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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保基建: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2025-01-03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5-02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同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天保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与天津自贸试验区新兴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之间签

订的《房屋销售合同》及《<房屋销售合同>之补充协议》,实际

执行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合同自买卖双方盖章后生效。

    2、本次合同的签署预计将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影响数及公司本年度业绩情况以

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为加快公司存量项目盘活,近日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保房产”)与天津自贸试验区新兴科技产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兴科技公司”)签订了《房屋销售合同》及

《<房屋销售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就天

津市空港经济区中环南路 76 号天保青年公寓(以下简称“该房


                               1
屋”)达成销售意向。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115,877.17 平方米,销

售总价款为人民币 499,370,526.00 元。

    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收到新兴科技公司支付的首期

合同款 481,080,919.15 元。

    该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属于正常产品销售业务。公司按照

内部管理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

    交易对方与公司、天保房产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订合同

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自贸试验区新兴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宗培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1992 年 8 月 17 日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 166 号

C431

    注册资本:84001.216043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主要开展商品贸易、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等业务。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

资产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财

                                2
务咨询;科技中介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

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

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公司、天保房产与新兴科技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新兴科技公司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3、履约能力说明

    经查询,新兴科技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新兴科技公司为

天津港保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资

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障。

    三、合同主要内容

    天保房产与新兴科技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及《<房屋销售合同>之补充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名称

   《房屋销售合同》、《<房屋销售合同>之补充协议》

    (二)合同双方

    甲方:天津天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自贸试验区新兴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三)合同标的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环南路 76 号天保青年公寓,建筑面积

                            3
为 115,877.17 平方米。

    (四)总房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人民币 499,370,526.00 元(大写:肆亿玖

仟玖佰叁拾柒万零伍佰贰拾陆元整);上述转让价格不包含乙方

应向相关政府部门缴纳的任何税费。

    2、付款方式:乙方应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向甲方支付不

低于 85%房款,剩余款项乙方应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前付清。

    3、乙方需自行承担该房屋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不动产所

有权转移登记(/产权过户)产生的需乙方缴纳的所有税费。

    (五)房屋交付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办理房屋交付、该房屋

在租合同移交手续。

    2、房屋的损毁、灭失的风险在该房屋交付当日转移至乙方。

    (六)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就该房屋向乙方作出如下保证:甲方对该房屋享有

所有权、处分权,该房屋不涉及任何关于所有权、处分权的纠纷

或诉讼。

    2、在该房屋办理不动产所有权变更(/产权过户)相关手续

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支付全部房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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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接收该房屋,如因乙方原因导

致甲方未能及时交付房屋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笔房款,每逾期

一天应按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未经对

方同意擅自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

损失。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时,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3、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四、合同定价依据

    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津天

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转让青年公寓项目涉及的投资性房地

产、固定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

评报字(2024)第 2816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0 月 31

日,天津天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天保青年公寓项目市场

价值评估值为 499,370,526.00 元。

    五、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利润

                             5
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本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收入确认原则

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影响数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披露合同的后续履行

情况。

   2、本合同的履行有助于公司盘活存量项目,做优做强市场

化主业,增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并增加公司的经营性现金

流入。

   3、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

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同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保房产与新兴

科技公司之间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实际执行以具体的合同约定

为准。

   2、本次合同的签署将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影响数及公司本年度业绩情况以年度审

计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房屋销售合同》;

   2、《<房屋销售合同>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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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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