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事项进行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 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117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 对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 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手续。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