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精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2025-02-19
证券代码:001268 证券简称:联合精密 公告编号:2025-005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37 元/股(含),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2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2024 年 7 月 3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由 29.37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 29.12 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4 年 6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31)。
截至 2025 年 2 月 18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
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
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31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通过股份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01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9358%,最高成交价为 19.0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57 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 16,174,266.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时间区
间为 2024 年 4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 月 22 日。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
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回购金额、回购方式以及回购股份的实
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
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实际执行
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能力、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持
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
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披露本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的行为,
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 1,010,000 股。假设公司本
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
动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0,808,725 65.60% 71,818,725 66.5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7,124,609 34.40% 36,114,609 33.46%
股份总数 107,933,334 100.00% 107,933,334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本次回购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
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
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
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作
出安排,届时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