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1-08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5-005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障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
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隅集团)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财务资助,
期限不超过一年(自办理借款之日起计算),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的 LPR 贷款市场报价。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需要向金隅集团申请财务资助,
可提前还款。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
担保。
金隅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接受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宇先生、朱岩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
表决,由其他四位董事表决,表决结果为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次接受金隅集团财务资助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鉴于接受控股股东金隅集团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利率不
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0 条免于将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的规定,经公司申请,深交所同意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免于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或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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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3952840Y
法定代表人:姜英武
注册资本:1,067,777.1134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
性演出);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销售自产产品;制
造建筑材料、家具、建筑五金;木材加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 2006 年 04 月 05 日前为内资企业,于 2006 年
04 月 05 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主要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金隅集团 45.26%股
份,为其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金隅集团总资产为 26,967,913.92 万元,
归母净资产为 7,300,702.54 万元,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795,567.96
万元,归母净利润为 2,526.28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27,023,951.61 万元,归母净
资产为 7,447,328.62 万元,2024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7,703,655.39 万
元,归母净利润为-43,654.48 万元(未经审计)。
4.关联关系:金隅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相关规定,金隅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金隅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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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隅集团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财务
资助,期限不超过一年(自办理借款之日起计算),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 LPR 贷款市场报价。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需要向金隅集团申请财
务资助,按照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可以提前还款。本次财务资助无需
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平等协商,金隅集团对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的利率不高于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 LPR 市场报价,具体以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系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LPR 市场报价确定,定价
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金隅集团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利率公允,且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能够更好地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满足经营资
金需求。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金隅集团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金隅集团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
余额为 50,476 万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金隅集团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更好地支持公司
经营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其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LPR 贷
款市场报价,定价公允合理,且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
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
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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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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