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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安银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2025-03-15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2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 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十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本议案须提交本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2024 年度,本行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425.86 亿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人民币 2,391.64 亿元。本行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
币 445.08 亿元,扣除 2024 年发放的“平银优 01”优先股股息人民币 8.74 亿元
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人民币 19.75 亿元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普通股
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 416.59 亿元。依据上述利润情况及国家有关规定,本行 2024
年度作如下利润分配:
    1、本行法定盈余公积余额已超过股本的 50%,暂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按照期末风险资产余额的 1.5%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计人民币 0.65
亿元。
    经上述利润分配,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一般风险准备为人民币
652.98 亿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 2,390.99 亿元。
    3、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本行业务可
持续发展等因素,除上述法定利润分配外,拟以本行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
本 19,405,918,198 股为基数,2024 年全年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08 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7.99 亿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普
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8.32%,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为 26.51%。其中:2024 年中期已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46 元(含税),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7.74 亿元;2024 年末期拟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62 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0.25 亿元。
    在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若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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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本行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2026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本行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11,799      13,953         5,531

 回购注销总额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508      46,455        45,51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43,60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39,099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31,28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45,49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31,283
 销总额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本行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其中:本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2022-2024 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312.83
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
的 30%。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行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 30%,主要考虑因素如下:
    1、加强内生资本积累。2024 年,我国宏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持续回
升向好但基础仍待巩固。商业银行在服务实体经济的过程中,面临息差收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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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信贷需求不足等挑战。本行需加强内生资本积累,以应对外部环境挑战,提升
抵御风险能力。
    2、满足资本监管要求。近年来监管机构发布的《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
规定(试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规定,均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和
资本充足水平提出更高要求。2024 年末,本集团(本行及全资子公司平安理财
有限责任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12%,较上年末下降 0.10 个百分点。本行
需加强资本储备,以更好地适应资本监管改革,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3、保障业务稳健发展。本行将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持续深化
战略转型,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本行需考虑业务发展和战略实施的资
本需求,以推动各项业务高质量发展。
    综上,本行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已充分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本需求等因素,兼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与股东综合回报。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本行加强资本积累,支持业务发展和战
略实施。本行将坚持“零售做强、对公做精、同业做专”战略方针,强化风险管
理,推进业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持续为股东创造投资回报。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交本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时,本行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定,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投资者投票提供便利。
    四、备查文件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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