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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棉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25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0 号富力盈泰广场 B 栋 1907-1908

公司大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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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郑坚雄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48 人,代表股份 202,445,82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7 人,代表股份 202,445,8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97%。

    2、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 247 人,代表股份 102,375,15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57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6 人,代表股份 102,375,1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76%。

    3、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7,741,9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65%;

反对 4,519,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26%;弃权 18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7,671,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053%;反对 4,519,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4150%;弃权 18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7%。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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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华糖商务发

展有限公司及广州东润发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奕锋、何裕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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