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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美谷: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2025-01-21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5-005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新增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本次新增案件涉及诉讼金额:4,597.5 万元;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诉
讼案件等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业绩的影响,以会计
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4、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提示内容,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
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新增累计发生
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5,705 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的 10%,新增诉讼案件的涉诉金额为人民币 4,597.5 万元,其他案件
涉及金额合计人民币 1,107.50 万元。

    二、本次新增诉讼情况

    公司近日获悉《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田汉、李莉与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
限公司等方民事起诉状》,具体情况如下:
    1、案由:侵权责任纠纷,案号:(2024)粤 01 民初 1957 号;
    2、受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原告和被告情况:



                                     1
    原告一: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告二:田汉,原告三:李莉;
    被告一: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二: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被告四:奥园集团有限
公司,被告五: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相互串通向原告追偿担保债务,赔偿原告由此遭受的应
收未收的担保费损失人民币 45,975,066.23 元;
    (2)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
    5、背景和事由:
    根据原告起诉状,原告认为在其不应再负有担保责任的情况下,奥园系(除
被告三外的其他被告)与被告三相互串通,仍追索原告的担保债务,应当赔偿原
告据此遭受的应收未收担保费损失。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新增案件处于法院审理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
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
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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