为系 数进行不同产品的分配,车间在制品不分配直接人工。公司生产车间直接人工工资 为计件制工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超产计件工资(月生产产品总工时- 考核工时)*工时单价)+福利与奖励(岗位/技术津贴+租房补贴+夜伙补贴+红旗奖 励)。 3、制造费用的归集、分配 制造费用以车间为单位归集,以产品标准工时为系数在不同产品之间分配,在 制品不分摊制造费用。公司各个生产车间的在制品和产成品分摊方式保持一致,在 制品不分摊制造费用,该车间的完工半成品或产成品按标准工时分摊制造费用。 2. 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主营业务成本 22,859.46 97.32 22,919.7 97.55 24,165.77 97.90 其他业务成本 628.77 2.68 575.12 2.45 517.41 2.10 合计 23,488.23 100.00 23,494.82 100.00 24,683.19 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成本分别为 24,683.19 万元、23,494.82 万元和 23,488.2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9.65%、69.41%以及 68.38%,公司营业成本与营业 收入的变动趋势保持一致。 3.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直接材料 15,589.39 68.20 16,324.92 71.23 17,625.13 72.93 1-1-308 直接人工 2,145.92 9.39 1,946.82 8.49 1,858.52 7.69 制造费用 4,583.26 20.05 4,064.65 17.73 4,117.21 17.04 运输费用 540.89 2.37 583.31 2.55 564.90 2.34 合计 22,859.46 100.00 22,919.70 100.00 24,165.77 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构成。2020 年,根据 新收入准则相关要求,公司将原计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的运输费调整为计入成本科 目核算。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较为稳定,其中直接材料占比较高,各期占比均在 70% 左右,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比呈下降趋势,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2021 年以 来,制造费用占比呈逐年上涨趋势,主要系:1)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外协需求 增加;2)公司搬迁新厂房后新增较多生产设备,折旧和摊销同比有所增加;3) 2022 年 12 月起公司根据财政部和应急管理部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 管理办法》计提安全生产费,相关费用计入制造费用。 4. 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或服务分类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叉车轴承 21,266.61 93.03 21,484.31 93.74 22,781.44 94.27 主滚轮 10,065.72 44.03 11,121.47 48.52 11,927.42 49.36 侧滚轮 2,868.30 12.55 2,293.70 10.01 3,070.30 12.71 链轮 4,270.38 18.68 4,579.49 19.98 4,507.17 18.65 复合轴承 829.22 3.63 919.24 4.01 696.84 2.88 复合轴承组件 3,233.00 14.14 2,570.41 11.21 2,579.71 10.68 回转支承 1,361.38 5.96 1,252.58 5.47 1,162.77 4.81 其他 231.47 1.01 182.81 0.80 221.57 0.92 合计 22,859.46 100.00 22,919.70 100.00 24,165.77 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叉车轴承和回转支承成本,营业成本与营业收 入的变化趋势一致。 5. 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年度采购额占比 序号 供应商 采购金额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1-309 1 聊城市冠达机械配件厂 3,283.54 22.46 否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 2 2,808.01 19.21 否 芜分公司 东阿广宇精辗轴承有限公 3 1,681.95 11.50 否 司 4 南通莱必特轴承有限公司 1,375.82 9.41 否 新昌县大有精密轴承有限 5 406.91 2.78 否 公司 合计 9,556.23 65.37 - 2022 年度 年度采购额占比 序号 供应商 采购金额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聊城市冠达机械配件厂 3,311.81 18.84 否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 2 2,805.21 15.96 否 芜分公司 东阿广宇精辗轴承有限公 3 2,698.50 15.35 否 司 4 南通莱必特轴承有限公司 1,082.99 6.16 否 新昌县大有精密轴承有限 5 849.49 4.83 否 公司 合计 10,747.99 61.14 - 2021 年度 年度采购额占比 序号 供应商 采购金额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 1 4,948.09 24.43 否 芜分公司 2 聊城市冠达机械配件厂 3,249.23 16.04 否 东阿广宇精辗轴承有限公 3 2,975.02 14.69 否 司 4 南通莱必特轴承有限公司 1,054.47 5.21 否 5 冠县国冠轴承有限公司 699.80 3.45 否 合计 12,926.61 63.82 -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 50%的情况。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供 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五大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 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 的情形。 6. 其他披露事项 无。 7. 营业成本总体分析 1-1-31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24,683.19 万元、23,494.82 万元和 23,488.23 万 元。材料成本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 中材料占比均在 70%左右,占比较为稳定。其中,2022 年的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下 降 4.81%,主要系对应期间营业收入受国内宏观因素影响同比下降 4.49%,营业成本 和营业收入的增长变动具有较高的匹配性。 (三) 毛利率分析 1. 毛利按产品或服务分类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主营业务毛利 10,832.07 99.74 10,264.30 99.14 10,736.03 99.83 其中:叉车轴承 9,650.05 88.85 9,268.08 89.52 9,364.37 87.08 回转支承 1,137.13 10.47 946.89 9.15 1,074.07 9.99 其他 44.88 0.41 49.34 0.48 297.58 2.77 其他业务毛利 28.60 0.26 88.60 0.86 18.09 0.17 合计 10,860.67 100.00 10,352.90 100.00 10,754.12 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10,736.03 万元、10,264.30 万元和 10,832.07 万元,占各期公司毛利总额的比例均在 99%以上。其中,叉车轴承 毛利分别为 9,364.37 万元、9,268.08 万元和 9,650.05 万元,占各期公司毛利总额的比 例约为 85%-90%;回转支承毛利分别为 1,074.07 万元、946.89 万元和 1,137.13 万元, 占各期公司毛利总额的比例约为 10%,叉车轴承和回转支承是公司毛利的主要来 源。 2. 主营业务按产品或服务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主营收入 主营收入 主营收入 项目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占比 占比 占比 (%) (%) (%) (%) (%) (%) 叉车轴承 31.21 91.76 30.14 92.67 29.13 92.10 其中:主滚轮 26.65 40.73 25.18 44.80 23.84 44.87 侧滚轮 36.47 13.40 38.89 11.31 37.94 14.18 链轮 36.57 19.98 33.52 20.76 33.91 19.54 复合轴承 43.68 4.37 44.69 5.01 45.10 3.64 复合轴承组 27.73 13.28 28.27 10.80 25.18 9.88 件 1-1-311 回转支承 45.51 7.42 43.05 6.63 48.02 6.41 其他 16.24 0.82 21.25 0.70 57.32 1.49 主营业务毛利率 32.15 100.00 30.93 100.00 30.76 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022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30.93%,较上年未发生较大变化,叉车轴承产 品毛利率小幅上升,回转支承产品毛利率较 2021 年下降 4.97 个百分点,主要受产品 结构变动影响。 2023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32.15%,较上年上升 1.22%,2023 年公司主营 业务毛利率提升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根据 Wind 数据,2023 年中国轴承钢市 场均价较 2022 年同比下降 13.17%,公司钢材采购单价同比下降 12.80%。 3. 主营业务按销售区域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主营收入 主营收入 主营收入 项目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占比 占比 占比 (%) (%) (%) (%) (%) (%) 境内: 30.49 88.50 29.34 88.63 29.64 91.27 其中:华东 31.51 73.58 30.55 74.32 30.97 76.79 华中 25.20 4.82 21.37 3.97 26.80 4.39 华南 29.09 4.98 28.94 6.40 27.62 5.53 西北 17.00 2.83 14.12 2.17 14.15 2.53 其他 28.51 2.29 16.62 1.76 10.38 2.04 境外: 44.95 11.50 43.30 11.37 42.45 8.73 其中:亚洲 45.44 4.48 39.52 5.04 40.23 3.87 欧洲 43.55 6.04 45.01 5.00 43.95 4.33 其他 51.31 0.98 51.21 1.33 46.46 0.53 合计 32.15 100.00 30.93 100.00 30.76 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内华东地区客户,内销主营业务收 入占比约 90%,华东地区主营业务收入均在 70%以上,受华东地区收入占比及毛利 率的影响,公司内销毛利率水平与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趋近,报告期内整体保持稳 定。各区域间毛利率差异主要系产品结构差异所致。 4. 主营业务按照销售模式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主营收入 主营收入 主营收入 项目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占比 占比 占比 (%) (%) (%) (%) (%) (%) 1-1-312 直销 29.76 77.62 28.53 70.37 28.77 74.11 贸易商 40.43 22.38 36.64 29.63 36.45 25.89 主营业务毛利率 32.15 100.00 30.93 100.00 30.76 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直销客户毛利率低于贸易商模式下毛利率,直销客户主要为境 内的整车厂,贸易商下游客户主要为日本、欧洲等地区的整车厂,直销和贸易商模 式下的毛利率差异主要原因是:(1)产品结构方面,贸易商模式下复合轴承和回转 支承的销售收入占比显著高于直销模式,复合轴承和回转支承的设计工艺、加工难 度等要求均更高,相应产品单价和毛利率高于主滚轮、侧滚轮和链轮,使得贸易商 毛利率高于直销毛利率;(2)境外整车厂对产品性能参数要求更高,如境外客户要 求采用渐变硬度设计,境内客户使用主要为传统的双硬度设计,产品性能参数的不 同使得境内外客户的产品毛利率有所差异;(3)国内市场竞争更为激烈,行业内竞 争对手通过低价竞争压低了行业的整体利润空间,相比而言境外市场竞争环境相对 较为良好。 5. 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公司名称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国机精工 32.86 24.18 20.94 五洲新春 17.54 17.78 19.89 龙溪股份 21.84 24.26 26.48 人本股份 - 29.21 31.71 崇德科技 38.90 36.40 33.88 平均数(%) 27.79 26.37 26.58 发行人(%) 31.62 30.59 30.35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整体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公司叉 车轴承和回转支承产品为定制化产品,公司下游客户对品尺寸精度、旋转精度、润 滑性能、密封性能、静压强度、疲劳寿命、防腐性能、外观特性等性能参数均会提 出定制化需求,定制化属性使得公司综合毛利率更高。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公司主要可比产品毛利率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 产品名称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国机精工 特种及精密轴承 41.20% 40.57% 34.63% 五洲新春 轴承产品 18.01% 18.05% 18.26% 龙溪股份 关节轴承 45.03% 45.14% 39.99% 1-1-313 人本股份 成品轴承 未披露 30.42% 32.92% 崇德科技 滚动轴承 22.30% 21.52% 21.24% 平均值 - 31.64% 31.14% 29.41% 万达轴承 叉车轴承 31.21% 30.14% 29.13%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或反馈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叉车轴承成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似产品的平均毛利率基本相 当。 与国机精工轴承产品相比,公司产品低于国机精工轴承产品毛利率,主要系国 机精工部分应用于航空航天领域的轴承产品毛利率较高,拉高了国机精工轴承产品 的整体毛利率。 与五洲新春轴承套圈产品相比,公司产品毛利率高于五洲新春毛利率,主要 系:五洲新春轴承套圈产品主要应用于国内外汽车领域,万达轴承产品主要应用于 工业叉车领域,叉车轴承对于产品的承载力、可靠性和使用寿命要求更高,所需要 的热处理、密封等技术更为严格,因此万达轴承产品毛利率较五洲新春更高。 与龙溪股份关节轴承相比,公司轴承产品毛利率低于龙溪股份毛利率,主要原 因是:除应用于工程机械、载重汽车、冶金矿山、水利工程等传统配套市场的产品 外,龙溪股份部分应用于航空航天、建筑路桥、新能源等高端市场和国家战略性新 兴领域的关节轴承毛利率更高,使得龙溪股份关节轴承整体毛利率高于公司。 与人本股份相比,公司轴承产品毛利率略低于人本股份成品轴承毛利率,主要 系人本股份是国内规模最大的轴承企业,2021 年成品轴承产销量分别达到 17.56 亿 套和 16.64 亿套,生产的规模化效应使得人本股份毛利率略高于公司毛利率。 与崇德科技相比,公司叉车轴承产品毛利率高于崇德科技滚动轴承产品毛利 率,主要系崇德科技滚动轴承产品主要为经销境外知名轴承品牌 SKF 等相关产品, 崇德科技向生产厂商采购滚动轴承后直接对外销售,该类业务不涉及设计、研发、 生产等环节,因此毛利率相对更低。 6. 其他披露事项 无。 7. 毛利率总体分析 1-1-314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 32.15% 30.93% 30.76% 其他业务毛利率 4.35% 13.35% 3.38% 综合毛利率 31.62% 30.59% 30.35%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0.76%、30.93%和 32.15%。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0.35%、30.59%和 31.62%,与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一致。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废料收入、商标许可费和光伏居间服务收入,2022 年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毛利率较高,主要是因为:(1)2022 年,公司提供其屋顶光伏电 站开发资源而向南通比高光伏有限公司一次性收取了光伏电站开发项目的居间费 用,该项收入毛利率为 100%;(2)2022 年起,徐州万达回转支承有限公司每年向公 司支付商标许可费,公司该项收入的毛利率为 100%。 (四) 主要费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 营业收 营业收 项目 金额 入占比 金额 入占比 金额 入占比 (%) (%) (%) 销售费用 760.42 2.21 784.83 2.32 824.33 2.33 管理费用 3,070.24 8.94 3,536.58 10.45 5,531.59 15.61 研发费用 1,080.29 3.15 1,083.24 3.20 1,272.41 3.59 财务费用 -80.37 -0.23 -95.51 -0.28 23.17 0.07 合计 4,830.59 14.06 5,309.14 15.69 7,651.49 21.59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率分别为 21.59%、15.69%和 14.06%,其中 2021 年期 间费用较高主要受股份支付影响,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公司期间费用率分别为 14.30%、15.46%和 13.81%,整体较为稳定。 1. 销售费用分析 (1) 销售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工资薪酬 548.55 1.60 638.74 1.89 673.56 1.90 1-1-315 差旅费 37.80 0.11 21.88 0.06 15.68 0.04 装卸仓储邮件费 5.78 0.02 4.86 0.01 12.11 0.03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 3.47 0.01 8.41 0.02 20.89 0.06 销售佣金 73.61 0.21 53.59 0.16 54.92 0.15 业务招待费 78.42 0.23 48.70 0.14 46.45 0.13 折旧费 3.93 0.01 1.58 0.00 - - 股权激励费用 5.42 0.02 4.52 0.01 - - 其他 3.44 0.01 2.55 0.01 0.73 0.00 合计 760.42 2.21 784.83 2.32 824.33 2.33 (2) 销售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公司名称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国机精工(%) 2.97 1.94 2.34 五洲新春(%) 2.70 2.13 1.81 龙溪股份(%) 1.37 1.47 1.94 人本股份(%) - 5.47 5.81 崇德科技(%) 4.85 4.26 4.36 平均数(%) 2.97 3.05 3.25 发行人(%) 2.21 2.32 2.33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整体低于同行业平均值,2021 年以 来公司销售费用率整体保持稳定。 公司销售模式与国机精工较为接近,2021 年至 2022 年,得益于 国内国防军工事业的发展,国机精工特种轴承业务增长明显,带动 其营业收入规模快速增长,因此其 2022 年销售费用率同比有所下 降;2023 年,国机精工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降,同时差旅费、业务 招待费等费用同比有所上升,因此当年销售费用率同比上升较多。 与五洲新春相比,2021 年公司销售费用率高于五洲新春销售费 用率,一方面系公司整体规模较五洲新春偏小,导致销售费用率偏 原因、匹配性分析 高,另一方面系五洲新春所处汽车轴承行业处于成熟阶段,业务开 发需求较低,公司正处于成长阶段,业务开发和维护需求较高,使 得公司销售人员占比高于五洲新春。2022 年,五洲新春销售费用率 水平较 2021 年有所增长,主要系五洲新春 2021 年第四季度收购波 兰 FT Polska Sp.zo.o 公司并表所致。2023 年,五洲新春销售费用率 进一步增长主要系当年 FLT 波兰业绩增长较好,工资增加较多所 致。 与龙溪股份相比,2021 年及 2022 年,龙溪股份销售费用率低于 公司销售费用率,主要系龙溪股份售后服务费大幅减少,同时因资 源和产能不足,2020 年下半年龙溪股份开始关停以代理模式为主的 1-1-316 针织机械业务,销售代理费大幅减少,同时龙溪股份持续布局航空 航天等高端配套等战略性新兴领域,成效显著,营业收入一直保持 增长趋势,2022 年及 2023 年,龙溪股份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9.81% 和 10.74%。 与人本股份相比,销售费用率整体低于人本股份,系人本股份 主要通过直销的方式进行销售,在全国重点省份以及美国、德国、 日本、中国台湾等地设立销售子公司和服务团队,使得人本股份销 售费用较同行业可比公司较高。 与崇德科技相比,公司销售费用率整体低于崇德科技,主要系 公司与崇德科技的销售模式不同所致。崇德科技采取直销模式,向 下游主机设备制造商销售非标准定制化轴承产品,根据客户类别不 同,崇德科技主要通过商务洽谈方式获取客户,同时亦存在通过招 投标方式获取部分国有企业或大型集团企业客户的情形。而公司与 主要客户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签署框架性协议,再以订单形式确定 具体产品种类、价格、交付等条款,销售费用相对较低。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33%、2.32%和 2.21%,总 体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主要科目变动分析如下: 1)工资薪酬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工资薪酬金额分别为 673.56 万元、638.74 万元和 548.55 万 元,2022 年受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公司销售人员工资相应有所降低;2023 年受 欧美高通胀、去库存及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公司销往境外收入同比有所下降,销 售费用同比有所降低。 2)销售佣金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销售费用的销售佣金金额分别为 54.92 万元、53.59 万元和 73.61 万元,销售佣金系公司开发新客户过程中支付给相关中间人的报酬。2023 年公 司销售佣金水平相对较高,主要是因为 2023 年实际收到客户到账金额较上年同期增 加,预提的销售佣金也相应增加。 1-1-317 3)业务招待费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招待费金额分别为 46.45 万元、48.70 万元和 78.42 万元,业 务招待费总体金额较低。2023 年业务招待费占比有所提升主要是因为:公司 2023 年 加大在工业机器人、建筑机器人等领域的客户开发力度,公司业务招待费水平有所 增加。 2. 管理费用分析 (1) 管理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工资薪酬 2,129.86 6.20 2,451.01 7.24 2,504.78 7.07 办公费 83.55 0.24 115.79 0.34 112.27 0.32 业务招待费 175.00 0.51 132.00 0.39 136.36 0.38 资产折旧与摊销 388.88 1.13 373.16 1.10 77.24 0.22 修理费 10.83 0.03 47.50 0.14 43.02 0.12 差旅费 42.04 0.12 31.94 0.09 30.78 0.09 咨询服务费 131.28 0.38 293.60 0.87 66.74 0.19 流动资产损溢 0.38 0.00 -15.82 -0.05 -55.88 -0.16 股份支付 80.22 0.23 72.05 0.21 2,585.50 7.30 其他 28.21 0.08 35.35 0.10 30.77 0.09 合计 3,070.24 8.94 3,536.58 10.45 5,531.59 15.61 (2) 管理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国机精工(%) 10.11 7.45 6.87 五洲新春(%) 4.77 5.91 6.49 龙溪股份(%) 4.30 4.89 5.54 人本股份(%) - 6.14 6.35 崇德科技(%) 7.21 5.91 5.25 平均数(%) 6.60 6.06 6.10 发行人(%) 8.94 10.45 15.61 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公司管理 费用率分别为 8.31%、10.24%和 8.70%,整体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 要原因是:1)公司整体营业规模相比行业可比公司较小,相应管理 原因、匹配性分析 费用率较高;2)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处于快速增长阶段,为充分调 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公司设置了较好的薪酬激励政 策,导致公司管理费用-工资薪金支出较高。 1-1-318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5.61%、10.45%和 8.94%, 剔除股份支付后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31%、10.24%和 8.70%。 2022 年,公司管理费用率相比 2021 年下降 5.16 个百分点,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 管理费用率相比 2021 年上升 1.92 个百分点,影响管理费用率变动的主要因素是: 1)2022 年公司管理费用-股份支付金额较 2021 年减少 2,513.45 万元;2)2021 年末 公司福寿东路新厂房在建工程转固,使得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大幅增加,使得公司管 理费用-资产折旧与摊销金额较 2021 年大幅增加。 2023 年,公司管理费用率相比 2022 年下降 1.51 个百分点,主要是受工资薪酬同 比减少 321.15 万元所致。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主要科目变动分析如下: 1)工资薪酬 2023 年公司管理费用-工资薪酬较 2022 年下降 321.15 万元,主要系:1)2022 年 公司受国内宏观因素影响未实现增长,2023 年在国内宏观经济因素整体向好的预期 下,年初公司司务扩大会议制定了全年的业绩考核目标,该考核目标较 2022 年略有 提高;2023 年,受境外高通胀、去库存及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公司全年营业收 入、生产产值、资金回笼等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较年初目标有一定差距,根据公司 《绩效考核实施制度》,2023 年计提的考核奖金较 2022 年有所下降;2)公司副董事 长吉祝安因个人身体原因,自 2023 年起不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仅领取董事津 贴,对应影响金额约为 120 万元。 2)股份支付 报告期内,计入管理费用的股份支付金额分别为 2,585.50 万元、72.05 万元和 80.22 万元。其中 2021 年股份支付系万达管理股东非同比例增资产生的股份支付, 2022 年和 2023 年股份支付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万力科创股份支付摊销金额。 3. 研发费用分析 (1) 研发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1-1-319 人员费用 634.01 1.85% 728.07 2.15 777.41 2.19 直接投入 293.43 0.85% 199.43 0.59 343.52 0.97 资产折旧与摊销 100.04 0.29% 116.97 0.35 107.61 0.30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 38.00 0.11% 33.98 0.10 35 0.10 投入 其他 14.82 0.04% 4.78 0.01 8.87 0.03 合计 1,080.29 3.15% 1,083.24 3.20 1,272.41 3.59 (2) 研发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国机精工(%) 8.02 5.83 4.84 五洲新春(%) 3.26 3.18 3.37 龙溪股份(%) 6.69 7.15 7.58 人本股份(%) - - 4.67 崇德科技(%) 4.65 5.02 4.95 平均数(%) 5.65 5.30 5.08 发行人(%) 3.15 3.20 3.59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 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包括: 1)公司从事叉车轴承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已超过 50 年历史 (考虑公司前身如皋国营轴承厂经营历史),且长期专注于叉车轴承 细分领域,在该领域积累形成的核心技术及相关专利已较为成熟;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主要集中在叉车轴承的高负载和轻量化, 以及回转支承在智能机器人、AGV 运输车、工程机械等领域的应 用,研发方向相对集中且在叉车轴承领域已形成了较为深厚的技术 积累,因此使得研发费用率较低; 原因、匹配性分析 2)国机精工产品应用领域包括航空航天、舰船兵器、机床工 具、风力发电、矿山冶金、石油化工、医疗器械、汽车与轨道交 通、工程机械、智能制造服务等;五洲新春产品应用领域包括汽 车、工业机械、新能源领域和航空航天等;龙溪股份产品应该用领 域包括国内工程机械、载重汽车、冶金矿山、水利工程等传统配套 市场及国内航空航天、建筑路桥、新能源等高端市场和国家战略性 新兴领域;人本股份产品应用于汽车、轻工机械、重型机械、重大 装备、轨道交通、数控机床、风电设备等领域;崇德科技产品主要 聚焦于能源发电、工业驱动、石油化工及船舶等领域;公司产品主 要应用于叉车领域,且公司在叉车轴承领域已具有深厚的技术积 淀,因此使得公司研发费用占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来随着公 1-1-320 司回转支承产品在工业机器人、AGV 运输车、工程机械等领域的扩 展,公司研发费用投入将有所上升。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59%、3.20%和 3.15%,整 体较为稳定。 2022 年公司研发费用率较 2021 年下降 0.39 个百分点,主要系 2022 年公司研发 项目主要以工艺方法升级和技术改进为主,进入大批量试制阶段的项目较少,使得 直接材料投入有所下降。 2023 年,公司研发费用率与 2022 年基本持平。 4. 财务费用分析 (1) 财务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利息费用 0.814812 0.991759 1.290498 减:利息资本化 - - - 减:利息收入 47.636379 40.391468 35.455498 汇兑损益 -38.213863 -60.952446 52.227861 银行手续费 4.663952 4.839215 5.105077 其他 - - - 合计 -80.371478 -95.512940 23.167938 (2) 财务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国机精工(%) 0.84 0.26 0.86 五洲新春(%) 0.48 0.71 2.16 龙溪股份(%) 0.16 0.60 0.67 人本股份(%) - - 2.22 崇德科技(%) -0.50 0.25 0.77 平均数(%) 0.25 0.46 1.33 发行人(%) -0.23 -0.28 0.07 原因、匹配性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率分别为 0.07%、-0.28%和-0.23%,显 著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公司账面流动性较高,有息负债仅包括 短期信用借款且借款金额较低,同时,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购入银 行理财,增加了利息收入进一步降低了财务费用。 1-1-321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23.17 万元、-95.51 万元和- 80.37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7%、-0.28%和-0.23%,公司财务费用 主要由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汇兑损益组成,公司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利息 收入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整体的财务费用,财务费用率整体较低。 5. 其他披露事项 无。 6. 主要费用情况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率分别为 21.59%、15.69%和 14.06%,其中 2021 年期 间费用较高主要受股份支付影响,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公司期间费用率分别为 14.30%、15.46%和 13.81%,整体较为稳定。 (五) 利润情况分析 1. 利润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 (%) (%) 营业利润 5,802.44 16.89 5,169.68 15.27 11,407.04 32.19 营业外收入 2.06 0.01 72.84 0.22 37.88 0.11 营业外支出 2.10 0.01 111.15 0.33 101.51 0.29 利润总额 5,802.39 16.89 5,131.38 15.16 11,343.40 32.01 所得税费用 851.94 2.48 786.34 2.32 1,844.81 5.21 净利润 4,950.46 14.41 4,345.04 12.84 9,498.59 26.8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贡献,营业外收支对公司净利润影 响较小。