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国货航: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5-01-13  

  证券代码:001391    证券简称:国货航   公告编号:2025-003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国际货运航
  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4〕148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
  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
  知》(深证上〔2024〕1131 号)同意,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 1,321,177,52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3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303,870.83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发行费
  用(不含增值税)计人民币 5,312.26 万元后(超额配售选择
  权行使前),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8,558.57 万元(超
  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4)第 00264 号”《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和商业银
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
12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序                                                  账户余额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号                                                  (万元)
                                                                飞机引进及备
                                                                用发动机购置
                  中信银行
                                                                项目、综合物流
                  股份有限
  1     国货航               8110701083113918888   101,235.99   能力提升建设
                  公司北京
                                                                项目、信息化与
                  分行
                                                                数字化建设项
                                                                目
                                                                飞机引进及备
                                                                用发动机购置
                  招商银行
                                                                项目、综合物流
                  股份有限
  2     国货航               110906360510008       200,000.00   能力提升建设
                  公司北京
                                                                项目、信息化与
                  望京支行
                                                                数字化建设项
                                                                目
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系部分发行费用尚未划转所致。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丙方”)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以下合称“乙方”)分别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
                                       2
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甲、乙、丙三方经
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对应项
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
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
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
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
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
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或其他项目组成员
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有关账户的资料;乙方应当
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账户的资料。保荐
代表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向乙方查询甲方账户有关情况时
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
乙方查询甲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
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账户对账单,并抄
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3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
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
传真/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
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
时按本协议相关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
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和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
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
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
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至账户资金(含现金管理产品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
督导期结束或账户依法销户(以孰早为准)后失效。
    10.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报备壹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1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