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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资源 (0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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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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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河钢资源: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5-03-29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5-09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资源”或“公
司”)控股股东河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集团”)增持公司股份所致。
2024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5 年 3 月 27 日期间,河钢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 2,674,900 股,其持股比例由 34.59%增加至 35.00%,根据《证券
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
适用意见》相关规定,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增加至触及 5%的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河钢集团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提振投
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计划自2024
年12月18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不高于人民币2.00亿元,且增持比例不超
过2%。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1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以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增
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6)。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收到河钢集团《关于权益变动的告知函》,2024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5 年 3 月 27 日期间,河钢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 2,674,900 股,其持股比例由 34.59%增加至 35.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5 年 3 月 27 日
 股票简称             河钢资源             股票代码                    000923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增持 267.49 万股                   增持 0.41%

        合     计                   增持 267.49 万股                   增持 0.4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选)
                             其他                      □    (请注明)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22578.03         34.59%         22845.52            3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578.03         34.59%         22845.52            35.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河钢集团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
                         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的发展。计划自 2024 年 12 月 18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金
                         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亿元,不高于人民币 2.00 亿元,且增持比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例不超过 2%。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在巨
划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以自有
                         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36)。2024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5 年 3 月 27 日,河钢集团
                         有限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共计
                         增持 2,674,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1%,增持金额 4189.5 万
                         元(不含手续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
                         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是   否□
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
                         河钢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
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
                                                   份。
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相关投资者在一个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
    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可以免
于发出要约,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河钢集团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权益变动的告知函》;
   2、《河钢集团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