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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美谷: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25-03-04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5-014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诉
讼案件等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期末业绩的影响,以
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4、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提示内容,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管”、原告)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判令被
告金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中翡岛置业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债务本
金 168,921,900 元及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判令被告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园美谷”)、田汉、李莉、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广
州康威集团有限公司、惠州狮峰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对诉
讼请求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15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新增重大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仲
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津 02
民初 149 号《民事判决书》,其中判决“被告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
第一项给付事项在其签订《保证协议》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
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金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中翡岛置业
有限公司追偿等”,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重大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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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与信达资管签署了信粤-B-2024-0002《和解协议》,
信达资管同意就本案件承诺:同意只追索公司对本案件所涉债权本金
168,921,900 元 范 围 内 的 担 保 责 任 , 豁 免 公 司 对 本 案 件 所 涉 债 权 除 本 金
168,921,900 元以外的其他相关债权权益的担保责任;若本案件二审判决与本和
解协议约定不一致的,放弃除本金 168,921,900 元以外的其他相关判决事项对公
司的追索及强制执行权利。在 2024 年内不会申请执行公司及其名下的资产。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
与信达资管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
    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津民终 64
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判决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起诉状》和《民事判决书》外,公司尚未收到其他
与本次诉讼案件相关的司法文书。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经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
信达资管就本次诉讼案件对金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中翡岛置业
有限公司、重庆中安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奥
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惠州狮峰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康
威集团有限公司、田汉和李莉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执行案
号为(2025)津 02 执 1 号。

    三、本次诉讼进展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届时的实际案件情况进行财务处理,
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期末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
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因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
定向融资计划案件、信达资管起诉案件(债务人含京汉置业及其子公司)导致公
司相关资产被司法冻结,案件导致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0 元。若公司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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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前述案件承担担保责任,会因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控股股东
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金额以法院实际执行为准。其出现且情形严
重时则可能会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项、第 9.8.2 条规定情
形,公司股票会因此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存在重大诉讼事项(包括担保责任事项),部分案件因诉
前保全措施导致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受限。部分案件已进入司法强制执行阶段,
可能会导致公司或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司法处置,具体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
其可能对公司或子公司经营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未来受限资产是否解除或新增,
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公司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来公司及子公司
是否因诉讼案件被相关法院继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重
大诉讼事项可能会导致与其他金融机构交叉违约,其他金融机构是否会采取措施
以及采取何种措施尚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除本次公告信达资管申请的强制执行外,信达资管已对控股股东深圳奥
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科星”)和公司等被告向成都市武侯区人
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分别获得法院受理,信达资管
后续是否因相关案件继续对奥园科星、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日,奥园科星所持公司股份 171,998,61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2.54%),其中:奥园科星质押 171,998,610 股且已违约,质权人信达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金融法院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
依法立案执行,已轮候冻结奥园科星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奥园科星因信达资管
案件,其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被法院再冻结、轮候冻结,同时已有部分案件进入
执行阶段。
    若奥园科星所持公司的股份因诉讼案件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股权结
构发生变动、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若被处置股份达到一定比例亦可能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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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
司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
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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