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2025-02-19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
司申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中期票据。
该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
拟注册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元)中期票据,在注册额
度有效期内,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分期发行。
2. 发行期限
不超过 10 年。
3. 发行利率
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
4. 资金用途
用于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外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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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行日期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6. 发行条件
公司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
册及批准后方可实施。
7.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
除外)。
8. 担保情况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无担保。
9. 发行场所
银行间债券市场。
二、本次注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工作,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
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注册和
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日期、发行
期限、发行利率、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公司注册和发行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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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相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注册中期票据的申报事宜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3.如监管部门对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
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
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
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
项进行相应调整;
4.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
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注册中期票据工作;
5.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注册和发行
中期票据的进展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助于改善公司债务结构,促进公司经营
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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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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