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大教育: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5-02-20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5-011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24
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
年1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和/或注销,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6.80元/股(含),回购
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1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
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5年2月1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203,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其中最高成
交价为50.5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9.02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0,110,670元(不
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
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66.80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
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