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5-01-23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5-009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1 月 21 日,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康复”)办理流
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
案,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支持其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 2024 年
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英洛华 康复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上述形式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45,000 万元,担保
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4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
额度内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 年 9 月 8 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 196 号
4、法定代表人:吴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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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册资本:1,000 万元
6、经营范围: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电动代步车的研发、制造和
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
7、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422.24 22,827.85
负债总额 16,682.95 12,843.70
净资产 13,739.29 9,984.15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5,327.13 46,506.40
利润总额 7,439.92 8,632.58
净利润 6,428.98 7,639.53
9、英洛华康复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债务人: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
4、主合同:英洛华康复与建设银行签订的编号为 HTZ330676300LDZJ2025N008
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5、担保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三年止。
8、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
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
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
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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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在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预计授权范围内,公司本次为英洛华康复提
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英洛华康复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为
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数量为 52,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83%。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
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
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保证合同》(编号:HTC330676300YBDB2025N009)。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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