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东北证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2-11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5-01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10 日(星期一)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0 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0 日(星期一)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1118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408 人,代表股份
数 1,126,091,0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142%。其中,参加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2 人,代表股份数 997,242,326 股,占公司有表决
                                    1
          权股份总数的 42.608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406 人,代表
          股份数 128,848,7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053%。
               (2)公司 10 名董事、7 名监事、4 名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议案
             表决事项                                                                                       获得
序号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通过
       《关于改聘公司 2024 年
1.00                            1,125,261,462     99.9263%   629,800        0.0559%   199,804    0.0178%    是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对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了单独计票,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议案
             表决事项                                                                                       获得
序号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通过
       《关于改聘公司 2024 年
1.00                              128,019,136     99.3561%    629,800       0.4888%   199,804    0.1551%    是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继红、王华堃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