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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晶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25-01-0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欧晶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姜淼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保荐代表人姓名:金蕾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姜淼、孟繁龙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 2023 年 12 月 16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相关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查阅公司相关三会会议资
料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
                                                             √
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内部审计部门及审计委员会相关文件,并对内审部门负责人
进行访谈。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


                                     1/5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核对文件
内容与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控制
制度;查阅公司三会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明细、
对外担保明细;访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股东。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2/5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的三会文件;查阅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打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实地察看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并拍照;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
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
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资料,并对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
了访谈。
                                                       √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注 1]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及股东承诺,对比核查其实际履行情况,访谈公司董事。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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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察看了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查阅了公司相关财务资料及行业资料;
查阅了公司相关投资协议及重大合同;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代表人重点实地查看了以前年度募投延期的项目循环
利用工业硅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访谈工作,上述项目延期
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鉴于循环利用工业硅项目在前次延期的截止时间点尚不
能实施完毕,保荐代表人督促公司近期对该项目及时履行延期审议程序。同时保
荐代表人关注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的实施情况,并向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访谈,
督促公司重新论证该项目的可行性并履行审批程序。
    2024 年 1-9 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137.97%。
主要原因是 2024 年以来,光伏产业链制造各环节产能加速释放,出现阶段性产
能规模扩大、行业竞争加剧,光伏行业主要企业出现阶段性亏损。本保荐人已提
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因素,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
措施降本增效,精耕细作,保持公司在石英坩埚领域的竞争优势,同时按照相关
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保荐人也将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司上述情况
进行持续关注。
注 1:2024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137.97%。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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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姜   淼_____         _____金   蕾_____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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