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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润: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期权回购协议》的公告2025-02-06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ST 中润               公告编号:2025-007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期权回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1年6月28日,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金属流协议并由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VATUKOULA GOLD MINES PTE LIMITED(中文名称:斐济瓦

图科拉金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瓦图科拉”或“瓦矿”、“VGML”)为满足矿山扩建等资金

需求于2021年06月28日与 SANDSTORM GOLD LTD.(中文名称:沙暴黄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沙暴黄金”)签署了《黄金买卖协议》(包含附件《净冶炼所得(NSR)权益金协议》,

统称“金属流协议”)。

    沙暴黄金向VGML支付3000万美元(“预付款”),取得VGML全资持有的位于斐济的三处开

采矿权未来产出黄金的特定金属流权益,还包括三处探矿权的净冶炼所得权益金。在上述

金属流权益框架下,在40年的协议期间内,VGML需要在该次交易完成交割后的72个月内,

向沙暴黄金交付25,920盎司黄金。72个月后,VGML需要按月向沙暴黄金交付金属流目标矿

区内黄金产量的2.9%,若VGML在金属流目标矿区内黄金产量超过10万盎司之后,就超出部

分交付2.55%的黄金。在VGML交付黄金时,沙暴黄金应当按照VGML交付黄金时国际市场现货

金价的20%支付现金给VGML。在上述净冶炼权益金权益框架下,VGML需要将三处勘探权未来

形成的净冶炼收入的1%支付给沙暴黄金。英国瓦图科拉金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VGM”)

和Koula Mining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Koula”)为沙暴黄金享有的金属流权益和

净冶炼权益金权益提供担保,质押持有的VGML和Koula全部股权,VGML和Koula各自抵质押

全部资产(包括VGML持有的采矿权、探矿权和动产,Koula持有的与VGML相关的不动产)。

详细情况请参见2021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金属流协议并由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

司金属流交易进展暨拟签署相关承诺文件的议案》,同意对担保公司进行调整,并在固定交

金总量不变的情况下,调整每月的交金数量等相关事宜。详细情况请参见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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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金属流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2022年11月,VGML与沙暴黄金签署《修订协议》,将《黄金买卖协议》约定的预付款

3000万美元调整为1410万美元;约定2022年10月至2027年6月期间黄金固定交付量为11,022

盎司;《黄金买卖协议》约定的72个月后,瓦矿需要按月向沙暴黄金交付金属流目标矿区内

黄金产量的1.363%,若在金属流目标矿区内黄金产量超过10万盎司,瓦矿就超出部分交付

1.199%的黄金;将《净冶炼所得(NSR)权益金协议》中VGML需要支付的权益金为VGML享有份

额净冶炼收益的1%修订为0.47%。详细情况请参见2022年11月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

签署修订协议暨金属流协议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现根据VGML的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要求,并结合目前黄金行业的发展趋势,VGML

拟与沙暴黄金签署《期权回购协议》,拟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VGML向沙暴黄金支付1400万

美元,终止《黄金买卖协议》和《净冶炼所得(NSR)权益金协议》。

    2025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

司拟签署<期权回购协议>的议案》,同意VGML与沙暴黄金签署《期权回购协议》,终止《黄

金买卖协议》和《净冶炼所得(NSR)权益金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VGML签署本次交易事

宜的相关协议、文件并支付办理上述协议可能产生的税费等相关费用。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4年修订)》第6.1.4条“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于按照

本规则第6.1.3条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本规则第6.1.3条第一款第四项或者第六项标准,且上市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0.05元。”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每股收益为0.01

元,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双方情况

    (一)沙暴黄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Sandstorm Gold Ltd., 中文名称:沙暴黄金有限公司

    2. 成立时间:2007年3月23日

    3. 注册地址: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位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

哥市布勒德街400号1400室,邮编V6C 3A6(英文注册地址:Suite 1400, 400 Burrard

Street, Vancouver, British Columbia V6C 3A6)。

    4. 沙暴黄金在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交易代码 SSL)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代

码SAND)上市。截止2025年1月21日收盘时,沙暴黄金的市值约为16.99亿美元。

    5. 沙暴黄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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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斐济瓦图科拉金矿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VATUKOULA GOLD MINES PTE LIMITED,中文名称:斐济瓦图科拉金矿有

限公司

    2. 成立时间:1934年9月21日

    3. 注册地址:注册办事处位于 Loloma Road, Vatukoula, Rakiraki, Fiji。

    4. 注册资本: 4,000,000.00斐济元

    5. VGML为公司控股子公司Vatukoula Gold Mines Limited 的全资子公司。

    6. VGML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79,384.31                  85,528.16

             负债总额               139,740.78                  150,311.50

              净资产                -60,356.47                  -64,783.34

             营业收入                24,104.34                  15,123.36

              净利润                 -8,921.78                  -5,001.97


    三、拟签署的《期权回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买方:沙暴黄金有限公司(以下称“买方”)

    卖方:斐济瓦图科拉金矿有限公司(以下称“卖方”)

