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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焰控股: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2025-01-22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对照表
           (2 0 2 5 年 1 月 2 1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 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提升公司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以下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 简称“E S G ”)方面的管理能力,增强
     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自 律 监 管 指 引 第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1 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等相关法律
     范性文件以及《山西蓝焰控股股份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西蓝焰控股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工作细则。                         作细则。

2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是董事会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 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 策、可持续发展和 E S G (环境、社会及
     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公司治理)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3    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
     一名独立董事。                  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4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
     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5    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 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
     担任,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 长担任,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
6
     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 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
     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       第七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7
     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 下设战略投资工作组和可持续发展工作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分管规划、投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 组,均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分管规
     长,各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担任小 划投资、可持续发展副总经理分别担任副

     组成员,公司战略投资部负责战略 组长,各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担任小组成
     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 员。
     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公司战略投资部和行政办公室负责

                                     牵头组织委员会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日常工
                                     作联络、会议组织、档案管理和执行会议
                                     有关决议等工作。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        第八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责权限:                        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
     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
     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 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8    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
     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 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
     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         (四)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战略
     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规划、治理架构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可持续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 发展建议;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检查;                                 (五)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可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 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进行识别,指导

     宜。                            管理层对可持续发展风险和机遇采取适
                                     当的应对措施;
                                            (六)对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

                                     治理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公司
                                     总体可持续发展绩效并提出相应建议;
                                            (七)审阅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披露
                                     文件,确保 E S G 相关披露信息的完整
                                     性、准确性,包括但不限于年度可持续发
                                     展报告;

                                         (八)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
                                     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九)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        第九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9    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 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
     议决定。                        审议决定。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工作小组        第十条 战略投资工作组、可持续发
     负责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 展工作组负责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
1
     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1
        (一)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相       (一)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相关资
     关资料;                        料;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二)公司重大投资融资、资       (二)公司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
     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 重大投资项目、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

     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 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
     情况等资料;                     资料;
         (三)其它相关事宜。                (三)公司可持续发展事务相关资

                                      料;
                                          (四)其它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战
                                      会根据战略投资工作组和可持续发展工
1    略委员会工作小组的提交的材料
                                      作组提交的材料进行评议,形成会议决
2    进行评议,形成会议决议,并将有
                                      议,并将有关会议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关会议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议。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不定期        第十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
     召开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前 3 天 会不定期召开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前 3
     通知全体委员,但全体委员一致同 天通知全体委员,但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豁
     意豁免的除外。会议由主任委员主 免的除外。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
1    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 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3    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可以
         战略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 采取现场、通讯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召
     场、通讯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开。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可采
         战略委员会会议可采用传真、 用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以专人或邮件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电子邮件、电话、以专人或邮件送 送出等方式进行通知。
     出等方式进行通知。                      战略投资部、行政办公室负责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的会议通知、记录
                                      等相关会务工作。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        第十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
     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 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
1
     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 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
4
     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
     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通过。

1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        第十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
5    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第十五条 战略投资工作组、可持续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工作小
                                      发展工作组成员可列席会议;战略与可持
1    组成员可列席会议;战略委员会认
                                      续发展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
6    为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
                                      他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战略与可持续
1
     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 发展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
7
     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        第十七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
1
     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 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
8
     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 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       第十八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
1
     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 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
9
     会议记录上签名。               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
                                        第十九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
2    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 须以书面
                                    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 须以书
0    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
                                    面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0 2 5 年1 月2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