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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向钱潮: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1-25  

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编号:2025-003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5年度,公司拟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下称“万向财务”)
继续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万向财务将为本公司及下属控股
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的服务。
   2、万向财务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万向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万向财务构
成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5年1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
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与万向财务有
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倪频、潘文标、沈志军、许小建、李凡群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
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万向财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
功能是为集团内成员企业提供金融等方面的服务,万向财务与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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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为万向集团成员企业。本公司是万向财务的第二大股东(占股比
17.83%),同时作为万向集团公司主要骨干成员企业之一,为充分利
用万向财务具有的金融资源优势,降低公司财务运行成本,保证资金
和使用,提高企业效益,以及为了保证公司便于对下属子公司的资金
统一调度及监管,提高资金集中使用的效率,因此公司与万向财务公
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以利用其具有的金融资源平台。
    5、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万向财务
存款的风险,公司已经制订了《关于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应
急处置预案》,以维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款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
流动性、盈利性。
    6、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万向财务成立于2002年8月22日,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万向集团公司、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金18.5亿人民币。其中万向集团公司持有该
公司66.08%的股权,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7.83%的股权。
    2、万向财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2903006P;金融许
可证编码:L0045H233010001;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弈琳;经营范围: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金融业务。
    3、万向财务经营情况:2023年12月31日,万向财务总资产为
2,367,606.52万元,净资产287,513.55万元。2023年度万向财务实现
营业收入24,600.85万元,净利润26,898.51万元。
    截止2024年9月30日,万向财务总资产为2,554,363.20万元,净
资产282,543.08万元。2024年9月止万向财务实现营业收入24,04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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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元,净利润19,029.5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情况
    1、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万向财务开设帐户,万向财务提供
存款、结算、信贷及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
的其他金融业务的服务。
    2、2025年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万向财务帐户的日各类存款
余额最高不超过70亿元(包括汇票保证金)。
    3、2025 年,万向财务向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 70 亿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其中信用综合授信额度为 66.55 亿元,需提供担保的综合授信
额度为 3.45 亿元),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上述综合授信
的收费不高于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为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服务内容:根据本公司需求,万向财务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
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的服务。
    2、合同金额:(1)2025年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万向财务帐
户的日各类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70亿元(包括汇票保证金)。(2)
2025年,万向财务向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7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3、定价原则:金融服务的定价按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执行,在此
范围内双方严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市场独立第三方的
价格或收费标准,有关交易的价格确定及其他主要条款必须对协议各
方都是公平合理的,任何一方不得利用本协议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4、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至2025年
12月31日止,在协议生效前,即2025年1月1日至本协议生效之日的前
一日止,有关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适应本框架协议之规定。
    5、风险控制:万向财务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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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在发生可能对本公司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
隐患事项时,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并为了充分利用公司控股股东资
源,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和畅通
的融资渠道。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遵循平
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查
意见。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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