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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南铜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5-02-22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议程

     一、参会股东资格审查

     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
东应当持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
大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会议签到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一)介绍参加会议的公司股东和股东代表及所代表的股份总数,
介绍参加会议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等。
     (二)介绍会议议题、表决方式。
     (三)推选表决结果统计的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累积投票议案 提案1为等额选举
               提案1 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1.00
               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柴正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选举韩锦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
    案
               提案2 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套
   2.00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五、投票表决等事宜
     (一)本次会议表决方法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
表对议案进行表决。

                                    2
    (二)现场表决情况汇总并宣布表决结果。

    (三)将现场表决结果上传至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系统。

    (四)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合并表决结果。

    (五)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六)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在会议记录和决议
上签字。

    (七)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六、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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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

             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柴正龙先生、韩锦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时止。
   上述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由公司股东大会采取
累积投票制选举。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议案附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
附:
                         柴正龙先生简历


   柴正龙,男,汉族,197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管理人员工商
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营销副总经理、电子商务中心主任,中铜
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铜业有限
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
   柴正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
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
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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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锦根先生简历


   韩锦根,男,汉族,197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政工师、工程师,199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云南铜业(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部副主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中国铜
业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
主席。
   韩锦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
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
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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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拟开展货币类期货和衍
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原料采购计划,需大量采购铜精矿,部分通过进
口采购,从而产生用汇需求。为防范汇率风险,规避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
造成的影响,保持稳健经营,公司有必要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
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公司拟开展的业务总额度不超过12.83亿美
元。
   1.公司拟开展的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在符合国家外汇
政策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旨在规避和防范汇率风
险的外汇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购汇、货币互换等。公司将根
据2025年度经营预算、进出口业务及资金市场情况,秉承从严管控、套期
保值、风险可控、依法依规的原则,择机开展。
   2.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条款
   (1)业务开展主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额度规模:拟开展的套期保值总额度不超过12.83亿美元。在交
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该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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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4)合约品种:拟开展的主要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包
括但不限于远期合约、货币互换等相关产品。
   (5)合约期限:拟开展的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期限,
原则上不得超过12个月或原生资产合同期限。
   (6)合约规模:考虑外汇风险敞口的动态性和套期保值交易的实时
性,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总额应根据外汇风险敞口变动情况动态、实时控
制,但上限不超过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当时的外汇风险敞口总额。
   (7)交易对手范围:具有交易业务经营资格且资信较强的金融机构。
   (四)交易期限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云
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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