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腾新材: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5-01-11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3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腾新材”或“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
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
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对“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755 号《关于同意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717.1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93 元,共募集资金 49,677.79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3,229.06 万元后的募集
资金为 46,448.7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汇
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 2,215.3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4,233.3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 00055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与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15,425.75 万元,累计投
入比例为 34.87%,剩余募集资金 28,807.6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累计投入募 累计投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余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入比例
1 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 30,068.47 24,125.36 9,077.66 37.63% 15,047.7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608.00 12,608.00 348.09 2.76% 12,259.91
3 补充流动资金 7,500.00 7,500.00 6,000.00 80.00% 1,500.00
合计 50,176.47 44,233.36 15,425.75 34.87% 28,807.61
注:1、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
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4,233.36 万元对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由原来的“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十月公社科技创业园 S05 栋、S09
栋二层”变更为“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十月公社科技创业园 S03 栋”。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对“光电薄
膜器件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序号 项目名称
日期(调整前) 日期(调整后)
1 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 2025 年 1 月 17 日 2026 年 1 月 16 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之一“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项目已完成建筑主体结构及基础建设
部分的施工和部分设备的采购工作。公司募投项目在正常建设实施中,受项目实施地周
边建设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决定将“光
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5 年 1 月 17 日延期至 2026 年 1
月 16 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
计划金额 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
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上述拟延期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公司利用“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新建高洁净等级的生产车间,建设新的生产线,
改进工艺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交付能力。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光学膜及
偏光片的产品范围,有助于公司接洽生产更高品质要求的产品,扩大客户群体覆盖面,
增强运营效益,从而持续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及市场占有率,推动公司进一
步发展壮大,符合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国务院、发改委、工信部等政府部门颁布的一系列支持消费电子产业发展的政策措
施,为本募投项目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产业政策环境。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全行业共同
努力下,近年来我国的新型显示行业发展成绩显著,成为全球新型显示行业的重要一级。
中国大陆的显示制造在全球显示行业中占据重要地位,为企业提供了一定的市场空间。
公司基于对当前新型显示领域前景的分析,认为尽管目前行业面临变化和挑战,但技术
发展和科技产品多样化未来可为行业带来发展机遇。在此背景下,公司募投项目符合公
司既定战略方向,项目的实施不仅能够增强公司在产品丰富度和市场拓展等方面的竞
争力,还能够提升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从而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提升业绩。综上,
从行业发展前景、公司战略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来看,募投项目的建设具备可行性。
(三)项目预计收益
经过重新论证,本次项目延期对募投项目的预计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项目预计
收益相应延期,项目建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
期发展目标,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重新论证结论
经过重新论证,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
要性和可行性,加之项目的实施工作有序推进中,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
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经济、政策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合理安排。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
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投
资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后续公司将切实推进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进度情况,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
的配置,有序推进该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同时,公司也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
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切实从公司经营实际出发,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
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5 年 1 月 17 日延期至 2026 年 1 月 16 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
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
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
总额、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从 2025 年 1 月 17 日延期至 2026 年 1 月 16 日。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