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合科技: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2025-02-07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12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召开
董事会第九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减资注
销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议案》、《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暨
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议案》:(一)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
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46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
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该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减资注销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06);(二)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 4,25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5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46 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
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
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公司尚未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暂未进行
股份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减资注销方案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1/2
二〇二五年二月六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