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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25-01-18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5-04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
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
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
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
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
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是否适用
                      具体情形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
                                                                 √
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
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
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
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
告。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 2023 年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上述财务数据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公司
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
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
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
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
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
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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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
止上市的风险。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 2023 年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
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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