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 11,407.04 万元、5,169.68 万元和 5,802.44 万元,主要受益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增长,以及公司整体费用类支出控 制较好等因素。2021 年,公司利润水平较高主要系当年处置非流动资产形成的非经 常性收益较高所致,报告期各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 别为 4,268.83 万元、4,113.84 万元和 4,704.31 万元,盈利能力较为稳定。 2. 营业外收入情况 1-1-322 √适用 □不适用 (1) 营业外收入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接受捐赠 - - - 政府补助 - - 0.50 盘盈利得 - - - 经济索赔 2.04 17.81 7.68 核销往来款项 - 0.58 29.70 其他 0.02 54.45 - 合计 2.06 72.84 37.88 (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补贴是 与资产相 补助项 发放主 发放原 性质类 否影响 是否特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关/与收 目 体 因 型 当年盈 殊补贴 度 度 度 益相关 亏 如城街 如皋市 公司符 党建活 道党建 与收益相 如城街 合发放 动经费 否 否 - - 0.50 活动经 关 道 条件 补贴 费补贴 合计 - - - - - 0.50 -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 37.88 万元、72.84 万元和 2.06 万元, 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0.33%、1.42%和 0.04%。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 包括经济索赔、核销往来款项等,发生金额较小,对公司盈利情况不构成重大影 响。 3. 营业外支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对外捐赠 2.10 10.00 10.0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 - 4.98 20.28 损失 行政罚款及滞纳金 0.00 96.15 1.23 其他 - 0.01 70.00 合计 2.10 111.15 101.51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分别为 101.51 万元、111.15 万元和 2.10 万元, 1-1-323 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0.89%、2.17%和 0.04%,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较小。公 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对外捐赠、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行政罚款及滞纳金等, 其中 2021 年营业外支出金额较高主要受其他支出 70.00 万元影响,该项营业外支出 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款,系为还原陆建国所持股份,陆建国受让郑良臣股权,税 务局核定征收产生的个人所得税。 2022 年营业外支出金额较高主要受当年行政罚款及滞纳金 96.15 万元的影响, 该罚款系税务滞纳金,公司产生税务滞纳金主要系:2022 年 11 月 20 日立信会计师 出具《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0 年度至 2022 年 1-8 月》(信会师报字[2022]第 ZK10349 号),公司按照审定后的数据对 2020 年和 2021 年 应纳税所得额进行了调整,公司原账面数与审定数之间的差异产生应补缴税款,公 司按照审定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了相应税款,并缴纳对相应的滞纳金 96.15 万元。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取得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第一分局出具的《证 明》:公司及子公司力达轴承在 2022 年 1 月至 2023 年 4 月期间及时申报纳税,按时 缴纳税款,未有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而受到税务机关处罚的记录。 4. 所得税费用情况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949.24 662.03 1,849.70 递延所得税费用 -97.30 124.32 -4.89 合计 851.94 786.34 1,844.81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利润总额 5,802.39 5,131.38 11,343.40 按适用税率 15.00 计算的所得税 870.36 769.71 1,701.51 费用 部分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 68.92 125.21 -92.76 响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税收优惠的影响 - - - 非应税收入的纳税影响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75.12 130.38 424.17 的影响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 - - - 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 - - 1-1-324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损的影响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 -162.46 -238.96 -188.11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 - - - 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所得税费用 851.94 786.34 1,844.81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无。 5. 其他披露事项 无。 6. 利润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受益于下游叉车行业良好的发展势头以及自身产能释放,公司业绩 呈现良好发展趋势。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5,437.30 万 元、33,847.71 万元和 34,348.90 万元,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分别为 4,268.83 万元、4,113.84 万元和 4,704.31 万元,2022 年受宏观经济因素 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小 幅下降。 2023 年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 13.9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同比增长 14.35%,净利润增长主要来自于收入增长、毛利率提升及管理费用的减少,具体如 下:(1)2023 年受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上升 1.22 个百 分点,与此同时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48 个百分点;(2)2022 年公司受国内宏 观因素影响未实现增长,2023 年在国内宏观经济因素整体向好的预期下,年初公司 司务扩大会议制定了全年的业绩考核目标,该考核目标较 2022 年略有提高;2023 年,受境外高通胀、去库存及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生产产 值、资金回笼等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较年初目标有一定差距,根据公司《绩效考核 实施制度》,2023 年计提的考核奖金较 2022 年有所下降;(3)公司副董事长吉祝 安因个人身体原因,自 2023 年起不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仅领取董事津贴,对 应影响金额约为 120 万元。 (六) 研发投入分析 1. 研发投入构成明细情况 1-1-325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人员费用 634.01 728.07 777.41 直接投入 293.43 199.43 343.52 资产折旧与摊销 100.04 116.97 107.61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投入 38.00 33.98 35.00 其他 14.82 4.78 8.87 合计 1,080.29 1,083.24 1,272.4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3.15 3.20 3.59 例(%)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59%、 3.20%和 3.15%,整体较为稳定。 2022 年公司研发费用率较 2021 年下降 0.39 个百分点,主要系 原因、匹配性分析 2022 年公司研发项目主要以工艺方法升级和技术改进为主,进入大 批量试制阶段的项目较少,使得直接材料投入有所下降。 2023 年,公司研发费用率与 2022 年基本持平。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均在当期费用化,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不 存在因自主研发形成无形资产而产生无形资产摊销的情况。研发费用变动分析参见 本节之“三、盈利情况分析”之“(四)主要费用情况分析”之“3.研发费用分 析”。 2.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投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研发项目 研发模式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AGV 舵轮专用回转轴承的研发 自主研发 147.53 - - 工业机器人地轨专用滚轮轴承 自主研发 233.21 - - 的研发 基于数字孪生的高精度轴承制 自主研发 65.15 - - 造关键技术研发 移动机器人专用回转轴承的研 自主研发 231.41 - - 发 增强负荷型非包容支承滚轮的 自主研发 208.53 - - 研发 高性能精密特种滚动轴承的研 自主研发 20.97 - - 发 人形机器人专用薄壁轴承的研 自主研发 35.80 - - 发 1-1-326 南通大学-WD 系统回转轴承轴 产学研合作 38.00 - - 向负载摩擦力矩测试台研发 建筑机器人转向机构中精密回 自主研发 - 272.11 - 转轴承的研发 重装叉车起重系统侧向受力滚 自主研发 - 98.92 - 轮 三一 3 吨车轻型门架滚轮轴承开 自主研发 - 141.22 - 发 精密级钢丝滚道回转轴承的研 自主研发 - 147.05 - 发 特殊工况下耐高温防水型门架 自主研发 99.68 34.34 - 滚轮轴承的研发 回转轴承疲劳试验平台开发及 产学研合作 - 33.98 - 轴承寿命研究 无侧滚轮的门架滚轮轴承硬度 自主研发 - 240.27 33.18 差与磨损量关系研究 大型回转支承关键结构件的轻 自主研发 - 115.35 31.41 量化研发 新型轻质合金特种装备轴承的 自主研发 - - 338.35 开发 永恒力 ETV 系列车用门架轴承 自主研发 - - 263.56 开发 智 能 移 动 机 器 人(AMR)中 转 向 自主研发 - - 193.12 回转轴承组件的开发 永恒力 2.5 吨 EFG 电瓶平衡重车 自主研发 - - 136.01 用门架轴承开发 重装叉车门架组合滚轮 自主研发 - - 129.64 高耐冲击门架滚轮研制 自主研发 - - 74.36 重装车用双列满装圆锥滚子轴 自主研发 - - 37.77 承开发 高校产学研合作 产学研合作 - - 35.00 其中:资本化金额 - - - - 当期研发投入占收入的比重 - 3.15% 3.20% 3.59% 合计 - 1,080.29 1,083.24 1,272.41 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国机精工 12.65 12.01 11.58 五洲新春 3.26 3.18 3.37 龙溪股份 6.69 7.15 7.58 人本股份 - - 4.67 崇德科技 4.65 5.02 4.95 平均数(%) 5.65 6.84 6.43 发行人(%) 3.15 3.20 3.59 1-1-327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公司研发投入与同行业比较情况参见本节之“三、盈利情况分析”之“(四)主 要费用情况分析”之“3.研发费用分析”之“(2)研发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 况”。 4. 其他披露事项 无。 5. 研发投入总体分析 公司历来重视科技创新,注重研发投入。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投入均保持在 较高水平,分别为 1,272.41 万元、1,083.24 万元和 1,080.29 万元。未来公司将继续加 大研发投入费用,持续改善研发条件,为企业保持持续创新能力奠定良好的基础。 (七) 其他影响损益的科目分析 1.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131.81 53.04 269.73 收益 合计 131.81 53.04 269.7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投资收益为处置银行理财的投资收益,各期金额分别为 269.73 万元、53.04 万元和 131.81 万元。 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 51.76 159.88 56.52 合计 51.76 159.88 56.52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价值波动,具体为公 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期末公允价格变动引起。 3.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1-1-328 单位:万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政府补助 107.91 153.99 104.14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 8.77 16.54 0.01 费 合计 116.67 170.52 104.15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主要由政府补助构成,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与资产相关/与 补助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收益相关 工业高质量发展奖 - - 25.83 与收益相关 工业技改奖励 - - 26.53 与收益相关 科技计划项目奖励 - - 27.00 与收益相关 省星级上云奖金 - - 4.00 与收益相关 质量强市奖励 - - 10.00 与收益相关 专利资助 1.00 2.00 1.24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12.59 14.50 9.55 与收益相关 产业转型升级 - 100.00 - 与收益相关 高新技术产业区政策性奖 14.00 37.19 - 与收益相关 励 扩岗补贴 0.30 0.30 - 与收益相关 标准创新奖励 10.00 - - 与收益相关 新完成国际、国内标准奖 10.00 - - 与收益相关 励 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 50.00 - - 与收益相关 2022 年迎峰度夏需求响应 0.16 - - 与收益相关 补贴 国检平台补助 2.64 - - 与资产相关 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补助 7.22 - - 与资产相关 合计 107.91 153.99 104.14 4.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0.64 -0.77 -0.20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59.67 57.46 -95.67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0.02 0.42 10.15 合计 -59.00 57.11 -85.72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分别为-85.72 万元、 1-1-329 57.11 万元和-59.00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为坏账损失。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坏账损失计入信用减值损失。 2023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 2022 年末相应增加 1,009.44 万元,按照单项和账 龄组合计提的相应信用减值损失有所增加。 5.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 -86.81 -57.46 27.33 值损失(新收入准则适用) 合计 -86.81 -57.46 27.3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分别为 27.33 万元、- 57.46 万元和-86.81 万元,系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6.