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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州黄河: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5-03-10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5(临)-21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
                         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已于 2025 年 3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5(临)-18)。

     2025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20)。

     2025 年 3 月 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

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作为临
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


                                       1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
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

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
提案的内容。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 39,931,229 股,持股比例 21.50%,其依法具有提出临时

议案的资格,且提案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
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开时间、方式、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事项均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
案后的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第十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3 月 21 日(星期五)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

交易系统投票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投票表决方式,如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3 月

17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3 月 17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
    8、会议地点: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 219 号金运大厦 22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        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总议案:以下全部议案(以下议案均为非累积投
  100                                                              √
                            票提案)

  1.00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2.00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议案数:(8)

  2.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

  2.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2.0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2.04                                                             √
                  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2.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2.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
  2.07                                                             √
                  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4
  2.08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及 2025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6 日及 2025 年 3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
2.00 需逐项表决。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受理电话登
记。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办
理登记手续。


                                   5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

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
传真须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
明“股东大会”字样);

    上述股东应于登记时间将上述登记资料复印件传真至登记地点。出席
会议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前递交上述
登记资料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登记时间:2025 年 3 月 19 日(星期三)8:30-12:00 及 14:00-17:00

    (3)登记地点: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 219 号金运大厦 22
层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730030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敏       联系电话:0931-8449039           联系传真:
0931-8449005

    地 址: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 219 号金运大厦 22 层兰州
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

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
                                   6
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
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增加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7 日


                               7
8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929
    2.投票简称:黄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3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9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星期五)召开的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
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备 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以下全部议案(以下议
   100                                             √
                 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作为投票对

   2.00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象的子议案数:

                                                 (8)

   2.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

   2.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2.0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

   2.04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           √

                      购的资金总额

   2.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2.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10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

     2.07         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                              √

                             利益的相关安排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
     2.08                                                                   √
                                      权
说明: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公司盖章(适用于法人股东):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及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签署日期: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