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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 (0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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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5:00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锦龙股份: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5-03-26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20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
                            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杨志茂先生和朱凤廉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 14 时至 2025 年
2 月 19 日 14 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f.taobao.com)
公开拍卖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杨
志茂先生和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
公司”)所持有的公司合计 62,300,000 股股份。根据淘宝网司法拍
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用户姓名朱波竞得新世
纪公司持有的 200 万股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
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
14)。
    近日,公司接到新世纪公司函告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上述被拍卖的新世纪公司原持有的公司
200 万股股份已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1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杨志茂、朱凤廉
                                  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东深二路 66 号天安数码城 S3 栋 19 楼
                                  01 单元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3 月 21 日
 股票简称             锦龙股份                   股票代码                        000712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2,000,000                             0.22%

           合    计                       2,000,000                             0.2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选)
                                    其他                                 √(司法拍卖)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50,000,000            27.90%      248,000,000           27.68%

 新世纪      其中:无限售条
                                  250,000,000            27.90%      248,000,000           27.68%
   公司          件股份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66,300,000            7.40%       66,300,000            7.40%

             其中:无限售条
 杨志茂                            66,300,000            7.40%       66,300,000            7.40%
                 件股份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朱凤廉         合计持有股份      132,110,504            14.74%      132,110,504           14.74%


                                                  2
           其中:无限售条
                             132,110,504       14.74%      132,110,504     14.74%
               件股份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448,410,504       50.05%      446,410,504     49.82%

           其中:无限售条
  合计                       448,410,504       50.05%      446,410,504     49.82%
               件股份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   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                              是□   否√
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朱波本次所
    受让的股份在完成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3
    2.新世纪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
    3.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司法拍卖导致的被动减持,并非控股股
东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后续公司将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新世纪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杨志茂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
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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