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 - - - 置收益 持有待售处置组处置收益 - - - 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0.63 15.48 8,113.09 处置收益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0.63 15.48 8,113.09 合计 0.63 15.48 8,113.09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 8,113.09 万元、15.48 万元和 0.63 万元, 2021 年资产处置收益金额较高,系公司老厂房搬迁处置时形成。 7. 其他披露事项 无。 四、 现金流量分析 (一)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1-1-330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9,043.28 31,773.50 27,221.39 收到的税费返还 32.69 504.58 65.9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44.58 914.43 3,866.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920.56 33,192.51 31,153.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770.12 16,103.56 16,778.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338.38 6,902.00 5,917.44 支付的各项税费 4,648.01 1,466.40 1,882.5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82.16 1,809.67 1,005.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738.68 26,281.62 25,583.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1.88 6,910.89 5,570.04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570.04 万元、6,910.89 万元和 2,181.88 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以 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与公司实际业务的发生相符。 2023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前两年有所减少,主要是因为:(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 2,730.22 万元,主要受收入的季节分布影 响,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期为 45-90 天,销售收款通常较收入确认滞后一个季度左右, 2022 年第四季度至 2023 年第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较 2021 年第四季度至 2022 年第三 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减少约 2,700 万元,因此使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少 2,730.22 万元;(2)2023 年公司缴纳了以前年度缓交的税费,同时 2023 年公司增值 税进项税额相较于以前年度有所减少,公司当期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 3,181.62 万 元。 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政府补助 - - - 利息收入 47.64 40.39 35.46 各类补贴收入 586.82 16.54 104.64 其他营业外收入 2.06 72.27 7.69 往来款项 208.07 785.24 3,718.22 合计 844.58 914.43 3,866.01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1-331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 3,866.01 万元、914.43 万元和 844.58 万元。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往来款 项,包括本期收到的与资产/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退回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等。 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 966.16 1,060.13 870.53 银行手续费 4.66 4.74 5.11 营业外支出等 2.00 16.39 81.23 往来款项 9.34 728.41 48.43 合计 982.16 1,809.67 1,005.29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分别为 1,005.29 万元、 1,809.67 万元和 982.16 万元。公司报告期内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 为支付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以及往来款项。 4.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与净利润的匹配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净利润 4,950.46 4,345.04 9,498.59 加:资产减值准备 86.81 57.46 -27.33 信用减值损失 59.00 -57.11 85.7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旧、生 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 1,490.17 1,428.42 726.74 折旧 使用权资产折旧 6.12 6.12 - 无形资产摊销 40.51 34.36 31.7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0.2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 -0.63 -15.48 -8,113.09 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 4.98 20.28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51.76 -159.88 -56.52 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37.40 -59.96 53.5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31.81 -53.04 -269.7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74.25 13.74 -3.63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23.05 110.58 -1.25 1-1-332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548.06 -2,943.92 -3,101.03 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2,648.05 2,221.32 1,201.27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2,032.30 1,978.28 5,524.45 “-”号填列)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1.88 6,910.89 5,570.04 5. 其他披露事项 无。 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21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570.04 万元,净利润为 9,498.59 万 元,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 3,928.55 万元,主要系:1)公司老厂房处置形成资 产处置收益 8,113.09 万元,资产处置收益现金流入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受下游行业需求快速增长影响,公司提高了存货备货金额,存货账面余额同比 增长 3,101.03 万元,相应应付账款余额增长较高;3)2021 年计提股份支付金额 2,585.50 万元。 2022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910.89 万元,净利润为 4,345.04 万 元,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净利润 2,565.85 万元,主要系:1)2021 年末公司福寿东路 新厂房在建工程转固,使得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大幅增加,使得公司当年固定资产折 金额较 2021 年大幅增加,当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1,428.42 万元;2)2022 年,公司 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 2,221.32 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 1,978.28 万元。 2023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181.88 万元,净利润为 4,950.46 万 元,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 2,768.58 万元,主要系当期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较 多、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较多所致,具体原因包括:1)2022 年公司经营受宏观因 素影响较大,当年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有所下降,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例仅有 20.51%,导致 2023 年上半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有所减少;2) 2023 年,因公司缴纳了以前年度缓交的税费,同时 2023 年公司增值税进项税额相 较于以前年度有所减少,公司当期支付的各项税费有所增加。 (二)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1-333 1.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6.99 166.30 5,630.81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 -153.95 -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8,752.28 47,632.09 47,334.6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8,769.27 47,644.43 52,965.4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719.88 4,309.81 7,541.81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 - -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6,577.00 56,400.00 42,8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296.88 60,709.81 50,341.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72.39 -13,065.38 2,623.61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 告 期 各 期 ,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2,623.61 万 元 、 - 13,065.38 万元和 11,472.39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 主要受公司购买或赎回银行理财产品影响。 2.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赎回银行理财产品 88,752.28 47,632.09 47,334.61 合计 88,752.28 47,632.09 47,334.61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分别为 47,334.61 万元、 47,632.09 万元和 88,752.28 万元。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 要为赎回银行理财产品收到的现金。 3.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76,577.00 56,400.00 42,800.00 合计 76,577.00 56,400.00 42,800.00 1-1-334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分别为 42,800.00 万元、 56,400.00 万元和 76,577.00 万元。公司报告期内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系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 4. 其他披露事项 无。 5.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623.61 万元、-13,065.38 万元和 11,472.39 万元。2021 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2,623.61 万元,主要系老厂房 处置收益及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影响;2022 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3,065.38 万元,主要系当年公司原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购买了新的银行理财产品所致;2023 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11,472.39 万元,主要系交易性金额资产赎回所致。 (三)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400.01 2,048.18 1,304.8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00 5.00 1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11.74 2,053.18 1,314.8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00 10.00 1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6,216.15 444.27 2,107.57 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9 1.99 22.6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233.14 456.26 2,230.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21.40 1,596.92 -915.34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15.34 万元、1,596.92 万 元和-2,821.40 万元。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包括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和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1-1-335 2.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票据贴现收到的款项 1.73 - - 合计 1.73 - -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 0.00 万元、0.00 万 元和 1.73 万元。公司 2023 年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票据贴现收到的款 项。 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支付使用权资产租赁费 1.99 1.99 22.64 合计 1.99 1.99 22.64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 22.64 万元、1.99 万 元和 1.99 万元。