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5-01-25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5-00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收到中准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所被行政处罚的情况说明函》,表示因其受到中国证监会
暂停证券服务业务三个月的行政处罚,经综合研判,预计无法按时完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提请辞任。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经履行邀请招标程序并根据评审结
果,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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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
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35.1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
收费 8.54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
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如下表所示:
起诉(仲裁)人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件 诉讼(仲裁)金额 诉讼(仲裁)结果
立信承担连带责任。
金亚科技、周旭辉、
投资者 2014 年报 尚余 500 万元 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
立信
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有权人民法院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
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
保千里、东北证券、 2015 年重组、2015
投资者 1,096 万元 责任。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
银信评估、立信等 年报、2016 年报
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投保了
足额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
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
均能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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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3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4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或纪
律处分,涉及从业人员 131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洪山,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中华,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晓东,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收费,费用合计 7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50 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与 2023 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7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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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开展了部分预审工作,
尚未向公司出具任何审计报告。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前期审计过程中与公司
未发生业务分歧,认为公司在前期不存在不当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收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所被行政处罚的情
况说明函》,表示因其受到中国证监会暂停证券服务业务三个月的行政处罚,经
综合研判,预计无法按时完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提请辞任。根据《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经履行邀请招标程序
并根据评审结果,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沟通,公司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安排均无异议,并表示将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衔接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议改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的合理性进行了认真
评估,并授权公司经营层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选聘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参与投标
的机构资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对招标过程进行了严格监督;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对通过邀请招标方式公开选出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聘任理由正当、充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上述议案。
(三)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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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被行政处罚的情况说明函;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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