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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美谷: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25-02-22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5-011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诉
讼案件等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期末业绩的影响,以
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4、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提示内容,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管”、原告)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判令被
告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原告债务本金 179,197,486.67 元及延迟偿还
本金、利息、罚息等的罚息、复利等人民币 128,167,327.47 元;判令被告奥园
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田汉、李莉、京汉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奥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惠州狮峰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康威集团有限公司对诉讼请求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重
大诉讼事项进展暨收到信达资产起诉状的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23)沪 0115 民初 32063 号《民事判决
书》,其中判决“被告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的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追偿。”,公司在债务
本金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1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起诉状》和《民事判决书》外,公司尚未收到其他
与本次诉讼案件相关的司法文书。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经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查
询,信达资管就本次诉讼案件对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京汉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奥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惠州狮峰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康威集团有限公司、田汉、李莉、阳江市金海龙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
江市兆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公司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
执行案号为(2025)沪 0115 执 3136 号。

    三、本次诉讼进展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具体执行情况尚不确定,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届时的实际案件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
以及对公司本期期末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最终为本案件承担担保责任,会因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
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控股股东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科星”)因本案件
执行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可能导致被动减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
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或预重整是否成
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重整的重大不确定性并注意投资风险。
    2、因担保诉讼和债务逾期事项,导致公司所有已开立的银行账户和控股子
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公司股票交易因此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及控
股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调解协议》和《民事调解书》,
相关债务逾期会导致金融机构直接采取措施,民生银行是否继续采取措施尚具有
不确定性,同时其他金融机构是否会采取措施以及具体采取何种措施尚具有不确
定性。若采取措施,可能会对公司的相关经营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日,因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
定向融资计划案件、信达资管起诉案件(债务人含京汉置业及其子公司)导致公
司相关资产被司法冻结,案件导致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0 元。若公司最终
为前述案件承担担保责任,会因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控股股东
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金额以法院实际执行为准。其出现且情形严
重时则可能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8.1 条
第(一)项、第 9.8.2 条规定情形,公司股票会因此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及子公司存在重大诉讼事项(包括担保责任事项),部分案件因诉
前保全措施导致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受限。部分案件已进入司法强制执行阶段,
可能会导致公司或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司法处置,具体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
其可能对公司或子公司经营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未来受限资产是否解除或新增,
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公司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来公司及子公司
是否因诉讼案件被相关法院继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存在不确定性。信达资管
是否继续对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重
大诉讼事项可能会导致与其他金融机构交叉违约,其他金融机构是否会采取措施
以及采取何种措施尚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截至本公告日,奥园科星所持公司股份 171,998,61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2.54%),其中:奥园科星质押 171,998,610 股且已违约,质权人信达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金融法院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
依法立案执行,已轮候冻结奥园科星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奥园科星因信达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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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合计 11 件),其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被法院再冻结、轮候冻结,已有一
个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另,奥园科星存在恢复执行案件,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显示,案号为(2024)渝 05 执恢 109 号,立案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 日,执行
标的 5,000,000 元,执行法院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若奥园科星所持公司的股份因诉讼案件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股权结
构发生变动、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若被处置股份达到一定比例亦可能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
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4),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
司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
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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