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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龙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5-02-05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以书面结合通讯的形式发
出,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张丹丹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6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禤振生先生、苏
声宏先生、陈浪先生回避了表决。
    为偿还公司借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公司控
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及其
母公司东莞市弘舜劭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弘舜公司”)借款,

借款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期限一年。在 15 亿元额度内,
公司可根据各时段的资金需求向新世纪公司和弘舜公司分期借款,分
期还款。公司按照不超过新世纪公司、弘舜公司综合融资成本的借款
年利率向其计付借款利息,预计本次借款的年利率不超过 10%。公司
本次向新世纪公司和弘舜公司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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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新世纪公
司和弘舜公司借款的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新世纪公
司和弘舜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件。
    本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25-10)。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将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星期五)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及审议事
项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1)。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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