公司报告期内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均为支付的使用权 资产租赁费。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支付的租赁款项计 入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的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项目 2020.12.31 2021.12.31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短期借款 100.00 10.00 - 100.00 - 10.00 应付股利 - - 8,746.28 2,086.28 - 6,660.00 单位:万元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项目 2021.12.31 2022.12.31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短期借款 10.00 5.00 - 10.00 - 5.00 应付股利 6,660.00 - - 444.00 - 6,216.00 单位:万元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项目 2022.12.31 2023.12.31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1-1-336 短期借款 5.00 11.74 - 15.00 - 1.74 应付股利 6,216.00 - - 6,216.00 - - 5.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15.34 万元、 1,596.92 万元和-2,821.40 万元。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主要受股东现金增 资、分配现金股利等项目的影响。 五、 资本性支出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的必要性与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公司新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等。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公司现金流量表科目“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7,541.81 万元、4,309.81 万元和 719.88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不断增长、新品陆续推向市场以及产品下游应用领域 的拓展,为满足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围绕生产线改造、设备购置等投入资本 性支出,有效增强了生产能力和产品竞争力。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及资金需求量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除利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无其他 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 明书“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六、 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 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 增值税 13% 13% 13% 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 分为应交增值税 消费税 - - -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教育费附加 5% 5% 5% (含地方教育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7% 7% 7% 1-1-337 25%、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25%、15% 25%、15% 1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税率 纳税主体名称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15% 15% 15% 如皋市力达轴承有限公司 25% 25% - 具体情况及说明: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 苏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0-2022 年公司实际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2023 年 11 月 6 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GR202332000862)。 公司全资子公司力达轴承成立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3 日。 (二)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取得了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 局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032008076),认 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本公司 2020 年 度至 2022 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2023 年 11 月 6 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 企业复审并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332000862)。 (三) 其他披露事项 无。 七、 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 (一) 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 受影响的报 原政策下的 新政策下的 期间/时点 审批程序 影响金额 更的内容 表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2021 年 1 月 国家统一会 新收入准则 预收款项 70.97 - -70.97 1日 计制度要求 1-1-338 国家统一会 合同负债 - 62.8 62.8 计制度要求 国家统一会 其他流动负 1,453 1,461.16 8.16 计制度要求 债 2021 年 1 国家统一会 存货 5,131.41 5,176.16 44.76 月1日 计制度要求 企业会计准 2021 年 12 国家统一会 则解释第 存货 8,302.37 8,304.52 2.15 月 31 日 计制度要求 15 号 国家统一会 2021 年度 研发费用 1,274.55 1,272.41 -2.15 计制度要求 国家统一会 对报表科目 2021 年 新租赁准则 计制度要求 无影响 2022 年 12 国家统一会 递延所得税 416.6 416.68 0.08 月 31 日 计制度要求 资产 2022 年 12 国家统一会 未分配利润 12,029.41 12,029.49 0.08 月 31 日 企业会计准 计制度要求 则解释第 国家统一会 2022 年度 所得税费用 786.42 786.34 -0.08 16 号:确认 计制度要求 2023 年 12 租赁交易产 国家统一会 递延所得税 490.79 490.93 0.14 月 31 日 生的递延税 计制度要求 资产 2023 年 12 项 国家统一会 未分配利润 16,538.56 16,538.71 0.14 月 31 日 计制度要求 国家统一会 2023 年度 所得税费用 852.00 851.94 -0.06 计制度要求 具体情况及说明: (1)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 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 2020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 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作为承租人,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 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报告期期初 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 1-1-339 〔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 1)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 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 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 2022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 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 15 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 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 金额。该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未履行完 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 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本公司执行该规定对报告期数据 未形成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 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 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 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 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之间 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1-1-340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6 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 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 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 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 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 规定进行调整;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 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 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 3)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 计处理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 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 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 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 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 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 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 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 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 整。 1-1-341 2.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 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 则”)。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 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 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 他相关项目金额,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 受影响的报表 对 2020 年 1 月 1 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审批程序 原因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将与合同相关的已结算 预收账款 -168.38 -168.38 未交付产品相关的预收 政策性变更 合同负债 149.01 149.01 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 无需审批 债。 其他流动负债 19.37 19.37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增加/(减少)): 单位:万元 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预收款项 -70.97 -70.97 合同负债 62.80 62.80 其他流动负债 8.16 8.16 对 2020 年度发生额的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营业成本 411.61 411.61 销售费用 -411.61 -411.61 (2)执行新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 2018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 则”)。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于首次 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 租赁。 1-1-342 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无需要调整的租赁事项,不涉及 2021 年年初报表项目的调整。 (二) 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三) 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八、 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师事务所的审阅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立信会计师对公司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 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4]第 ZK10330 号)。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 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允反映被审阅单位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4 年 1-3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 2、发行人的专项声明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 指引第 1 号》的规定,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了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 财务信息及主要经营状况,提供并披露了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4 年 1-3 月财务报表所载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 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司 2024 年 1-3 月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3、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1-1-343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59,594.92 58,192.96 负债总计 5,956.20 6,064.56 所有者权益合计 53,638.71 52,128.41 (2)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8,553.95 8,601.68 营业利润 1,673.18 1,301.30 利润总额 1,673.55 1,302.31 净利润 1,425.98 1,084.