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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红太阳: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2月制定)2025-02-27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2025 年 2 月 26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
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
——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投资者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投资者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
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
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
资价值充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提升公司质量和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
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
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而优质的
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
长并举的目标。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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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系统性原则。市值管理须从企业整体价值出发,秉持系统思维、整体
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应当科学进行市值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
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公司应当
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适时采用合规有效的市值管理方式方法,使
得公司市值合理反映公司价值,常态化地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五)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市值动态,结合影响
公司市值的关键因素及指标,科学制定及调整市值管理工作方案,主动开展市值
管理工作。
    (六)长期主义原则。公司应以长期价值主义为导向,通过增强核心竞争力、
提高盈利能力、坚持稳健经营,持续提升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以下工作:
    (一)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
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
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
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三)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
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四)董事会将秉持“专业、专职、专注、专心”的原则,通过内部选拔、外
部聘任、专业合作等方式,组建专业化市值管理团队。同时建立健全内部考核机
制,实时监测市值动态,及时优化管理策略,确保市值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切实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
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
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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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
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
市场信心。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
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
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
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
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同时可以通过各种合法合规
的方式予以回应。
    第十一条     公司证券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公司的市值监
测、评估,提供市值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值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公司
各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体系
建设。公司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二条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
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下列
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一)经营提升。公司应当重视经营质量的整体提高,应当专注主业、稳健
经营,采取具体措施积极开拓市场、提升营运能力、强化成本控制、加大研发力
度,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
    (二)产业并购。公司应积极落实发展战略,通过聚焦主业、强链延链、产
业升级、绿色发展、生物零碳的发展路径,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
适时开展横向、纵向产业并购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适时通过横向并购扩充公司全
产业链硬实力,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
誉度;适时通过纵向并购新兴资产和业务,拓展业务领域,吸收新技术、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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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业务和大数据、AI 人工智能等新趋势,打造新增长极、打开公司长期想象空
间,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公司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应当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
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
    (三)战略重组。公司以科技创新为引领,聚焦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
适时通过战略性重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资产质量提升,通过整合优质资源向
经营重点倾斜,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资本市场价值,
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应建立长效激励机制,适时开展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
条件等,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帮助公司提升经营
业绩、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达到创造内在价值,传递市场价值,促进市值
管理的良好效果。
    (五)现金分红。公司应根据自身发展阶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未来
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持续提升股
东回报水平,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增强广大投
资者的获得感,培养投资者对公司长期的投资理念,吸引长线投资资金。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应当加强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工作,根据公司
经营业绩情况或发生的重大事项,通过主动开展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
线上/线下或一对一/一对多沟通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
资者、金融机构的交流互动,争取价值认同,形成投资决策和主动推介。
    (七)信息披露。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及时、公平地披露
所有可能对公司市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
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
    (八)股份回购、股东增持。公司可以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进行相应的权益管
理,避免股价剧烈波动,促进市值稳定发展。市值形势持续低迷时,可以采取回
购、大股东增持等方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市值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监高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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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或者通过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以及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
式,提振市场信心。公司应当积极做好与股东的沟通,引导股东长期投资。
    (九)预期管理。公司应主动开展基于企业生命周期和产业发展进程的预期
管理工作,积极履行公众公司责任,树立积极正面的预期目标与市场形象。在公
司打造预期、树立预期、传播预期、兑现预期的过程中,增强投资者信心,构建
公司与投资者良性互动、共同成长的良好生态。实现价值共创共享,持续提升在
资本市场的长期投资价值。
    (十)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监
管规则允许的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
实提高合规意识,树立科学市值管理理念,强化合规管理,完善内控体系,坚持
规范运作,严格遵守国资监管、证券监管等各项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在市值管理
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
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
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
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   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或者其他适用指标及公司所处
行业的平均水平进行监测,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行业细分领域的平均水平及资
本市场趋势设定并适时调整合理的预警阈值。当相关指标触发预警阈值时,公司
证券部应当分析原因,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当尽快研究确定需要采取的措
施,积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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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面对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情形,公司应当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
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方式对外说明
股价影响因素排查情况、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未来的发展计划等,积极传递公
司价值;
    (三)在符合回购法定条件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制定、披
露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现金分红等市值管理方式稳定股价;
    (四)积极推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条件的
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
划以及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五)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包括:
    (一)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本制度实施后,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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