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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阳能: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的审查意见2025-03-04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作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5年3月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讨论,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本次购买房产基于日常办公及未来
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规划。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
估机构对本次购买的房产进行了评估,交易定价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略有下浮,
体现了公允性,符合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安连锁、刘纪鹏、卢建平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