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25.98 1,084.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1,382.63 1,031.10 所有者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7.64 -1,566.87 (3)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3 月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 0.15 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 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51.21 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0.37 小计 51.73 所得税影响额 -8.3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43.35 4、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变动分析 (1)资产质量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59,594.92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2.41%; 负债总额为 5,956.20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1.79%;所有者权益合计 53,638.71 万元, 较上年末增加 2.90%。 1-1-344 (2)经营成果情况 2024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553.95 万元,营业收入基本保持稳定;实现 净利润 1,425.9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1.5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1,382.6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4.09%,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根据 Wind 数 据,2023 年中国轴承钢市场均价较 2022 年同比下降 13.17%,公司钢材采购单价同 比下降 12.80%。 2024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7.64 万元,较上年同期 增加 1,429.23 万元,主要系 2024 年一季度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减少 1,478.70 万元所 致。 (3)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2024 年 1-3 月,公司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 额为 43.35 万元,主要受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变动影 响,公司经营业绩对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重大依赖。 5、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所处行 业的产业政策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经营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等未发 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主要原 材料、主要销售产品、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 判断的重大事项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 重大期后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 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1-345 九、 滚存利润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并上市后的新老 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1-1-346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 募集资金概况 (一)募集资金总量及投资方向 1、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与使用安排 经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本 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 万股,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 比例不低于 25%,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工业车辆专用轴承产能提升项目 16,000.00 6,381.54 智能装备特种轴承研制及产业化项 2 10,000.00 3,988.46 目 合计 26,000.00 10,370.0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取得如皋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如皋市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环评批复。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备案情况 环评批复 皋行审备〔2023〕 皋行审环表复〔2023〕 1 工业车辆专用轴承产能提升项目 832 号 100 号 智能装备特种轴承研制及产业化项 皋行审备〔2023〕 皋行审环表复〔2023〕 2 目 831 号 101 号 如未发生重大的不可预测的市场变化,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将根据 项目实施进度和轻重缓急进行投资。如果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投资需 要,资金缺口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项目所需资金,超出 部分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用途。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 项目需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成前先期进行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 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 2、募集资金运用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3、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对 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1-1-347 轴承是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关键零部件之一,打破国外技术的垄断,对我国工 业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根据轻重缓急投入募投项目的建 设,一方面将有利于增加公司叉车轴承、回转支承产品产能、对产品结构进行丰富 和完善,另一方面将提升公司研发创新实力、提高生产效率、完善公司形象,对业 务的创新创造创意性提升具有积极意义。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和资金管理制度 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在使用募 集资金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一)工业车辆专用轴承产能提升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重点发展以叉车轴承系列(主滚轮、侧滚轮、链轮)、组合滚轮轴承为代 表的高精度、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工业车辆专用轴承。项目达产后,新增工业 车辆专用轴承产能800万套,总体产能达2,100万套;新增年销售收入30,000万元,工 业车辆专用轴承总体销售收入达约60,000万元。本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建设 投资13,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00万元。 公司通过项目的实施,企业轴承产能、自主创新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增强了 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建设地点及备案情况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福寿东路 333 号,本项目已取江苏省如皋市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 2309-320682-89-01-456919。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16,000.00 万元,项目建设期为 15 个月。项目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表 所示: 1-1-348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投资比重 工艺设备及安装 12,296.00 76.85% 预备费 619.00 3.87% 工程项目其他费用 85.00 0.53% 铺底流动资金 3,000.00 18.75% 总投资 16,000.00 100.00% 4、项目必要性 (1)突破核心零部件自主研制瓶颈 目前国内先进、精密的叉车门架专用轴承的研发与制造受材料、加工装备、检 测设备、试验设备、工艺水平等相关因素的受限,其高端产品产业化程度并不高, 制约了叉车的高质量发展,尤其是大吨位、高空作业、特定恶劣环境等场合的叉车 门架轴承目前主要依赖进口轴承,成为制约叉车主机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高质量叉 车在生产制造过程中,为保证叉车的寿命及可靠性,以采购国外叉车轴承产品为 主,国外轴承产品虽有性能优势,但其价格较高,且叉车出现故障时其维修成本较 高。 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及持续性的研发投入,我国叉车行业市场快速发展,国内品 牌产品系列完整性、设计研发流程等技术质量管理方面逐步向国际行业水平看齐, 且性价比高,但要进一步支撑叉车产业未来发展,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轴承等核心零 部件的国产化,进一步增强国产叉车的市场竞争力。因此,进一步加强工业车辆轴 承关键技术攻关,不断提升研发水平,实现轴承这一关键零部件国产化是我国工业 车辆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2)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抢占市场先机 本项目主导产品为叉车轴承系列(主滚轮、侧滚轮、链轮)、组合滚轮轴承为代 表的高精度、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工业车辆专用轴承。突破核心零部件国产化 的瓶颈问题,实现核心零部件的自主制造,既是使命担当,也是市场需求。 一方面,我国工业车辆行业保持中高速增长趋势,公司与多家叉车主机企业保 持长期合作关系,当前公司产能与市场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另一方面,随着全球 各国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伴随着国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推进,工业车辆 的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传统内燃叉车的预期销量逐步缩减,朝向细分化、场景化、 1-1-349 智能化、新能源化迈进,技术创新引领生产要素向中高端集聚,叉车的油电占比结 构持续发生积极变化,未来我国电动叉车比例将持续提升,公司也将适时同步开发 配套轴承,优化产品结构。 公司深耕工业车辆专用轴承行业多年,对行业发展有独到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建立了完善科学的战略规划和决策体系,始终保持着对行业市场的敏锐判断和前瞻 规划。在当前市场趋势和技术趋势下,公司充分认识到工业车辆专用轴承的广阔市 场空间,亟待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提升产能,优化产品结构,牢牢把握行业发展机 遇,争取抢占市场先机。 5、项目可行性 (1)项目产品方向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紧紧围绕我国产业政策发展方向,重点发展以叉车轴承、组合滚轮轴承 为代表的高精度、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工业车辆专用轴承。项目主导产品属于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收录的产品,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 (2)产品规模科学合理 公司在工业车辆行业拥有深厚的技术和客户资源积累,在产品性能和品质可靠 性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为赢得市场机会和订单奠定了坚实基础。根据 国内主机配套市场需求预测分析及产品竞争对手分析,结合项目使用面积、筹资规 模等条件,确定本项目新增工业车辆专用轴承产能 800 万套,总体产能达 2,100 万 套;新增年销售收入 30,000 万元,工业车辆专用轴承总体销售收入达约 60,000 万 元。 (3)项目实施具有可靠的技术保障 公司深耕工业车辆配套轴承行业多年,对行业发展有独到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具有雄厚的原创性核心产品研发能力。公司拥有省级特种轴承(叉车)工程技术研 究 中 心 、 省 级 技 术 中 心 ; 主 导 起 草 行 业 标 准 JB/T7360、 参 与 起 草 国 家 标 准 GB/T6445;拥有 100 项专利、8 项核心技术。公司在特种轴承(叉车)的研发、制 造、检测、试验方面居行业领先水平。 1-1-350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技术研发,已有多项技术 成果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同时,公司拥有强大的技术、工艺、生产团队,大 幅提升了高精尖设备的生产转化能力,具有生产保障能力和全面质量控制优势。因 此,本项目建设具有可靠的技术保障。 (4)项目设计方案合理 项目设计方案认真贯彻高起点建设与市场需求信息、产品开发、工艺装备技术 进步、物流技术、组织机构调整、人员培训和管理创新同步进行,做到以市场定产 品,以产品定工艺,以工艺定装备,立足于高起点、高精度、高效益。设计方案突 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进步,采用国内外先进制造技术、先进工艺装备,完 善产品质量检验和产品模拟实验手段,以先进的工艺装备和良好的生产环境确保产 品质量、性能、稳定性、可靠性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实物质量水平。 项目秉承智能化、绿色化的工厂规划设计理念,注重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 生、消防和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现代化工厂,项目设计方案合 理。 (5)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项目达产后新增年销售收入 30,000 万元,利润总额 4,267 万元,利税总额 5,760 万元,投入产出比 1:2.61,投资回收期 5.0 年。项目投资效益较好。 综上,本项目产品定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实际发展战略,具有高技术含 量、高附加值特点,企业具有可靠的技术保障;项目设计方案合理,工艺技术可 靠;公用设施完善,环保、消防和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健全;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 益和社会效益,因此本项目具备可行性。 6、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工业车辆专用轴承产能提升项目”是公司在现 有的业务基础上,对公司现有业务规模进行的扩大升级。在工业车辆电动化、智能 化发展趋势下,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与市场发展同步,紧紧抓住工业车辆行业 稳步增长的产业机遇期,深耕工业车辆专用轴承领域,做精做强工业车辆专用轴承 业务。在巩固并保持现有优势产品市场地位的同时,通过加快学习、消化、吸收国 1-1-351 内外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工艺,购置先进工艺装备,积极推进设备升级、产能扩充, 依托技术创新,大力研发更多原创型、可进口替代的自主产品。 