    2、回购期权

    2.1 “买方”特此授予“卖方”在满足本“期权回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限制和本协议

第2条规定义务的前提下,终止“黄金买卖协议”和“NSR权益金协议”(包括根据“黄金买

卖协议”和“NSR权益金协议”应承担的所有债务、责任和义务)的权利和期权。

    2.2 “期权”应于下述日期被授予并开始、且在该日期之前不得行使:“卖方”在2025

年1月28日或之前的某个“工作日”(赋权日),支付或安排他人支付$4,000,000(四百万美

元)(赋权付款额)。如果“卖方”或他人未在2025年1月28日或之前支付“赋权付款额”,

则本“期权回购协议”应终止。如果“卖方”或他人在2025年1月28日或之前向“买方”支

付了“赋权付款额”,则“期权”应在以下日期中发生较早者终止:(i)“卖方”根据本

“期权回购协议”的条款行使“期权”之日;(ii)2025年3月14日(从“赋权日”开始到

上述(i)和(ii)中较早发生日期为止的期间,称为“期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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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卖方”可以随时在“期权期”内通过向“买方”支付(或安排他人向“买方”

支付)10,000,000美元(“期权付款金额”)以行使“期权”。

    2.4 截止到“期权期”届满为止,如果“卖方”或其他人支付了“赋权付款额”、但未

支付“期权付款金额”,则“卖方”将丧失“赋权付款额”。

    2.5 如果“期权”已根据第2.2条的要求授予并开始,则“卖方”无需向“买方”出售

和交付按要求应在“期权期”内出售和交付的“固定交货量”。如果“卖方”在“期权期”

内未行使“期权”,则:(i)“期权期”内应交付的所有“固定交货量”应在“期权期”届

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立即到期,应由“卖方”交付给“买方”;(ii)如果未能在“期权期”

届满后第一工作日交付该“固定交货量”,则构成“黄金买卖协议”下的“卖方违约事件”

且不适用补救期。

    3、期权的行使

    3.1 如果(a)已根据第2.2条授予“期权”,且(b)“卖方”已经根据第2.3条向“买方”

全额支付(或安排支付)了“期权付款金额”,则自“期权付款金额”支付之日(下称“行

权日”)起:“黄金买卖协议”以及其项下的所有债务、责任和义务(包括出售和交付“固

定交货量”以及等于“应付款黄金”的“精炼黄金”的义务)终止;“NSR权益金协议”以

及其项下的所有债务、责任和义务(包括支付“权益金”[定义参见“NSR权益金协议”]的

义务)终止;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卖方”于2021年12月17日向“买方”提供的

“扩建计划资金承诺”(简称“扩建计划资金承诺”)终止。

    3.2 “行权日”以后,“买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步骤和行动(成本和费用由“卖方”独

自承担)解除、免除、终止针对“担保物”的“买方担保”。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关于固定黄金返还期的义务(截至到2027年6月30日),VGML已根据黄金买卖协议约定

履行部分返金量,到2027年6月尚需向沙暴黄金交金9240盎司,双方商谈一致同意固定交金

量部分作价1100万美元。固定交金义务履行完毕后,VGML应自2027年7月1日起每月向沙暴

交付生产黄金数量的1.363%,且如果将三处探矿权成功开发新的生产矿山,沙暴黄金有权

收取VGML享有份额净冶炼收益的0.47%,该两项义务并无终止期限。VGML及沙暴黄金协商一

致同意按照目前开采量(2万盎司/年)将未来的可变交金义务及勘探成功后沙暴黄金可获

得的净冶炼权益金利益综合作价300万美元,即,若签订《期权回购协议》后,VGML将直接

向沙暴黄金支付现金货币,以总额1400万美元(包含400万美元赋权付款额及1000万美元期

权付款金额)回购终止《黄金买卖协议》等的期权。相关交易金额合理,符合VGML及上市

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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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经过VGML管理层的努力现与沙暴黄金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一致同意本次签署《期权回

购协议》,VGML以1400万美元(包含400万美元赋权付款额及1000万美元期权付款金额)回

购《黄金买卖协议》等的期权,终止《黄金买卖协议》等相关协议。本次交易实质上是以

1400万美元的对价一次性履行完毕VGML与沙暴黄金之间的黄金买卖协议及NSR权益金协议,

使得VGML能够以较低的对价一次性支付完毕对沙暴黄金的后续债务,并可以解除《黄金买

卖协议》项下VGML需要履行的所有担保义务,是调整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的有力

举措,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本次提前终止《黄金买卖协议》等相关协议,预计影响公司冲回多计提的财务费用约

人民币950万元。具体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1、如果 VGML 在 2025 年 1 月 28 日前无法完成 400 万美元赋权付款额的支付,将导致

期权创设失败的风险。

   2、如果 VGML 支付完毕 400 万美元赋权付款额后无法按约支付 1000 万美元的期权付款

金额的,其所支付的 400 万美元赋权付款额沙暴黄金不予返还,后续应按原《黄金购买协

议》继续履行黄金交付义务。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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