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 议,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十二届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及材料后,对《关 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我们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 于公司未来发展。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系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 一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之签章页) 与会独立董事: 林进挺 李 伟 杜传利 2025 年 1 月 25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