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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药控股:关于拟与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3-08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重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8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拟与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成员
单位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票据动态可视及风险预警等服务。该协议有效期自
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三年。
    集团财务公司与公司同属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通用技术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就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岳海涛
    注册资本:53 亿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1 区 1 号院 1 号楼 1001
    经营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
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
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
买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集团财务公司与公司同受通用技术集团控制,通用技术集团直接持有集团财
务公司95%股权。
    集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财务状况
    根据集团财务公司2023年度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集团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516.49亿元,存放同业款项113.42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7.45亿元,发放贷款
及票据贴现资产余额320.33亿元,吸收存款余额457.34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
净收入2.58亿元,实现经营利润1.09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1.02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集团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票
据动态可视及风险预警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存款服务: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在双方可协
商范围内参照市场存款利率协商确定。
    贷款服务: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在双方可协
商范围内参照市场贷款利率协商确定。
    其他服务:除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外,集团财务公司免费
向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收款服务、付款服务、结算及相关辅助服务。
    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成员单位提供协议项下的服务的收费标准,在符合中
国人民银行或金融监管机构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前提下,不高于相同
情况下集团财务公司为通用技术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同类服务的收费标准。
    五、《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服务范围
    1.1 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向乙方及其成员单位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
    (1)存款服务;
    (2)贷款服务;
    (3)结算服务;
    (4)票据动态可视及风险预警服务;
    (5)《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且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甲方可
从事的其他业务。
    1.2 本协议项下,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指:甲方为乙方及其全资子公司、其
他控股公司与本协议有效期内新加入乙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公司中符合《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条关于成员单位定义的公司合称“成员单位”提供
服务。
    (二)交易限额
    2.1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及其成员单位在甲方的每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
币 60 亿元(含本数);
    2.2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及其成员单位在甲方的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0
亿元(含本数)。
    (三)定价原则
    3.1 关于存款服务:甲方吸收乙方及其成员单位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中国
人民银行就该类型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在双方可协商范围内参照市场存款利率
协商确定。
    3.2 关于贷款服务:甲方向乙方及其成员单位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
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在双方可协商范围内参照市场贷款利
率协商确定。
    3.3 关于其他服务:除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外,甲方在本
协议项下向乙方及其成员单位提供的收款服务、付款服务、结算及相关辅助服务
免费。
    3.4 甲方为乙方及其成员单位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的收费标准,在符合中
国人民银行或金融监管机构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前提下,不应高于相
同情况下甲方为通用技术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同类服务的收费标准。
    (四)风险控制
    4.1 甲方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在资金
管理方面,甲方需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甲方建立相应的信贷业
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在投资业务方面,制定相应的投
资决策内部控制制度,谨慎开展投资业务,能够较好的控制投资风险。
    4.2 甲方确保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并通过公安部的三级备案认证,
数据中心机房通过国家最高标准的 A 级认证,采用 CA 安全证书认证及人脸识
别实名认证技术模式,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满足乙方的支付需求。
    4.3 甲方保证将严格按照金融监管机构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规范运
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应符合金融监管机构以及其他中
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4 甲、乙双方发生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
联交易的要求,甲方应按金融监管机构要求定期向乙方提供甲方相关财务报告及
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乙方应按金融监管机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定期出
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予以披露。
    4.5 在执行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规定基础上,甲方将按乙方的意愿
或授权,向乙方提供本协议所述的各项金融服务。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可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
融资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是公司经营活动的市场行为,不会对公司的
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同意意见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通用技术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该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集团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合法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
内为公司及公司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其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开展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有利于
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
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4.《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