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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京蓝: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25-02-08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5-006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蓝科技”)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
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 第五条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
山路 261 号悦山国际 M 栋 1-3 层 2 号商 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
服 邮政编码:150000                  20 号楼(秀月街 128 号)A307-24-0194
                                     室邮政编码:150028
第四十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十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
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决算方案;                   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作出决议;                         本作出决议;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修改本章程;                    (九)修改本章程;
    (十)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十)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作出决议;                        务所作出决议;
    (十一)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        (十一)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
的担保事项;                          的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十二)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涉及的资产总额达到或 出售重大资产涉及的资产总额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
上的事项,该事项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上的事项,该事项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
计算数据;                            计算数据;
    (十三)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十三)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途事项;                              事项;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计净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后提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
供的任何担保;                        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象提供的担保;                        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 (四)单笔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连续十二个月内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连续十二个月内
累积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 累积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的担保;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提供的担保。                       提供的担保。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
本公告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予以披露。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
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经营
范围变更及章程修订备案相关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