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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我爱我家: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5-01-23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5-002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及审批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和 2024 年 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暨 2023 年
度董事会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
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不超过 40 亿
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
31.9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 8.10 亿
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
百大家电”)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20,000 万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
层根据各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融资担保额度,并在符合
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及授
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和 2024 年 5 月 2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022 号)和《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34 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昆百大家电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昆
明分行”)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以下又称“主合同”),自
2025 年 1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的授信期限内,昆百大家电可向民生银行
昆明分行申请使用 4,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为确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本公


                                      1
     司为昆百大家电在上述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部分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和
     最高额抵押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百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百大商业”)为昆百大家电在上述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部分债务提供最高额
     抵押担保。针对上述担保事项,本公司与民生银行昆明分行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
     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百大商业与民生银行昆明分
     行于同日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
          上述担保发生后,公司对昆百大家电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累计担保
            担保 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进              本次担保进
                          经审批的担            本次担保                   额占上市          剩余可用担
担保 被担保 方持 最近一期            展前的担保              展后的担保             是否关联
                          保额度(万              金额                     公司最近            保额度
  方   方   股比 资产负债            余额(万                  余额(万               担保
                            元)                (万元)                   一期净资          (万元)
              例   率                  元)                      元)
                                                                           产比例

本公 昆百大
            100%    64.95%   20,000.00   5,632.70 4,000.00      9,632.70      1.02%    否     10,367.30
司     家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1942455X2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 1 号
          6.法定代表人:段蟒
          7.成立日期:1999 年 7 月 5 日
          8.营业期限:2009 年 7 月 5 日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
     旧金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零
     配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
     镜);日用电器修理;物业管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珠宝首饰制造;货
     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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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昆百大家电总资产为 22,392.63 万元,总负债为
15,406.90 万元,净资产为 6,985.73 万元。2023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 24,617.15
万元,利润总额为 82.89 万元,净利润为 61.64 万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昆百大家电总资产为 19,995.47 万元,总负债为
12,986.19 万元,净资产为 7,009.28 万元。2024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14,485.71
万元,利润总额为 31.53 万元,净利润为 23.55 万元。
    12.其他说明:昆百大家电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
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以下又称“保证人”或“抵押人”)与民生银行昆明分行(以下又
称“债权人”或“抵押权人”)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最高额抵押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保证人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
额人民币 4,000 万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抵押人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6,000 万元整,其
中最高债权本金额为 4,000 万元整(此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及主债权
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与实际发生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发生的最高债权
额为准)。
    (2)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5 年 1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
    (3)担保的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4)《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6)《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为:本公司所持有坐落于新纪元广
场停车楼 5 层~9 层,东风西路 99 号新纪元广场地下附 1-地上附 5 层(商场)
-1 层、3 层、4 层、5 层的部分不动产。其中新纪元广场停车楼 5 层~6 层为第
一顺位抵押,新纪元广场停车楼 7 层~9 层以及东风西路 99 号新纪元广场地下
附 1-地上附 5 层(商场)的部分不动产为第二顺位抵押。


                                     3
    (7)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
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
对方造成的损失。
    (8)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由保证人/抵押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
托代理人签名/签章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且加盖公章或授信业务专用章后生效。
    2.百大商业(以下又称“抵押人”)与民生银行昆明分行(以下又称“抵押权
人”)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主要
内容:
    (1)最高债权额:抵押人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6,000 万元整,其中最高
债权本金额为 4,000 万元(此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
他应付款项之和,与实际发生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发生的最高债权额为准)。
    (2)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5 年 1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
    (3)抵押担保的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4)《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为:百大商业所持坐落于昆明市高
新区商院路百大悦尚西城 1 栋 1 层~3 层、2 栋 1 层~3 层、3 栋 1 层~5 层的部
分不动产。
    (5)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
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
对方造成的损失。
    (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由抵押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签章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抵押权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且加盖公章或授信业务专用章后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本公司为支持昆百大家电筹措资金开展业务而提供的担保,
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其业务可持续发展。被担保公司昆百大家电为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经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
方面综合分析,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且提供担保所取得的融资全部用于
经营,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均

                                      4
已取得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合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
余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07,706.58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93%,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94,704.36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20.56%。上述担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暨 2023 年度董事会决议;
    2.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本公司与民生银行昆明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最高额抵押合同》;
    4.百大商业与民生银行昆明分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5.昆百大家电与民生银行昆明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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