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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天信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2-08  

   证券代码:000948      证券简称:南天信息     公告编号:2025-008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7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2 月 7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2 月 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昆明市环城东路 455 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宏灿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73 名,代表股份数

144,201,7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623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名,代表股份数

138,700,7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22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70

名,代表股份数 5,501,048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971%。

    2、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71 名,代表股

份数 5,571,0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4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名,代表股份数

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7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70

名,代表股份数 5,501,0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971%。

    3、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

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3,834,42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8176%;反对 175,7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1220%;

弃权 8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数的 0.06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203,6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5.1911%;反对 175,7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2155%;弃权 8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3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关于修改<南天信息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3,838,6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7481%;反对 208,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1447%;

弃权 15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10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207,8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3.4809%;反对 208,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7458%;弃权 15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73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革、耿春丽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

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南天信息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南天信息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