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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科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2025-02-28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于2025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2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召集人张居忠先生主持,应到委员3人,实到委员3人,本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
席会议委员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
委员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4 年度,审计部围绕公司战略及风险管控目标,高效完成既定审计计划,依法依
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高效完成了审计部门的相应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
及现金流量,同意公司出具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对外出具《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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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且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
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需
要的内部控制体系,且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是在结合
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的基础上,根据考核指标、工作量、地区收入水平等因素综合衡量确定
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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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通过三角(青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办理客户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
款保理业务,2025年度业务发生金额不超过1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供应链融资回款业务,2025年度业务发生
金额将不超过1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料价格波
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开展风险保证金账户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
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现提议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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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
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亦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符合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编制的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山东联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
性,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
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并提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险及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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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推动实
现公司业务板块的延伸布局,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
股东利益,同意《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同意《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出具的
承诺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符合公司现阶段及未来三年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持续性发展的要求及股东合
理投资回报的意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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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事宜,可以简化中期分红
程序,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授权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更好地维护股东
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山东联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
变更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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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之
签字页)




委员签字:

                    张居忠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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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之
签字页)




委员签字:

                     董军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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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之
签字页)




委员签字:

                    陈有根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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