7、环境保护 (1)环评批复 本项目已取得如皋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环评批复(“皋行审环表复〔2023〕100 号”)。公司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项目环境管理、环境监测以及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各项要求,并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2)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及解决措施 根据对项目工艺流程中各环节产物因素分析,确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 影响的因素有: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如以上污染因素不能得到妥善处理,将 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损害。各类污染物及污染因子情况如下: 类别 主要污染物 主要污染源 废水 COD、悬浮物、石油类 生活污水、生产污水 一般工业固废 生产过程中的工业固废 固废 危险废物 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接头全自动装配线、管路半自动装配线、 噪声 噪声 蒸汽成型机等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噪声 对于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能造成的影响,配套的工程建设、解决措施情况如 下: 项目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生产污 生活污水采用分流排放系统;生产 COD、悬浮物、石 废水 水(如磨削液废水 污水由有资质的专业厂家进行统一 油类 等) 回收处理 塑料废品、金属废 一般固废 外售综合利用 料、废弃试样 废油、废切削液、 固废 危险废物 废有机溶剂、废试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剂瓶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环卫所统一处置 噪声源主要为接头全自动装配线、管路 噪声源均设置在建筑物内,合理布 噪声 半自动装配线、蒸汽成型机等生产设备 局车间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 及辅助设施,噪声源强≤85dB(A) (3)资金投入情况 1-1-352 本项目总投资 16,00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40.00 万元,占总投资的 0.25%, 本项目系在现有厂房中新增产能,已配套相关环保设备,故本项目新增环保投资金 额相对较小。 8、项目实施和进度安排 本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即开展初步设计、施工设计、设备选型、招标订 货。设备到厂后,立即开始安装、调试、试生产及正式投产,直至项目竣工验收。 本项目起点年份是 2023 年,项目建设期为 15 个月,到 2024 年底完成项目所有 建设工作并投入试生产。项目实施计划见下表。 第一年(T+0) 第二年(T+1) 工作内容 Q1 Q2 Q3 Q4 Q5 Q6 Q7 Q8 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施工招标 土建、公用系统施工 新设备调研、招标、 订货、安装调试 人员培训 试运行、试生产 项目验收 (二)智能装备特种轴承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重点发展以工业机器人转盘轴承为代表的高精度、高技术含量、高附加 值的智能装备特种轴承。项目达产后,新增智能装备特种轴承产能25万套,总体产 能达约40万套;新增年销售收入15,000万元,智能装备特种轴承总体销售收入达约 18,000万元。本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5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500万元。 本项目的实施可以进一步增加公司在智能装备特种轴承生产制造和研发领域的 整体实力和水平,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本项目是公司发展战略的关键环节,是 实现企业长远发展战略的重要步骤,同时也是公司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发展的重点 项目。 1-1-353 2、建设地点及备案情况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福寿东路 333 号,本项目已取江苏省如皋市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 2309-320682-89-01-325582。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10,000.00 万元,项目建设期为 15 个月。项目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表 所示: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投资比重 工艺设备及安装 8,056.80 80.57% 预备费 403.20 4.03% 工程项目其他费用 40.00 0.40% 铺底流动资金 1,500.00 15.00% 总投资 10,000.00 100.00% 4、项目必要性 (1)智能装备发展的需要 工业机器人是智能制造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与焊接、切割、搬运上下料、 涂层与封胶、装配及拆卸等生产制造工艺相结合,广泛用于汽车、3C、金属加工、 食品饮料、航空航天等行业。 目前,工业机器人已经在汽车、金属制品、电子、橡胶等行业得到了广泛的应 用。随着工业机器人的应用场景越来越广泛,苛刻的生产环境对机器人的体积、重 量、灵活度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机器人由于易用性、稳定性及智能水平的限 制,在执行加工任务时,通常需要远离人类,在保护围栏或者其它屏障之后操作, 以避免人类受到伤害,这极大限制了工业机器人的应用效果。而目前,更轻、更柔 软、对外部动力依赖程度更低的协作机器人的发展,使人机协作的效率得以提升, 能够适应柔性化生产的要求。目前,因协作机器人部署成本低、灵活性强、安全性 好等特性,可更好地满足新兴行业的需求,人机协作在制造领域的重要性不断提 升。 随着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智能生产、智能装备不断发展和渗透,以工业机器 人为代表的智能装备对于专用轴承的需求将进一步扩大。 1-1-354 (2)把握智能制造历史机遇的必然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长期保持较快发展,发展成就举世瞩目,制造业规模 不断扩大,中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工厂和世界制造业第一大国。但也存在制造 业产业结构不平衡、劳动生产率、高级化程度不够,低端无效供给过剩与高端有效 供给不足,缺少世界一流制造企业,制造业大而不强等较为突出的问题。 当前,制造业以信息化、智能化、服务化为特征的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方兴 未艾,全球制造业正在发生颠覆性变革,这为我国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提供 了难得的历史机遇。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劳动力成本逐渐上 升,制造业的低成本优势正在减弱。发达国家纷纷推出再工业化战略之际,我国及 时推出《中国制造 2025》强国战略,明确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走创新发展之路, 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 的智能化水平。 按照《中国制造 2025》的总体部署和我国轴承行业的实际情况,“十四五”时期 将是我国轴承行业进行智能化建设的关键时期。 (3)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轴承作为关键核心零部件,是实现《中国制造 2025》战略的重要支撑,是实现 工业产品国产化的必要条件。轴承行业通过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等技术的应 用,在智能制造的引领下实现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助力我国从轴承大国 向轴承强国转型。未来国内轴承生产要通过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绿色发展等方 式,聚焦于产品、技术、企业管理等方面能力的持续提升,力争做大做强。 本项目采用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一体的现代化技术,实现工厂的管 理、生产及办公自动化,扩大、延伸和部分地取代操作者在制造过程中的作用,达 到加强及规范企业管理、减少工作失误、堵塞各种漏洞、提高工作效率、进行安全 生产、提供决策参考、拓宽国内外市场的目的。 本项目智能化制造具有设备互联、广泛使用管理软件、充分结合精益生产理 念、实现柔性自动化、注重绿色生产、信息流实时反馈等特点,呈现少人化和人机 协作的工厂。本项目的实施可以进一步增加公司在智能装备特种轴承生产制造和研 1-1-355 发领域的整体实力和水平,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本项目是公司发展战略的关键 环节,是实现企业长远发展战略的重要步骤,同时也是公司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发 展的重点项目,项目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5、项目可行性 (1)项目产品方向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紧紧围绕我国产业政策发展方向,重点发展以工业机器人转盘轴承为代 表的高精度、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智能装备特种轴承。项目主导产品既属于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收录的产品,也是《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 年本,征求意见稿)》鼓励发展的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产品规模科学合理 根据国内主机配套市场需求预测分析及产品竞争对手分析,结合项目使用面 积、筹资规模等条件,公司确定本项目年产智能装备特种轴承 25 万套,实现年销售 收入 15,000 万元。本项目不但有可靠的市场保障,而且企业各生产要素得到合理配 置,达到竞争经济规模。 (3)项目实施具有可靠的技术保障 公司专注智能装备特种轴承行业多年,对行业发展有独到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具有雄厚的原创性核心产品研发能力。公司紧盯国外先进的设计理念,是国内首批 定点生产叉车门架滚动轴承企业,国家首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第六批 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技术研发,拥 100 项专利、8 项核心技术,已有多项技术成果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同时,公 司拥有强大的技术、工艺、生产团队,大幅提升了高精尖设备的生产转化能力,具 备生产保障能力和全面质量控制优势。因此,本项目对以工业机器人转盘轴承为代 表的高精度、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智能装备特种轴承进行研制及产业化,具有 可靠的技术保障。 (4)项目设计方案合理 项目设计方案认真贯彻高起点建设与市场需求信息、产品开发、工艺装备技术 进步、物流技术、组织机构调整、人员培训和管理创新同步进行,做到以市场定产 1-1-356 品,以产品定工艺,以工艺定装备,立足于高起点、高精度、高效益。设计方案突 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进步,采用国内外先进制造技术、先进工艺装备,完 善产品质量检验和产品模拟实验手段,以先进的工艺装备和良好的生产环境确保产 品质量、性能、稳定性、可靠性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实物质量水平。 项目秉承智能化、绿色化的工厂规划设计理念,注重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 生、消防和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现代化工厂,项目设计方案合 理。 (5)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项目达产后实现销售收入 15,000 万元,利润总额 2,560 万元,利税总额 3,391 万 元,投入产出比 1:1.98,投资回收期 5.2 年。投资效益较好。 本项目产品定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实际发展战略,具有高技术含量、高 附加值特点,企业具有可靠的技术保障;项目设计方案合理,工艺技术可靠;公用 设施完善,环保、消防和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健全;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 效益,因此本项目可行。 6、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智能装备特种轴承研制及产业化项目”是公司 对自身现有业务结构的补充。目前,公司产品结构中,主要是应用于叉车门架系统 的叉车轴承,回转支承的产能及产销量较低,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公司将逐步 加大以工业机器人回转支承为代表的高精度、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回转支承的研 发和制造,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全面塑造竞争新优势。 7、环境保护 (1)环评批复 本项目已取得如皋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环评批复(“皋行审环表复〔2023〕101 号”)。公司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项目环境管理、环境监测以及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各项要求,并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2)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及解决措施 1-1-357 根据对项目工艺流程中各环节产物因素分析,确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 影响的因素有: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如以上污染因素不能得到妥善处理,将 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损害。各类污染物及污染因子情况如下: 类别 主要污染物 主要污染源 废水 COD、悬浮物、石油类 生活污水、生产污水 一般工业固废 生产过程中的工业固废 固废 危险废物 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接头全自动装配线、管路半自动装配线、 噪声 噪声 蒸汽成型机等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噪声 对于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能造成的影响,配套的工程建设、解决措施情况如 下: 项目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采用分流排放系统;生产 生活污水、生产污水 COD、悬浮物、石 废水 污水由有资质的专业厂家进行统一 (如磨削液废水等) 油类 回收处理 塑料废品、金属废 一般固废 外售综合利用 料、废弃试样 废油、废切削液、 固废 危险废物 废有机溶剂、废试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剂瓶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环卫所统一处置 噪声源主要为接头全自动装配线、管路半自 噪声源均设置在建筑物内,合理布 噪声 动装配线、蒸汽成型机等生产设备及辅助设 局车间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 施,噪声源强≤85dB(A) (3)资金投入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 10,00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45.00 万元,占总投资的 0.45%, 本项目系在现有厂房中新增产能,已配套相关环保设备,故本项目新增环保投资金 额相对较小。 8、项目实施和进度安排 本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即开展初步设计、施工设计、设备选型、招标订 货。设备到厂后,立即开始安装、调试、试生产及正式投产,直至项目竣工验收。 本项目起点年份是 2023 年,项目建设期为 15 个月,到 2024 年底完成项目所有 建设工作并投入试生产。项目实施计划见下表。 