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关于为子公司中武电商向农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25-01-07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5-
00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中武电商向农业银行
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保证人”)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62.76 亿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4.28%,实际担保
余额为 33.3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6.00%,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实际担
保余额为 33.3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66.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鼓楼支行(以下简称“农行鼓楼支行”或“债权
人”)在福州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
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中武(福建)跨境电子商务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武电商”或者“债务人”)向农
1
行鼓楼支行申请融资额度人民币 2.40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
202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内部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 2025 年度公司内部担保额度为总额不超过 80.68 亿
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公司担保额度为 80.68 亿
元,额度使用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详见 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 2025 年度公司内部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117)。该担保事项已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经公司 2024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中武电商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此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
担保方提供担保额度 60.36 亿元(其中为中武电商提供担保
额度 10.49 亿元,实际担保余额 2.88 亿元),剩余担保额度
20.32 亿元,本次担保 2.40 亿元,未超过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中武(福建)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
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3 日,住所为福建省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湖东路 189 号凯捷大厦 7、8 层,注
册资本 6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郭珅。经营范围:一般项
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进出
口;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
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
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
电器销售;日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技
2
术玻璃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建筑用金属配件销
售;门窗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软件开
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
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无船承运业
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煤
炭及制品销售;林业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饲料原
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
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
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单位:元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236,455,250.12 1,055,516,949.71
负债总额 987,013,268.28 810,516,380.38
银行贷款总额 376,952,591.87 287,920,425.04
流动负债总额 986,851,268.28 810,348,380.38
或有事项总额 - -
净资产 249,441,981.84 245,000,569.33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1,215,964,608.71 1,722,746,569.69
利润总额 12,948,824.01 -15,742,144.33
净利润 11,671,579.51 -24,264,953.95
注:上述 2024 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2025 年 1 月 3 日,公司与农行鼓楼支行签订《最高额保
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中武电商与农行鼓楼支行在 2025 年
1 月 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9 日期间办理本外币贷款、减免保
证金开证、进口押汇、出口押汇、贸易融资贷款、无追索权
3
保理各类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
提供债权最高余额 2.40 亿元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
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保证人
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
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
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
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
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
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
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
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本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保证合同之目
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
律),保证合同所称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具有法律效
力的规定。保证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
也可向债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保证
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保证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4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融资及担保是为了满足中武电商生
产经营需要,符合经营计划和实际情况,该公司信用良
好,资产负债率虽然超过 70%,但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
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62.7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4.28%,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33.33 亿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6.00%。此外,不存在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外部公司提供担保或质押股权的情
形。上述担保无逾期或涉及诉讼。
六、备查文件
1.2025 年 1 月 3 日公司与农行鼓楼支行签订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
2.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