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15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暨权益变动触及 1%的公告 本次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盛虹石化”)、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苏州”) (以上合称“本次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 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 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计划自 2024 年 11 月 14 日起 6 个月 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本次合计增持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其中:盛虹科技本次增持金 额不低于人民币 8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盛虹石化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 人民币 6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盛虹苏州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 本次增持主体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2 月 2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32,224,442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 例 的 2%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2 月 2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 司股份比例达到 2%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收到本次增持主体联合出具的《关于合计增持上 市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本次增持主体于 2025 年 2 月 22 日至 2025 年 2 月 1 2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5,635,301 股, 占公司总股本(以 2025 年 2 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 6,611,222,758 股为计算基数, 下同)比例的 0.24%。本次增持后,公司控股股东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 石化、盛虹苏州、连云港博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虹实业”)、朱红梅、 朱红娟、朱敏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363,406,93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66%,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增持主体将继续 实施增持计划。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苏州吴江区盛泽纺织科技示范园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港前大道 399 号 3 号倒班楼 407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 住所 大道东 409 号苏州国际金融中心 1 幢 5205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2 月 22 日至 2025 年 2 月 26 日 股票简称 东方盛虹 股票代码 000301 变动类型(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B 股等) A股 15,635,301 0.24% 合 计 15,635,301 0.2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式(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股东投资款 □ 资金来源(可多 其他 □(请注明) 选) 不涉及资金来源 □ 2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盛虹科技 2,833,759,624 42.86% 2,833,759,624 42.86% 盛虹石化 1,096,464,602 16.58% 1,101,040,603 16.65% 盛虹苏州 357,451,663 5.41% 368,510,963 5.57% 博虹实业 59,123,847 0.89% 59,123,847 0.89% 朱红梅 861,800 861,800 朱红娟 62,600 0.01% 62,600 0.01% 朱敏娟 47,500 47,500 合计持有股份 4,347,771,636 65.76% 4,363,406,937 66.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4,347,771,636 65.76% 4,363,406,937 66.00% 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00% 0 0.00% 份 注 1:公司发行的 GDR 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瑞士时间)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上 盛虹科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包括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产品持有的 5,540,000 份 GDR(代表 55,400,000 股公司 A 股股票)以及通过收益互换合约以收益互 换的形式持有 2,770,000 份 GDR(代表 27,700,000 股公司 A 股股票)的收益权。 注 2:表中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以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 本次变动是否为 告》(公告编号:2024-073),公司控股股东盛虹科技及 履行已作出的承 其一致行动人盛虹石化、盛虹苏州计划自 2024 年 11 月 14 诺、意向、计划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增持公司 A 股股份,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 3 本次变动是否存 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 是□ 否 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 第六十三条的规 定,是否存在不 是□ 否 得行使表决权的 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 是 否□ 盛虹科技、盛虹石化、盛虹苏州合计持股超过公司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 已发行股份的 50%,本次增持计划属于继续增加盛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虹科技、盛虹石化、盛虹苏州在公司拥有的权益且 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 盛虹科技、盛虹石化、盛虹苏州承诺:在增持实施 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 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 承诺 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2 月 26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