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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虹华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5-02-22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5-005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姚辉军先生、
     总工程师何成志先生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
     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披露相关增
     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2)。
           2.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增持前                       本次增持公          增持后
                                               本次增持公
                                                               司股票的成
姓   名        职   务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司 股 票 数 量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交均价(元/
                             (股)     比例   (股)                        (股)         比例
                                                                  股)

姚辉军        副总经理      142,800    0.02%      39,700          7.15       182,500      0.03%

何成志        总工程师      198,300    0.03%      28,200          7.15       226,500      0.03%

          3.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主体承诺:自当次增持完成之日起计,三年内不通过任何方式
     减持股票,同时,还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
安排。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
有关情况,并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