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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沙钢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5-03-01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
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以及《关于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
号》”)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
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
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
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
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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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
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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