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2024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2025-01-02
2024 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七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
相结合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7 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7 位。全体独
立董事共同推举一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
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2024 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
杨继林 李齐放 付 鸣
刘信光 赵 阳 郑春美
李 强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