1-1-358 第一年(T+0) 第二年(T+1) 工作内容 Q1 Q2 Q3 Q4 Q5 Q6 Q7 Q8 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施工招标 土建、公用系统施工 新设备调研、招标、 订货、安装调试 人员培训 试运行、试生产 项目验收 三、 历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自公司挂牌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进行了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如下: (一)股票定向发行基本情况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 情况”之“(八)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含本金和利息) 34,008,275.82 元,累计取得募集资金利息 9,368.22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0.00 元, 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四、 其他事项 无。 1-1-359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尚未盈利企业 不适用。 二、 对外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 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六、 其他事项 无。 1-1-360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权益保护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的总则、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信息披露的管理、信息披露的内容、应当披露的交易、其他信息披露安排、信息传 递和披露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的责任划分及保密措施等事项作了具体约定。 其中: 1、定期报告披露程序 (1)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时编制定期报告 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董事审阅; (3)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 (4)监事会负责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 (5)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 2、临时报告披露程序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的重大信息应当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 并同时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敦促董 事会秘书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2)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当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与本部门、下属 公司相关的重大信息; (3)对外签署的涉及重大信息的合同、意向书、备忘录等文件在签署前应当知 会董事会秘书,并经董事会秘书确认,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确认的,应当在相关文 件签署后立即报送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4)上述事项发生重大进展或变化的,相关人员应及时报告董事长或董事会秘 书,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1-1-361 (5)公司重大信息的临时公告文稿由信息披露部门负责草拟,董事会秘书负责 审核,临时公告应当及时通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 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 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 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 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电话号码为:0513- 80311135,传真号码:0513-87650301。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总则、投资者关系 管理的内容和方式、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等事项作了具体约定。其中: 1、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1)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 悉,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2)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3)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4)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5)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改善公司治理。 2、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 的其他相关信息; (2)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北京证 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 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 1-1-362 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3)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为中 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保证相关沟通渠道的畅通,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 露; (4)诚实信用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 传和误导; (5)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 率,降低沟通成本; (6)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3、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方式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股东大 会、分析师会议或说明会、一对一沟通、电话咨询、现场参观、路演、公司网站、 邮寄资料、媒体采访和报道、广告或其他宣传资料和问卷调查等。 二、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并上市后的新老 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 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1-363 2)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的前提下,公 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能力; 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利润分配形式及期间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2)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可进行一次股利分配,通常可由年度 股东大会上审议上一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 现金分红,由董事会提出并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 正值,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原则上每年 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且优先采取现金分配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单一年度以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在公司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时,公司可以 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 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1-1-364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交易涉 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包括 10%)的事项。 (5)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取股 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 素。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将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 具体方案。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尤其现金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 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 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但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独 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审核意见。 利润分配预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一)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二)公司分配股利应坚持以下原则: 1-1-365 1. 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2. 兼顾 公司长期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3. 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三)公司可以 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与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相比,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利 润分配形式及期间、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股票股利分配 条件等事项,加强了对投资者的利益保护。 三、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 施细则》等制度,建立健全了股东投票机制。 (一)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或者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 担任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 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 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对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的相关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四)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 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征集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 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1-1-366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一、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徐群生 吉祝安 徐飞 顾勤 陈宝国 吴来林 谷正芬 夏泽涵 邓四二 全体监事签名: 赵小林 杨小兵 何捷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徐明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67 二、 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 如皋万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徐群生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68 三、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 徐群生 徐飞 徐明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69 四、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姜志堂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建飞 周伟 法定代表人签名: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70 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名: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71 五、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 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秦桂森 黄雨桑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徐晨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年 月 日 1-1-372 六、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 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 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 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 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内容无异 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名:张琦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名:张宇旭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签名: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公章) 二〇 年 月 日 1-1-373 七、 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 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周汝寅 周高丰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龚 波 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74 八、 其他声明 □适用 √不适用 1-1-375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 (七)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九)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三、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1、发行人: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福寿东路 333 号 电话:0513-80311135 传真:0513-87650301 联系人:吴来林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22 楼 2206 室 联系电话:021-68801573 1-1-376 传真:021-68801551 联系人:黄建飞、周伟 1-1-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