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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安银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5-03-1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平安银行深入推动转型
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维护股东和员工利益、保障本行长期稳健发展为核心目标,
把贯彻落实国家经济金融决策部署和监管政策作为重要监督方向,注重资源整合和监
督实效,扎实开展监督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为助推全
行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规范扎实履职,持续提升监督效能

    一是做好常规履职监督。全面、深入参与“三会一层”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全年
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5 次,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5 次,审议通过 17 项议案;监事现场
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各类会议共 20 次,其中股东大会 1 次、董事会会议 5 次、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 14 次;组织分行调研和专题调研 1 次;向董事会和管理层发出风险提示
或监督意见 10 条。监事代表还参加或列席全行经营工作会议、条线工作检视会议,各
类专业委员会会议等,通过列席会议、听取汇报、调阅文件、跟踪数据、专项检查等
多种方式,全面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客户、员工、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合法权益。
    二是认真审核定期报告。定期听取经营情况和外部机构审计情况汇报,认真审核
定期报告、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核实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关注预算执行、财务状况、风险预警、分配激励等重要事项,依法依规对定期
报告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合规性、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三是有效开展履职监督和评价。监事会结合监管制度和实践情况,持续完善董监
高履职评价机制,优化评价标准和实施方案、丰富评价信息和履职档案,围绕董监事
参会、调研、发言、沟通等履职信息,以及高管绩效达成及履行忠实、勤勉义务情况,
组织完成了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管的履职评价工作。评价过程中,监事会注重与
各方的沟通协调,充分听取内外部评价意见,全面落实自评、互评、他评等环节工作,
客观公正发表履职评价意见,有效促进公司治理的科学制衡和董监高的履职效能提升。
年度履职评价情况,均按要求向监管部门和股东大会进行了报告。
    (二)注重联动协同,拓宽监督广度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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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发挥公司治理合力。监事会注重与董事会、管理层的日常沟通和交流,监事
代表全面参加管理层的党委委员会议和执行委员会会议,实时掌握管理动态和经营信
息,加强对“三重一大”及日常经营管理的决策和执行监督;重点围绕战略规划、风
险内控、财务管理、公司治理及利益相关者权益,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贯彻国家重要
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落实金融监管要求和公司治理规定等情况,强化实质监督;监
事会还定期向董事会和管理层通报监督动态,发出监督提示和管理建议。此外,监事
会还与董事会联合开展了个别分行的调研和座谈等活动。
    二是整合内部监督资源。监事会借助“大内控”资源,加强与二、三道防线的联
动和协同,通过对稽核监察和合规案防的工作督导,有效延伸监督触点和监督广度深
度。年度内通过指导内审方向和合规案防专题,重点加强了对公房地产授信、绿色金
融、并购贷款业务开展情况、绩效与薪酬管理、征信合规与信息安全管理、负债质量
管理、信息科技管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方面的监督。同时,通过参加处罚委员
会工作,强化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和问责监督。
    三是保持与外部监督主体联动。监事会与外审建立了定期沟通机制,按季召开审
计沟通会议,及时获取审计发现和风险信息,听取外审意见。同时,监事会重视各级
监管意见,及时掌握监管检查发现及监管处罚情况,提出加大整改工作推进力度、加
强整改过程管理、注重根源治理、做到标本兼治的监督提示意见,确保整改成效。
    (三)强化党建引领,深入参与巡检监督
    一是突出党的领导。将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前置党委会研究监
事遴选和任免事项,并探索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的履职情况,作为对兼任
党委班子成员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保障党委决策在公司治
理层面的有效落实,并促进党委会与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信息沟通,确保党组织的
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发挥。
    二是继续参与巡检监督。2024 年,监事会继续保持与党委、纪委的协同和联动,
促进党纪监督与监事会监督有机融合,形成监督合力。监事代表深度参与了由总行纪
委牵头开展的年度巡检工作,重点了解和检视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的风险管理情况、
内控合规状况、战略执行效果等,同时关注干部培养、团队建设、员工稳定性等问题,
突出"党建引领、改革落地、作风转变、合规经营"的巡检监督目标,全年共参与对 8
家分行、3 家总行管理部门的巡检监督,参与发出巡检监督意见 8 份,并推动监督意见
和存在问题的系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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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监事会运作质效
    一是持续优化监督机制。监事会在不断总结监督实践的基础上,持续优化监事会
运作机制和制度体系,丰富并畅顺信息收集渠道,信息质量和时效不断提升,运作程
序更加科学规范,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得到保障。
    二是巩固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培训和交流,积极学习了解相关领域内国家政策与
前沿知识,及时掌握监管动态和同业信息;组织全体监事围绕银行业主要政策法规内
容解读、反洗钱、贸易合法合规管理等领域,多次开展线上培训交流,不断提升专业
素质和履职能力;与同业开展工作交流,探索和丰富监事会工作实践。
    三是继续做好履职支持。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实时传递工作动态和信息交流,做
好监事履职的服务支持工作。

    2025 年,监事会将继续坚定围绕全行转型发展大局,坚持以监督护航经营发展,
积极发挥监督作用,推进全行实现转型进阶和高质量发展。
    二、监事会成员履行职责情况
    2024 年,监事会成员严格遵照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
合规履行监督职责。全年,监事依规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各专门
委员会会议,会议出席率和在本行工作时间符合履职要求。工作中,各位监事积极主
动参与各项巡检及调研工作,充分发挥在金融、法律、会计、管理等领域的专业知识
和从业经验,对本行的经营发展和风险管控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促进
本行转型发展、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监事会监督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本行依法运作情况
    2024 年度本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未发现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行
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报告真实情况
    本行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审计准则进
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
规定,未发现报告内容存在失实、歪曲或重大缺陷的情况。
    (三)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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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收购、出售资产中有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本行
资产流失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关于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监事会没有发现违背公允性原则或损害本行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
    (五)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报告和议案没有异议,董事会认
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
    (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本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对报告没有异议,同意
董事会对本行内控制度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说明。
    (七)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本行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议,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
行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
    (八)对本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本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本行能够按照
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
行股份的情况。
    除以上事项外,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其他有关事项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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